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勤禹 姜志浩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所,山东 青岛 266100)
民国时期,慈善组织的发展呈现出兴盛景象,数量多、种类全、分布广。伴随而来的是各自为政,恶性竞争,能力薄弱等问题。于是,各地出现了慈善组织之间统一联合的趋势,既有一市之内的联合,又有一省之内的联合,更有全国性的联合。慈善组织之间统一联合之势的发生,是慈善组织内在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外在推动的产物。对于民国时期慈善组织联合及其互动的研究,学术界已经有过一些论述(1)王娟:《清末民初北京地区的社会变迁与慈善组织的转型》,《史学月刊》2006年第2期;郝红暖:《清末至民国前期天津慈善组织的演变与特点》,《安徽史学》2011年第6期;周秋光、王猛:《近代中国慈善组织:转型背景下的运作机制及其内外关系与作用》,《求索》2014年第1期;阮清华:《试论近代上海民间慈善事业的网络化发展》,《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但并没有进行过专题的研究。笔者拾遗补缺,希望通过本研究,更为全面地认识民国时期慈善事业发展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并从一个切面透视政府与慈善之间的关系,从而推动民国时期慈善事业研究走向深入。
民国时期,慈善组织众多是慈善事业兴盛的一个标志,但是在一些经济和文化比较发达的城市,众多慈善组织各自为政,在一些较大灾荒中无法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有计划地从事救灾活动,造成各自施赈、施救不均等问题,影响救灾效果。比如,1920年,华北五省发生大旱,此次旱灾严重程度“为近数十年所未有”。(2)《北五省灾区救济会之成立》,《晨报》1920年9月12日,第2版。一时间,“民间各慈善家,多有筹赈会之发起,团体之多以十数”。(3)《北京通信——各救灾会之联合与救灾近况》,《申报》1920年10月6日,第8版。这些救灾团体,“为一个地方设的有之,为一省设的有之,为灾情全部设的有之”,众多慈善团体归属各异,彼此之间不为对方所知,各自施赈,少有联络,造成灾民所受救济“轻重厚薄之不同”。(4)何何:《救荒的意见》,《晨报》1920年9月14日,第2版。同时,由于救灾团体纷起,皆向存粮处购买粮食,引发粮食抢购局面,造成“奸商不顾民命,或且故意增价格”,对救灾产生负面作用。(5)《北京通信——国际统一救灾会第三次会议》,《申报》1920年10月17日,第7版。这种散赈之厚此薄彼、轻重失衡的弊端在许多灾荒发生后经常出现,表明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推动各救灾团体联合行动,成为提高赈灾成效的必要选择。
不仅如此,慈善团体所需经费主要来自社会捐款,在社会募捐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慈善组织的迅速发展,必然带来激烈的募捐竞争。一般而言,民国期间,慈善团体多在报纸上发布广告进行募捐,发布的广告数量越多,则慈善组织的曝光度也就越高,但是在报纸刊登广告,特别是连篇累牍地发布募捐广告,需要大量的资金,一些小团体无钱发布广告,则会散发和张贴一些小广告。另外,官民合办的赈灾组织,凭借自身的社会资源参与到募捐中来,也会冲击慈善组织的募捐数量。(6)蔡勤禹:《民间组织与灾荒救治——民国华洋义赈会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50页。结果是,一旦发生灾荒,劝捐之函纷至沓来,捐赠者何能普遍施舍?“类皆以来信丢诸废纸篓中,取一概不理之态度。待甲团体派人来捐时,则以已捐给乙团体为辞。”(7)贝克:《中央救灾组织方针(下)》,《申报》1936年1月31日,第8版。慈善团体在募捐上无序竞争,非但不能带来更多捐款,还会让捐赠者产生不胜其扰的反感和排斥,最终可能是慈善团体虽多,所募捐款却少。熊希龄在1929年谈到这种现象时说:“余以为团体越多,赈款愈难募集。因准备赈款者不知将来有若干团体,更不能以全部赈款给予任何团体,致招向隅者之怨。更有一种慈善家,恐赈灾团体愈出愈多,将来无法应付,索性不开捐款之端,以免后来麻烦。故赈灾团体虽多,终无若何效果。”(8)《熊希龄访问记》,《大公报》1929年3月3日,第11版。解决各善团相互争夺慈善资源的办法,就是进行联合募捐,协商确定募捐方式和募捐期限,募捐结束后不准再次举行募捐,慈善家可将赈款一次捐赠,既显乐善心愿,又免重复捐赠麻烦,慈善团体也减少各自募捐的人力和资源耗费,对于募捐双方都有益处。
