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2020-12-11 09:15平正
民生周刊 2020年23期
关键词:认定书执法者乘车

平正

初秋的凌晨,寒意凛凛。正在熟睡的我,被一阵急促的铃声叫醒。电话那边传来女儿着急的声音:“爸爸,哥哥加班到12点,打出租车,在路上遭遇车祸,头部受伤,现正在北京电力医院就诊。”

听了女儿的话,我惊出一身冷汗。一路小跑下楼,带上女儿,开车往医院赶。将女儿放在医院门口,我又赶去事故现场,见到一交警正在勘验。

那位交警简单问了几句,就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认定:代xx、闫xx、葛xx驾车相撞,造成车辆接触部位损坏,无人受伤。其中,代xx负全部责任,闫xx、葛xx无责。交警给我一张简易处理意见书,并告知我:乘车人的医疗费用由出租车司机代xx负责。

我就趁着路灯仔细观看交警给我的这份责任认定书。不看还可,一看火冒三丈,明明乘车人头部受了伤,可事故认定书上却写“无人受伤”。我当场提出疑问,可这位警官却不以为然。

大概是我敢于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大声指正他的错误,伤了他的自尊。他有些惱怒,责问我为啥用手指他,并说,不服可以申诉,然后就傲慢地开车走了。

没想到,更深夜静中,我这个外地人,一个985大学毕业的法学博士,也不知哪来的胆量,敢在大街上与北京交警“干架”。事后想想,还真有点后怕。估计这位警官也感到理屈了,又不愿认错纠错,才赶紧开车溜了。

家里亲人出车祸受了伤,要求执法者实事求是,是常情更是权利。作为首善之区的执法者,敢于在责任认定书上胡写,不知是夜灯太暗,看不清,还是另有隐情?

我坐在医院就诊大厅,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反反复复地想这件事。事情本不复杂,为啥却弄复杂了?交警同志深夜出警,虽是职责所在,但也颇为不易。作为一个执法者,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理性公正,这样,你的辛苦付出,才会得到应有的尊重,赢得当事人敬意。那些为了工作,加班到深夜的人,本来就很辛苦,回家路上又遇到车祸受了伤,已经很不幸了,给人家一个公正客观的结论,难道不是警官起码的职业伦理和职业良心吗?

当然,作为家属,遇到这样的事,着急之时,冷静地和警官沟通,也许会是另一个结果。

写出这一段琐事,是盼望每个夜归的人,都能平安到家,也不希望警官因这件小事,受到大的影响,只是提醒他,你深夜出警辛苦,但又有哪个人愿意深夜还在办公室忙碌、在马路上奔波呢?

在我们的社会中,如果人们彼此都多一份同理心、共情心、耐烦心,特别是对那些挑灯熬夜、披星戴月的人,社会就会少许多戾气,多一份和谐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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