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 文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610103
在大多数国家,与石油价值链有关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这种冲突对于确保关键利益相关方(如政府、民间团体、所在社区和石油公司)的利益在石油开发过程中得到体现至关重要,需要避免和防止的是冲突的暴力形式。石油冲突的暴力有多种表现形式。在宏观层面,它涉及武装分离运动和叛乱,这可能导致更多的犯罪团伙和武装力量参与盗窃、非法开采和冶炼石油。在微观层面,包括社区间和社区内暴力的增加、袭击石油勘探和加工地、破坏石油设施(如炸毁管道)、劫持政府和石油公司的工作人员,等等。减轻这种脆弱性的一个早期步骤是制定预防战略,其中包括石油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注意采取一些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影响的无害化措施。
不同的国家在追求石油价值链带动本国经济增长、确保能源安全和实现可持续性目标之间进行权衡是不可避免的,如何确定目标的优先次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石油资源在一国经济中的相对价值。如伊拉克、科威特、阿曼、利比亚、安哥拉、卡塔尔、文莱和委内瑞拉,其经济结构中石油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国家收入的贡献具有主导性;在玻利维亚、马来西亚、墨西哥、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俄罗斯,石油部门的贡献是巨大的,但并不完全占主导地位。在巴西、加拿大、荷兰、英国和印度尼西亚,石油是经济的一个重要但很小的部分。在阿根廷、澳大利亚、印度、肯尼亚、巴基斯坦和美国,石油具有有限的重要性,虽然它仍然是区域重要的。
石油价值链包括三个环节: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统称为石油价值链的“上游”环节;“中游”环节是将生产的石油运往炼油厂;在“下游”环节,原油被精炼转化为可用的产品,然后销售给批发商、产业客户和零售客户。
1.1.1 上游环节
石油价值链上游环节具有高风险、高度资本密集和项目时间跨度长等特征。一旦确定石油勘探的潜在区域,就可能引发石油价值链。确定过程通常是通过使用航空和卫星摄影以及磁测量来进行的。如果结果有希望,则可向政府申请取得勘探权,然后通过地震调查获得这一特定区域的详细信息,而地震调查比最初的调查所需投入更为巨大。通过复杂的计算机分析和数据解析形成的地质结构图像,可以确定该区域地表以下可能含有碳氢化合物沉积。如果确定了一个合适的地质结构,查明是否确实存在碳氢化合物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适合该地区类型(陆地、浅水或深水)的钻机打一口勘探井。钻井涉及许多辅助设备以及各种产品和服务,为完成这项任务,石油公司通常与一家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平均而言,只有五分之一的勘探井是成功的。打这种井的成本各不相同,如果是一口离岸深海油井,它可以从几百万美元到1.5 亿美元。比如,一口北极的勘探井甚至达到了70 亿美元,勘探费用由荷兰皇家壳牌公司支付,该公司在2015 年决定完全停止在北极的钻探[1]。如果一口井不成功,勘探成本就无法收回,钻探反映了上述上游环节的具体特征。
如果一口勘探井显示存在足够数量的碳氢化合物,则继续钻探一口或几口评价井,以更好地评估该油田的大小、质量和商业价值。如果评估成功,就开始进入开发阶段:建造进行全面生产所需的设施,以及将油井与当地加工设施或石油输送管道连接起来的基础设施。陆上基础设施与近海相比,往往没那么复杂而且便宜得多。一个标准的上游项目,从最初的勘探阶段到全面的商业运作,需要5年时间并不少见。对于涉及地理或地质挑战或有重大基础设施要求的项目,需要时间可能更长。油田一旦投产到其退役,可以持续生产10 到50 年的时间,有时甚至更长,这主要取决于油田大小。
上游活动包括一些辅助服务,如地质和地球物理调查、钻井、设备供应和工程项目,所有这些都需要高技能人才。一项典型的上游业务涉及国际石油公司及其服务承包商的工作人员,因为许多项目活动都是由石油服务公司承包的。国际石油公司作为运营者,负责项目总体成果,因此是项目风险的主要承担方。