再者,民国时期很多团体规模很小,通过联合加以整合慈善资源,可以增强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对于政府来说,慈善组织小而弱,散而乱,管理也不方便。因此,慈善组织走向联合,也成为政府管理的需要。例如,辛亥革命后,各种红十字会纷纷出现:赤十字会、天津红十字会、粤东红十字会、中国赤十字会第二团、中国赤十字会第二团女子协助会、江西九江红十字分会、武汉红十字分会等十数个。(9)周秋光、曾桂林、向常水等:《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研究》(中),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504—505页。这些组织名称不一,各自为政,有的还互相指责,彼此对立。这种状况“既无团结之精神,即无巩固之基础,对内对外,能力薄弱”(10)《副会长沈敦和君宣布开会宗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04—1949)》,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6页。,影响红十字会形象和事业发展,也给政府管理带来不便。后在北京政府的支持下,实现了全国红十字会的统一联合。下文提及的1930年天津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和1935年北平市各慈善团体联合会的成立,也是在平津市政当局的组织和推动下完成的。
要言之,民国时期慈善组织存在着散而乱、各自施政的弊端,不利于慈善事业发展,实有联合之必要。对于政府而言,管理数量众多的慈善组织也有一定难度,也支持慈善团体进行联合。因而,统一与联合是慈善组织与政府双方共同的要求。
按照慈善组织联合区域由小到大,可以分为四种联合形式:一市之内同一属性团体之间的联合,一市之内不同属性团体之间的联合,一省之内同一属性团体之间的联合,不同省域之间慈善组织的联合。
在一些经济和文化比较发达的城市,同一属性的慈善团体众多,互不统属,缺乏联系,造成慈善资源的竞争和浪费。于是,一些慈善团体自发地走上联合之路。
1912年10月,上海的同仁辅元堂、果育堂、普育堂、育婴堂、清节堂、保节堂、全节堂等善堂,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上海市政厅慈善团,统一举办各项慈善救济活动。慈善团由上海市政厅出面联络协调,以同仁辅元堂为事务所,设经理、协理各一人,置文牍、庶务、会计等科。1914 年,上海市政厅取消后,慈善团脱离政府部门,更名为上海慈善团,由官民合办改成民间独立经营。(11)民国《上海县志》卷10,1935年铅印本,第11页。上海慈善团活动范围以老城厢为主,并未覆盖整个上海地区。与此同时,上海租界区和闸北区也相继形成了仁济善堂、联益善会和闸北慈善团、普善山庄等重要善团。“这些慈善团体都以自己为中心形成了几个大型慈善组织网络,各组织网络之间亦有交叉与重叠。”(12)阮清华:《试论近代上海民间慈善事业的网络化发展》,《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这样,上海形成了以区划为单位的数个慈善联合组织,相比分散的单个团体而言,增强了组织性和计划性,但各慈善联合组织间联系少,仍不利于整个上海慈善事业发展。
