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松巍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企业分立在进行开始之前,企业的分出方与分入方需要各自派出专业代表人,就本身企业分立的相关事项来进行探讨,对企业分立当中的资产划分、企业负债的分割、净资产的比例划分、企业净资产的转让、支付的具体方式和企业内部的原股东对于本身股权的划分或交易等事项达到统一,签署分立的相关协议书。其中的分立协议书在协议当中的各个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进行研讨,在进行交换批准书之后成立。分立协议书是企业分立之后最具有证据的总合同,在这之后的上方在实施分立当中的各项事务,都是对分立协议书内部所规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按照我国法律《公司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分立之后,需要对企业的内部财产做出相应的划分;公司分立,需要进行编制企业本身的负债表以及资金清单;企业本身需要在作出分立决议生效之日起的十天之内通知债权人或相关的负责人,并且在四十之内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布。
分立之后以原企业类型继续,企业还需要减少本身企业的注册成本,在之后的企业运行过程中,还需要按照减少注册资本的规范办理减资。
增值税,企业分立当中会涉及本身内部的物品产权的转让得过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纳税人本身的资产在进行重组的过程当中,其本身资产的分立,将全部或部分的本身实物资产分立的过程,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包含范围,因此其中所涉及到的物品转让,不收取增值税。
企业分立当中也包含不动产的产权分配问题。一般来讲,法律目前没有明文规定需要征收消费税,具体征收需要结合企业当地的政府规定分为进行执行,一般按照税法的规定,公司在进行分立的过程中,公司的消费等行为在进行核算时,本身的消费税按照企业本身的往常的缴税记录来进行,如果当地政府具有明文的规定要求企业分立时仍需缴纳消费税,则按照分立前的资产情况进行缴税处理。
如果企业分立当中的会计处理与税收的处理方法没有存在太大的差异,因此不必填报附表中的第八行和第九行。但是如果企业分立之后,被分立企业没有继续存在的话,如果采用一般性的税务处理时,需要进行统一的核算,按财政部、国家的税务总局的具体规定来进行企业的清算业务,编制相关的企业清算表及相关的附表,并将清算的过程作为纳税年度来进行相关的汇算缴税。
在企业分立的会计处理当中,需要主要注意的事项大致分为两种,一类是资产的分割一类属于账务的分设,其中需要进行的相关事项准备以及具体的办理程序直接与以下两种有关:
1.与进行分立的方式具有直接的联系
企业分立中,被分立的企业在进行注销登记之后,则其中分立出去的需要是被分立企业资金、所欠债务的全部,这样的方式被称为分家式的分立;如果企业分立之后,被分立的公司本身仍在继续的运行,则分出去的只是包含被分立的企业资金、所欠债务的一部分,这种分立被称为转让式的分立。
2.与分立过程中所采取的税务的处理方法相关
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分立时的企业所得税在使用一般性的税务处理方法来进行相关得分立时,分立必须要按规定进行企业本身的资产评估,按照评估所确认的企业价值来进行计算,核算之后来进行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的财产清查、企业本身的价值评估
企业分立这些都属于重大的产权变动,因此,首先需要按财政部的规定来进行资金、所欠债务的核查,并且委托相关的会计事务所来进行企业的审计,对于企业采用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股东大会要求对企业的资金重新评估时,还需要委托据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来对企业本身进行财产的评估。
2.资金负债的移交
其本身的内容包括企业本身的资产评估,资金核算等,列示的部分企业资金、所欠债务需要移交给分入方的报表当中,表中只列移交给分入方的资金、所欠债务的总账数目,需要给分入方单独制作一份, 分出方的保留数就不需要列出。
3.进行明细企业本身的账户余额表
进行分割表或移交表的制作,同时还需要在其中加入附表,在其中分别填写各分入方的具体资产,其中接收企业各项具体资金、所欠债务的各个明细金额,可以尽量减少大部分的小额资金填写。
4.企业得其他资料交接
如果企业本身采取分家式的分立,即分立之后的原企业进行撤销,则需要编制会计得档案移交表,进行财务的移交,由分入方当中的一个企业负责专门的接收,并且需要在移交表上进行特殊注明,方便之后其他分入方核查。
企业分立目前作为企业本身激发企业家经营积极性的重要措施,许多企业本身为了考虑未来的发展,会选择企业分立,为之后的企业在进行发展时,进行子公司的保留,保留股份,本文就企业分立当中的一般规范要求进行了具体阐述,对企业分立当中的税务处理要求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