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社区福利是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民福祉、农村发展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在以往的实践中,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存在着与城市社区福利建设差距大、社区平台优势发挥不充分、福利供给主体单一等问题。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村社区福利建设提供了重大契机。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实现转型发展:在发展视域上实现城乡二元化向城乡一体化的转变,在发展理念上实现政治共同体向生活共同体的转变,在发展范式上实现福利行政化向福利社会化的转变。在具体实践中,应通过完善社区治理平台、优化福利供给体系、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丰富福利供给内容等路径,实现农村社区福利建设转型发展的目标,彰显社区福利服务性、系统性、专业性与发展性的特征。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社区;社区福利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后2020时期稳定脱贫的机制与对策研究”(20YJC840016)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0)11-0139-06
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助是为弱势群体提供的扶助;社会保险主要针对劳动者提供风险保障和收入补偿,现已逐步覆盖到全民,更多强调的是一种“权责对应”的关系;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目的是为了提升全体居民的福祉,具有普惠性。实现福利的输送,需要一定的组织方式。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是福利递送的关键环节。相比于社会福利的宏观政策性,社区福利不单纯强调政策支持,而是更加关注如何落实、实现政策安排,即如何提升福利的可及性。社区作为福利供给主体,具有其他主体不具备的优势。首先,社区具有完整的组织结构,能够有效落实各项福利政策,为居民提供福利服务;其次,社区是居民重要的生活空间,是观察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变迁的最佳平台①,能够及时了解社区居民不断变化发展的福利需求,优化福利供给;再次,社区作为生活共同体,其福利供给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为居民提供福利服务,还在于调节个体、家庭与社区的关系,寻求社区共同体的属性与精神。正因为如此,社区福利是社会福利体系中最基础和最关键的部分,以社区为载体的福利服务是未来福利服务输送的主流模式。②
从城乡视角来看,相较于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福利建设普遍较为滞后。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区在福利供给中的独特价值逐渐被发现。作为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直接关系到当地居民的实际幸福以及农村社会整体发展。农村社区福利在未来具有深刻的现实需求与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政策安排上重视农村社区福利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将城市和农村看成一个有机整体或者说发展共同体,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③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为农村社区福利建设提供人才、资源保障,与此同时,农村社区福利建设不仅仅是资源投入的过程,还是经济社会效益产出的过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能够促进福利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居民的就近稳定就业。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必须改变农民福利获得既落后于城市居民,也与其实际需求具有较大差距的现状。本文将结合目前我国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的转型目标,并探讨其实践路径。
一、我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较长的历史时期,我国农村社区福利供给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的。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农村社区”这一概念以来,多地开始推行“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治理模式,并以此为依托进行农村社区福利建设。
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社区福利服务也呈现出“二元”特征。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城市社区福利模式为“制度型”,而农村社区福利模式则为“补缺型”。④ 这种差别的本质是政府在福利供给中的责任与角色以及对于公民权利的理解不同,“制度型”强调国家对于个人福利需求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主张政府通过制度体系满足公民的福利需求;“补缺型”强调国家在社会福利方面扮演有限的角色,福利资源主要提供给低收入的弱势群体。⑤ 顾名思义,这一时期我国城乡社区福利在供给主体和保障力度上有较大差别。在城市,“单位制”是中国城市基层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单位福利由国家直接提供或由国家和单位共同提供,覆盖到全体职工家庭,保障内容较为全面,涵盖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等多个方面。农村则实行人民公社制度,依靠集体经济为社员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并对困难群体实施“五保”制度,由于这些服务建立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其水平取决于集体经济的支持能力,在多数地区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福利保障。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单位”“人民公社”等社会组织形式逐渐瓦解,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区逐渐形成,以单位、集体为依托的福利供给方式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1986年,民政部把“社区”概念引入城市管理,并在随后的20年间就城市社区服务、城市社区建设问题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讨,其中就包括社区福利建设的内容。