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庭 罗梦莹
(1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江西 南昌 330025;2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饶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江西 上饶 335508)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思想政治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都非常重要,两者关系到国有企业内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性与思想觉悟,若这两点存在问题,则国有企业的形象就会受到负面影响,间接动摇国有企业社会定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方式开始暴露出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两项工作相互独立,在融合概念上,两者并不完整。
1.内部人员重视度不足。经过长期的发展,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已经建立了标准化流程,基本架构与相关内容都趋于完善,但该项工作的实际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内部大部分人员在工作开展完毕之后,其思想、意识、行为等并没有得到太多改变,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内部人员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视度不足。即思想政治工作中所提出的内容难免会有空泛的成分,且目的是提高现有思想政治水平,而很多内部人员面对稍显空泛的内容都表示不理解,同时自身行为也并没有违反基本原则,只是没有达到工作要求,同时加之思想政治工作的独立性,内部人员认为既然自身行为没有违反原则,自身不会受到处罚,因此就没有必要响应工作要求[1]。
2.内部人员立场不坚定。在现代多元化社会环境中,国有企业内部人员会接触到多种立场、价值观等信息,而这些信息会对内部人员本身的立场造成冲击,同时在思想政治工作当中,这种冲击会让内部人员去思考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正确性,会怀疑工作内容是否真的有必要去执行、落实,这种表现就代表内部人员的立场不够坚定。而人在立场不坚定的条件下就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干扰,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1.行为是否违规的判定标准不合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对国有企业内部其他人员的行为规范性进行判断,如果发现不规范行为才能进行处理,而判断必然要有详实依据,应当遵从客观事实,不能依照主观做出判断,否则就说明行为是否违规的判定标准不合理,可能导致内部人员不服,影响企业内部团结。而现实情况中,因为纪检监察工作独立,所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太多依据,判断标准多来源于主观,是经验之谈,由此就会造成以上问题,因此需要得到改善。
2.工作指标存在缺漏。同理,当工作人员根据主观经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则工作中的指标也来源于主观思想,而主观思想的覆盖面通常比较狭窄,不能完全覆盖客观事实,因此就会造成纪检监察工作指标存在缺漏,这时如果出现了某个不存在于工作指标内的违规行为,就很难对此进行处理,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这显然是国有企业不愿意看见的。这一条件下,国有企业应当遵从客观现实完善工作指标,由此可消除以上问题。
根据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各自的功能可知,前者强调客观事实,可以提出全面、有力的行为规范标准与指标,而后者主要具有约束功能,这一条件下就可以将两者的功能相互融合,即先以思想政治工作中客观的行为规范标准、指标为基础,将其引入纪检监察工作当中,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客观标准与指标体系,随后以纪检监察工作为“执行单元”,依照思想政治工作的客观行为规范标准、指标进行纪检监察,即可合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判断,同时全面覆盖客观事实,消除工作指标缺漏。融合后的新工作体系功能体现为:依照客观标准与指标进行纪检监察,一切不符合客观标准与指标的行为均视为违规行为,需要接受处罚,同时利用纪检监察工作的约束力,保障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2]。
因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相互独立,导致两项工作的目的短浅,且不统一才造成了以上问题,所以在融合路径上必须对两者进行目的性融合,将两项工作视为一体,树立一个层次更深的统一目标,这一前提下才能落实功能性融合,同时对原有问题进行治理。所谓“层次更深的统一目标”,是指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最终目标,即事实上,两项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国有企业内部人员思想、行为的规范性,要求做到“知行合一”,因此以“知行合一”为最终目标,让两项工作围绕目标去运作,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彼此的融合,构建新工作体系。
功能性融合、目的性融合路径不能浮于表面,其必须在国有企业内部落实,这时就必须进行体系性融合。体系性融合的主要目的是在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之间建立交互关系,让两项工作相互扶持,共同发展,并结合一致目标对企业内部其他人员进行规范性管理,因此体系性融合非常重要。首先思想政治工作应当重点对纪检监察工作部门开展,让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提升,同时了解当前思想政治要求,其次纪检监察工作也要对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开展,杜绝监守自盗的现象发生,督促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维持本心,不断发展,由此实现体系性融合目的,最后在两者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其他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纪检监察管理。
综上,本文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路径进行了分析,阐述了两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各自独立开展中的问题,并提出了两者融合的路径。两者融合势在必行,通过依照客观标准与指标进行纪检监察等方法可以起到推动两者深度融合,加强工作效能,维护国有企业社会形象与功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