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嵘
(蚌埠学院 外国语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女权主义地理学家(feminist geographers)认为,空间并非中性的。作为“社会关系的产物”,它本身就带有种族、性别、阶级等社会身份。在男性霸权的社会里,社会空间的划置和分配更是打上了性别烙印。[1]《莫德·玛莎》(Maud Martha,1953)对此做了一个很好的注解。
《莫德·玛莎》是布鲁克斯为数不多的一部小说作品,全书由三十四篇故事组成。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和作者一样,也是一位黑人妇女,学术界认为这部作品具有很强的自传性。 《莫德·玛莎》仅在出版当时获得一定好评,但后来很快就被当成一本普通的成长小说而被遗忘。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之后,各种新理论的兴起为重新解读美国黑人妇女作家的各类作品提供了契机和理论依据。布鲁克斯这本自传体小说也重获评论家的青睐。本文正是要审视该小说中常被人忽视的妇女和空间的关系,从空间分析的角度出发,探讨女主人公的生存状况,旨在揭示她所处的空间是如何外化地体现了黑人妇女所受的种族、性别和阶级的多重压迫,同时又进一步强化其中包含的种种社会关系。
《莫德·玛莎》在发表后并没有赢得批评界足够的关注,也许这部小说的光芒被布鲁克斯那些脍炙人口的诗歌遮盖了。但这部小说在当时填补了一个空白:小说成功地从一位黑人妇女的视角对种族歧视问题进行了探讨。面对着这样一个充满敌意的社会,面对着当代社会中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广大黑人妇女应该作出怎样的选择?
读者能够感受到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在莫德生活上产生的影响,感觉到周围的白人世界的强大。作者着力刻画的是莫德的内心世界。只有7岁的莫德就已经有了杜波伊斯所分析的存在于美国黑人心灵中的双重意识。她的父母偏爱肤色浅的姐姐海伦,她并不嫉恨,她内化了白人世界的审美观,觉得自己肤色深、一头典型的黑人的卷毛发,因此她不是个漂亮的人。她有丰富的想象,热爱大自然,渴望得到关爱。布鲁克斯在小说一开始就用诗化的语言和意象点出了莫德的品格。7岁的她从家里后廊的台阶上看到的只有蒲公英。她也很想能看见荷花、翠菊,但是眼前只有蒲公英。“她爱蒲公英庄重的美,更爱它那平凡的美,因为从蒲公英平凡的美上她觉得看到了自己。平凡的东西也能够是一朵花,这令人感到欣慰。”[2]73这种平凡却拥有自己独特的美的感觉一直伴随着她成长。16岁时她到剧院去听歌星演唱。曲尽人散,莫德想不明白“人怎么能够在舞台上这样炫耀自己,展示他们珍贵的个人特色……”[2]47她对自己说,“她将把自己留给自己。她不要名声。她不想成为一个‘明星’”[2]39。她来到世界上“想要做的是献给世界一个好的莫德·玛莎。这是不可能来自任何别的人的那份奉献,那一点艺术品”[2]81。