城市社区福利服务起初聚焦于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户、儿童等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展到全体居民。政府倡导城市社区开展就业培训、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文体娱乐、居民融入等福利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国政府从政策上不断推动城市社区福利建设,但在实践上我国城市社区福利供给与居民的实际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矛盾⑥,社区福利供给能力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而在我国农村,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社区福利呈现出极度匮乏的状态,农村居民享受到的福利主要是国家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的政策性福利,属于社会福利的宏观范畴,而“最后一公里”的福利服务似乎处于一种“悬空”状态。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的精神文化元素及其在福利资源下沉、分配、供给中所能够发挥的作用慢慢被“去蔽”和“唤醒”。过去十几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儿童福利工作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社区福利服务的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综合提升贫困农村在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供给能力,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农村的面貌。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农村社区福利水平仍然滞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也导致农村社区福利建设依然远远落后于城市社区福利建设。下面,本文将在梳理我国城乡社区福利建设整体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农村”“社区”“福利”三个关键词具体分析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第一,从城乡对比来看,我国农村社区福利建设与城市社区福利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究其原因,涉及三个层面:首先,在经济社会发展层面,长期以来城市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中心,大量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农村空心化、过疏化现象凸显,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缺乏强有力的主体。其次,在政策安排层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福利建设较早地纳入到了政策安排之中,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则相对滞后。尽管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民福祉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升农民福利,但是这些政策安排也多侧重于制度性的保障,并在不同程度上囿于城乡二元结构之中。再次,在资源的递送层面,福利输送需要资金、人才、技术支持,福利输送产生的高昂成本使得福利服务难以惠及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
第二,从社区平台来看,农村社区偏重于落实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而忽视了社区在福利服务以及凝聚居民中应有的作用。一方面,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对于社区的定位和认知不够准确,在思想意识上还未从生活共同体的角度理解社区在服务居民、凝聚居民中的意义与功能,对居民的福利需求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不完善,并且缺乏相应的资金與人才支持,在福利服务以及福利资源整合中的能力不足。
第三,从福利供给来看,农村社区福利供给主体比较单一,主要为政社合一的集体或政府。这与农村地区发展滞后,多元主体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不足以及服务渠道有限有关。从农村地区的发展来看,我国农村地区在交通、通讯、公共服务等方面发展较为落后,企业、社会组织等力量难以在农村地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缺乏致力于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的信心和兴趣。从多元主体的角度来说,市场主体尚未建立起面对社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功能,其追求经济利益的价值取向使得其较少参与社区福利项目;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有限导致其服务较少地延伸至农村,而乡村又缺乏本土社会组织培育的环境。另外,在服务渠道方面,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与社区之间的交往渠道以及互动模式尚待构建与完善,我国绝大部分农村社区都忽略了自身链接资源的潜功能,缺乏与市场、社会进行合作的意识与平台。多元主体的缺位使得我国农村社区福利供给内容较为单一、层次不够丰富,无法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新时代的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必须摆脱当前农村社区福利建设所面临的内外部困境,打破传统的发展观念与发展方式,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发挥好农村社区福利在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中的作用。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的转型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于改善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从乡村发展来看,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系统布局乡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坚持乡村全面振兴。