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2020年年底将开展新一轮村“两委”换届工作。这是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的首次换届,也是直接推动实现“一肩挑”的一次村“两委”联动换届。统筹考虑村党组织任期延长等因素,呼兰区认真研判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面临的矛盾问题和不确定性,从中引发一些思考。
坚持党的领导,
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严格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推荐初步人选、区乡联合考察、组织联审把关、区级党委审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真正把各级党委的把关定向作用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
二是从严联审联查“两委”人选资格。在村“两委”换届期间,由组织部门牵头,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民宗、农业、司法、信访、综治、防邪教办、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村“两委”人选联审联查机构办事服务窗口,一站式联审联查人选资格,把好新一届村“两委”成员人选关。
三是按照先党内后党外顺序换届选举。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政策要求,通过加强思想引导,让选民在浓厚的舆论氛围感召下,在内心深处自然形成“村委会主任人选理应从党员中产生”的思想自觉。在此基础上,先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再依法竞选村委会主任,防止以党内民主取代人民民主的现象。
坚持系统谋划,
精准掌控选情走势
一是客观看待换届选举的潜在矛盾。2019年实行“一肩挑”时,原村委会主任大都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如果这次换届不考虑设置村党组织副书记或主任助理职位,那么现任的村党组织副书记将直接成为村书记的强有力竞选者,而不是党员的现任主任助理容易因竞选村书记、主任无望而灰心,更容易导致拥护这类人选的选民丧失选举热情,从而分化选民力量。
二是辩证分析村级班子的运行状况。值得肯定的是,实行“一肩挑”以后,在决策和处理村务上,减少了书记、主任的沟通协调环节,加快了村级组织运转节奏,提高了工作效率。而实行“一肩挑”后,虽然村主要干部职数减少,但村级事务并没减少,全部工作的决策与落实都压在一人身上,既容易因精力有限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也容易因缺乏监督引发其他问题。
三是有序引导化不确定因素为积极力量。综合考虑“一肩挑”后的村“两委”班子配备、运行、监督及高质量情况,在新一轮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如果设置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岗位,因人而异地为特殊身份参选者把航定向,引导他们对准固定岗位参选,就会自然而然地将支持他们的党内外群众转化为助力村“两委”换届选举成功的重要力量。
坚持群众公认,
着力夯实民意基础
一是由“少数人选人”向“多数人选人”转变。提名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时,如果由过去单一的全体党员党内推荐变为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代表共同推荐,将换届选举扩大民主的关口提前植入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推荐环节,既可实现多数人选人的要求,又可以为成功实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二是由“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在多数人中选人”转变。对确因党员年龄偏大、党员队伍老化严重,本村不能产生村党组织书记的情况,要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农村实用人才、致富带富能手、民营企业带头人、外出务工“回归”人员和回乡复退军人中选拔“一肩挑”人选。需要乡镇下派村党组织书记的,应提前到岗,便于群众接受,同时把户口迁到村,签订不享受村任何集体资产资源的协议,为参选奠定基础。
三是由全体选民选举向实际应到会人选举转变。当前,确有一些老党员和村民因年龄偏大、行动不便无法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也确有一些党员、村民长期外出不能回乡参加选举。将这部分人按应到会人员计算,不仅增加选举工作的组织难度,也容易影响选举的成功率。如果通过相应的认证程序,不将这部分人列入应到会人员,就会降低选举的组织难度,有利于提高选举成功率。
坚持正风肃纪,
积极营造公正环境
一是实行“两委”人选负面清单制。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对被判处刑罚、涉黑涉恶、参加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受政纪处分未超过限制期限、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长期无理上访或蛊惑群众上访、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道德品行低劣以及被清除出村干部队伍的人员,应当建立负面清单,不允许提名,这将有利于保持村级党组织的纯洁性。
二是实行选前任期工作承诺制。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如果增加村党组织书记人选选前竞职演说环节,从带领群众致富、发展村集体经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阵地建设、推行“四议两公开”、引领基层社會治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承诺当选后任期内要做好几件大事,将利于选民更好地甄别人选,真正选准带头人。
三是破解村“两委”职数等额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如果改变以往村“两委”委员职数设置“一刀切”“一样多”的现状,根据村人口土地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每个村“两委”职数和职位,将有利于解决那些土地面积大、人口多的大型村的村干部工作干不过来、质量保证不了的问题,能更好地激励村“两委”成员齐心协力推进工作,引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多点发力,
优化提升组织功能
一是增强村级干部岗位吸引力。如能增加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的频次和规模,对一些工作干得好但受年龄、文化因素限制无法考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队伍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参照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标准享受有关待遇,能够有利于增强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激发参选热情,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二是优化下派干部工作环境。对机关干部下派的村党组织书记并选举为村委会主任的情形,应当破除“兼职不兼薪”的思维,适当参照脱贫攻坚派驻工作队的模式,在交通、食宿及岗位补贴方面落实相关政策,以避免下派人员领补贴被问责,从而激励下派干部理直气壮抓发展、心无旁骛惠民生。
三是提高村屯干部工作待遇。村里“老三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领工资,其余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成为误工补工者,直接导致村干部“少数干、多数看”的情况发生,间接弱化了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力和组织力。村屯干部是村级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和“最后一公里”,如果提高村“两委”其他成员及村民小组长工资待遇,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