布鲁克斯的很多作品都突出了种族这一主题。在丈夫保罗失业后,玛莎找到了一份工作,她的老板是一位上层社会的女性。在这段情节中,来自上层社会的种族歧视跃然纸上。玛莎的老板告诉她出入只许走后门,不让她用自己的拖把,而且告诉她“你最好用膝盖来擦”。面对如此充满敌意的社会环境,坚强的玛莎并没有屈服。后来身为人母的玛莎告诉女儿:“圣诞老人对你的爱和对其他白人孩子是一样的。”[2]25这部小说在情节上看似简单,但是它涉及了美国当代社会很多复杂的问题,在主题上也有其深邃的一面。这部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黑人妇女在不利环境下的身份探寻问题。在看似平淡无奇的情节中,读者不难发现一些困扰着美国当代社会的现实问题,如堕胎、贫困等,而其中布鲁克斯着力表现的首先是女性的问题。作为一位生长在男权社会中的女性,她敏锐地察觉到了男权对于广大女性的迫害。自幼聪慧过人的玛莎容貌并不出众,而她的父亲则明确地表示出他喜欢的是漂亮的女孩,而不是聪明的女孩,因此父亲对家中的另一个女孩海伦偏爱有加。毫无疑问,父亲就是男权社会的象征,而父亲的标准就是整个男权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父亲从不鼓励玛莎读书学习,他关心的只是海伦和她的男友们的感情进程。长大后的玛莎在大学校园里结识了大卫。在她和大卫的交谈中,她的学识并没有赢得后者的好感,相反却令他感到厌烦。这些细节无不表现了作者对于男权社会的控诉,以及对于广大妇女的同情。
作品中空间的种类各异,但都拥挤狭小。由于种族歧视和阶级原因,城市空间形成事实上的种族隔离,这也造成社会空间和资源的不平等划置和分配。作为一名贫穷的黑人,莫德·玛莎只能住在白人社会划给黑人的贫民窟;而作为一名女性,她几乎没有太大的空间移动权,她的“代表性空间”只是“家”这个私人空间。所有这些都和女主人公的身份密不可分,象征性地说明了她深受多重压迫的社会地位。其中,家或者说住处,作为核心空间,在作品中最具表现力。莫德·玛莎在婚前一直住在父母借贷买下的一套独门独户的房子里。尽管房子有些破旧,父亲常因经济困难而奔波,母亲也老为房子的打理而犯愁,然而它却给莫德·玛莎提供了一个成长的广阔空间。这点和作者本人的亲身经历极其相似。作者在自传里曾多次强调家的重要性。布鲁克斯自4岁起一直住在父母的老房子里,直到自己成家。对她而言,那栋有着前后院、门廊、吊床和沙袋的房子就和她麻利能干的母亲、热情敏感的父亲一样重要。追溯其原因,其实和当时妇女的地位有关。虽然她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足不出户,可当时的社会普遍认为,女人的天地是在家中,加上所有的家务通常都是妻子承担,所以她们外出社交的机会很少,在社会空间的移动力严重受限。这时,开阔的前院和门廊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妇女们或站或坐在门廊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和外人打交道。可以说,它能拓展一个原本封闭的空间,成为一个向公共领域延伸的通道,成为一个妇女展现自己的小舞台。有趣的是,女权主义者对女性自由空间的阐释中曾有两个意象:20世纪早期弗吉尼亚·伍尔芙提出过要有“一间自己的屋子”,而后半叶艾丽丝·沃克则称前辈的传统为“母亲的花园”。至少,“花园”更为宽阔,拓展了“屋子”的外延空间。庭院对妇女的重要性从中也可见一斑。[3]
莫德总是意识到白人和周围的黑人怎么看她,但是在她内心深处对自身的价值是肯定的。譬如高中时,一个白人男同学查尔斯要到她家里来,她收拾屋子,用旁观者的眼光看到家中家具破旧,然后她打开窗子通风,心里想:“人们常说黑人的家里有一股很重的难闻的气味。那是胡说。恶毒而且是胡说。 但是她打开了每一扇窗户。”[2]70莫德的丈夫保罗有浅黄色的皮肤,莫德知道“我肯定不是他认为漂亮的那种……”,当保罗在舞会上和一个“皮肤白得和白人女子一样”的女人跳舞时,莫德想:“是我的肤色让他生气……我的内心,真正的我,他是喜欢的。”[2]55在一个由肤色来决定人的价值的社会里,莫德以自己具有的内在品质肯定自己存在的价值。这样的一个黑人女子不同于过去文学作品中多数黑人妇女的形象,没有充满戏剧性的大悲大愤,只在自己一天天的生活中感受作为普通黑人女子的那份快乐和辛酸。
