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秋水边漫步

2020-12-08 13:44
时代邮刊 2020年19期
关键词:博斯曼斯蛐蛐

小时候住在山沟里的厂区,每天晚饭后的固定节目就是散步。散步是令人期待的,从家里出发,下坡沿着厂后面那条路一路走到村里的打麦场。光这条路根据季节不同,就有三种走法:秋天的时候走大路,路两边是摇曳的芦苇,在黄昏的光线里闪着金光;春天穿竹林走山路,一路上有桃花梨花杏花还有蔷薇花,依次盛放,点缀得整个春天都活泼泼的,人也变得步履轻盈;夏天沿着小河沟走,有时候干脆就赤脚拎着凉鞋,沿河而上。秋天的月光最有诗意,把周围的一切照得如梦似幻。

小时候爸妈不需要刻意带我们搞亲子活动,散步就是很好的活动。初秋的夜晚,在河边散步的时候我会带一个瓶子,抓很多萤火虫,晚上放在床头当小灯。走到厂区的路灯底下,就逗留一会儿捉蛐蛐,回来把蛐蛐倒在鸡圈里,鸡有虫子吃,叫的声音都特别洪亮。

后来我们举家迁到另一个城市,一家人还是会在晚饭后找地方散步。幸运的是,新家所在的厂区在城市的远郊,院子后面有几个人工湖,湖边是笔挺的白杨树。深秋的湖水格外清透深邃,好似一汪盈盈脉脉的目光,我们一家人穿行在麦田间,徘徊在月光下。记得小时候并不那么需要旅游,不像现在,隔三岔五心里就很焦虑,想到山水之间放放风、透透气。小时候,散步就是一种小型的旅游,无论是在老厂里看花花草草,捉鱼逗鸟,还是游逛在新厂附近的麦田和湖畔,对人的情感都是一种莫大的滋润。散步之间,风景早已不单是风景,是我们一家人的聊天记录、情感背书。

如果说记忆是水,能够过滤和稀释掉很多龌龊和斑驳,那现实就是盐,日复一日的琐事终会把一个人腌成另一个人。为人妻的我,习惯了开车的老公在路上咒骂所有挡在前面的人和车;当妈妈的我,习惯了认为孩子睡过头是件难以饶恕的事;职场上的我,习惯了公司对于时间和效率近乎苛刻的要求。至于随心所欲地在田间地头散步,我早就不奢望了。

不知什么时候,散步这件事又流行起来了,同事朋友们天天在朋友圈里盘点自己今天走了多少步,排名第几,有多少人点赞。这种散步和记忆中的轻松温暖无关,它和当下的一切事物一样被数字化了。食物代表卡路里,和色香味无关;相亲讲的是各种条件,跟感情无关;一天走一万步以上,代表着好体力、好身材……它们都成为一种资源,可以用来兑换其他资源。当走路也被量化时,就和闲散和诗意没有关系了。

我常常在想,什么时候能像爸妈那样单纯地散散步呢?步伐散漫,徜徉在湖边、树下、花间、月下……不计算消耗了多少卡路里,边走边说些很闲很闲的话:“看啊,火烧云!”“哦,是呀,东边的云烧过了西边,明天就下雨,西边的云烧过了东边,就下不来雨……”尽管这些话无关痛痒,也没有什么意义。

在莫迪亚诺的小说《地平线》里,主人公博斯曼斯邂逅了一个女孩。女孩告诉他自己住在“94街区25号”,她很遗憾没带纸笔,博斯曼斯让她放心,说自己决不会忘记那些大楼所在的街区和门牌号。他用这种方式对抗大城市的冷漠和千篇一律。

希望每个不情愿被这个世界格式化的人,都能找到跟倾轧自己的生活对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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