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浩渤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 兰州 730030)
城镇环境类规划工作内容涉及范围非常广、内容也比较复杂,包含生态修复、地区环境及城镇环境等的规划,是城镇环境类规划范畴内的重要内容。不同环境规划工作的重点以及工作内容都是不尽相同的,但是总的发展目标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1]。目前,城镇环境类规划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中,但是在规划过程中仍存在非常多的问题,比如规划工作的时效性较差。因此为了使这些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优化措施,进而让经济和自然环境和谐共存的目标得以实现。
受计划经济等要素的影响,我国极为关注经济的增长效率。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忽略了环境保护问题,部分社会生产行为给整个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破坏。近年来,虽然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和各项措施都在不断完善,但是对于既定的环境规划在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对于规划的编制也不够科学和严谨,相关的法律体系也不够完善,使整个环境类规划工作在执行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约束力,无法充分发挥环境类规划工作的效用。
在第十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对生态保护和环境类规划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针对环境发展现状提出了相关的发展规划,其中涉到大气环境保护的内容共计十条,涉及水土保持的内容高达二十条,由此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对于环境治理问题的决心。现阶段,这些规划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对于各地政府部门来说,为了使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改善,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应将规划中的内容和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对于各项内容中存在的各项标准也要严格执行。但是,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很多地区无法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正确的认识,使规划的落实及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都受到了巨大的限制。
是否对生态功能区进行合理的划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和效果有巨大影响。为恰当划分生态功能区,工作人员应当整体考量所有要素,包括区域的地理环境情况以及自然环境状况、经济发展格局和行政区的划分情况等。在对功能区进行初步划分后,还需要对其进行反复的论证,保证划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为后期的环境类规划工作提供参考[2]。
依据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有关自然保护的要求,在生态补偿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应构建多样化的补偿体系。同时为了提高生态规划工作的功能性和有效性,要在规划区域内的主要功能区加强转移支付能力的建设,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补偿标准。但是,由于不同的人群对于生态问题的认识有所不同,在口径和测算办法上也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会致使后续的生态补偿开支无法进行科学高效的计算。
政府部门出台的环境类规划文件是在实际生态环境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制定而成,合理且权威。特别是在第十三个五年计划期间,针对空气问题和水土保持问题确定的30条标准,就是充分结合了当前环境发展状况制定而成。因此对于各地方政府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正确意识到开展规划工作的重要目的以及规划文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各项规划标准和要求的同时,也要深层次剖析政府制定规划的根本目标,进而更高效的配合政府单位的各项行政举措,使环境类规划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实现环境类规划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功能区的合理划分会直接影响到环境管理与考核,因此在对功能区进行划分时,需要对各地的自然环境情况、地理地质条件、行政区的划分情况以及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之间都有详细的了解,要综合所有有关要素集中规划,让划分之后的生态功能区契合生态发展的现实诉求,切实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城镇实现现代化、可持续化发展的关键是解决城镇规划建设中的环境问题。科学的管理技术和管理形式是非常重要,可以保障环境类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解决环境类规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能够针对各种环境问题,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同时也要能够采用合理的管理形式,尽可能降低城市污染量。除此之外,在环境类规划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还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城镇居民重视环境保护,并使其更加全面地掌握环境保护知识,进而养成更好的环境保护习惯,为城镇环境类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城镇环境类规划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城市生态空间结构,对城镇环境类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城市生态空间结构构建的过程中,其重要内容就是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实施的城镇生态规划策略,在此基础上构建出具有自身特色的生态城市。在当前阶段的城镇环境规划中,已经逐渐将城市本身的特征凸显出来,并且在保留传统生态面貌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改造升级,使整体美感和功能性都得到有效的保持[3]。
总而言之,环境类规划工作的整个规划过程非常复杂,涉及到的规划内容也非常的多,因此要想实现环境类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必须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来开展规划作业,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并通过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来对规划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除此之外,对于城镇环境类规划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研究力度,及时采取合理的优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使环境类规划工作的有效性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