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

2020-12-10 10:15
中国公路 2020年22期
关键词:通行费号牌救火

无牌消防车被收通行费,先别急着骂收费站

近日,网络上曝光一则“消防车高速救火被收通行费”的短视频,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迅速成为新闻热点。

视频中,湖南益阳桃江县一辆消防车在经过收费站时,被收取了40元通行费。对此,涉事收费站负责人回应称,这辆车为无牌地方消防车,不符合免费车辆的要求。经事后调查,消防单位提供免费证明后,湖南高速集团益阳分公司主动退还大栗港镇消防队往返通行费。

常识告诉人们,消防车执行任务,不论是上高速救火还是救援走高速,均免收通行费。屏幕上突然跳出“消防车高速救火被收通行费”的字样,乍一看,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不得不质疑该收费站太过分了,所以该收费站也成了网友谴责的对象。但联系该消防车属无牌车辆的情况来看,完全不是收费站的错。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收车辆通行费和停车费。”而涉事车辆为无牌地方消防车,由于未悬挂专用号牌,不属于免费通行车辆,该收费站按规定收取通行费,确实没有过错。

该消防车参与救火是严格执行任务和履行职责,功劳不言而喻,但无牌上路,即使是执行任务,仍然涉嫌违法,功过不能相抵。所以,舆论不宜一看到“消防车被收通行费”等字眼就将矛头对准收费站,而各消防单位也应杜绝类似事件再度上演,以免“为难”收费站。

“蹭ETC”除了盗窃罪还有更重的罪名等着你

近日,江苏启东的黄某一年内蹭191次ETC,逃费5463元的新闻被各大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日前,黄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由于黄某除了蹭ETC外还存在一些更危险的行为,比如加快车速冲卡、高速调头逃避拦截等,这些行为一旦引发车祸,后果不堪设想,所以部分网友对黄某的行为被定性为盗窃罪的合理性产生了质疑。

笔者认为,首先,黄某以上种种行为的主观目的是非常明确的,这种应交避交的行为,与主动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本质是一致的,所以主观上符合盗窃罪的主观特征,这点并无异议。其次,黄某的加速冲卡、高速调头行为,总体来说属于其盗窃犯罪的手段,虽然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还没有达到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程度,同时也没有造成其他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这些行为可以被吸收到盗窃犯罪的行为中去,而没有必要单独对其进行刑罚处罚。尽管如此,从上述行为可以看出,黄某一直游走在抢劫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边缘,他最终没有因之获刑,多少有些侥幸的成份在其中。希望有了这个反面案例后,像黄某一样有逃费侥幸心理的司机能够及时悬崖勒马。

(来源:908锐评论)

高速公路服务区如何留住客?

2019年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提到,要“深化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专列、旅游风景道、旅游航道、自驾车房车营地、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等发展,完善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曾经受到争议的服务区旅游功能,在《纲要》中得到了认可。“服务区经济”正成为新的消费风向。

近年来,多省开启了“服务区+旅游”模式,升级打造综合型服务区。越来越多像阳澄湖服务区一样的“网红服务区”如雨后春笋一般脱颖而出。笔者认为,如果服务区在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不从用户的角度出发,不考虑市场效益,就很难达到升级的目的。因此,各地在升级改造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回归需求本身,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与服务区目标,因地制宜,从用户角度出发,解决痛点,找准需求。办好服务区,最起码要想清楚“远方的客人为什么留下来”。

(来源:南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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