为了增进各慈善团体之间的彼此联系,打破区划间的藩篱,1927年4月5日,上海20多个团体的代表在云南路仁济善堂内集合,成立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推举王一亭、王晓籁、黄涵之、顾馨一四人为临时常务委员,黄涵之为委员长。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成立之初,有 39家慈善团体参加。(13)《各慈善团体组织联合会》,《时报》1927年4月6日,第16版。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成立后的10年里,团结上海具有一定规模的善团,举办了多项大规模的慈善活动,是组织发展的辉煌时期。1937年“八一三事变”后,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与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上海国际救济会等慈善团体一起,救济难民,使几十万难民摆脱死亡和痛苦而存活下来。(14)《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半年工作报告(1938年3月至8月)》第2期,“序言”,1938年。
北京是中国北方的慈善中心,早在1920年,为了救济北方五省特大旱灾,北京市内成立了20多个救灾组织,“各会规模大小不一,其大者朝贵领之,其小者则属于地方人士各自为政,不相统一”。各团体聚在一市,募捐、散赈若不协调沟通,势必混乱。为此,1920年10月1日,较大的14个救灾团体联合成立“华北救灾总会”,推梁士诒为会长,联合起来,共同救灾。(15)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编:《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报告书》,1922年,第1—2页。华北救灾总会成立后,又与在华外国人组织的万国赈灾会联合成立“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16)《国际统一救灾总会第一次开会记》,《救灾会刊》1920年第3期,第30页。,在京的中外救灾组织实现大联合,为华北救灾及以后成立全国性救灾组织——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奠定了组织基础。
北京还有其他一些慈善组织,也为了救济效果最大化而寻求联合,如天主教北平慈善协会就是北京市天主教各团体及私人信友为了加强慈善联系而谋发展,由张怀、周连墀、魏劼沉等30多人发起,于1946年12月成立。成立时,它吸收了天主教热心慈善人士12人和18个慈善机构为会员,这些团体会员主要是来自天主教所办的医院、诊所、孤儿院、收容所和养老院等。(17)《天主教北平慈善协会请求备案的呈文和社会局批、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02-002-00182。这种将分散市内各处的慈善机构联合在一起的方式,既扩大了宗教慈善的影响,也避免了有限的慈善资源浪费,还可以集中力量举办更大的慈善活动,可谓一举多得。
可见,一地相同属性慈善团体的联合过程中,多依靠当地慈善名流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加上政府的推动,比较容易走上联合。就全国来看,并非都如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因慈善组织众多确有联合之必要;对于一些中小城市来说没有必要成立慈善联合组织,但不排除它们加入跨区域的联合会,成为全国性慈善联合组织的一分子,比如中国红十字会、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等,就将许多县市的同类组织吸收进去,发展成为地方分会。
民国时期,许多城市慈善主体具有多元性,各类慈善团体、宗教团体、行业组织、同乡组织等都从事或大或小的慈善活动,政府的社会局也有救济职责。为了解决这些不同行业和部门的团体互不沟通、各行其是等问题,在一些城市便成了不同属性团体的联合会,进行联合施赈计划,天津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就是一个例子。
