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只三
“每个人都撒过一个谎,就是‘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使用协议。”绝大多数人不会真的阅读,因为如果真的阅读了,你未必会同意这份协议。
互联网赋予你足不出户的生活资本,而你需要拿来置换的,是你的个人信息、你的位置、你的肖像权。甚至你的创作,也并不属于你。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你并不拥有自由处置自己微博的权力——微博用户想要在第三方授权自己的内容,需要得到微博的同意,并且无偿授权微博去维权,维权的收益全部归微博所有。
直到后来微博推出了《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要用微博就得同意接受它的政策,有些人才被迫去认真地阅读这个用户协议,并且发现了微博的精心设计。
被臭骂了一通后,微博连夜修改了协议,并作出巨大让步——现在它只拥有你发布内容的使用权了,但大部分用户根本不知道自己曾跟微博达到如此共产共享的文明高度。我们已经习惯于跳过阅读,因为大部分用户协议实在又臭又长,生怕用户看完,且还看懂了。
用户协议是开发者和使用者建立联系的第一道命門,又往往成为各大平台自由发挥的飞地。
有些平台会在用户协议里面夹带一些胡乱规定。例如,Tumblr规定注册用户必须满13岁,“如果你还不够13岁,请不要尝试使用Tumblr,去跟你的爸妈要个PS4,或者看看书”。
有的平台甚至在用户协议里悄悄放进一些惊喜。保险公司Squaremouth曾经卖过一种特别的旅行保险,在保单将近4000字的服务条款的第7页,曾有这样一条奖金指示:“为了强调审核政策文件的重要性,我们发起了‘付费阅读竞赛,该竞赛旨在奖励从头到尾阅读其政策信息的个人。竞赛期间第一个与我们联系的人,您可能会获得10000美元的付费阅读竞赛大奖。”
59岁的高中老师Donelan Andrews花了400美元买了一份Squaremouth的旅游保险,还把保单打印出来认真阅读,并且发现了这条规定。她按照规定给平台发送了邮件,第二天就接到了获奖的电话。
并不是所有的产品经理都会如此。面对一个把用户协议当广告的用户,他们也不愿意把心思浪费在这些不用心的“同意”上面。
Reddit某网友曾经下载过一个手机游戏,并认真看了20页的用户协议,结果发现后面有一半是摇滚乐队Toto的某首歌的歌词。
还有一些平台曾在用户协议里故意制造陷阱,试图唤起人们的警惕。GameStation曾经修改了他们的用户协议,称“凡是在愚人节当天在网站下单的人,都将授权平台拥有他们的灵魂”。
只有12%的人注意到了这条协议,选择了“取消灵魂转让”,并且得到5英镑的折扣券,还有7500多人看都没看就“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指望每个平台的协议陷阱都是一次公益警告是不现实的。有时候,用户其实是产品,广告商才是客户,同意用户使用协议的人,只是把自己珍视的信息,填进了互联网的流量池。
用户只拥有选择同意的权利,不同意等同于放弃。
不过,我们没必要过分担心,有些用户协议里也明确规定了对用户的保护,一切置换都被明码标价写进了条款里。
更何况我们最近已经在无数餐馆、商场和酒吧,留下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和体温,登记册上的数字越写越潦草,感觉名单里的个人信息在暗网已成为最不值钱的那批。
前阵子为了能进小区的大门,我在保安的指导下下载了一个刷脸开门的App,其中有一步是人脸录入。我在摄像头前不停地调整角度,以把自己完整地塞入屏幕的人像框里。
有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脸就像一个硕大的指纹,按在了一张张我不知道的同意协议里,拥有了我不知道的权益和责任。
阎蕊森摘自微信公众号“公路商店”
绿地之舞
/顾城
绿地上,转动着
恍惚的小风车,
白粉蝶像一片旋涡,
你在旋转中飘落,
你在旋转中飘落……
草尖上,抖动着
斜斜的细影子,
金花蕾把弦儿轻拨,
我在颤音中沉没,
我在颤音中沉没……
呵,那触心的微芳,
呵,那春海的余波,
请你笑吧,让我哭吧,
为到来的生活!
为到来的生活!
晓晓竹摘自人民文学出版社《顾城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