莫德生活中的辛酸大多和种族歧视无所不在的社会现实密切相关。因为肤色黑而被看作丑陋,11岁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黑人伊曼纽尔赶着马车经过,让姐姐海伦搭车,却甩下了莫德。“即使现在,她已经17岁了高中毕业,自己命运的主人……这个记忆仍使她痛苦。”[2]36作者用凝固在莫德记忆中的几个刹那凸现了存在于人们深层意识中对黑人的歧视。莫德和丈夫唯一一次到白人区的高级影院——世界剧院——去看电影,发现电影院里一共只有两个黑人。影片很好看,灯光重新亮起后,他们看着四周的白人:
(他们)希望不会遇见残酷的目光。他们希望没有人会感到受到了侵犯。他们是这样喜欢这部电影,他们是这样的快乐,他们想笑,想对别的看电影的人说一声:“真好,是吧?太棒了,不是吗?”当然他们不可能这样做。但是要是没有人露出受到了侵犯的样子就好了……[2]93
丈夫失业后,莫德到一个白人家庭中去做女仆,女主人要她从后门进出,跪着擦地,处处挑剔她,她开始理解丈夫每天需要忍受的是什么样的屈辱。虽然工资不算少,莫德决定第二天不再来这家干活。她想,怎样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呢?“怎么着,我们是个人呀。”莫德有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而且也努力维护这种尊严。就这样一个自然而然出现在她心中的理由,使读者对这个平凡、贫苦的黑人女子的敬意油然而生。作为母亲,最痛苦的莫过于自己年幼的儿女受到伤害。女儿保莱特在对商场门口的圣诞老人说自己的心愿时,感到圣诞老人连看都不看她,也没有和她握手,便问母亲:“圣诞老人为什么不喜欢我?”这时,她心中产生了一种“徒劳的仇恨,没有眼泪,没有笑……没有多少声音的仇恨”。看着女儿的脸,“莫德·玛莎真想哭”[2]75。
本书中的绝大多数女人都和莫德·玛莎一样以家为中心,行动受限,手中无权。甚至是有钱的白人女性也是被困在家中。在第三十章,布恩斯库珀太太和她的婆婆尽管有钱有势,比受雇于她们的莫德·玛莎优越,但她们也是成日呆在家中,男人很少露面。她们向莫德·玛莎急切炫耀的奢侈品和国外旅游并不代表她们作为女人的魅力、能力,相反它们成了男人在家无处不在的权力象征,因为这些女人的“夸耀性消费”往往是她们男人财富和权力的所指。
确实,女性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完全可以从她们的所属空间看出。从“空间是一个社会的构建”到“社会也是一个空间的构建”,女权主义地理学的研究学者也在不断思考空间的含义以及其在社会关系、生活中的重要性,并广泛地把空间分析引人各个领域,以便更透彻地看清问题的本质。[4]在《莫德·玛莎》这部自传体小说里,诗意的语言中充满了空间意象,而这正是作者间接揭示女主人公的身份、地位和生活状态的策略之一。通过上述分析,莫德·玛莎所属的社会空间和关系足以说明她作为贫穷黑人妇女所受的种种压迫。然而小说同时以各种方式说明了她在精神层面上力图拓展自己的内心空间。比如说,她丰富的想象力和深切的人文关怀都让她的内在空间得以像蒲公英一样扩散开来;在她做母亲后,对家和母性等传统女性空间的重新定义,以及作者在小说空间中对她的塑造,也让她获得一定的主权和自由。 毕竟,和很多其他文化概念一样,空间既然能被构建,那自然会有被重建的可能。