天津市慈善事业联合会的成立,缘起于冬赈。1930年10月27日,天津市政府为了筹划当年的冬赈召开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天津市长、天津各慈善组织代表及管理和从事冬赈的政府机构代表等。天津市长在开幕词中讲道:天津历年冬赈均由各慈善机关团体单独办理,现有成立各团体联合会的必要性:“(一)联合会成立后各慈善团体仍应照常进行,所有动用款项及一切状况须报告联合会通盘筹划,切勿各自为政,避免不能划一之弊;(二)有联合会则可共同讨论进行,且能补救从前之缺陷,各方面将计划统交由大会筹划后,再定期函请开大会讨论。”参会各团体对市长的提议表示赞成,原本计划成立时名为“天津市民国十九年冬赈联合委员会”,在讨论过程中有的代表提议这种名称表述狭窄,商议以“天津市慈善事业联合委员会”为名称,得到大家认可。这样,天津市慈善事业联合会于10月27日宣告成立,会址设于市政府内。(18)《天津市慈善事业联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录》,《天津特别市市政公报》1930年第24期。在11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常务委员会上,讨论通过了联合会内部设立组织和组织章程。决定设立五股:总务股、调查股、劝募股、施放股、保管股。各股的工作分配是:卫生局、社会局、公安局、市政府、教育局负责总务股;公安局、街村事务管理处、中国妇孺救济会天津分会、崇善东社担任调查股;张品题、卞白眉、章瑞廷、雍剑秋、朱子桥、赵聘卿、萧少棠担任劝募股;天津红十字会、天津红卍字会、广仁堂、崇善东社、公善社担任施放股。(19)《慈善联合会成立后昨开首次常会》,《益世报》(天津)1930年11月2日,第6版。至此,天津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正式成立。天津市各不同属性的团体,本以联合办理冬赈为目的,最后成为慈善联合体,将政府组织、慈善团体、各法团和绅商善士联合在一起,减少了劝募、赈济的重叠和不能划一之弊,增强了社会救济效果。
这种一市之内不同属性组织之间的联合,在其他一些大城市也存在。北京慈善团体也大都不相联络,北京市社会局1935年12月召集各团体开会,协商联合发展事宜,决定成立“北平市各慈善团体联合会”。在联合会组织大纲中规定:“本会每届常会时,应将应行举办之救济事业统盘筹划,由各团体酌量实力分担举办或联合举办,总期贫民多享实惠,各团体不致虚设。”(20)《北平市各慈善团体联合会成立史料》,《北京档案史料》2007年第3期。为了共同的慈善事业,各自为政的北京市慈善团体组合在了一起,政府在其中发挥了联络与协调作用。
由于各慈善团体是独立运作的,只是为了共同的任务而联合起来,一般都不涉及到人财物的统一支配,所以这种联合多是松散的,许多联合也名存实亡。1927年8月13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称:南京慈善公会改组为南京慈善联合会,原南京慈善公会“向无会长,亦无人对外负责”,“至新组之南京慈善联合会既由慈善公会改组,慈善公会已不存在,则据以改组之新会,更当不成问题。除批令教育局吊销该局图记外,合亟布告全市人民,一体知照。”(21)《南京特别市政府布告第42号》,《南京特别市市政公报补编》1927年4—8月,第107—108页。南京慈善公会是一个慈善联合组织,但并没有建立起一套组织架构,导致无果而终。这种情况在一些城市也非鲜见,说明慈善联合并非开个会宣布联合那样简单,其内部如何分工合作,需要本着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目的进行协商讨论,并将之付诸行动。尽管联合有难度,但是对互利合作的追求,至少反映了慈善界打破封闭和孤立,走向开放与合作的愿望和努力,这个趋势是慈善事业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要求。
民国时期灾荒频繁,每次灾荒发生都会影响一个省乃至数省,慈善组织是救荒的主要力量,但是每个慈善组织都是自主性的团体,即使属于同一个总会的各地分会之间的联络也很少,对于大范围灾荒救济是不利的。于是,一省之内同属性的慈善联合会便应运而生。例如,山东是世界红卍字会发源地,分会最多时达70余个,各分会在自己注册地活动,较少联合协作。1928年11月,山东发生旱灾,救灾工作艰巨,慈善团体单打独斗难于应对。于是,山东省各地红卍分会推举代表到济南商讨联合救济办法,决定设立“世界红卍字会全鲁各分会联合救济办事处”(简称“全鲁卍联处”),推举济南历城红卍字会长张星五为总监理,名誉总监理由济南红卍字会长何素璞、烟台红卍字会长澹台宝莲担任,名誉监理由青岛红卍字会长丛良弼、牟平红卍字会长曹石屏、济宁红卍字会长戴净松,监理和副监理包括周村、泰安、章丘、沂水、临清、邹平、潍县、范镇、羊楼等县镇的红卍字会长。(22)《世界红卍字会全鲁各分会联合救济办事处职员表》,济南市档案馆藏,档案号:22-1-20。由此可见,全鲁卍联处是山东各地红卍字分会的联合救济机构,这种联合便于发挥红卍字会的整体力量,提高救灾的效率和水平。
