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的师生课堂关系的建立

2020-12-09 05:30盛芳
西部论丛 2020年13期
关键词:师生学校老师

盛芳

案 情

近年来屡屡有报道中学校园里师生发生冲突的事件,比如在2016年4月15日就发生了一件令教师们深感痛心和屈辱的事件,在安徽省蒙城县范集镇某中学课堂上,五位同学集体群殴一位中年男教师。通过视频可见,该教师试图想从一名男生手中抢夺试卷,男生不服,老师用手拽住了该男生的衣领,结果可不得了了,该男生在辱骂了老师之后,还向老师动了手,并且当时在教室里的其他四位男生,一拥而上一起对老师拳打脚踢。他们把老师堵在教室后面靠黑板边,老师招架躲闪,期间只是扇了未交试卷的男生。男生先后对老师三次群殴,甚至于还有一位男生接用板凳砸向老师的头部。幸好老师未造成大碍。整个过程中,班中没有别的学生来劝阻、制止,只有一个女生跑上前去想劝阻却又吓得跑开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班级呢?班干部都到哪去了?任由五位同学群殴赤手空拳的老师?在课堂上公然发生这样的事,师生情谊何在?老师的尊严何在?大家难以想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班级?这又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呢?这样的学校又能教育出什么样的学生来呢?

评 论

这个事件已经发生了,值得我们反思的是今后应该如何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教师在课堂上的人身安全该如何得到维护?对青少年的校园暴力行为应该如何加强约束和惩治,以下谈几点对该事件的看法。

第一,学生为何不惧怕老师

从整个事件来看,老师自然是受害者,老师的遭遇的确令人同情,但老师处理问题的方式有些不够明智,体现了性格执拗,不善沟通的一面。如果一开始该老师就换一种思路,不是强拉硬拽学生的思路,而是待其他学生都已交好了试卷,再把该生叫出教室,问清他为何不愿交试卷的原因,再向他说明要遵照班级的统一规定,所以家有家法,校有校规,班有班规,学生的这点规则意识还是有的,实在不行的话,可以交给班主任做工作吗?初中生对班主任的话一般还是信服的。现在的孩子为何如此的难管难教,多半还是和他们的家庭环境有关,在家里多半是独生子女,有部分孩子父母常年外出务工,成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使他们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唯我独尊的个性。对家庭对社会没有责任感。初中生一般都才十四五岁,在家里和家长都难以沟通,何况老师?他们往往聪明透顶,机智狡猾,不讲究方式与策略是很难对付的。所有,应对这帮青少年,没有一定的涵养。方法及至处理问题的技巧,师生的小船说翻就翻,这一点经常做班主任的老师应该是深有体会的。试着从他们的角度来想一下,打架斗殴了首先不会被开除,因为国家要普及义务教育,打出事了也不用耽误大的责任,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他们;对于治安管理处罚他们是不会怕的,最多关几天就又出来了。再从老师的角度想,国家实行素质教育许多年了,严禁打骂体罚学生。就算师生间真出了事,学生背后还有强悍的家长支持,撑腰。所以,双方的人心向背,力量对比,老师明显处于弱势,所以课堂学生不服管,经常欺负老师也就不难理解了,不信,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上述案例中的处理结果吧!该被打的老师写检查,向学生赔礼道歉,还不是老师向了辱吃了亏!所以现在教师成为了一个高危职业,有的地方老师甚至要带上防身武器去上班!种种现象都反映了,社会上一部分人轻视教师,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偏低,才导致教师可以成为学生随意欺负的对象!

第二,目前的师生关系的现状亟待新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出台

我们先来看看事发后当地相关部门对该事件的处理吧,教育部门、公安部分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涉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来回管教,责令涉事教师马某某写出深刻检查,由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责令事发地学校相关负责人停职检查,之后事发学校教学秩序恢复正常。纯粹是一套衙门式的官僚的处理?涉事教师是因为正常的履行行为而遭到学生群殴的,学生家长对他没有任何的补偿,即使是一个简单的道歉,还要向学生赔礼道歉,还要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对学生的保护是否太过份?对教师的尊严和人身权是否太过予忽略?难道就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但只要你看了视频,他们的个头都和被打的老师差不多,真要动真格的打了,一个40多岁的男教师可能都打不过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学生,何况是五个男生一起,对付一个赤手空拳的老师,可见他们平常就结成帮派的小混混,惯常打群架,对付老师都齐心协力,何况是对付校园里别的学生或是在社会上打群架?为何不能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为何就不能开除?难道为了普及义务教育就该对他们无原则的宽恕,允许他们为所欲为?这样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只会毁了我们的中学教育。教师没有了尊严,讲台也不再神圣,教师可以随意践踏,蒙羞的不仅仅是教师这个群体,还有整个民族的未来,所以,规范学校日常管理 施,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维护教师的合法权利,亟待出台县体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宪法中虽规定有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并无关于教师权利的县体规定,但201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二条明确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为何不对学生进行惩处?就这样简单处理了,只会让教师成为更弱势的群众,教师还如何管理学生呢?这样的处理结果只会严重损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只会选择敷衍学校生,逃避责任,在课堂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可怜的老师,为了自己的安全,只会选择明哲保身,这样的教学方式還有什么质量可言呢?所以必须尽快修订原有的教师法,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规范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课堂教学秩序,给与教师合理的惩戒权,明确学校老师和学生间的权利和义务,让教师的人身权利能够得到起码的保障,让教师能够放心大胆的教书育人。当然,提高教师的待遇也是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使教师成为一个令人尊敬和羡慕的职业,而不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弱势群体。

最后,依法治国,普法教育,应从娃娃做起,

我禁不住又翻看了这个简短的视频,五个男生简直就是一窝蜂的对老师拳打脚踢,不顾一切,甚至还向老师举起了板凳,像一群小流氓,哪里还有师生的丝毫情谊?这是一帮初中生,如果再对他们一味地纵容,那么每个老师就都有被打的可能。他们的头脑中应该没有“法”的概念,他们只知道维护自己的面子,自己不能吃亏,群殴别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大概压根就不会去想。所以,普法教育,要从娃娃做起,而不是让法律只是掌握在一小撮精英手里,要让法律意识深入到每个娃娃的骨髓里。可是回望我们中小学的教科书,都没有开设法律课,甚至于有的高校有的专业都不开设,这样咱们的高校培养了一大批的大学生,但却是一大批的法盲。我接触的许多大学生,专业知识很扎实,外语水平也很高,可是法律意识淡泊,往往不知法而犯法对他人对社会没有责任感 。为了造就新一代的知法守法的公民,普法教育必须从娃娃做起,在各级中小学开设法律课,并且给为中高考的必考科目,对高等院校的学生把法律课作为必修课,要达到英语学习的重视程度,全民普法学法,这样坚持十年八年下来,必然会达到一个全民学法、知法的热潮。这样,依宪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平,违法必究才能深入到每个人的内心,让每个儿童从小就接受法律的熏陶,自小就养成知法守法的好习惯。我们的党和政府已经意识到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希望能加快落到实处。

回顾前述的安徽蒙城辱师事件,多少反映了中学校园中恶劣的师生关系,这样的事件时有报道,所以教学环境急待改善。如果教师连最起码的人身安全保障都没有,还谈什么教学质量呢?从学生的角度来说,连正常的课堂教学管理都不服从,走上社会后他们能遵纪守法吗?所以,首先家长要加强监管,其次,要有相应的学校管理措施,最后,政府要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让学校依法管理,老师依法教学,出了事故要有救济的途径,多方用力,希望这样的辱师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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