上游环节的风险和资本结构不同于石油价值链中的其他部分。除了典型的项目风险外,勘探、开发和生产还带有重大的地质风险。例如,可能是干油井,或者从某一油田中开采石油可能不经济(如果单位石油的生产和运输成本很高)。事实上,所付出的投资很有可能不会产生回报。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为了补偿这些风险,投资者对成功的上游投资所要求的回报是很高的。鉴于其风险状况,上游勘探通常由股本出资也就是说,公司股东投资的钱,这与债务资本不同,不需要定期支付给投资者。如果项目成功,通过生产和销售碳氢化合物,对投资者的补偿包括收回初始投资和相对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证明所承担的重大风险是合理的。这些因素强调了东道国政治、法律和财政稳定对投资者的重要性。任何不稳定都会增加风险,从而增加投资者要求投资的回报率;而不稳定可能会阻止其对某个国家进行全部投资。
综上,上游环节的特点是:(1)大规模的、先期的、具有较长回收期的资本投资;(2)高风险、高回报,项目的时间跨度很长;(3)技术密集,需要高技能的人员和特殊的项目管理技能;(4)几家石油公司之间的合资企业开发非常普遍,以分散这些企业的风险和高资本要求。
1.1.2 中游环节
石油价值链中游部分是将生产的石油运往炼油厂,涉及石油运输,包括管道和通往道路、铁路、港口和进行储存的基础设施。运输在价值链的各个阶段都是至关重要的,它是联系生产和加工设施之间以及加工设施与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纽带。石油运输基础设施也是资本密集型的,受到所在国的一些政策和监管制度约束。以石油运输管道为例,政府必须明确供资方、如何运作、什么政府机构管理运输关税和准入政策。对中游环节监管不力,或运输关税或公平的准入政策执行不力,将影响石油产品的供应,并导致整个部门严重低效。原油储存设施对于避免供应中断和灵活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也至关重要,例如恶劣天气导致海上油田生产设施关闭,需求的季节性波动、极端天气(如严寒)、国内或全球经济变化、地缘政治变化,都会影响石油产品的需求变化。
1.1.3 下游环节
石油冶炼和销售构成了下游环节。石油冶炼是把原油提炼成各种可用产品,特定原油的组成和性质决定了对其精炼可得到的产品组合,以及炼油过程的复杂性和成本。不同精制品的市场价格取决于整体供求,波动性往往很大。炼油厂在改变其产品组合、优化产品总体价值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库存和工艺的复杂性限制了它们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的能力。优质原油能生产大量的高价值产品,而且可以在世界上大多数炼油厂进行处理,与那些生产低价值产品的原油和只能在少数专门的炼油厂加工的原油相比,前者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经过精炼之后,石油制品被销售和分销给批发、零售或工业用户。一些石油产品是石油化工行业的主要投入,因此,石油化工与炼油厂和石油生产有着密切联系。
中下游项目一般远不如上游项目容易发生风险,主要原因是只有在原油供应的潜在来源明确和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情况下,这些项目才得以推进。此外,中下游产品的价格往往受到监管,导致中下游项目投资回报率比上游项目要低得多。有时候,一家公司(或公司集团)在价值链的各个部分开展活动,最常见的是在勘探、开发和生产阶段以及下游环节。纵向一体化可以通过确保供应来源或交易内部化,通过消除中间商增加利润率,通过便利物流增加公司创造的价值,最重要的是通过价值链整合降低经营风险。值得政府警惕的是,公司的垂直一体化可能采取转移定价的方式,以减少应向政府缴纳的税收。为此,政府必须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实践中首先解决这些问题。
东道国政府开发其自然资源的最终目标是将其转化为最大的社会福利。从石油开采中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是各国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目标,不同国家对社会福利的看法不同,因此采取的政策也存在很大差异。然而,人们通常认为,政府政策的关键驱动因素之一是石油部门创造经济价值或者石油资源租金的最大化,即提高石油部门收入和降低其成本,其中包括石油公司对其高风险投资的最低回报要求石油生产收入超过生产成本。租金由政府(以税收的形式)和公司(以净利润的形式)分享。石油价值链中产生的经济租金可以用石油公司公布的损益表粗略估算:(1)石油售价;(2)各种成本;(3)税收;(4)公司净利润。东道国政府收取的税收和公司净利润之和可以代表资源租金。
