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玲 安然 陈旭文 朱明
摘要:以浙江省德清县乡贤参事会为例,剖析乡贤参事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探讨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标准化模式,为乡贤参事组织日常管理和工作开展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贤 乡贤参事会 乡村治理 标准化
Abstract: Taking the rural sage council of Deqing in Zhejia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its development, discusses the standardized mode of its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and provides useful reference for its daily management and work, so as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and boost the revitalization of rural areas.
Key words: county sage,rural sage council,rural governance,standardization
1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农村空壳化、精英人才与资源流失等问题日益显现,在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中,乡贤、乡贤文化及乡贤组织因其显著的自治活力而受到广泛关注。然而,各地乡贤参事会成立时间较短,群众参与意识不强、运行制度不健全、评价机制不完善等因素致使乡贤参事会的功能发挥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本文围绕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标准化建设开展研究,立足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鄉贤参事组织运行无规可循的困境,提出规范管理和正确引导乡贤参事会组织运行管理的研究建议,进一步激发乡贤基层治理源动力。
2 研究背景
依托群众中先进份子带动全体、以“先富带后富”是我党的重要工作方法。新时代下,乡贤不仅包括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本土精英、求学入仕经商而走入城市的外出精英,也包括市场经济环境下在农村投资创业的外来精英,他们有学识、有担当、有眼界,怀着对家乡的热爱,自愿回报家乡、反哺家乡,希望为家乡发展做贡献。
乡贤参事会便是由热心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建设的乡贤自愿组成的一种基层社会组织,是当前我党“以先带后”理念的重要实践。参事会以章程为依据,积极参与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民情反馈、监督评议、帮扶互助等服务功能,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乡镇政府、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村民委员会的业务指导[1]。作为一种新兴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乡贤参事会在基层村民自治的创新探索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通过激活乡贤资源,可有效提升多元参与、协商共治能力,充分发挥乡村精英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中的引领作用。
3 德清县乡贤参事会标准化需求分析
3.1 德清县乡贤参事会现状
德清县位于浙江省北部,处于长三角腹地,是城乡体制改革推进较早的地方[2],更是乡贤参事会的首创地。2014年10月17日,雷甸镇洋北村成立全国首个乡贤参事会,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成为样本经验受到广泛关注,获得民政部“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提名奖,“小事找乡贤,大事找政府”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6年多的发展,全县已培育乡贤参事组织107个,累计参事4125次,服务5633次,受惠群众18万人次,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村级社会组织为补充、村民广泛参与的现代乡村治理新格局,有力助推德清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3.2 德清县乡贤参事会标准化需求
德清县乡贤参事会积极参与乡村事务管理,在推动构建城乡融合的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社会治理新模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中产生了积极作用,但在长期实践中也逐渐摸清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显性和隐性问题。
(1) 自主参与意识不强,凝聚力有弱化倾向
德清县乡贤参事会虽具有一定的自发性,但更多的是政府主导整合乡村资源、凝聚基层智慧、汇集乡贤力量,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而采取的措施。运行中,其职能发挥主要由政府推动,村民参与自主性不强,乡贤在组织中以兼职为主,工作时间与精力有限,业务活动参与度不高。久而久之,受到时间、空间的双重限制,乡贤参事会的凝聚力将出现弱化倾向,工作成效低等问题也接踵而至。
(2) 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工作流程需要规范
乡贤参事会以乡贤参事组织的章程为依据开展日常工作,建有财务管理、信息公开、评议监督等相关的工作制度,但部分制度在时代发展中凸显出更新慢、实效性差等问题,未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求做出相应的修改完善。因运行机制不健全,工作流程不清晰,导致一些工作具体开展时缺乏制度保障,甚至无规可循。同时,随着制度建设不断细化加强,一些组织也存在制度执行不严的现状,导致工作随意性较大,需要标准规范。
(3) 权责界线不明,评价考核标准不完善
德清县基于本地实际,在基层治理中建有多种载体的治理主体,但各治理主体在运作过程中难免出现职权交叉、监管资源分散、“各自为政”等问题,呈现出相对独立的无序状态,致使乡贤参事会的功能发挥受到影响。乡贤参事组织的权力边界在哪里,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如何对乡贤参事会的治理效果评价考核等都是乡贤议事会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4 德清縣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标准化分析
基于对以上问题深入剖析,为进一步将乡贤参事会工作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德清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联合启动了乡贤参事会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从基本要求、机构建设、运行管理等几方面入手,积极探索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的标准化路径。2019年4月28日正式发布德清县地方标准DB330521/T 52—2019《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规范》,让乡贤参事组织有标可依,推动其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提升工作水平,打造“乡贤参事会”这一具有德清特色的基层自治品牌。
