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娟娟
(山西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2)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要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山西沿黄地区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山西是全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资源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黄河流域是其重要的新型能源基地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然而,山西省水资源形势相对严峻,水资源短缺、用水结构不合理、用水模式粗放以及时域性缺水等问题已经凸显,使得全省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布局不相适应,这些已经成为制约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因素,建设节水型社会已成为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1]。
因此,正确评价山西省黄河流域节水现状,对流域的供需形势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节水措施,更能有效引导流域内节水发展方向,促进节水技术的推广,对指导流域内节水技术的研究及水资源有效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根据2018年《山西省水资源公报》,2018年山西省黄河流域总供水量为49.552亿m3,占全省总供水量的66.0%,其中地表水26.787亿m3、地下水19.716亿m3、其他水源3.049亿m3,分别占供水总量的54.1%、39.8%和6.1%。用水量按取水用途分为:农田灌溉、林牧鱼畜用水量,分别为27.226亿m3、1.719亿m3;工业、城镇公共用水量,分别为9.228亿m3、1.863亿m3;生态用水量2.146亿m3;居民生活用水量7.369亿m3;分别占总用水量的54.9%、3.5%、18.6%、3.8%、4.3%、14.9%。
对2010—2018年山西省黄河流域的供水量进行研究可知,山西省黄河流域多年平均供水量为49.127亿m3,供水总量波动中总体呈缓慢增长的趋势,地表水供水量总体呈上升的趋势,地下水呈下降的趋势,其他水源总体平稳。地表水、地下水、其他水源供水比例由2010年的43.9%、50.0%、6.0%变化为2018年的54.1%、39.8%、6.1%。2018年全省黄河流域地表水供水量较2010年增加5.318亿m3,地下水供水量在全省黄河流域总供水量中比例下降了10.2%,2018年全省黄河流域地下水开采量较2010年压采了4.732亿m3。山西省黄河流域2010—2018年供水总量统计情况见表1。
表1 山西省黄河流域2010—2018年供水总量统计 单位:亿m3
a.横向比较。与全国用水水平进行比较,2018年山西省黄河流域人均综合用水量为203.437m3,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32.101m3,但略高于山西省平均水平200.684 m3;2018年山西省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为50.250m3,低于全国水平66.820m3,略低于山西省的平均水平58.248m3;2018年山西省黄河流域亩均灌溉用水量为193.212m3,低于全国水平365.014 m3,略高于山西省平均水平188.048 m3。
b.纵向比较。对山西省黄河流域2010—2018年用水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可知(见表2),人均用水量在计算期内变化幅度不大,整体呈下降趋势;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的幅度较大,2018年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32.746m3,下降幅度为39.5%;亩均灌溉用水量也呈下降的趋势,2018年较2010年下降了75.383m3。
表2 山西省黄河流域2010—2018年用水指标统计
由2018年《山西省水资源公报》可知,黄河流域2018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为1443.620万亩,实际灌溉面积为1409.123万亩,灌溉水量为27.226亿m3;林牧渔业灌溉(补水)面积为149.192万亩,牲畜1237.119万头,林牧渔畜用水量共计1.719亿m3。
农田灌溉及林牧渔畜需水量按照各区有效灌溉面积、实际作物种植比例、种植习惯、养殖情况并结合现状节水水平及《山西省用水定额》(DB14/T 1049.1—2020)等进行计算,考虑各区农田和林牧渔畜全部面积都需水的情况下,得出2018年山西省黄河流域农田灌溉及林牧渔畜需水量为29.361亿m3。工业、城镇公共、居民生活、生态需水量按2018年实际用水量计算,则2018年山西省黄河流域总需水量为49.970亿m3。山西省黄河流域2018年各区需水量见表3。
表3 山西省黄河流域2018年分区需水量 单位:亿m3
山西省黄河流域供水水源包括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及其他可供水源,2018年地表水供水量为26.785亿m3、地下水供水量为19.718亿m3、其他水源供水量为3.049亿m3。
地表水可供水量采用2018年实际供水量26.785亿m3;地下水可供水量采用2018年实际供水量19.718亿m3扣除地下水超采量3.270亿m3[参考水利部下发的《全国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分布范围》(水资源函〔2015〕67号)和《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23号]的成果,则地下水可供水量为16.448亿m3;2018年其他水源可利用量维持现状水平,为3.049亿m3;经计算,2018年黄河流域总供水量为46.282亿m3,见表4。
表4 山西省黄河流域2018年分区可供水量 单位:亿m3
2018年黄河流域需水量为49.970亿m3,可供水量为46.282亿m3,缺水量为3.688亿m3,其中汾河和龙门—三门峡干流区间缺水情况较为严重,可知现状节水水平情况下,可供水量仍然不能满足流域的需水量。
由以上对山西省黄河流域用水现状及现状年供需平衡形势的分析可知,在现状节水水平情况下,流域的可供水量不能满足其需水量,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节约用水力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2020年“十三五”工作即将结束,在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期间,要践行习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实行国家节水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为主旋律,按照“抓关键、除隐患、促节水、补短板、提能力、强监管”的要求,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方位提高山西省黄河流域的节水工作发展,致力推进山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进程。
a.继续完善和理顺节水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协作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取水许可制度,强化节水目标考核。
b.建立相应的机制。建立健全取水许可机制、节水减排机制,同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政策。
c.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参与机制,逐步形成“水利主导、教育配合、校社互动、公众参与”的节水宣传机制,保证公众能够广泛参与到各项节水工作管理和监督中。同时要加强节水培训,普及节水知识。
a.农业节水措施。继续加大农田灌溉节水工程的实施,采取渠系防渗改造、田间节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等措施。健全农业水价机制,合理制定农业水价,探索实行分类水价,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建设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区,同时在流域范围内继续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政策的实施,安装农业计量设施,并实行农业水价补贴制度和财政奖励补贴制度。
b.工业节水措施。根据流域内工业产业布局及发展方向,在重点抓好高耗水行业节水工作的同时,合理调整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市场准入及限制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发展。坚持节水工艺、节水设备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以提高工业用水的利用效率和技术水平。建设节水型工业园、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和节水型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企业用水制度的建设。
c.城镇生活和公共用水节水措施。加快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降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开展机关、学校、宾馆、医院等公共用水单位的节水型器具推广和使用,进一步推进节水型载体的建设,全面提升节水水平。
d.非常规水源利用。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同时,继续开发利用再生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因地制宜地推进城市、企业的雨水积蓄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e.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在“十四五”期间,流域内各地市继续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和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节水型城市,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全民参与的组织方式,以机制体制建设、制度建设、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措施建设等综合措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生活的全过程[3],同时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部门、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小区的创建工作。
本文对山西省黄河流域的用水现状及用水水平进行了评价,并对其2018年的供需形势进行了分析,得出主要结论及建议如下:
a. 2010—2018年山西省黄河流域人均用水量在整个计算期内变化幅度不大,整体呈下降趋势,亩均灌溉用水量也呈下降趋势,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幅度最大。
b. 2018年黄河流域需水量为49.970亿m3,可供水量为46.282亿m3,缺水量3.688亿m3,其中汾河和龙门—三门峡干流区间缺水情况较为严重,可知在现状节水水平情况下,流域的可供水量还不能满足其需水量,需要继续加大节约用水力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c.今后应继续加强节水工作事宜,理顺相应的机制体制,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非常规水源的利用以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