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划转高职院校提升党建质量的多维路径

2020-12-07 20:04董晓峰南德红
时代人物 2020年36期
关键词:组织生活党组织院校

董晓峰 南德红

(1.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 200431;2. 上海健康医学院 上海 200000)

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各部门(单位)转变职能,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规模效益。同时,为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避免教育公益性和企业盈利性的冲突。2000年,国务院发文[1]要求原来由国家行企业主管部门主管的高校逐步调整至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管理。其中,高职院校作为一个普通高等学校中的一员,相对于本科院校,在党建方面遇到更多问题和挑战。经过多年努力,各企业划转高职院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以党的建设为抓手,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不断破解影响和制约各校事业发展的现实问题,推动企业划转高职院校走出一条特色化事业发展之路。

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党建工作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因主管部门的不同,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与教育部门主管高校在党建工作重点、体制机制、党委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

党建重点不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主要是把促进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2]省市教育厅(教委)党建工作重点在于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每年定期召开高校党政负责干部会议,要求高校每年定期召开全校党建工作会议,对高校党的文件规定、干部选拔、干部培训等要求更加严格。[3]相对教育部门主管高校,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存在党建相关制度不健全,制度实效性、执行力度不够强;党代会(党员大会)不按规定时间召开,党委和支部按期换届不及时;基层党建工作上思路与举措不多;从严治党工作的教育、监管、惩处力度不够;新形势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不够;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等诸多问题。

体制机制不同。由于部分企业未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4]造成党组织在企业的党建工作被弱化和边缘化,作为企业所属高职院校,则表现为: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未完全落地;校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科学统筹思路;党支部设置不能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生活有存在流于形式,组织生活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情况;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不积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工作的意识氛围不足;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严谨等等一系列问题。省市教育厅(教委)党建工作重点则相对更加规范,其党建重点在于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每年定期召开高校党政负责干部会议,要求高校每年定期召开全校党建工作会议,对高校党的文件规定、干部选拔、干部培训等要求更加严格。[5]

党委作用发挥不同。企业划转高校受三方面影响,党委发挥作用不明显:一是1988年4月27日,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高等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意见》,提出:“高等学校必须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党委在高校中的作用是“保证监督”,没有明确领导核心地位。二是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大都由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升格而来,受校长负责制影响较大。[6]三是《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7]对校(院)长和副校(院)长、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招生专业数、招生规模等均有明确规定,但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没有明确规定。1996年4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10年,《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职责。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方面与教育主管部门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存在不够到位的问题,如纪委工作职责不清晰;贯彻落实纪委“三转”工作力度还需加强;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监督的工作机制及方式方法还需完善;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宣传教育力度还需加大等等系列问题。

破解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理性思考

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划转后,在省市教育厅(教委)统一领导下,按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始了逐步完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以及作风建设的探索之路。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依法治校落实。规章制度是实践经验的提高和升华,也是开展工作的依据和规矩。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可以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制度贯彻执行的有效性,强化过程控制和流程管理。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对照企业划转高职院校的章程要求,要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同时,对照依法治校工作要求,在制度建设上加大力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程序、意识形态工作、廉政建设、党内组织生活、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等进行制度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路径和原则,使学校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纽带凝聚党建合力。《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支部是党组织中的基本单元,在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党组织结构中处于“终端”位置,是高职院校联系师生、服务师生的桥梁和纽带,只有抓好党支部的建设,党在高职院校的政治优势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各项任务才能落地落细落小落实。要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合理设置基层党支部,创新支部工作模式,理顺党组织管理关系,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提升育人工作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要提高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党性原则,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以意识形态建设为着眼点强化思想武装。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党的建设而言极端重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企业划转高职院校也是职业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大局有着重要的影响,院校党委要始终绷紧政治这根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对企业划转高职院校而言,一方面要贯彻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落实党委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则是要夯实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指导教学工作和学术研究,抓好社团、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的管理,坚决守好课堂教学、校园网络、广播、报刊、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潮和主张提供任何传播渠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加强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8]纪委的主责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企业划转职业院校党委要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即事物的变化发展是由其内部矛盾(内因)决定的;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不可缺少的条件,有时外因甚至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划转高职院校要想做好作风建设,最重要的还是要依靠纪委组织的工作实践,必须加强院校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支持并推进纪委的“三转”工作,优化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提升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党建工作质量的路径选择

目前,企业划转高职院校的党建工作虽已取得一些进展,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必须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根据自身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创建高职院校党的建设新局面。

抓实制度落地。一方面党委要从顶层设计角度完善制度订立,另一方面需要基层组织要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地,首先是健全责任制,将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的直接责任人,支部委员明确分工,各尽职责;其次是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合理的把党支部的工作任务安排到每位党员,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再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努力营造“两学一做”的良好氛围,同时对优秀党员在岗位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再次是完善谈心谈话措施,开展党员与党员间、干部与党员间的谈心谈话活动,保持思想沟通,聚合力量。

创新支部设置。党支部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贯彻落实新形势下企业划转高职院校的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要求,必须要完善党支部建设,高职院校的学生一般是3年学制,一名党员的培养周期一般至少需要2年,职业院校的学生党员数量较少,基于此种特殊情况,院校可创新支部建设,以系部、专业或年级为单位,将学生与教师归到同一党支部,既可以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还有助于对学生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强化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保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推动支部与系部管理工作的协调运转,以支部党的建设带动工会等组织建设;结合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的专项工作,在岗位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党支部重要的战斗堡垒作用。

丰富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了丰富企业划转高职院校的组织生活,一是要做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等传统的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二是要勇于创新,在网络和信息化时代,党员对知识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和专业化,要合理有效运用新媒体平台,探索“互联网+组织生活”模式,通过QQ群、微信等建立意识形态阵地、党建研讨区、党务工作平台等,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三是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走出去”是指党员要走出校园、进入社会,通过实地调研和社会实践增强使命感,增添组织生活新内容;“请进来”是指请校外专家、学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作专题报告,也可邀请党外人士参加组织生活, 听取他们对支部建设、组织生活、学科、部门发展的意见建议等, 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

规范党员发展。发展党员是我党培养新生力量的重要途径,同样也是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后备力量的主要来源,必须把好党员“入口关”,严肃发展流程,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创新党员教育方式,建设党建工作线上线下移动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学习载体,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使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此外,还要重视对党员组织关系的梳理,对可能存在的“失联”党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且做好第三方派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排摸工作,确保党组织覆盖面不缺一人、不漏一人。

重视廉政教育。企业划转高职院校的党风廉政教育是一项复杂、需要多方协同的系统工程。在当前新形势下,要多措并举,通过制度建设将管人、管事与管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坚持不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防微杜渐、标本兼治。做好常态化督查工作,坚持执纪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力争从根本上肃清党内风气。要将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监督与自律相结合、宣传与学习相结合,积极创新教育载体与学习形式,打造“互联网+教育”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发挥线上资源优势,加大党员远程教育管理,推动廉政文化深入人心,营造风清正气的校园文化。

新时代企业划转高职院校党建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企业划转高职院校的历史背景和工作实际,客观对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现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问题入手、从点滴做起,将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有机结合在一起,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职业技能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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