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辉
(广西大明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广西 南宁 503114)
森林发生防火管理是当前我国林区和林企的重要一项工作,为了能够更好地正确实现林区森林发生防火管理目标,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一起以各级国家、地方人民政府、林业生产行业、林业生产企业协会为主体核心的林区森林发生防火管理法律法规服务体系,希望通过这种法制化的法律力量来促使林区森林发生防火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一个责任上的到位层层落实,环节上的环环相扣,细节上的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在尽快形成健全预防林区森林发生防火长效机制的基础同时,形成对林区森林发生火灾的预防治理服务体系。在很多重要林区的东部交界处由于森林行政部门管理、资金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各种原因下就会直接出现林区森林资源防火安全责任意识落实措施不到位,在没有广泛舆论宣传的市场环境下,林企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履行森林资源防火安全防患责任意识不强烈,很容易由小规模范围发生森林安全火灾而直接转化成为一次跨行政区域、大规模范围发生森林安全火灾,严重影响了林区森林资源的利益保护,给各地区和林区发展带来的经济发展上的各种负面影响。
森林资源火灾主要灾点集中在位于林区的各个中心结合部位或者与林区之间的结合部位,这些结合区域往往具有灾害预防和火灾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果这些结合区域一旦出现重大森林资源火灾,则很容易因火灾扑灭不及时而导致出现林区森林资源火灾的持续扩大恶化趋势,进而直接影响涉及到林区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保护。另一方面,林区在加强林业林木资源防火建设管理过程中,没有正确实现安全考虑关系到林区森林资源防火的实际应用需要,导致目前林区内高速公路交通网络和森林防火设施网络建设密度过低。
政府部门应该把全市森林安全防火工作纳入今年重点专项工作目标统一来抓,严格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责任制,签到今年森林安全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完善的管理制度措施保障全市森林安全防火重点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奖惩制度,加强监督巡查考核工作,定期对农村森林工程防火建设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在农村森林工程防火建设工作中能够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的现金奖励,调动这些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并不断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对于一些因玩忽职守而违法导致重大森林林木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给予严厉的行政惩罚。
政府及各级林业生产管理有关部门认为应当直接担负起传播宣传居民森林林业防火相关知识的主要职责,可以通过借助我府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对城镇居民森林进行有效的防火宣传,这样也就能够有效提升防火宣传的理论科学性和实用效果。同时还希望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网络新闻媒体和广播电视电台渠道进行市场宣传。林业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尤其应当积极加强与网络媒体相关行业的信息沟通与协调联系,借助网络媒体的行业宣传传播优势和行业宣传传播广度对我国森林工程防火行业进行广泛宣传,增强我国森林工程防火在全国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社会影响力。此外,林业生产管理相关部门也提出要继续加大对内部林业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利用事业单位内部的各种宣传信息载体加以引导内部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强烈的中国森林林业防火安全意识。
针对森林纵火行为,有关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不法行为人进行制裁,从根本上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的概率。对于重大森林火灾事故,要对处罚结果进行公示,以达到威慑的效果。同时,还要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位,明确防火工作具体责任人,严格管理森林出入人员,对人员、车辆进行仔细检查,从来源上防止火灾的发生;严肃处理典型森林火灾事件,达到震慑的效果。
当地在发生重大森林地区火灾的特殊时候,应当始终坚持早及时发现、早应急报告、早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尽最大限度可能力地防止森林火灾造成破坏危害范围不断扩大,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及时预防和应急扑救工作应当及时、快速,结合发生森林火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特点,建立森林地区火灾预警跟踪机制,全面开展观察检查落实地区探查跟踪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森林应急人员撤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