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整理
为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2.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坚持科学规划、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统筹规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始终将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坚持软硬结合、全面提升的原则,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滿意度。
3.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成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省、地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长足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1.推进急救中心(站)建设。地市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及县级市设置急救中心(站),条件尚不完备的县及县级市依托区域内综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设置县级急救中心(站)。加强投入和指导,确保急救中心建设符合标准。
2.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各地要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救护车数量,满足院前医疗急救需求。
3.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各地要结合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科学编制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逐步探索构建陆空立体急救网络和空地协同机制。
1.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组织急救中心医师定期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急诊、重症监护、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并采取多种手段拓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内涵。
2.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各地应当根据急救网络规划,合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创新院前医疗急救医师和护士招聘引进举措,确保满足服务要求。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加强调度员、驾驶员、担架员业务培训,完善考核管理。
1.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急救相关信息管理,健全急救系统监测预警水平。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水平,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电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探索并推广急救呼叫定位,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
2.加强科学调度水平。全国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地市级以上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遵循就近、就急、就专科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地域偏远或交通不便的县及县级市应当设置独立急救中心(站),或依托综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建立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根据实际情况,实现市级统一受理、二级调度或县级统一受理、调度,提高调度效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接报调度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调度方式,科学合理调派急救资源。
3.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流程和考核指标,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急救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呼叫响应水平、全程转运速度和患者处置能力。
4.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规范院前院内工作交接程序,整合相关科室,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提高救治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时交互智能平台,推行急诊急救一体化建设。
5.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各地要建立辖区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内容,整合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公立医院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多方力量,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探索将急救常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在岗培训内容。积极开展中小学急救常识普及,推广高中生、大学生基本急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有效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二是拓展人才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急诊医学(中级)专业考试大纲;三是完善价格体系,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运行;四是调动人员积极性,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五是保障救护车辆权利。救护车在执行急救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为救护车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不停车快捷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
各地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本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指导各地贯彻落实 《意见》,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和定期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
(编辑 鲍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