当她准备结婚成家时,她自然渴望拥有一个宽敞舒适的家庭空间。然而,她的新婚丈夫因为经济原因却决定租住一个带小厨房的房间(kitchenette),这当头一棒使她的美梦顿时幻灭。这一章(题名“所有人都会艳羡”)成了整部作品的情感转折点,作者精心设计的反高潮让读者和莫德·玛莎一起经受情感的渐进低落,让人隐约中看到日渐黯淡的前景。在她和丈夫保罗的对话中,从梦想有个能登报让所有人都艳羡的理想房子到他决定买二手家具,再到考虑租住一个用炉子取暖的房间甚至可能住地下室,这一系列的下转就决定了他们未来的家的模样。而丈夫始终把握着话语权和决定权,温顺的莫德·玛莎只好一步步退让,最后不得不离开父母家宽敞的房子,搬到一个破烂不堪、用炉子取暖的kitchenette。
kitchenette是美国大城市的贫民窟里最常见的住房形式之一,也是美国社会种族不平等的典型空间体现。早期一般是由原本一家或几家人住的楼房改装成一个个单独出租的房间,房间的角落里仅配备最为简易的厨房设施,浴室在过道里公用。造成这一现象的表层原因是房东想多赚租金、人口密度太大等等;深层的原因却是美国内战后南方黑人的大批北迁,北方白人的种族歧视和多种种族隔离。黑奴解放后,意味着他们终于有了迁徙行动的自由权,而这是“自由的所有表现形式中最具心理影响力的”[5]。他们的大迁移在某种意义上是他们表达自由的方式,也表达了他们渴望进入城市空间的愿望,希望能和白人去分享在国家中最为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空间。他们想象中的城市应该是个流动的空间,意味着工作、娱乐的自主以及更少的歧视。最初的北方城市在工业化的过程中也因急需人手对他们伸出了欢迎之手,芝加哥更是许多南方黑人的首选之地。可是,刚到北方的黑人很快就感受到了极大的阻力和歧视。首先是住的问题:一方面,由于直接或间接的排挤,他们几乎无法进入白人的地盘,不管那里是否人员稀少;另一方面,共同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使他们也更愿意和本族人住在一起。于是,有限的空间涌入了成批的移民,各式各样的住房形式多了起来,封闭狭小的黑人居住区慢慢也变成了又脏又乱又挤的贫民窟。kitchenette这种住房因可容量大,在美国城市的贫民窟里随处可见,而这种住房违背了对健康、安全和建筑准则的各种规定。更重要的是这种住房的租金也不算低,住在里面的人往往收入不高,一大半的薪水都得用来交房租。于是,在经济上常常有种恶性循环,一旦住进去要想搬出来很难,人的精神状态也深受影响。有时,就像小说提到的那样,离贫民窟仅隔几个街区就是白人宽敞明亮的住宅,这让这些底层的黑人更为愤怒或无奈。
作者因为曾经短期住过kitchenette,因此能生动地从各个感官刻画这种公寓楼的颜色、声音和气味。第十五章的第一句话在看似平淡的语气中,一下就把读者拉进一个丑陋、压抑而冰冷的空间里,让人不得不正视其狭小、庸俗与破烂。在一栋灰沉沉的石头房子里,一间间的小房间,里面有些房东提供的简单家具,廉价而破旧,连炉灶也只有一个好使。接着,作者开始泼墨似地给它上色:没有任何清新明快之色,连廉价艳俗的颜色也没用上,唯一颜色就是象征死亡、绝望的灰色。作者眼里的公寓楼代表着让人沮丧绝望的社会和空间关系。
在莫德·玛莎搬入不久,无论她成天用“美国家庭”肥皂和消毒水擦多少遍地,家里还是来了蟑螂。不敢杀灭蟑螂的莫德·玛莎只能无助地呆立在那,看着这只略带邪气的家伙爬过镜子。这些恶心的蟑螂就像是社会敌对势力和恶劣环境的外化,而莫德·玛莎的动弹不得也暗示了她在社会空间的停滞和无助状态。和她一样的是楼里的住户们。在第二十三章,读者通过主人公的视角观察楼里其他人的状态,发现整栋楼都充斥着消极情绪:孤独和遗弃、拥挤和闭塞。仅有的亮点是一个纯真的小男孩,在单亲妈妈下班后累得无精打采的时候,他唱歌、背诗、编故事,希望能让妈妈开心。