从城乡发展来看,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⑦ 与以往“三农”政策的碎片化相比,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于乡村全面发展,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系统规划乡村发展,提升乡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与以往“三农”政策未能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相比,乡村振兴战略意图破除乡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尊重乡村的主体价值与主体地位,将乡村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空间。
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社区福利建设提供了契机。首先,乡村振兴战略改变长期以来政策、资源向城市倾斜的状况,为农村社区福利建设提供了资源与空间;其次,乡村振兴战略注重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区在福利供给中的价值重新被挖掘与发现;再次,乡村振兴战略始终将提升农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作为关切的焦点,强调汇集全社会力量推动乡村发展,“福”代表的是幸福感,“利”代表的是获得感,农民的福利获得不仅仅体现为获取物质利益,还体现为得到良好的福利服务。下面,本文将围绕着“农村”“社区”“福利”三个关键词探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当实现的转型发展。
第一,在发展视域上,实现城乡二元化向城乡一体化的转变。经济发展规律决定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城市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中心,人才、资金、资源和信息向城市单向度集中,城乡社区福利在建设标准、投入力度、服务效果上都有较大差距,农民的福利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然而,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城乡二元结构已经不适应新的时代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重新定位城乡关系,理解乡村的价值与乡村在发展中的地位。乡村振兴从现代化战略的层次部署乡村发展,把乡村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空间,从外部破除农村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从内部培育“三农”发展能力,促进城乡之间形成平等、互补、共享的发展格局。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⑧。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置于城乡一体化发展之中,逐步改变长期以来政策、资源向城市倾斜的状况,缩小城乡社会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尽管城乡社区福利建设在现实基础、发展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城乡居民的福利需求与福利权利是平等的。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农村积贫积弱的状况,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展开奠定了基础。在城乡一体化的视角之下,城市能够为农村社区福利建设输送经验与人才,农村社区也需要了解居民的结构特征及其具体的福利需求,结合本社区的集聚特点、资源特征,探索出适切的福利供给模式,不断提升福利供给能力。
第二,在发展理念上,实现政治共同体向生活共同体的转变。政治共同体强调从行政的角度、以权力的形式来理解“共同体”。将农村社区理解为政治共同体,就是强调农村社区是管理组织,凝聚社区居民的核心元素是权力,未能突出社区精神、社区文化固有的力量。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指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作为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不仅仅要发挥管理的职能,还应发挥服务社区居民以及培育社区居民公共意识的作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共同体在福利供给中的优势与作用,突出社区福利的特点。首先,社区作为社会的基础单元,具有治理与服务的职能。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充分运用社区完整的治理架构,发挥福利输出终端的服务功能,并且反过来在服务中不断促进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其次,农村社区作为居民的联合体,在福利供给中应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作用。居民作为社区的主人,不应只是被动地接受社区的管理或服务。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在为居民提供福利服务的同时,还应带动社区内部的居民、村民组织参与福利供给,这既是对正式福利服务的一种补充,也是培育居民主体意识以及公共精神的一种方式。再次,农村社区作为居民的生活家园,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在社区福利建设中应充分彰显社区生活化、人性化、审美化的特性,为福利接受者营造良好的环境。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来说,在社区这样开放式的环境中接受福利服务,有助于帮助他们寻找到社会角色,像正常人一样实现社会参与、进行公共生活、构建社交网络,调节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家庭、个体与社区之间的关系。
