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是完善城市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挑战犹在,仍需进一步总结固化探索。
制度先行系统治理
2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11月1日起,《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立法助力提升本市的预防和处置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本市还出台了《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提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监测预警、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顶层规划设计。通过第五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开展联合攻关。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本市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长三角等外省市联合防控,推进防控信息共享、措施协同、医疗救治合作和应急物资统一调拨机制。
挑战与机遇并存
本市构筑了科学防控、动态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全社会参与的防控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应认清形势和挑战。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频发带来新挑战。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和科技的进步,诸如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禽流感以及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发。上海人口密集度高、流动性强,国际交往频繁,风险因素更高,确保城市公共安全的任务也更加艰巨。
科技創新提供新机遇。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上海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新药物、新疗法、新材料和新器械创新不断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深度应用,迫切需要改变应对的方式方法。
主要矛盾新变化提出新诉求。本市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仍显薄弱,设施设备不够先进,公共卫生人才短缺,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监测预警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制度、应急预案体系需要不断完善等。
动态调整补短板
1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强调平战结合,突出社会治理,体现权益保障,将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位对于构建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非常重要。
加强法治宣贯。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方方面面与条例内容相结合,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场景、多焦点开展宣贯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依法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个人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
加强底线思维。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冠疫情以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动态,组织专家对公共卫生形势、疾病发展趋势和对本市经济、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反复开展风险评估,动态调整各项防控策略,加强底线思维,弥补工作短板,预估疫情极端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和保障。
梳理配套措施。统筹梳理条例中亟需推进落实的各项工作,例如应急指挥、物资储备、人才储备等本次防控工作中发现的短板问题,通过各类预案、文件、机制、项目、措施配套落地和巩固完善,加强行业规范,统筹社会资源,科学高效提升本市公共卫生应急协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