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晓宏
摘 要: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不断发展实施的背景下,传统灌输式方法的弊端日益凸显,甚至对教学的实施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所以对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刻不容缓。基于此,本文将结合教学实践经验,从开展课堂实验活动、提炼教材内容设问、革新课堂教学结构三个层面出发,系统地分析新课改背景下初中化学教学的科学方法和具体策略。
关键词:新课改;初中化学;教学方法
受传统观念和思想的影响,过去初中化学教师多将教学的重点放在学生学习成绩的提升上,一味地运用灌输式的教学策略,结果却造成了学生学习兴趣的丧失和化学教学效率的下降。化学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教师要转变落后的教学行为和方法,调整教学的结构、策略和体系,以优化学生的学习方式和状态,促使学生获得全面的发展和成长。对此,每个初中化学教师都应该及时更新思想,把握全新理念和要求,探索创新策略方法的实践运用,以取得更加理想的化学教学效果。
一、开展课堂实验活动,锻炼学生实践能力
实验是化学理论知识形成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因此实验教学是初中化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巩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从而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对于此,初中化学教师应当转变“重理论、轻实践”的思想观念,提高对实验教学的关注和重视程度,依据化学理论知识来设计、开展探究性的实验教学活动,并给予学生自主实验、实践操作的机会,促使学生独立地设计实验方案、操作实验仪器、观察实验现象并记录实验数据、探究实验结果,以真正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践探究能力。
例如,在教授《二氧化碳制取的研究》时,上课后,笔者先带领学生们了解实验室中制取气体的思路和方法,并给予学生们独立思考实验设计的时间。随后,笔者再带领学生们一同认识实验所需要使用的道具和药品,并给予学生们尝试设计的空间,在这段时间里,笔者会在学生们周围巡回,观察学生们的设计方法。通过本次实验活动,学生们对实验室制取二氧化碳的装置有了深刻的认识,最后,笔者再让学生们对本次实验进行总结,培养学生们科学实验的意识。这样,笔者通过开展课堂实验活动,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提炼教材内容设问,启发学生学习思维
思维是化学的灵魂,启发并培养学生的学习思维是化学教学的目标,问题是思维的启发点,因此问题的设置和提出是化学教学中不可忽视和替代的重要环节。这需要初中化学教师彻底革新灌输式的教学策略和方式,全面把握化学教材课本的主要内容,并从中提炼重点、难点和要点知识,以此来设计启发性、探究性的问题,掌握恰当的教学时机来向学生进行提问,营造问题情境并创设教学悬念,触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学习思维,从而引领学生的独立思考和深度探究,逐步深入到知识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去。
例如,在教授《酸和碱的中和反应》时,本节课程涉及到的知识点较多,需要学生们经历完整的探究过程,所以,笔者在课堂中设置了提问环节,通过提问的方法来强化学生们的知识理解。问题如下:某溶液PH值为3,那么该溶液是酸性还是碱性?已知苹果汁的PH值近似为2.9,当我们将苹果汁中加入紫色石蕊试液后,现实的颜色是什么?提出问题后,笔者会给予学生们独立思考的时间,通过思考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这样,笔者通过提炼教材内容设问,启发了学生的学习思维。
三、革新课堂教学结构,引导学生相互交流
过去,课堂教学结构多以教师讲、学生听为主,教师与学生之间缺乏平等的沟通互动,从而造成课堂的单一封闭、枯燥乏味,不利于学生的高效学习和全面发展。所以,初中化学教师应当利用小组合作教学方式来推进课堂教学结构的革新。首先,教师应基于对班级学生的深入了解来进行科学地小组分配,明确组内成员的职责与分工;其次,教师则需设置任务或者话题,以鼓励和引导学生,促使其展开组内的沟通、讨论、互动和交流,分享各自看法和观念,实现思维碰撞和优势互补,进而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例如,在教授《金属的化学性质》时,本节课程笔者实施了小组合作探究法展开教学,在上课准备阶段,笔者将学生们分成了多个小组,每个小组5人,小组成员划分好后,笔者再带领学生们展开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笔者会选择合适的机会为学生们布置一些探究任务,让学生们以小组为单位展开讨论,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这样,笔者通过革新课堂教学结构,引导了学生的相互交流。
总而言之,教学方法的转变和创新是新课程改革提出的必然性要求,是通向高效教学的必经之路。所以,每个初中化学教师都应当牢牢把握新课程改革发展和变化的趋势,明确全新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将化学学科特性和学生身心发展状况为出发点,进而实现开展课堂实验活动、提炼教材内容设问、革新课堂教学结构等创新策略的实践运用,让化学教学方法得到真正有效的优化,全面激发起出学生的学习潜能,丰富学生的体验和认识,从而全面提升初中化学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杨玉莲,董军元.浅谈新课改下初中化学课堂教学的策略[J].广东化工,2017,44(22):202-203.
[2]陳怀丽.新课改理念下的初中化学实验探究[J].华夏教师,2017(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