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如何在高等教育质量水平和职业教育类型独特性之间保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是本科职教试行中的实践困惑。通过对日本专门职大学试行实践,特别是对日本文部科学省制定的专门职大学设置标准以及设置审议结果的分析发现,坚持立足于本科职教定位的标准制定、以课程实施为核心的标准内容设计,以及遵守标准的严格把关与针对学校特点的过程指导相结合的设置审核,对于促进本科职教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本科职教;专门职大学;设置标准;日本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20)10-0022-07
我国自提出试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以来,已先后批准建立了一批职业大学,但对于今后该如何保证本科职教的有序健康发展,还存在着“升格”后本科职教可能陷入“低质量”发展的疑虑,以及试点学校的实践迷惘。这不仅需要明确本科职教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意义,更需要探索本科职教的实践路径。教育标准的制定,是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1],以标准建设为引领,严格质量管理是本科职教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外职业教育发展的共同经验[2]。日本适应技术立国战略需要,自上世纪60年代建立高等专门学校制度以来,通过70年代与技术科学大学的贯通,90年代高专学校内部衍生的本科层次“专攻科”(Advanced Course in College of Technology)以及高专毕业生的专升本,完成了工科高等技术教育的本科化进程。进入21世纪,为适应不断扩大的服务业产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高等教育的高度普及化,2017年5月,日本在专门学校制度的基础上,以国会通过的平成29年法律第41号“《学校教育法》的部分修订(专门职大学的制度化)法案”(以下简称“修订法案”)为标志,确立了专门职大学制度在大学体系中的法律地位。按照专门职大学设置标准通过设置认证的第一批专门职大学,于2019年进入了学校招生阶段,推动日本职业教育本科化实践进入全面构建阶段。在东方传统学历社会背景下如何探索符合文化传统和具有制度可行性的本科职教发展道路是中日两国的共同课题。本文通过梳理“修订法案”中日本专门职大学的法律定位、依据法律规定文部科学省所制定的设置标准,以及先期试点学校的设置评议,围绕标准内容、认定审议与标准特征进行解读,分析设置标准对推动日本本科层次职教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以期为我国试办本科职教获得“他山之石”的启示。
一、标准内容:日本专门职大学设置标准规定
2017年5月,日本国会通过的“修订法案”确立了专门职大学的制度定位,为专门职大学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同年9月,文部科学省依据法案制定颁布了专门职大学的设置标准,确立了专门职大学的准入门槛。明确的机构性质与法律定位,为制定具备适切水平要求和职业教育独特性的機构设置标准提供了依据。
(一)设置标准的规定
按照“修订法案”所确定的办学定位,日本专门职大学的设置标准从基本方针、课程编制、课程结构、学生毕业要求、教师配备、招生政策、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等基本维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见表1)。按照《学校教育法》新增的第83条之2规定,在大学体系中,专门职大学以深入传授和研究专业的学业和技艺,以培养能承担专业性职业所需要的实践性与应用性能力为目的。按照法律规定,作为新型高等教育机构,专门职大学应有的制度特征为:实施以素养和理论为基础的“实践力”培养的职业教育,通过与产业和区域合作开发课程,满足包括成人在内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大学体系中作为高等教育机构实施具有国际通用性的评价。专门职大学的建立可以弥补大学教育难以适应产业需要的充分实施实践性教育的缺陷,突破高职层次专门学校的发展通道局限,不仅与产业界强烈的人才需求相呼应,而且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教育需要,成为日本推进双轨制教育体系建立的重要举措。
(二)设置标准的重点
基于上述专门职大学的办学定位,课程编制和课程科目成为设置标准的核心内容。按照实践性专业职业人应具有的素质和能力培养要求,设置标准设定的课程结构包括:(1)为提升生涯发展素质,培养实现社会和职业自立所必要的能力的基础课程;(2)培养专业相关特定职业领域所必要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以及在该职业领域所必要的能力的职业专业课程;(3)培养专业相关特定职业领域的应用性能力,有助于在该职业领域发挥创造性作用的拓展课程;(4)综合所学知识及技能等,提高专业性职业所要求的实践与应用能力的综合课程。同时,设置标准将实习等科目的40个学分以上(2年制20个学分以上)的履修作为毕业条件。
为确保专门职大学的职业教育独特性落实在教育课程这一核心内容上,标准对与产业界合作的课程开发、课程协调委员会的组成、实施岗位实习的具体要求,以及招生政策、教师配备、实务家教师资格评价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明确专门职大学作为大学的水平要求,设置标准还对占地和校舍面积以及体育场馆等办学条件作出原则规定,既体现了其作为高等教育机构在占地和建筑面积等方面设置标准的统一要求,又考虑了职业教育办学的实际情况,留出了灵活处理的空间。
