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肤,总有层出不穷的新概念冒出来。如今,“可食用”俨然已成为最热门的概念。那么这些“能吃”的护肤品真的更好吗?
化妆品与食品属于不同行业,二者使用部位不同,吸收成分不同,所用原料及产品指标要求、禁限用要求、所执行的规范、检验标准均不一样。
商家新推出的“可食用”级化妆品概念,实际上是为了宣传效果而使用的市场语言。从现有的标准以及规范来说,化妆品是不可以食用的,亦不存在“可食用”级化妆品这个概念。
消费者通常会觉得“可食用”一定更好更安全,有很多人都痴迷于全天然、无添加、纯植物这些概念。事实上,化妆品是多种成分配置而成,其中包括多种化学成分,只用纯天然植物提取物是无法制成护肤品的。
很多化妆品宣称“不含防腐剂”,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产品中确实不含防腐剂,多为一次性包装产品(如胶囊类产品)和基质本身不易长菌的产品(如精油、唇膏、香水等)。第二种情况涉嫌炒作概念。这一类产品添加了一些具有抑菌效果,同时又不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列表里具有防腐作用的成分,如戊二醇、辛甘醇等。但这些成分并不一定比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防腐剂的产品更安全。第三种情况是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产品。
一般来说,严格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防腐剂的化妆品是安全的。
而特殊用途化妆品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获得产品的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向药品监督部门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在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取得备案电子凭证。以上批准文号、备案电子凭证就是化妆品的身份证明,批准文号需标注在产品的包装标签上,备案电子凭证的备案编号虽未要求标注在产品的包装标签上,但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