石油售价是公司利润和应纳税额的主要依据,从而也是价值创造的主要依据。价格主要是由国际市场决定,公司和政府的影响有限。石油业务的成本很高,影响着资源租金的最终规模,这些成本包括前期资本支出、业务支出和借贷资本的偿债费用。虽然一个项目的一些成本是由油田的具体性质、地质条件和区位决定的,但公司的业务政策和水平以及东道国政府的政策也影响到成本,其若干影响如下:(1)各石油公司通常具有不同水平的技术、项目管理专门知识和经验,从而导致不同水平的成本。理想情况下,政府政策会鼓励最有效率的公司申请并赢得勘探和生产权。勘探和生产权的分配政策设计不当或故意不透明,可能导致财政收入减少,政府财政制度应该鼓励石油公司控制成本。(2)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各国政府会鼓励作为石油部门投入(也称为后向联系)的国内商品和服务供应的增长。但这种“本地内容”政策可能与有效管理成本,包括竞争性招标相抵触。(3)勘探、开发和生产项目前期资本投入巨大,准备时间长,往往需要几家石油公司合资,以分担其成本风险。
石油价值链上游环节是政府征税比例最高的部门之一。各国政府可获得上游石油项目净收益的比例通常差别很大,有些大约40%,有些超过90%。在一些国家,石油价值链上游环节是GDP 的最重要的贡献者。一个合理的石油财政制度,既可以使该国的财政收入最大化,同时也能够吸引投资,并为其有效运作提供奖励。在大多数国家,下游部分适用定期公司税率,还可对石油产品征收各种消费税。
石油产业项目在其发展周期的各阶段,以及由于这种发展的协同或累积效应,可能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如果这些项目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加剧不同利益相关方和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一个国家的脆弱性将由此进一步提升。近几十年来,石油工业取得了重大技术进步,有了减轻社会负面影响的最佳做法。然而,在勘探与开发阶段的适用标准方面(包括环境标准和社会标准),因实施公司和东道国政府要求不同,仍存在很大差异。
这些活动因调查的类型、范围及地点不同,可持续数月时间甚至更长,目的在于获取相关信息并绘制地表以下的地质结构图,以确定一个地区含有碳氢化合物的可能性。这些信息也被用来决定前瞻性勘探钻井的位置。根据调查的具体区位(陆地或近海)及社会环境情况,地震调查具有一定的短期负面影响,如:清除道路和基地营地的植被;车辆和机械的废气排放;增加对现有基础设施的使用压力;噪音、灰尘和车辆行驶对当地社区造成的干扰;船舶作业(或海岸基地的建立和作业)的干扰;外来劳动力与当地社区互动过程中引起外源性疾病的传播;对文化或考古资源的破坏等。但鉴于它们的短期性质,地震调查可以在尽量减少这些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完成,并在完成后对勘探地区进行修复,以将其恢复到调查前的状态。
勘探钻井是为了确定或确认是否存在石油或天然气。钻井将涉及钻机、所需卡车或船只,并可能涉及运输人员的车辆和直升机。勘探钻井可能需要几个月或更长时间(典型的勘探合同,包括地震调查和钻井在内通常是三年),它需要建设后勤基地、水井等基础设施和安装测试设备,并在基地营地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配套设施和后勤服务。除了与地震调查阶段类似的风险外,这一阶段的影响还取决于一些选择,例如为所需设施选择场地、进入方式、妥善储存和处理废物、处置钻屑和废泥的程序以及使用(或不使用)气体燃烧。此外,还存在与钻井所需人员与物资供应相关的社会经济影响,包括与附近社区的互动以及对土地或海洋空间利用的影响。这一阶段结束之时,会导致临时设施退役、放弃勘探井和对所占用场地的生态修复。
如果在勘探阶段确认了有前景的石油数量,随后将进行实地评估,以确定石油的规模和特征,并提供所需技术和成本信息,确定石油开发的最佳方法。与评估钻探有关的潜在社会环境影响往往与勘探钻井相当。
如果评估钻探阶段认为石油资源数量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开发计划将被制定和提交给有关当局批准。根据油田的大小,石油生产有多种选择,这一阶段可以持续几十年(典型的生产合作合同为20∼30 年),直到石油资源枯竭、油田退役。开发和生产需要一套更长期、更大规模和更复杂的基础设施,还需要复杂的生产系统和长期的工作人员。勘探和评估钻探阶段的所有潜在影响都存在于开发和生产阶段,而且还会产生更多的影响,包括对当地造成永久的环境变化和协同累积的社会经济影响。因此,需要更加注重当地受影响社区生计的替代分析、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三废”排放管理等问题以及对现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利用。在这一阶段,潜在的社会和文化影响更为突出,因为需要确保土地使用或长期占用特定区域,在某些情况下,这一过程涉及土地征用、非自愿安置、当地居民原有生计的丧失。此外,油气泄漏、爆炸或安全事故的风险可加剧潜在的影响。最后,在这一阶段,资源开发的收入循环回到国家经济中,积极的变化是带来经济增长、更好的社会福利;然而,如果这些收入管理不当,则可能导致经济扭曲、通货膨胀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难以得到改善。
