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星亮
霍州煤电集团李雅庄煤矿工会,山西 霍州 031400
长期实验结果表示,在煤矿企业工人日常工作中,劳动工资、劳动时间、劳动合同等因素均会对工人的尊严感造成显著影响,这一方面很不利于保障企业工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另一方面也很难就现有煤矿工人队伍素质进行提高。而自2010年温家宝总理正式提出要保障人民尊严感后,关于如何改善煤矿企业工人工作环境,使其更加具有尊严的进行工作,成为了当前阶段煤矿企业谋求发展需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此背景下,文章结合实际就当前煤矿企业工人生存现状进行了分析。
从现有理论层面,国内外针对煤矿企业工人尊严感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且由于所谓“尊严感”需要涉及法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多个学科,因此很难就现有理论应用至实际的煤矿企业变革之中。对此,就煤矿企业工人尊严感进行进一步研究,将能够拓展尊严感相关理论体系,并为煤矿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可行的理论指导依据。
在现有煤矿企业发展过程中,工人利益无法保障是大多数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对此,依托于尊严感研究和国家的“以人为本”经济发展理念,能够使全社会给予基层煤矿工人更多的关注和认可,借此不仅将有效提高煤矿企业工人的利益保障力度,同时也能推动相关保障政策的进一步下发,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在现代经济发展理念下,提高经济效益已经不再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唯一目标,相反,建设良好企业形象和积极企业文化为一体的现代煤矿企业,成为了当代煤矿企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对此,就基层工人尊严感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探究,将从根本上为企业发展指明道路,不仅有助于企业更好的凝聚力量、谋求创新,同时也将使企业获取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相对剥夺感”理论是一种参照二战美国士兵战场表现所提出的评价标准,其中,对于我国来说,我国对“相对剥夺感”也略有研究,其中尤其以《农民工中国社会分层》中提出的客观剥夺和相对剥夺概念最为关键。简言之,当个人回报与个人期望大相径庭时,“相对剥夺感”便会出现,因此将其转化至煤矿企业,可理解为煤矿企业工人个人收入与个人付出的不对等。
针对煤矿企业工人的“尊严感”,我们从四个层面就特定煤矿企业工人队伍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其中,设实验自变量为工人劳动关系,实验内容主要涵盖劳动工资、劳动安全、劳动时间、劳动合同等方面,最终形成图一的变量关系图。
立足于上述变量关系研究,就煤矿企业工人尊严感影响因素进行数学模型构建,其中,依托于SPSS高级统计软件就上述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基于生命尊严层面,构建煤矿企业工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其中可以看出,在受调查工人中,“生产教育培训”对煤矿企业工人的生命尊严影响最大,究其原因,主要是生产教育培训能够使工人从根本上规避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有助于保障基层工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对于煤矿企业工人来说,其多不具备较高的学历和较为丰富的精神追求,因此劳动收入成为了其衡量企业生产环境的主要指标,在此基础上,“平均月收入”也成为了制约工人生命尊严感的主要因素之一。
基于人格尊严层面,构建煤矿企业工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其中可以看出,在受调查工人中,“单位购买住房公积金”是影响工人人格尊严最为明显的因素,究其根本,我们普遍认为其与国家近几年下发的公积金住房政策有关。具体来说,在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的社会背景下,本就并不富裕的基层工人更是雪上加霜,因此,公积金住房政策的下发为基层工人提供了较好的住房手段,在此前提下,倘若煤矿企业能够更加注重基层工人的住房问题,及时落实国家的公积金住房政策,那么工人的人格尊严感便会明显上升。
基于心理尊严层面,构建煤矿企业工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其中可以看出,在受调查工人中,影响工人心理尊严感最大的因素在于“工作时间”,而通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煤矿企业工人均对工作时间有一定不满,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煤矿企业巨大的工作量有关。但是,从根本上来讲,工作时间的增加也有可能代表企业对于员工信任感和重视感的提高,对此,想要判断工作时间于煤矿工人尊严感的影响关系,需结合实际企业情况进行考量。
基于社会尊严层面,构建煤矿企业工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其中可以看出,在受调查工人中,多数工人更加看重“工资水平”。具体来说,对于基层工人来说,其从事煤矿工作的目的归根结底在于保障正常生活,因此很容易通过与其他社会群体比对工资水平来获取社会尊严感,在此基础上,企业的工资水平更高、更加符合工人工作情况,工人便会对薪资水平有较高满意度,最终自身的社会尊严感便会显著提高。
对于煤矿日常生产工作来说,保障基层工人安全不仅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尊严高低,还影响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对此,需进一步在现有国家煤矿企业安全政策规定基础上,健全煤矿生产安全保障制度,逐步为基层工人构建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同时,要落实轮班工作机制和定期体检机制,逐渐为基层工人提供更好的劳动医疗保障,并依托于意外保险等形式从根本上保障工人健康安全,提高其生命尊严。
为提高工人人格尊严,需根据影响工人人格尊严的主要因素就现有煤矿企业制度进行变革。其中,应逐步完善基层工人生活保障制度,一方面在国家公积金住房政策要求下及时为工人提供最完善、最舒适的住房体验,另一方面于原有企业内部福利机制基础上定期开展困难工人帮扶活动,使工人始终处于和谐友爱的企业氛围内,并最终促进工人队伍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于工人心理尊严层面,除了应定期开展心理交流活动,了解工人的切实困难,给予其最恰当好处的生活帮助外,还应逐步就现有人才选拔制度进行完善,定期于优秀工人队伍中挖掘有潜力的工人进行提薪提职,借此一方面于工人群体内树立良好的榜样带头作用,另一方面给予优秀工人足够的心理满足,使其能够不留余力的为煤矿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在原有煤矿企业薪酬制度中,因薪酬固定所致的工人偷懒现象并不少见,对此,为营造和谐竞争的企业氛围,应充分借助工人的社会尊严,逐步依托于完善的薪酬措施激发工人的工作意识和进取意识。同时,应就现有加班机制进行进一步健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加班工人足够奖励,借此在确保工人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使工人树立良好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并最终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