第三,在发展范式上,实现福利行政化向福利社会化的转变。福利行政化强调行政主体、行政体制在社会分配、福利供给中的绝对责任。⑩ 在人民公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区福利由政社合一的集体或政府提供,具有浓厚的福利行政化色彩,市场、社会等主体在福利供给中的空间与价值未能得到充分的挖掘与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强调“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大‘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育力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11}。由此可见,乡村振兴战略重视汇集全社会的力量、资源促进“三农”发展。在参与主体上,乡村振兴战略注重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建设;在筹资渠道上,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乡村;在人才培育上,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走福利社会化的道路。福利社会化是指以社會共同责任本位为理念基础,通过社会福利主体的多元化、筹资渠道的社会化和服务队伍的社会化,实现福利对象的公众化。{12}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将多元主体的资源优势与社区福利建设的目标有机结合,协调不同的价值立场与选择,最大化地吸纳多种力量参与社区福利建设,使多元主体的福利功能与福利价值被重新发现和强调。{13}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社区福利应具有普惠性与多样性,在为居民提供生活、医疗、养老照顾的同时,也应注重丰富文化、精神等方面的福利供给,适应社会发展与转型中福利内涵以及居民需求的拓展。
概括而言,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应将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置于城乡一体化的视域之中,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对立结构。要通过政策引导、资源合理调配逐步推动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并在城乡的互动与交流中形成互补互促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明确社区生活共同体的本质内涵,转变传统的将社区仅仅看作管理组织的理解与认知。社区在本质意义上是生活共同体,既要承担起保护共同体成员的职责,也要在保护中培育公共精神。社区绝不仅仅是管理的工具与载体,更是居民的生活家园。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在养老、医疗、教育、文化服务中体现社区的内在精神,在为居民提供福利服务的同时,推动居民的角色从福利接受者向福利供给者转变,凝聚社区居民的力量,提升居民归属感。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探寻福利社会化的实践模式,转变传统的单一主体包揽福利供给的格局。集体、政府等单一主体进行社区福利供给面临着经济压力过大、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社区福利供给有利于优化福利供给策略,满足居民多层次、个性化的福利需求,产生最佳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的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结合转型发展的目标,从福利供给平台、体系、主体、内容等方面着手,彰显社区福利服务性、系统性、专业性、发展性的特征。
一是完善社区治理平台。社区既是社区福利的组织者和提供者,又是政府福利的承接者、输送者和分配者。{14} 社区福利的输送不可能脱离社区组织体系来进行,而是要依靠社区组织体系来实现,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福利的递送质量。精准扶贫时期,我国派驻村工作队带领基层组织落实党的各项减贫政策,取得良好效果,这充分说明政策的落实、服务的递送需要通过良好、有效、健全的组织体系。社区福利供给是个长期的过程,必须从内部提升农村社区治理能力、优化农村社区治理架构,充分发挥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在福利供给与递送中的独立性与持续性作用。事实上,农村社区福利建设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双向促进的,农村社区福利建设要依托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又反过来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在社区福利建设中,社区党组织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充分聆听群众意见,结合本社区情况从整体上把握本社区福利供给的内容与方式,制定相关公约或准则,推动社区福利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应积极落实社区党组织的安排,主动与社区内部的经济组织、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外部的企业、社会组织进行联系,调动多元主体的力量参与社区福利供给,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搭建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平台。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的过程也是培育居民公共精神与主体意识的过程,农村社区福利建设应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社区精英的作用,更广泛地联结居民,带动居民成立志愿组织、文艺组织等,引导这些组织积极参与到福利供给中,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温馨的邻里氛围。完善社区治理平台,发挥社区组织在福利供给中的作用,是使社区福利真真切切落实到服务上,凸显社区福利服务性的关键。
二是优化福利供给体系。社区福利是嵌入在整个福利体系之中的,农村社区福利建设不应该将社区福利孤立起来,而是要将其置于家庭福利、社区福利、机构福利联动的体系构架当中,弥补单一福利供给方式的不足。就机构福利而言,机构在养老、医疗、康复等领域具有设施、技术、人才的专业优势,但又具有环境不够人性化,不能够使福利接受者在社会化、正常化的环境下生活的问题。{15}就家庭福利而言,家庭成员在非正式照料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又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就社区福利而言,社区能够面向全体居民提供更加多样的、精准的、及时的福利服务,并且能够使特殊群体在日常环境中接受福利服务,有利于提高福利接受者的生活质量,但是社区福利供给也会受到经费、技术、专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因此,优化福利供给体系,推动各类福利服务的联动与融合,发挥社区福利枢纽作用,是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具体的实践中,应构建家庭福利、社区福利、机构福利联动的福利供给体系。福利机构应通过信息化平台了解社区特殊群体的福利需求,并通过派出服务的方式进行福利服务,既保证服务的专业性,又保障福利接受者的人格权利。社区应为家庭照料者链接其所需要的资源,并且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丰富其专业知识,更好地实现家庭照料。与此同时,社区还应将本社区中不稳定就业的群体组织起来,对其进行福利服务培训,实现福利服务就业。总体来说,优化福利供给体系,发挥各类福利供给方式的优势,使福利接受者能够享受家庭福利、机构福利、社区福利全面系统的服务,是推动农村社区福利走向系统化的重要举措。
