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蕾蕾
摘 要:本文将详细介绍非公企业工会在工作中遭遇的三种困境,并根据不同的工作困境,提出对应性的改进对策,如设立企业与工会共荣机制、设置科学的评价系统及改善工资协商系统的管理水准等,从而增强非公企业工会的工作能力。
关键词:非公企业工会;工作困境;工资协商机制;“两个普遍”
引 言
随着“两个普遍”目标的提出,非公企业工会的数量正逐渐增多,在工作期间依据不同的职能,其遭遇到不同程度的工作困境,管理人员为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需根据工会的职能定位与性质定位来解决其遇到的问题。
一、非公企业工会在工作中的主要困境
(一)队伍建设困境
当前非公企业工会在队伍建设上存有困境,部分队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无待遇、有任务”、“无考核、有职责”、“无专职、有兼职”及“无场所、有组织”等不良现象。产生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种,其一,当前非公企业工会还没能理顺社会、政府、企业间的关系,多种力量的整合度并不完善,由于工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与党政的领导,因而其发展过程中遭遇些许瓶颈。其二,非公企业在建设期间对工会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其放置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工会组织中的维权目标与企业发展的目标既不统一,也不一致,因而其会员维权与价值取向存有较大不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没能将职工的发展放到重要位置,也没有意识到二者的发展为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因此,由于非公企业对工会建设的重视力度不够,工会内部的组织结构缺少专业的工作激励、工作机制、工作队伍与工作机构,其整体的队伍建设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二)工作实效中的困境
非公企业类的工会在工作实效中也遭遇些许困境,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指示已被发布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在该报告中其指出妇联、共青团与工会等人民团体都需将其自身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出来,因而只有加大工会队伍建设,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将群众呼声反映出来才能增强其工作中的实效性。部分非公企业工会却存在工作实效不强、工作方法简单与工作内容单一等问题,其原因在于非公企业类的工会在工作过程中缺少高效的评价系统,其激励、考核、工作职责等缺少联系,一体化的程度较低,因而导致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较小,对此项工作缺少主动性与积极性。此外,非公企业工会在工作期间由于其民主监督的权利通道较缺乏,無形中降低其工作压力,影响工作实效效果。
(三)“两个普遍”中的困境
国家总工会曾提出工会组织的专业化,即企业要建立必要的工会组织、企业内部也需设置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两个普遍”。由于职工权益的重要核心为工资收入,全国工会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会同时管理世界级企业与非公企业,部分非公企业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期间其任务较难保质保量完成,“两个普遍”的执行力度成为当前困境。
二、非公企业工会改进工作困境的有效对策
(一)设置企业与工会共荣机制
为改善当前非公企业工会队伍建设,工会管理者需设置其与企业的共荣机制,简单来说,利用企业内部的发展规范来推动工会机构的发展,使其主席专职化、组织实体化,切实增强队伍建设水平。
其一,为提升工会整体的组织水准,非公企业工会管理者需设置专业化的办公场所,不仅要加强组织建设,还要设立专门、独立的机构,及时改善当前的“无场所、有牌子”、“无机构、有组织”现状。其二,在此类企业的工会内部,管理人员仍需加大队伍建设水准,即设立专职化的工会主席,由于工会主席属该场所的核心力量,也为工会工作的关键,因而该人选极为重要,工作能力与领导力是两种不可或缺的素质。当前非公企业工会中的主席多为“一身多职”,大多为各部门领导或企业高层副职来兼任,部分领导会身兼职工、行政领导与工会主席为一身。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在管理工会工作的过程中其内部人员的考核、待遇与人事都会受限于企业,由于其对企业的依附性较强,在实际发展期间缺少话语权、缺少独立性,相较于职工的经济权益,企业会更加看重自身短期的经济效益,因而此类工会若想获得长远发展应摆脱当前的依附关系,并利用企业公选与政府主导的协同机制选拔出专职的工会主席[1]。此外,非公企业工会还可设计社会化、制度化的招聘制度,为专职主席设立多项保障机制,如考核、培训与待遇等,增加其话语权与独立性,从而改善工会整体的人员建设。
(二)设立科学的非公企业工会评价系统
若想改善非公企业工会的实效性,其内部的管理者需设立科学的非公企业工会评价系统,具体来说,设计一套非公企业下工会的激励、考核、职责一体化的评价极有必要,在上级工会组织领导的过程中,企业需与工会联合依照职工权益的真实诉求与企业发展的现实目标来设定其共同的工作职责,其考核实施的方式与考核评价标准都需遵照实际情况,并设立以工会组织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特殊待遇制度与激励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物质待遇与职业地位,增强其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促进其整体的工作实效。此外,非公企业工会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还可加强职工的民主监督管理权,拓宽该权利的行使途径,全面提升工会的群众性,是民主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在进行工会工作考核时需将职工满意度看作重要标准,继而改善非公企业工会的工作效果[2]。
(三)优化工资协商系统
为打造更为和谐、适宜的劳动关系,劳资双方不仅要承认与尊重二者间的利益差别,还要设置一套完善的工资协商系统来改善劳资双方的关系。通常来讲,非公企业管理者需加强工会工资的集体协商能力,利用专职化的工会主席、实体化的工会机构来加强队伍的整体建设。由于工资协商带有极强的政策导向,要设置专门的政府与工会共同的专项工作系统,逐步完善工会与企业间的实施办法与操作途径,利用不同程度的政策保障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与政策的支撑作用。利用非公企业工会自身的职能定位与性质定位来加强工会与企业的价值观念,增强思想保障。企业还需帮助工会改善工资集体协商的整体水准,利用工会内部的工作交流、业务培训来改进工作人员的谈判能力与协调能力,从而切实打碎“工会不会谈、职工不敢谈、企业不愿谈”的尴尬局面。
总 结
综上所述,非公企业中的工会已变得愈发重要,根据其本身的职能定位与性质定位,企业管理者应依照其当前发展的实际状况切实加强工会人员建设,提升各项制度与人员的管理水准,促进此类企业工会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 范丽娜.北京市激发非公企业工会活力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J].山东工会论坛,2020,26(04):64-73.
[2] 张举.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思考[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8(0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