一省之内同一属性慈善组织之间的联合过程也会因多种问题而难有成效,江西省慈善总会成立后的曲折就是一个例子。民国初年,江西省慈善人士为了有效地协调和使用全省慈善资源,合力共襄善举,商定成立慈善联合组织。经过协商筹备,江西慈善总会于1916年成立。总会成立后,计划在江西各县设立分会,而由总会以总其成;待将来发展有成效后,再行渐次向省外推广,以扩大江西省慈善总会的全国影响。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有很大反差,总会建立不久,即迭逢多故,“会务遂行散漫,揆诸从前立会之初衷,竟致未克贯彻”。(23)《江西慈善总会汇刊——工作概况》,第2—3页,江西省赣州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09-1-00031。不数年间,会务即行停滞。后经重整,又复活动,但始终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最终变成南昌一市的慈善联合组织。从江西慈善总会成立后的坎坷可以看到,慈善组织之间联合特别是跨城市之间的联合,若没有强有力的名流带动和组织、缺乏与政府和各组织之间有效的协调沟通、缺乏较为充足的财力,联合会即使成立起来也很难较好地维持和运行。
慈善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一个全国性交流平台。随着交通和通讯方式的近代化,建立一个全国性慈善组织联合会成为可能。在这种背景下,作为慈善中心的上海,带头发起了全国性的慈善组织联合。
首先,相同性质的团体进行全国大联合。中国红十字会在日俄战争期间首先由上海的热心人士发起,随着武昌起义发生,战火蔓延全国,各地争先成立慈善组织,或以赤十字会命名,或以红十字会命名,有的与上海总会有联系,有的没联络。为了改变这种各自为政、分散混乱的状况,经北京政府同意,红十字会于1913年10月30—31日在上海举行统一大会,政府代表和分会代表数百人莅会,副总统黎元洪和吕海寰会长、沈敦和副会长等先后致辞,大会通过红十字会总章程,各地红十字会走上了统一名称和统一组织之路,奠定了“中国红十字会万年不拔之基”。(24)《统一大会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04—1949)》,第259页。从此以后,中国红十字会事业日益宏大,在各种大难中统一标识,统一行动,成为民国时期慈善事业的一面旗帜。
几年之后,上海又发起了一场全国慈善团体大联合。1918 年12月,上海中国义赈会、仁济善堂、闸北慈善团等提议在全国各地广征善团,以上海中国义赈会为临时会所,计划成立全国性慈善团体联合会。1919年1月22日,该组织再次讨论征集各团体联合办法和会章。(25)《慈善团联合会开谈话会》,《申报》1919年1月23日,第10版。3月8日,正式成立中华慈善团全国联合会,推举熊希龄为主任,朱葆三、王一亭为副主任,同时推定了交际、文牍、调查、庶务等科科员,各司其职。中华慈善团全国联合会成立后,向上海和各省慈善团体发送章程暨筹备事略,征求加入。(26)《中华慈善团全国联合会通告》,《申报》1919年3月31日,第2版。该会的建立,反映了慈善界有识之士的良好愿望和初衷,即建立一个全国性慈善团体联合、协调、交流的组织。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效的沟通,以及各善团在目标和组织上不统一,该组织没有达到大联合的目标,最后仅限于上海的几个慈善团体之间的联合。目前所掌握的文献,对该组织记载不多,只知其在1920—1922年间参与了几次灾荒救济活动。比如1920年7月,它与上海的中国义赈会、仁济善堂、中国济生会等9个慈善团体一起组织中华慈善团合办湘陕闽筹赈处,联合筹赈湖南兵灾、陕西旱灾和福建水灾等。(27)《各慈善团组织湘陕闽筹赈处》,《申报》1920年7月11日,第11版。9月浙江沿海发生严重的潮灾,救济范围又扩展到浙江。(28)《中华慈善团合办湘陕闽浙筹赈处通告》,《申报》1920年9月18日,第2版。