石油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可经济开采的储量有限,即:随着时间的推移,开采成本越来越高,最终将停止作业。当一个油田不能再安全或经济开采时,就需要退役。退役的目的是避免地方利益相关方、政府和公司面临不可接受的遗留问题。如果在开发之初没有退役的具体规定,油田关闭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油田开发合同应有退役的具体规定,包括:退役和修复计划;与项目规模、预期影响和生态环境修复需要相称的财政保证;应对经济衰退的社会经济措施。
石油资源丰富的国家,即使是发达国家,也曾经饱受资源开发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如北海油田开发之时荷兰、英国等遭受的“荷兰病”。但这些国家具有极强的国际贸易能力和经济多元化基础,经过产业调整和全球石油价值链管理,不仅摆脱了“荷兰病”,而且还成就了壳牌、BP 等国际石油巨头。但许多拥有丰富石油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在石油资源开发过程中却难以摆脱资源诅咒,一些因此而富裕起来的国家,可能在油气价值链一体化方面卓有成效,并拥有世界一流的石油巨头企业,却未能发展成为发达国家,而是沦为了食利国。
资源诅咒认为,丰富自然资源的开发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在一些治理能力比较弱的发展中国家还可能恶化现有的腐败,带来侍从主义政治制度和暴力冲突的风险,在一些存在动荡的国家尤为如此[2]。除非得到有效管理,否则资源开发会诱发通货膨胀,损害制造业出口竞争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对农业等产业带来不利影响[3],无助于贫困问题的解决。自然资源开发带来的财富增加和分配不均引发资源开发所在地区不满,为武装叛乱活动提供机会,从而引发冲突甚至是内战[4]。自然资源开发与暴力冲突之间存在着6种可能的因果路径[5]:(1)“贪婪的反叛者”机制,觊觎政府获得的丰厚的自然资源租金而进行武装叛乱;(2)“贪婪的局外人”机制,局外势力通过直接进行军事干预或支持内战派别,以获得或维持对自然资源的控制;(3)“不满”乘数,即认为资源产地被剥夺或因资源开发的负面经济后果(例如:“荷兰病”、通货膨胀或收入分配不均等)造成不满,引发资源产地的暴力起义或分离主义运动;(4)“资源支撑反叛”机制,自然资源被反叛势力用来建立和维持与政府进行战斗的军事力量;(5)“腐蚀”机制,即丰富的资源开发对国家机构的腐蚀性影响(例如通过腐败和侍从主义政权)为一个尚未很好地解决贫困的国家出现不满情绪并可能演变为内部暴力冲突提供了依据;(6)“经济单一化”机制,即丰富资源开发形成的食利经济,由于其过度依赖资源主导型产业从而导致其他产业发展乏力,经济单一化趋势明显,发展不可持续。与之相反,发展多元经济和提高国际贸易竞争力,有利于形成一种促进和平与稳定的传导机制。
一些证据支持资源丰富和暴力冲突之间存在联系,甚至存在更广泛的资源诅咒。例如,非洲主要产油国尼日利亚、安哥拉、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刚果共和国、埃及、赤道几内亚和苏丹,在进入21 世纪后,都经历了某种类型的暴力冲突或不稳定。其中,利比亚由非洲屈指可数的富国变为内战不休,苏丹甚至分裂成苏丹和南苏丹。所有这些国家在世界银行的腐败指数控制上都表现不佳。与此同时,有学者分析了发现巨型油田的影响[6],采用包括国家和年份固定效应的模型发现:重大石油发现使武装冲突基线概率在约为10 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增加了5∼8 个百分点,而在最近有政治暴力历史的国家,这种影响要大得多。
