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华
农产品是否安全,源头在种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已成为社会共识。根据江西等地实践来看,目前有些问题亟待解决:
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在修订之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法律体系保障还在完善之中。省级职能部门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不是刚性的约束机制,基层的专项经费也无法落实,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展缓慢。
2.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标准有待改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来控制生产、加工、包装、存储、运输、流通等各个环节,这些环节又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管理。由于缺乏追溯平台的专业化统一标准,地方政府部门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各自建设的追溯系统,存在定义不清、虚多于实、覆盖流程缺失的问题,影响了追溯系统的可信度。
3.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企业会增加管理成本,且暂时没有明显的收益,导致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从业人员多数文化层次偏低,各个环节所需流程了解不透。有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甚至担心质量安全追溯就是追责,在心理上有抵触情绪,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能有效推进。
为此建议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加大力度: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体系。加快出台追溯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制定地方追溯制度和标准,推动追溯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促进法律法规制度落实落地。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可行的路径和办法,按照分类推进、分步实施要求,率先将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绿色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农产品质量认证标识农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分散小农户采用承诺合格证的方式逐步实现全覆盖。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体系。探索制定农产品分类、编码标识、平台运行、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关键标准,统一构建形成覆盖基础数据、应用支撑、数据交换、网络安全、业务应用等类别的追溯标准体系,实现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统一追溯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信息采集”,对于已建立追溯平台的农业企业,积极对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赋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执法机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权限,及时采集主体管理、产品流向、监管检测和公众评价投诉等相关信息,逐步建立“高度开放、覆盖全省、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3.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一是设立专项经费。为各級管理机构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必备的追溯电脑、数据存储、打码扫码等设备,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动配备追溯装备设施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追溯技术研发与相关产业促进政策。二是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创建等。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让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不断扩大平台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四是强化体系队伍建设。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包括软件应用、信息录入、系统维护、日常管理等,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规范、有序、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