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新彪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服务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00)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科技、金融、文化和信息中心,是国务院批准实行沿海开放政策和金融对外开放城市。石家庄市现有大中型灌区16个(其中大型灌区2个,中型灌区14个),总设计灌溉面积217.3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82.35万亩。灌溉水源主要分为水库引水和河道引水两种方式。
(一)灌区管理机构现状情况:石家庄市16个大中型灌区均成立了灌区管理单位,性质为公益性或准公益性事业单位,除冶河大型灌区隶属石家庄市水利局外,绵河大型灌区和14个中型灌区均隶属各县(区)水利局。主要负责灌区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农业灌溉以及水费征收等工作。管理方式一般为专管与群管相结合,骨干工程一般由灌区管理单位负责管理,斗渠及以下由受益村委、用水户协会管理。截至2019年底,实有管理人员754人。
(二)灌区水利工程节水改造实施和运行现状情况:截至目前,我市2个大型灌区和14个中型灌区均至少完成了一轮节水改造,为改善灌区基础设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自2000年以来,我市先后共争取项目资金4亿余万元,共计完成干支渠道防渗300公里,斗农渠防渗64公里,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9万亩。二是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省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项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等5亿余元资金,共计完成干支渠防渗177公里,斗农渠防渗271公里,恢复改善灌溉面积56万亩。
(三)灌区水管体制改革情况:2007-2012年,根据公益性水利工程实施水管体制改革要求,我市灌区管理单位全部进行了改革,完成了定性、定岗、定编工作,并落实人员经费和管护经费。但是因为灌区涉及改革人员多,多数山区县县级财政困难,资金无法全部落实,致使改革不彻底,部分灌区运行困难。
(一)工程老化失修。石家庄市大中型灌区工程大多数建于60、70年代,运行时间长,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不高,历史欠账较多。特别是灌区渠系及建筑物老化严重,单个灌区年度投资仅1400-2000万元,只能解决部分险工险段的除险加固,仍有大量的干支斗渠工程处于坍塌破损、老化失修、漏水严重的状态,实际灌溉面积远达不到设计灌溉面积,影响了工程效益正常发挥。
(二)资金缺口大。一是地方投入不到位,灌区工程大多位于山区,当地县级财政普遍比较困难,工程县级配套资金落实难、不到位,不同程度的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虽然有的地区每年能安排部分资金,但仍是杯水车薪,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例如,冶河大型灌区2002年至2008年共7个年度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市县级缺少资金来源,配套追补资金均未能在当年得到落实或足额落实。二是执行水价低,水费收缴困难,灌溉水价仍执行1998年确定的0.1元/立方米的标准,大大低于测算成本水价,大水漫灌形式依旧。
(三)管护意识淡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不断减少,农村只剩下“老、弱、病、残”,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淡化,“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认为水利运行管理是政府和水利部门的事,不能主动参与工程运行维护,责任意识不强,对灌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十分不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水利工程管护责任、配套资金到位责任等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彻底改变“重建轻管”的工程管护现状。同时,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合理配置水利技术人员,提升管理水平,并在管理人员的编制、工资待遇等方面取得政府支持,对基层水利工程管护单位实行定岗、定编,稳定管理人员队伍,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水平。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水价改革。建议政府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大中央、省级维养资金扶持力度,明确合理的水价制度和水费收缴方式,逐渐推行定额管理、计量收费、一户一表、预付费、成本水价及终端水价制度模式,促使用水户养成有偿用水、按量缴费和节约用水的习惯。针对经济基础薄弱、农民人均收入偏低、水费承受力较差的农村地区,建立财政或其他经费补贴并规范使用管理的制度,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
(三)是统筹维养资金,创新管护方法。工程能持久发挥效益,维修养护是关键,要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及相关政策,落实管护经费,统筹维养资金。在创新管护方式方面,建议制定和完善制度,探索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新途径、新办法:一是专业管护,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渠段,如高垫方、旧涵洞、巡渠路等设施,可增派专业团队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处,落实专项资金,政府出资进行维修;二是市场化管护,政府预算内列管护经费,每年将损毁水利工程进行统计,年底进行统一招标进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