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潼南区委党校,重庆 402660)
近年来,潼南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参股、合作共赢”的思路,始终坚持以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产业为平台、企业为龙头、全面小康为目标,以做大做强产业为抓手,以促进农村收入为核心,全面推进清产核资、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股权量化、资源评估、规范“三个到户”等工作。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盘活资产,多措并举,将农村资源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探索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的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了“三变”+土地流转+林果产业发展、“三变”+劳务输转、“三变”+技术管理的扶贫新模式,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农村“三变”改革之路。
源于贵州六盘水的“三变”改革,“三变”一是农民自愿把闲置资源折价为资产,以股份加入到集体公司生产经营中,让资源变为资产;二是农民将闲钱以股金投入到集体公司生产经营中,获取股息,使资金变为股金;三是农民的资产、资金入股集体公司后,自然成为产业发展和市场经济组织的股民。
(一)确权定股奠基础。一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全面摸清耕地、林地、荒地、山坪塘底数,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房屋以及村集体资金。二是明确范围,界定成员。按照公安户籍在册人口,将村民界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是资产量化,配置股权。将所有的山坪塘、荒山、荒滩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入股合作社,按每名成员、每股金额量化到人头。四是按照全面确权和优先确权相结合的原则,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厘清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集体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明确农村资源资产权属,力求面积准确、产权清晰。
(二)完善设施补短板。一是完善“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有机合作模式。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前提下,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外,打捆使用农村发展类、扶持类财政资金,将其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投资资金,入股经营,实现“固定分红”。二是针对性出台《“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实际需要量化建设项目,分别明确建设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和责任单位。区交委负责新建产业大道,区水务局负责整治山坪塘,区商务局负责营销市场建设,区农委负责的精品果园项目、连栋大棚建设和苗木栽种工作。
(三)盘活“两资”促“三变”。一是资源变资产。针对近年来年轻人员外出务工增多,农村土地撂荒严重的实际,农户以承包地入股合作社为个人股,按田、土、坡地对应的标准,以二轮土地承包期余下年限(12 年)为期限,加以折算,由合作社统一生产管理;集体以“四荒”地、山坪塘等入股合作社为集体股,将土地资源入股合作社变资产。二是资金变股金。农户以现金,村集体以办公楼租金入股折算,将资金入股合作社变股金。同时将区级部门规划的建设资金分别量化到村集体、合作社领办者和合作社成员,形成财政资金入股。三是农民变股东。按照保底分红标准入股原则,农户以承包地、资金等资源资产入股合作社后,必须与合作社签订“股份协议书”,成为“股东”,保证固定分红底线基础上,增加经营收益实现增收。
(四)完善机制保长效。一是制定出台《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管理制度,对社会治安、环境卫生、民主管理、乡风民俗进行约定;二是以股权为纽带,通过调整生态产业结构,引导农户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增长新知识,开阔视野,转变经营思维,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新时代的致富能人、新型农民,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三是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益分配等机制,发挥有实力、会管理的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扶持培育壮大一批农户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夯实“三变”产业、“三变”改革平台基础;四是县乡村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健全完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交易流程和管理制度,规范四级产权交易平台运作。严格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合作社内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合作社全体成员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完善延伸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格,利用数据资源共享,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打通农村产权交易“堵点”。四是调优产业结构,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增加合作社抗风险能力,夯实合作社经营产业基础。
(一)部分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三变”改革让多数贫困群众通过参与改变了贫穷走上了致富路,但还是有心存顾虑部分群众对参与“三变”改革裹足不前。细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部分群众观念陈旧,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比较严重。对新生事物“三变”改革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愿积极主动作为,只想维持现状,家庭收入依靠土地林地补贴或坐等政府扶贫救济资金物资维持生活;二是因为改革效益预期不明,部分群众患得患失,对“三变”改革的前途顾虑重重,致使部分群众参与信心不足。有的农户担心自家土地、林地资源入股后,股份合作社经营不好,不仅得不到分红,甚至基本收入也失去保障;有的农户担心资金入股后,股份合作社经营不当,自己的资金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还有的农户自己经营虽然效益不是很好,但也还过得去,顾及眼前利弊得失,害怕“赔了夫人又折兵”;有的农户只想着拿点“租赁费”、打工挣点“务工费”,在资金投入上心存疑虑,不愿积极参与,存在盲从心理,缺乏归属感和积极性,农民没有真正意义上变为股民。