二、认定审议:基于设置标准的审核重点与审议结果
严格把关是保证新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前提,因此,认定审议是标准落实的关键环节。为确保专门职大学的独特性,文部科学省在大学设置与学校法人审议会设立专门分委会,对专门职大学的设置申请进行单独审核。自2017年11月开始接受设置认可申请以来,通过设置认定进入开学的专门职大学和专业数,2019年度为2所学校7个专业,2020年度为7所学校6个学部12个学科,申请学校数和申请专业数通过率分别为15%和41%;通过认可的专业分布最多的是保健医疗,其次是工学、信息、设计、时尚等。下面主要从审核重点、审核内容两个方面对通过认可学校的审核结果进行分析。
(一)审核重点的确定
设置标准能否在实践中得到遵循和落实,审核重点的确定成为关键。为了实现标准引领,推进专门职大学的有序发展,日本文部科学省专门职大学审议专委会结合最初学校申请出现问题较多、通过率偏低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申请学校的基本要求[3]。首先,在总体上要求进一步明确建立专门职大学的社会责任感,充分考虑专门职大学的机构宗旨,并形成区别于专门学校和普通本科院校的具有专门职大学独特性的办学计划,包括具备与机构定位相契合的教育课程、教师组织、教育和研究环境,并作出充分的配备。其次,在上述基础上,专委会提出了申请学校需要考量的重点,具体包括:(1)衡量人才培养目标是否适应专业职业领域的社会变化和能力需要;(2)为实现育人目标的课程开发是否系统落实;(3)与课程设置标准相配套,优秀的实务家教师是否得到积极任用;(4)长期的企业岗位实習得以落实,与产业界合作的课程开发得到保证的机制保障是否健全。
(二)分类型的审核评议
实际审核的开展既是设置标准的落实,也需要为今后的实际办学指明方向。日本文部科学省审议会对专门职大学的认定审议公示的结果[4]显示,通过专委会审议认可获准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开学的一共有9所专门职大学。本文对审议结果的内容按遵守事项和建议事项两类评议加以呈现和分析。
首先,从遵守事项类的审议内容看,首当其冲的是:“为实现机构设置的目的,切实履行办学计划,作为兼具学术性和实践性的办学机构,开办后需要加强教育研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这是对所有通过认定的专门职大学提出的总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对所列出的评议按内容区分,可以归纳为:一是课程开发与实施方面,比如,课程科目名称与内容要一致,课程内容与学分之间要匹配,课程内容中理论与实践要平衡,岗位实习课程的评价要细化;二是与课程相关的学生学习援助,比如,与基础课程特别是理论课程教学相适应,面向多样化学生(特别是留学生、职业高中毕业生)要建立学习援助体制;三是教师的配备和充实,要及时与准备开设的课程相匹配;四是研究设施和空间保障的办学条件优化,要与提升教师研究能力的要求相配套。从上述内容来看,遵守事项的审议重点关注专门职大学设置标准在办学实践中是否得到具体落实。
从建议事项的评议内容看,具体包括:针对专门职大学举办者——学校法人的特点,要落实学校法人的办学责任,完善学校内部监察制度,规范学校的学生缴费与经费使用制度;要结合专业特点进一步明确基础课程的开课时间,提升教育效率;要处理好教师教学任务较重与确保教师研究时间的关系;要为学生提供研究性学习的条件;要彰显(国际化等)办学特色等,结合具体学校和专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性建议,尤其关注私立学校的办学特殊性与学校运行和办学条件方面的典型问题。
如果说遵守事项与建议事项的评议都是为了确保专门职大学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成效,反映了共通性,那么二者的差别主要在于:遵守事项是对照专门职大学设置标准的规定,为保证作为大学教育的质量,要求申请学校有义务必须遵守;建议事项主要针对申请学校中的私立专门学校的特殊性和办学基础,在办学条件和特色方面提出了具体优化和完善的方向。无论是遵守事项还是建议事项,与设置标准的规定相比较,审议重点更突出标准内容落实在具体办学过程中的相互贯通和相互支撑,审核的重点更多地落实在具体办学和育人环节上,包括课程与教师、课程与学生、课程与学习指导和援助,体现了统一要求的课程与多样化学生的关系,课程政策与学习指导、研究条件的内在一致性。
三、标准特征:对我国试行本科职教的启示
以民办院校为主体的我国本科职教试点,不应该成为低质量的代名词,这是本科职教有序健康发展的原则底线。我国已经启动的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论证工作标志着我国本科职教试点工作进入了内部建设的关键阶段[5]。以非正规学校机构的私立专门学校升格为主要形式的日本专门职大学的实践没有出现“一哄而上”的盲目升格,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设置标准的制定和严格的审核。以设置标准为引领,日本专门职大学出现了有序发展的良好势头。我国本科职教发展必然要求一系列制度的配套变革,日本专门职大学的设置标准制定及其审议的实践做法,可以为我国实行标准先行、有序推进本科职教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启示。
(一)标准制定要立足于本科职教明确的立法定位