4.1 以服务发展目标化为引领,明确乡贤参事会职责任务
在依法成立乡贤参事会的基础上,应明确乡贤参事会的组织功能定位,充分体现服务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特点,积极参与村(社区)治理和服务。乡贤参事会主要职责任务包括:(1)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乡风文明;(2)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开展扶贫济困等活动;(3)积极引智引才引资、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4)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为村“两委”提供决策咨询;(5)推动实施村规民约、维护公序良俗;(6)了解村情民意、反馈群众意见建议;(7)承办政府和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等。同时,乡贤参事组织应积极建立党组织,全面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通过建立明晰的主体关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积极发挥乡贤参事会的职能作用。
4.2 以机构建设标准化为基础,增强乡贤参事会凝聚意识
德清乡贤参事会实行会员制,会员的身份类别包含了众多职业和行业(会员主要是本村或姻亲关系在本村以及投资创业在本村,品行好、有威望、有能力、有社会资源、热心社会工作的党政军干部、企业法人、道德模范、教育科研人员、经济文化能人、持证社会工作者等各阶层人士),与当地村民有着紧密联系,能收集民意、听取呼声,从而帮助协调各阶层的利益以达成共识,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通过机构建设将广大乡贤凝聚在一起,明确其权利义务,充分调动乡贤积极参加乡贤参事组织举办的学习、培训、协商议事、联谊交流活动,从而提升履职素质和能力,提高参与村(社区)共建共治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
在机构设置方面,德清乡贤参事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开展会内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为乡贤参事组织负责人。此外,为适应乡贤参事会发展需求,德清县还设立了乡贤参事联合会和乡贤参事联谊会,为各村乡贤参事会提供培育发展、支持评估以及工作学习交流培训等服务,合力助推乡贤参事工作发展。
4.3 以运行管理规范化为手段,完善乡贤参事会制度体系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还是要靠制度[3]。因此,构建一套适应发展要求、切合工作实际、运行机制统一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组织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德清县乡贤参事会以章程等指导性材料为基础,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规范,科学完善了民主协商、会议举办、资产管理、信息公开、评价与改进等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民主协商的工作程序,即按照民意调查、论证研究确定议题,对一般事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协商,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协商成果及其采纳、落实情况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参事流程更加完整规范,各环节有效衔接,以此实现组织运作的有规可循。
4.4 以评价考核常态化为保障,加大乡贤参事会监督力度
乡贤整体素质较高,但对乡贤的约束不能仅依靠道德自觉,在监督考核方面,对乡贤入会时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查考核之外,更要加大对乡贤参事会监督力度。建立并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可按照“明确、可量化、可实现、有时限”原则,具体设置公共服务、乡风村风、财务透明、村民满意结果等指标来评价其治理结果[4],根据评价结果优化工作制度、改进服务。
5 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标准化意义
5.1 有助于实现乡贤治村工作的有序化和规范化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是“自治强基”的重要体现,在乡村治理呈现出结构多元化和主体精英化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乡村共治、自治中的乱象。以“明标准”“立规矩”为抓手,让乡贤们想问题、商对策、办事情,都要按制度、按程序、按规定议事办事,实现乡贤治村的工作有序规范。
5.2 有助于乡贤参事会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充分发挥
稳定完善的工作机制是乡贤参事会健康发展的基石,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的标准化建设明确了组织架构的职能定位,从而实现分工协作、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乡贤参事会在乡村治理中“得力助手”和“智囊团”的作用,全面推进村内各项事业发展。
5.3 有助于乡贤参事工作经验的复制推广
标准是成功经验复制推广的有效载体, 通过标准的形式总结、提炼、固化乡贤参事组织发展的经验性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德清乡贤参事工作经验,弘扬“德文化”的优良传统,形成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良好风尚。
6 结语
随着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德清县乡贤参事会为例,聚焦建设和运行标准化建设,就是要强化“对标”工作,运用标准化管理的思路,积极探索乡贤参事会建设和运行的标准化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自律性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从而具备专业服务水平承担更多社会治理的责任,进一步激发乡贤及其组织在文化教化、政治参与、经济促进、社会调节、民情互通等方面重要作用,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参考文献
[1] 德清县民政局.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德清县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J].中国民政,2015(10):39-40.
[2] 龙海波,沈圆.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德清实践[J].社会治理,2018(11):68-72.
[3] 杨琴,黄智光.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研究:以乡贤参事会为例[J].理论观察,2017(1):100-104.
[4] 刘孝才,康静思.乡贤参事会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研究:以浙江省德清县为例[J].农业网络信息,2016(1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