(二)产业承接经营主体单一。当前社区村委会的产业承接主体为村区两委,主要依靠政府引导合作社推动。现有经营管理人员以入股村民为主,市场经济意识、经营管理能力和种养技术水平有限,缺乏懂技术、善经营、能管理、会账务方面的专业人才。合作社与资金实力雄厚、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相比,在现代化经营理念、科学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上存在较大差距。
(三)投融资金压力较大。财政投入改革试点的资金多数是通过部门整合后,以先建后补的形式投入,部分项目需合作社自筹资金先行实施。由于合作社现在产业规模较大,管理成本较高,又无有效资产抵押,造成融资困难,加之农业项目本身投资回报期较长,给合作社正常运转造成较大资金压力。
(四)防风险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法律风险。“三变”改革涉及多部法律,与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密切相关,环节细节纷繁复杂,处理不妥容易出现矛盾纠纷、法律官司。二是亏损风险。由于农业生产是弱质产业,受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不可预见的市场因素影响很大,双重因素影响必然加剧资产权益亏损的风险。农民加入合作组织后对“分红”寄予强烈愿望,就目前看来,在切实防范双重风险方面的思路不够开阔,确保合作社持续发展稳健增收办法不足、保障农民股东利益兜底保障措施不多问题上。三是监督风险。部分农民对能否真正参与到重大决策和财务监督信心不足,部分农民对合作社财务的真实、客观、透明表示怀疑。
(五)“三变”改革推行主体的不对称。在推行改革过程中,一是对贫困家庭因病因残致贫,参与改革的身体能力与“农民变股民”的改革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忽视了脱贫村中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共同致富愿望不对称的问题:贫困户通过优惠政策与企业(合作社)签订了入股协议,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而非贫困户参与“三变”改革、分享改革成果的机会较少。这种“双重不对称”问题制约了“三变”改革推行。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激发群众发展动力。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注重宣传成功案例,打消群众疑虑,争取群众认可,增强群众参与信心。加大对本土科技人才、乡土人才、致富能手、农民企业家培养,对其中的优秀人员进行评比奖励宣传,不断扩大“三变”改革的影响力。要善于借助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介,重视对“三变”改革中涌现的典型事例、经验办法、进展成效宣传。最终让农民充分感受到现代产权制度的优越性,从思想上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势,变旁观者成参与者,变雇工为主人,使农民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
(二)优化存量,盘活增量,加快培育承接主体。一是优化主体存量,做大做强现有的合作社。要组织开展村干部培训和学习考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确保广大干部真正成为引领群众开展“三变”改革的行家里手。要注重从现有本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创业青年中推选合作社管理层人员,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二是盘活增量,引进、新建一批产业承接主体。引进一批资金实力雄厚、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作为产业承接主体。引导支持返乡青年、产业带头人、能人大户积极发展产业,以合股联营、合作生产的模式新建一批经营主体。以经营主体的多元化推进“三变”改革,带动群众脱贫增收。
(三)统筹整合,加大融资,多方筹集改革资金。一是要加强农村资源和社会资本的双向对接有机融合,立足农村现有资源,主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又要搭建投融资平台,发掘投资价值洼地,打造潜在经济增长点,引导社会资本放心投;通过上述举措,使千家万户闲散资金和社会各方资金有机整合到平台上。二是统筹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加大金融机构对“三变”实施的承接经营主体政策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贷款门槛,优先提供信贷金融支持,实行利率优惠,搭建好银企服务平台,切实为“三变”提供有效金融支持。让集体、政府和社会三方资源相得益彰,形成“鲶鱼效应”,多渠道、多方式做大“三变”改革资金,激活放大资金使用效应。
(四)健全机制,防控风险,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农村“三变”改革法律咨询服务和利益冲突调解机制,为广大农民、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妥善解决群众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确保农村“三变”改革的公平公正。健全“三变”管理监督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入股股东监督机制和群众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机制。加强生产经营风险教育,探索设立政府性风险补偿保障金、农业经营主体风险保证金,发展特色农业保险,落实兑现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增强“三变”承接主体的抗市场风险能力,让承接主体有保障、农民能增收、产业有前途,建立稳定长久的合作共赢模式。
(五)加强指导,凝聚合力,壮大改革中坚力量。区级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合部门政策。要配强村级班子,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精心组织谋划,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要成立专门培训机构,加强对农村“三变”改革的培训指导。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为特色产业品种的引进、选育、研发、示范、推广等方面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