日本专门职大学的制度确立,是基于利益相关者多重诉求不断博弈的结果,是在中央教育审议会层面上展开长期讨论形成的共识,最终以日本国会通过《学校教育法》的修订这一法律程序,确立了专门职大学制度的法律地位。文部科学省制定的专门职大学设置标准,依据“修订法案”,对专门职大学作为大学体系中的新型高等教育机构作出明确定位,并依据学位规则修订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学位制度,为日本本科职教的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坚持立足于本科职教育人定位的标准制定,不仅要契合新技术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面向区域产业发展的需要,还要满足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民众多样化学习的需要。日本专门职大学在大学体系中作为新型高等教育机构的法律定位,具有融本科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类型为一体的性质,特别是职业教育独特性的确保,需要产业界的参与,需要重视与产业界的联系,因此,设置标准明确要求课程开发需要有除学校外包括来自产业和区域半数以上成员的参与,要建立课程协调委员会,强调根据产业发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保障产业界人士的参与权利,同时重视大学主导的学习成果评价,保证专门职大学教育性的实现。我国试行本科职教,同样也交织着多重实践逻辑,应该明确法律规定,开发制定具有权威性、反映利益相关主体诉求的标准,这是保证本科职教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设置审核要实施严格把关与过程性指导的有机结合
按照设置标准要求,日本专门职大学的设置审核将对标的严格把关遴选与结合申请学校特点的具体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从设置审议、条件配套到有序建设的完整过程,保证了试点机构的高起点办学和有序稳定推进。
对照标准内容的审议,彰显专门职大学的办学特点,需要满足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共同要求,这并非一蹴而就。在设置审核过程中,包括以理论为基础的实践课程、与实践课程相适应的“实务家教师”的配备、专任教师的研究能力以及相应的研究条件、学生毕业所必要的质量标准等,不仅要有定量的刚性标准,更需要在发展过程中有逐渐达成的要求。尤其要结合申请学校多为私立学校的特点,在审核中对学校运行、费用负担、学生缴费方面等作出具体指导,纠正实践偏差,引导试点学校的发展方向。日本专门职大学的试点实践按照设置标准要求,成熟一批、认定一批,在慎重审核中培育、在过程指导中引领发展的做法,值得我国在试行本科职教的制度设计中加以借鉴。
(三)标准落实要兼顾大学水平的原则要求与职业学校办学的灵活性
为实现有质量、有特色的发展要求,日本专门职大学的设置标准既要达到作为大学的水平要求,又要充分考虑职业教育实践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在開放的动态过程中加以有序推进。为此,审议会不仅对设置认定学校分别从遵守事项与建议事项提出审核评议和指导建议,还给出评审重点和注意要点的指导,兼顾高等教育的原则要求和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其大学办学基本要求的同时,确保专门职大学的职业教育特色办学。
专门职大学的建立直接推进了日本双轨制学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日本,专门职大学的前身多为私立专门学校,其主要特点在于办学的多样性和市场的灵活性,因此,结合申请学校的办学特殊性作出弹性处理,显得十分必要。更为重要的是,专门职大学要面向区域产业发展和满足多样化学生发展的需要,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独特性的体系,离不开与产业界的合作,要与其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实施实践教学。因此,无论是对实务家教师资格的审核,还是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及体育场馆标准的灵活处理,都是兼顾大学水平和职业教育特色的具体体现,这些做法可以为解决我国在本科职教试行中简单苛求刚性标准的实践偏差提供有益参考。
参考文献:
[1]谢维和.我国应该建立自己的教育标准[J].教育研究, 2001(11):21-23.
[2]陆素菊.试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完善我国职业教育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J].教育发展研究,2019(7):35-41.
[3]文部科学省政策审议会资料.中央教育审议会分科会关于专门职大学的审查(大学設置·学校法人審議会大学設置分科会長コメント)[EB/OL]. [2019-06-20].https://www.mext.go.jp/b_menu/shingi/daigaku/toushin/attach/1409977.htm.
[4]文部科学省大学设置与学校法人审议会.关于专门职大学等的审查结果[EB/OL].[2020-06-20].https://www.mext.go.jp/a_menu/koutou/senmon/1414446.htm.
[5]聂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怎么设[N].光明日报,2020-04-28(13).
[责任编辑 贺文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