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维邦 唐贤巩
(湖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一)缝隙空间的概念。缝隙空间原指相近物体之间或一个完整物体裂开后所存在的缝隙,是形容空间窄小一词。不同的学科对待缝隙空间一词的解释也有不同,部分建筑学者认为,缝隙空间在建筑中是一种建筑形式;部分规划学者则认为,缝隙空间则是新老城的划分;而本文中的缝隙空间一词与老旧社区中存在的消极空间相联系,意指老旧社区中那些无计划性、消极性、以及人群消散的场地,这些场地有的为最初形成时未妥善考虑到的,还有是在社区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些场地因不符合当地居民的生活以及使用习惯,逐渐就成为了人群消散的缝隙空间。我们则根据其社区居民需要将这类缝隙空间进行再利用,打造出一个符合老旧社区现状的积极有利空间。
(二)意义。随着城市的进步,将出现越来越多的老旧社区,该类型社区的问题出现将会变得更多,尤其是像本文所探讨的缝隙空间。首先,缝隙空间再利用是为了解决设计初期所带来的以及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其次,解决缝隙空间使用不合理的情况,将原本消极甚至废弃了的空间再次进行利用起来,使空间更加趋向于合理化以及合法化,能够使社区居民再次认同这些缝隙空间,最后,提升整体居民的公众参与氛围,想要能让社区居民认同就需要居民能够参与以及使用到这些空间,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整体居民幸福感。
(一)场地调研。研究场地选取湖南省长沙市文庙坪社区为研究对象,文庙坪社区位于长沙市文庙坪,地处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学院街道西南角,以文庙牌坊为中心。东临学院巷、南达西湖路、西至湘江大道、北到下黎家坡,是长沙的中心区域之一。该社区是长沙典型的纯居民老棚户区,存在着四多现象,即特困户多、下岗失业人员多、残疾人多、老年人多。由于社区成立年限已久,大多数建筑以及道路都是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虽然经历过几次翻修,但现在还是较破旧。
(二)问题分类
1.违法占用公共空间。因建成年限已久,社区建立初期法律法规不完善,当时居住人群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增加自家房屋面积,在部分区域进行私自违建,占用公共空间区域,导致其他居民活动空间减少;
2.规划不合理的缝隙空间。早在修建初期,当时的设计理念以及方法并不健全,而导致出现的问题,如一些区域道路、以及绿植设计不合理,缺乏使用,而长时间的缺乏使用以及缺少管理,使得场地逐渐荒废。
3.长期荒废的缝隙空间。因长时间的发展,人们逐渐对部分功能单一的空间利用的较少,使得局部空间逐渐被废弃,形成了用得少、易荒废的恶性循环,导致当地居民居住体验感下降。
(一)改造原则。作为城市更新的一部分,再利用与设计有着截然不同的方式方法,同时针对性也更强,需要根据其实际所存在问题已及当地居民的需求进行再次将空间利用起来,变废为好。首先就是要避免大拆大建设,在满足法律条件的前提下,将违章违建进行拆除,让其居民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再者是选取能够再利用的缝隙空间,了解场地周边居民的需求,在保证其合理性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设计。
(二)改造方法。选取长沙市文庙坪社区空间内能够进行再利用的空间,场地建筑都为1-3层的低矮建筑,整体建筑风格较为混乱,各自乱搭乱建现象较多。首先,需要清理出能够进行改造的场地,根据其场地的周边特性,文庙坪社区缺乏属于社区本身的活动空间,所以需打造出一个特色的休闲空间,能够供居民休憩游玩,同时赋予绿植,增加软景观比例,将原有的废弃空间再重新利用起来。再者,根据社区实际情况,老年人、残疾人较多同时也缺乏对该类人群关照性设施,将场地原有高差降低,在再利用过程中增加无障碍通道等硬件措施以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使得他们也可以使用到这一类改造利用后的空间。最后,将原有废弃的道路以及缺乏管理而导致荒废的场地进行移除,满足居民需求,再打造成符合社区活动的场所。
在通过考虑当地条件后,还需要对当地居民进行意向调查,了解居民需要什么,再通过甄别选取有效信息,将其纳入改造计划中。
对于现在而言老旧社区大多位于城市中心内,同时也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与氛围,如果能较好的改善老旧社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那么就能够改善城市形象,使居民有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从设计者的层面出发,我们只能扮演一个引导者的作用,真正能再次激发社区活力的还是其社区的居民,所以要做好老旧社区空间的再利用,我们考虑的方向只能从居民出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在国家层面上,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政策,从宏观战略角度考虑老旧社区在再利用以及改造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能以怎样合理的方式解决以及协商。而从社会层面角度出发,老旧社区缝隙空间再利用也是一种对于城市修补的方式,既能够节约社会应用资源,也是解决困扰社区居民问题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