食利国是指一个以拥有某些自然资源为基础而产生收入的国家,如中东产油国(如沙特、科威特、阿联酋、卡塔尔、巴林和伊朗),国家在食利经济中的主要职能是分配石油租金。在资源诅咒中,人们关注的是丰富的资源开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然而,租金也为统治精英提供了资源,以抵消这些负面影响。食利国主要通过4 种方式维持其安全和稳定[5,7]:(1)“镇压”机制,即食利国投资建立一个大型安保部门,以镇压反对派和不满的力量。(2)鉴于食利国在确保大国能源安全(或其他重要商品的供应)方面的作用,食利国往往得到大国的支持,大国帮助打击或阻止其国内叛乱或反击“贪婪的局外人”的侵犯。(3)“利诱”机制,即食利国主动利用收入来收买人心,或采取大规模的利益分配或民粹主义政策来促进公共部门就业,或提供免费教育和医疗服务。(4)食利国可以选择性地分配租金,购买很少一部分人口的忠诚度,并创建侍从主义网络。一个食利国是否成功,往往取决于能源或其他重要商品的出口能力是否足够大,从而使出口产生的租金足够多,以至于使国内征税的需求减少,然后这些收入被用来创建侍从主义网络、实行大规模分配政策和利用镇压机制来实现和平。
除了在资源诅咒和食利国中石油价值链可能出现的冲突风险之外,还应考虑其他重要因素,例如,国家环境的脆弱性。
在许多受冲突影响的石油资源丰富地区,存在发生暴力的政治经济基础,为冲突爆发或升级创造了基本条件。
4.1.1 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广泛存在
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广泛存在往往鼓励以暴力而非和平方式解决问题,并破坏旨在建立信任和安全的努力[8]。在石油资源存在争议的地区,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存在增加了暴力冲突的风险。
4.1.2 青年失业率居高不下
在社会经济不平等和腐败现象严重的情况下,青年失业率很高,这是造成不稳定和不安全状况的原因之一[9]。在石油资源存在争议的地区,失业青年成为武装团体招募的目标,是实施暴力和继续暴力冲突的重要资源。
4.1.3 战争经济的存在
战争经济通常涉及强大的黑市、武装人员掠夺和暴力侵害平民以控制收入来源、非法自然资源贸易和跨境交易网络[10]。非法开采自然资源成为支持和维持武装力量收入的重要来源,资金来源(如被盗石油的运输路线或原油储存地)往往成为武装力量与政府之间冲突的根源。
4.1.4 社区冲突和武装力量的存在
社区内部、社区之间或族群之间持续的暴力冲突或在武装力量的助推下,普遍存在的不安全感促使年轻人参与暴力,促进小武器和轻武器的贸易,并为战争经济创造了有利环境。
4.2.1 政府的领土控制能力有限
如果政府机构(如行政、执法和治安机构)、政府服务(如卫生、教育、应急和灾害管理)在石油和天然气产区的存在有限,基本基础设施(如道路、电力和供水)服务不足,合法或非法的替代治理系统通常会取代它。在石油和天然气勘探或生产过程中,政府和控制勘探或生产地区的地方力量之间就会出现利益之争。
4.2.2 国家安全力量的欺压行为
警察、军队、准军事或私人保安力量在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开发地所在社区恶意侵害当地人权益,往往会造成当地人对政府高度怨恨和不信任。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欺压行为导致国家安全力量在履行调查、逮捕、预防犯罪等职责时,当地群体会对其进行直接攻击。在政府与地方武装力量经常发生冲突和暴力冲突容易升级的地区,公共安全根本无法保障。
4.3.1 当地成分安排薄弱
油气开采地社区从石油和天然气开发中获益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创造当地就业机会和从当地供应商采购物资,在油气产业发展的同时带动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通常情况下,当地成分要求陆上或近海油田的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公司所需产品和服务应优先在当地采购。这种安排如果实施不当,可能成为暴力冲突的来源。例如,外国工人从事当地人认为他们也可以从事的工作,或在采购过程中被认为存在裙带关系和腐败。
4.3.2 社会和环境法规不明确、不一致和执行不力
当前,人们日益认识到了社区享有的权利以及政府和公司在石油勘探和生产中维护社会和环境标准的义务。当社会和环境法规不明确,公司行为对当地社区产生负面影响时,或者政府机构不能有效执行这些条例时,受影响社区群体就会提出抗议和示威。
4.3.3 补偿标准过时
石油资源的开发,尤其是在陆上进行时,就可能通过土地征用、重新安置、土地或水污染、毁坏农作物等等,对当地经济造成不利并危及一些人的生计。一般做法是根据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补偿受影响的个人和群体,如果政府的补偿标准已经过时,那么这种不充分的补偿往往会引起当地居民进一步的不满。
石油资源的勘探和生产活动本身并不造成暴力冲突,然而,以下4 个方面的因素为暴力冲突提供了诱因。
