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江·热合曼
(喀什地委党校 新疆喀什 844000)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不仅是全面对象“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而且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因此,需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中,切实加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的成效,推动法治化建设进程的完善。
为切实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与指示精神,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朝着高质量的方向发展,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且一切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活动的开展,都必须以依法治国为前提,在法治化建设进程中,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接续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
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加大力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直面群众的党政机关,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需要切实强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员的法治理论素养,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基层人民群众合法群益得到保护,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中,需要组织党员群众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与领会,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确保群众利益诉求的正常渠道畅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切实生群众工作本领,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全面参与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列之中,并为之而奋斗终生。
新要求。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提升农业质量效益与竞争力;二是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三是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四是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与乡村振兴进行有效衔接。在这样的新要求下,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就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乡村基层行,切实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法治化建设,这就需要将法治融入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之中,又要发挥依法治国在乡村治理问题中的作用,着力实现自治、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中,需要不断激发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不断改变农村基层党组织从传统的要我“治”向我要“治”的深入转变。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广大农村群众走向乡村振兴的道路上,需要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建特色,并将法治化建设作为根本前提,这样才能引领村民自觉成为法治乡村的践行者与建设成果的拥护者和维护者。
新起点。站在“十四五”的新起点,为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提升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在狠抓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不仅要大力发展农村农业和调整产业结构,而且还要在产业链方面加快升级和完善,这就需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中,始终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既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之中,不断探索和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问题解决的新路径和新渠道,在注重理论探索深入实施的同时,还要不断敢于实践创新,着力实现历史与现实间的贯通、国际与国内的关联,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才能更好地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乡村间中面临的问题,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新起点、新征程中贯彻新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的发展格局,致力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新业态的构建,始终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总目标,始终坚定不移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农村治理体系的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现代化治理能力,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
创新培育机制,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法治化建设必须接地气,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核心,切实强化对其的思想启发和行为引导,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上不断创新,从传统的被动学习和形式化学习转移到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上来。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生活会的优势,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与党组织之间加强思想交流,通过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的方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在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时,应以党性教育作为基础上,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来以来各种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切实强化思政教育、法治教育、意识形态教育。在学习时间上需要做到灵活安排,做到常态化学习,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考核,充分意识到农村法治建设和乡村治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并加强对其的激励和实践,将广大基层农村人民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与政府的周围,不断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强化法治建设,发挥群众优势,推动法治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需要我们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建设,既要注重学法、普法和执法,又要对法治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树立和反思,在看到成效的同时,还要正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现存的不足和问题,并结合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对策,才能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在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过程中,需要切实引导广大基层农民群众参与到乡村法治建设行列之中,不断发挥群众在乡村法治建设中的优势,强化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的监督,畅通建议和诉求渠道,推动农村法治进程加快和完善,焕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法治活力。
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中,作为农村基层的党员干部,需要着力思考以下问题:一是如何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始终坚持和强化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作用;二是如何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三是如何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只有切实强化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才能更好地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因此,笔者认为,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中,应始终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为导向,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践,不断探索和完善并发挥党组织在法治乡村建设中领导作用,按照意见要求做到对标对本的落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竖向沟通和其他农村基层党组织之间的横向联系。
综上所述,本文紧密结合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乡村的要求,在依法治国的形势下,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作用,提出了依法治国形势下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化建设的新要求和新起点、新对策和新思考,需要我们切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始终坚持和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永葆党的青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