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星烨
(广西北海海事法院 广西北海 536000)
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给我国各个行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与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服务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在迈向服务型政府的道路上获得了十分有力的抓手。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政策的全面铺开,我国各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进入了如火如荼的阶段。公安机关的户籍业务办理工作量大,任务重,做好该项业务的电子政务建设对于打破“信息孤岛”,让群众“不跑腿”发挥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虽然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依然面临不少障碍,具体如下:
缺乏良好服务意识。目前,“官本位”的思想在公安机关依然十分严重,在这种不良思想的引导下,不少公安机关将人民视为被管理的对象,将行政服务视为自己对于人民的“恩赐”,这种错误的行政理念,导致公安机关在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缺乏良好的服务意识,进而使得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比如部分工作人员对于公在户籍业务办理的具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疑问不认真解答,甚至有些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非常恶劣,对人民关于户籍业务线上办理的困难置之不理,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1]。此外,公安机关的部分职能部门没有真正意识到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应付上级检查的一项任务,而忽略了电子政务建设对于保障人民权力和履行政府义务的重要意义,这是缺乏良好服务意识的典型表现。
电子政务不够便民。目前人民群众获取政府公开的信息和线上办理政务并不十分便捷,有时候还要走过“千山万水”,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子政务建设不够便民已经成为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2]。比如目前网络是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的最主要方式,也是最便捷方式,但是公安机关却没有好好利用这一便捷的平台,而是做“表面文章”,做“形象工程”。公安机关的部分职能部门官方网站一个月不更新,甚至半年不更新;还有些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与微信公众号长期处于“睡眠”状态,人民群众不但不能获取户籍业务办理相关的信息,而且就户籍业务办理提出的咨询也得不到任何有效的答复,这使得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成了彻头彻尾的“形式主义”,带来了很坏的影响,应该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
信息技术能力不足。通常情况下来说,“互联网+”在户籍业务办理中的实际应用必须建立在完善的运营平台与手机客户端的基础上,同时户籍业务办理不仅仅涉及到公安这一职能部门,无论是民政和教育部门,还是医疗和社会保障部门,都与户籍业务的办理息息相关。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在这一方面的建设比价滞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平台建设远远不及公安部门,这就导致户籍业务的线上办理严重受阻[3]。除此之外,虽然我国的“互联网+”模式已经实现了广泛应用,对于部分地区的户籍业务办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各地区在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存在重大差异,部分地区在这一方面的能力受限,一旦其政府网络受到黑客的攻击,将会导致有关户籍的大量信息出现泄漏,甚至被篡改和恶意破坏,进而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由此不难看出,信息技术能力不足是制约该市户籍业务线上办理的一大因素,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和警惕。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目前公安机关电子政务建设既有所成就,也存在着诸多突出问题,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促进公安机关电子政务建设的完善:
向“服务型”政府迈进。如上所述,“官本位”的错误思想使得部分公安机关的法制意识淡漠,服务意识微弱,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应该摈弃“官本位”的错误思想,努力向“服务型”政府迈进,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得到顺利开展与实施。首先,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自身的党性淬炼,在自己灵魂深处刻下“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大字,切实理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4]。其次,各级公安机关还应该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去认知加强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后在此基础上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电子政务建设服务,这才是信息化时代,一个“服务型”政府的正确作为。
促进电子政务的便利化。便捷性与便利化是各级公安机关电子政务建设的应有之义,即电子政务建设不但要让人民能够知晓和获取政府信息,而且要让人民能够十分便捷地知晓和获取政府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的真正需求。首先,各级公安机关应该向全社会公布详细的政府信息目录,让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可以获取的政府信息种类以及内容等,减少人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的冲动和盲目。其次,各级公安机关还应该通过简政放权来精简人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流程,拓宽人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充分利用日益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和自媒体等,促进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的便利化发展[5]。第三,各级公安机关还应该积极为人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一定的协助,对于人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相关程序与手续进行耐心的解答,以帮助更多的人民能够享受到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的便利服务。最后,本文建议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专门的户籍业务电子政务建设咨询窗口,接受人民的咨询,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正确的指导,进而在最大程度上为人民提供便利。
建设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目前,移动互联网已经实现了全面发展与普及,我国已经迈入了“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的移动互联时代,这不仅使我国的生产生活出现了根本性的变革,同时也对于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带来了颠覆性的改变[6]。我国公安部门已经逐渐推出了“网上身份证”,人民只需要通过智能手机就能够“走遍天下”,因此本文认为部分地区电子政务建设,应该努力建设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同时将移动客户端和平台融合在一起,使每一名人民都能够通过手中的智能手机完成相关政务的线上办理,这样不仅真正做到了“零跑腿”,而且还能够使公安机关真正提升了行政服务效率,实现了流程再造,这对于该市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发展十分有利。此外,在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过程中,公安机关应该从服务型政府的战略高度出发,有效整合各个部门的行政服务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使人民能够通过职能手机和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轻松办理所有政务,并能够得到线上解决和反馈,只有这样才能够建成新时代的服务政府。
综上所述,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给我国各个行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革与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政策的全面铺开,我国各公安机关的电子政务建设进入了如火如荼的阶段,电子政务的发展有利于政府职能的积极转变,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知情权,还能够促进各级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公安机关越来越意识到公安机关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思想认识日益提高,并在这方面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相关法规从无到有,政府网站建立和完善。但是具体到户籍业务办理来看,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公安机关的电子政务建设还面临着不少的问题与挑战,真正建成人民满意的电子政务尚任重而道远。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缺乏良好服务意识、电子政务不够便民、信息技术能力不足等。本文认为应该积极积极向“服务型”政府迈进,努力促进户籍业务电子政务的便利化,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户籍业务电子政务相关监督机制,建设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的电子政务建设真正取得实质性进步,对推动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