4.4.1 与社区活动范围存在交集
陆上石油勘探和生产,特别是在人口稠密地区,容易因负面的社会环境影响和处置不当而诱发冲突。当石油在近海被发现时,它对一个国家没有强有力的冲突风险,但在岸上时就可能有一个很大的影响[11]。
4.4.2 勘探生产区域位于落后地区或民族地区
如果陆上勘探和生产活动接近社区,那么它们更有可能诱发暴力冲突或受到当地既有暴力冲突的影响。如果在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和被边缘化的民族地区发现石油,就更有可能引发冲突。当资源位于一个民族高度集中的地区时,如果少数民族企业家利用它来促进集体对中央政府的抵制,则爆发冲突的风险增大。更准确地说,在种族分化和两极分化程度高的国家冲突风险更大。
4.4.3 勘探和生产活动的时机
勘探和生产活动何时以及在何处发生,可能都会加剧现有的紧张局势或争端。例如,在有争议地区进行石油勘探活动,以及在争议各方达成解决办法之前或期间进行,这必然会增加双方所认为的利害关系,以至于谈判更复杂。
4.4.4 期望过高
石油资源勘探经验有限的国家,对未来收益的期望往往不切实际。由于50%∼90%的勘探活动并不能进入生产阶段,失望的可能性也很大。社区和政府可能期望立即得到好处,当这些好处没有实现时,挫折感很快就会增加。
石油资源开发通过将地下资源转化为经济租金,可为政府和投资者创造最大价值。政府吸引最好的投资者,并通过谈判实现经济租金的最大份额,再通过有效和公平地使用这些经济租金,成为石油资源成功地转化为维持国家积极、可持续和公平的经济增长的关键。
石油安全包括满足国内市场对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的需求,即是说,政府应在合理价格的基础上提高能源的社会可及性,确保国家能源安全[12],避免石油冲突,同时,管控外资影响,维护良好的国际关系。
可持续性要求在石油资源开发时,政府需要注意尽量减少石油开发对环境和社会的不利影响;合理利用土地;创造更多、更广泛的就业,促进当地社区发展;维护职业安全和健康;根据气候变化减缓与适应的需要,向低碳密集型经济过渡,等等。
虽然各国的石油政策各不相同,但所有国家都可以受益于一些普遍的政策原则。第一,石油部门的发展应纳入国家中长期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愿景。第二,石油政策应促进整个石油价值链的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率。例如,石油储备管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应最大限度地确保石油资源的稳定供应;业务政策应鼓励及时决策和尽量减少成本,同时达到业务、环境和安全标准;现有基础设施能力应以最佳方式充分利用;石油产品分配给消费部门应促进高效消费,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整个经济的附加值。第三,国家石油政策和由此产生的监管等体制机制应该是透明的。收入、价格、企业责任、流程和程序等信息的透明,将有助于提高该部门的效率、建立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信任和减少腐败行为。第四,石油政策应以社会和环境管理原则为基础。石油资源的开采应有助于和平、稳定、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石油部门的发展应坚持包容、机会平等、透明、问责和尽量减少负面环境和社会影响的原则。国内环境政策应考虑与国际气候倡议合作的战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经济、能源的挑战[13]。第五,石油政策确定应主要由市场力量向投资者和消费者传递供给、需求和定价信息。
中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由其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受到了亚非拉诸多石油生产国的欢迎和支持。习近平提出的能源共同体理念正是石油价值链风险管理国际合作所需要的,但石油冲突风险更多地源于石油生产国内部的政治对立、民族矛盾、教派冲突、国家治理能力不足、利益分配不合理等。从石油价值链视角分析石油冲突风险,有助于为石油相关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进行投资风险分析时提供参考,最终通过“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促进各国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