三是引导多元主体参与。20世纪70年代,在福利国家面临着财政危机、合法性危机和制度性危机的情况下,西方学者提出了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范式。福利多元主义的基本主张是提倡福利主体与福利来源的多元化,倡导社会共同责任本位。{16} 福利多元主体总体上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两大主要部分构成,公共部门是指政府机构,私营部门则由非正式部门(家人、朋友、亲戚等)、志愿机构、商业部门构成。{17} 政府机构在资源输送的过程中可以充分运用其政治优势与公共权威,确保资源真正输送到需要的地方。但是政府机构输送也存在着体量过大导致效率下降以及专业性不足的问题,私营部门表现的优异之处在于它们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来处理社会服务的产出与输送。在居民福利需求个性化、多样化的背景下,农村社区福利应发展出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福利供给模式。在福利供给的过程中,应结合福利类型以及福利安排的目标,协商好由谁提供福利、向谁提供福利、提供什么福利、如何提供福利等问题。无论某项具体的福利服务由哪一部门提供或由哪些部门合作提供,重要的是不断优化服务输送结构,协调不同的价值立场与选择,规范合作模式与任务执行,减少与避免福利服务输送破碎化、不连续、无责信与不可及的问题。{18} 多元主体参与福利供给,不能忽视当地居民也是福利供给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部分进城农村居民返乡就业,他们可能是医生、教师、产业工人等等,有意愿有能力为乡村的美好生活贡献力量,应充分发挥其在思想、文化、技能等方面的优势,为社区福利服务注入活力,提高社区生活品质。
四是丰富福利供给内容。20世纪80—90年代,阿玛蒂亚·森提出可行能力理论,根据一个人实际能做什么(功能)和能成为什么(能力)来描述个人福利。{19} 这一理论弥补了传统福利理论只关注“物”而忽視“人”本身的缺陷{20},是福利理论的新发展。依照森的理论,在农村社区福利建设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将福利以实物的形式进行供给,还要深层次地将福利理解为保障个人生存与发展具有的机会、能力与权利。这就说明,在社区福利建设的过程中,不应该只注重福利设施建设,还应从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健康、卫生等方面保障居民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后2020”时期是农村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的关键时期,社会发展应继续重点关注人均年收入较低的农户、因病因灾导致的困难家庭、民政兜底保障户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患有大病或慢性病的特殊群体。这类群体具有较强的脆弱性,并且对于福利服务也具有较为强烈及多样的需求,针对其实际需求丰富福利供给,是解决其困难、促进其发展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在福利供给中注重提升农民的能力、激发其内生动力也是至关重要的。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人才依然较为欠缺的当下,应不断完善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为农村社区输入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人才与知识,提升其公共服务能力,使农民获得更加丰富、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提升农民自主发展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社区福利供给还应加强对于精神文化的关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生存性福利向发展性福利跃升。
注释:
① 左芙蓉、刘继同:《中国社区生活结构战略转型与现代社区福利制度框架建设》,《学习与实践》2013年第3期。
② 刘继同、韦丽明:《中国特色现代社区福利制度框架与幸福和谐社区建设》,《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
③ 魏后凯:《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丰富内涵》,《人民日报》2019年2月28日。
④ 杨勇刚:《中国农村社会福利的发展与模式转换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
⑤ [英]理查德·蒂特马斯:《社会政策十讲》,江绍康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8—19页。
⑥ 韦克难:《我国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弱可获得性的实证分析——以成都市为例》,《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第1期。
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日报》2018年2月5日。
⑧⑨{11}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国政府网2018年9月26日。
⑩ 周弘:《福利的行政化与政治化》,《中国人口科学》2007年第3期。
{12}{16} 田北海、钟涨宝:《社会福利社会化的价值理念——福利多元主义的一个四维分析框架》,《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8期。
{13} 彭华民、黄叶青:《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14} 毕天云:《论大福利视阈下我国社会福利体系的整合》,《学习与实践》2012年第2期。
{15} [韩]金炳彻:《从机构福利到社区福利——对国外社会福利服务去机构化实践的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17}{18} [美]Neil Gilbert、Paul Terrell:《社会福利政策引论》,沈黎译,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89、189页。
{19} [印]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颐、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8页。
{20} 尹奇、马璐璐、王庆日:《基于森的功能和能力福利理论的失地农民福利水平评价》,《中国土地科学》2010年第7期。
作者简介:华汛子,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62。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