在当时贫穷的黑人生活里,这种拥挤的居住环境屡见不鲜。然而,莫德·玛莎还遭受另一种压迫,即性别歧视,她拥有的空间和流动性就更加受到局限。
即便在自己整日劳作的家中,莫德·玛莎也没什么主权,当她偶尔涉及社会交际,她身份和主权面临直接挑战时则更为软弱无力。小说的第十九章,她的丈夫保罗收到当地俱乐部的舞会邀请函时,喜出望外。因为在多数地方,一个人是否“功成名就”往往是看他财产的多少、是否是特定组织的成员,以及他的娱乐习惯。受邀教会、俱乐部或共济会组办的活动不仅说明身份地位,也赋予人身份地位。作者也提到,这封邀请函本身对这个男人就意味着“他终于成了个社会知名人士”。然而,对莫德·玛莎来说,这意味着她得在这种社交场合中充当这个男人的附属品,一个必要却非重要的侣伴。正如邀请函中所写,“礼帽,白领结和燕尾服”,后面匆匆加了句“正式晚礼服”[2]84。保罗虽嫌弃她的肤色黝黑,但又不得不带上她,因为在“体面的”社交圈子里是要携夫人一同出席各种场合的。但是,就算女人作为必不可少的附属品,她被赋予参与这种社会空间的权力,也不等于她可以称之为己有,或分享任何此空间带来的权力和威望。她仍然不过是男人在这种场合上的装饰品。
他们夫妻俩一到舞会,保罗就为来到这一重要的社交空间而“激动不已”,而莫德·玛莎却极不自在,“盼着舞会尽快结束,好回到家中”[2]59。虽然她在家里也没有主权,但至少在家保罗不会像现在这样明显地忽视她、冷落她。刚跳完第二支曲子,他就把她护送到靠墙的凳子上,离她而去。她一人坐在那,努力装作自己并不低人一等;他却殷勤地邀请一个红发女郎跳舞,还和她整晚都泡在一起。莫德·玛莎这边,只好等着别的男人来邀她跳舞——像是一种恩惠似的。舞曲结束时,“她的舞伴向她鞠躬,把她护送到一盆橡胶植物旁边的椅子边,再鞠躬,然后走开。”[2]42很显然,在这里男女之间的空间关系截然不同,也说明他们的社会角色和地位的截然不同。这章结尾时,保罗挽着白皙女人的手从茶点厅走来,充分享受着一个男人的行动权。空间上无能的莫德·玛莎只有坐在椅子上,强忍着心中的怒火和怨恨,无法动弹。最后,她不仅身体上没有行动力(没有男人就不能移动),精神上也被束缚住(她急于给丈夫开脱,压制自已的怒火)。
其实她最后的合理化解释可以简化为:如果我不能改变整个世界,那至少我可以改变我对世界的态度。这种被动地接受不可改变之事,主动地适应周围环境的做法是有一定智慧的。对底层人来说,这种精神是一个重要的生存技巧,最终有时也能带来一定的环境改变,但更可能带来习惯性的逃避和自欺欺人。[6]在这里莫德·玛莎无声的谴责和优雅的冷静对现实生活并无效力,更不能带来任何改变。从字面上看,她假想的发作对象并不是她自己的丈夫,而是那个红发女郎;声讨的对象不是有权的压迫者,倒是那个稍微“幸运”却依然受压迫的同类,这本身就极具讽刺意味。在舞会这个社会空间,红发女郎和莫德·玛莎一样没有权力,她能够在小范围地移动,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些。莫德·玛莎并没有看出或者意识到她们共同受困的状态。
布鲁克斯的作品生动形象地表现了芝加哥南部地区黑人的生活。作为一个有着拓展性内在空间的人物形象,莫德玛莎和她的作者布鲁克斯一起留名于当代黑人文学史。尽管描写了黑人生活的苦难,但布鲁克斯的作品并不消极悲观,她通过对种族歧视和男权主义的揭露,激励人们正视敌对的社会环境,鼓励广大黑人妇女勇敢而顽强地进行抗争,充满乐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