中华慈善团全国联合会没有达到理想目标,说明没有共同基础的慈善团体进行跨省的联合是相当困难的,而有共同的任务和目标,且性质与组织相同,就容易走到一起联合成一个新组织。除了前文提到的红十字会外,红卍字会也是一个成功的例子。1931年夏天,长江中下游发生特大水灾,世界红卍字会分布在南方一带的组织认为非集中人力财力不足以救此大难,江苏、安徽、浙江、湖北、福建五省红卍字会于1931年6月4日在南京设立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主会。因上海为东南慈善枢纽,交通便利,地点适中,而且各卍字会的会长驻沪者居多,于是又于9月21日在上海设立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主会上海总办事处。(29)《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主会上海总办事处赈救工作实录》,《正俗杂志》1937年第7 期。1936 年11月30日,东南各会代表在上海聚会,商议救济西北兵灾及分区筹备救济计划,决定在上海组织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各会联合救济总监理部,附设于上海总办事处。总监理部是总办事处为了扩大救济而专设的机构,其目的在于联合各区各会救济事务之组织设备,便于集中指挥调遣,更有效地推进救济事务。(30)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各会联合总办事处编:《八一三救济征信录》,1939年,第11页。从该组织的联合及其后续行动来看,这次跨省联合是紧密型联合,也是成功联合的范例。
以上根据地域性总结出的慈善组织联合方式,有的是紧密型联合,有的是松散型联合。紧密型联合使慈善组织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可以达到如臂使指效果,上下互动,提高救济效率;松散型联合只是设立一个无实权的议事机构,各个团体仍单独活动,并不受管控。之所以会出现紧密型或松散型联合,与组织本身建立的历史有关。有的组织是同一起源,如同树干与树枝的关系,总会与分枝之间血脉相连;有的是不同行业、不同属性的组织为了一个临时性救济任务而走向联合,这种联合实际上是松散的,无事可做便会名存实亡。
慈善组织之间联合的推动力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合群结社”思潮的影响,这是近代以来尤其是民国建立后社会组织发展的背景,慈善组织从一市一地联合到区域联合,乃至全国联合,反映了慈善组织在这个思潮影响下走向社会中心的愿望和努力;二是慈善组织内在的需求,这是内因;三是政府居间协调推动,在中国这样一个“强国家、弱社会”的环境下,政府出于管理需要居间协调、组织和支持与推动,是慈善组织联合不可忽视的外部因素;四是慈善名流的号召和引领,像熊希龄、王一亭这样有名望的慈善家登高一呼,会引来众多慈善组织响应,并起到联系和纽带作用。
慈善组织虽是自主的个体,在业务上有合作,甚至形成联合体,但他们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关系,会产生矛盾和纠葛。慈善组织之间这种互动关系可以分为横向和纵向两种,下面对此做一论述。
横向互动是指慈善组织之间或慈善组织与其他社会团体之间互动。横向互动双方没有形成联合体,只在业务上存在着联系,这种合作与竞争关系,在近代以来慈善组织日渐蓬勃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下面来考察它们之间互动的内容和方式。
中华慈幼协会是一个以保护和促进儿童福利为宗旨的慈善团体,于1928年4月成立,孔祥熙任会长,以“推广、教育、卫生、保障、救济”为目标,为全国儿童谋幸福。(31)《中华慈幼协会概况》,《新北辰》1937年第1期。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纽约,也有一个救济中国儿童的慈善团体——中华慈幼美协会(China Child Welfare,Inc.U.S.A.)。两个相隔万里的慈幼组织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走到了一起——共造中国儿童的幸福。1929年10月中华慈幼美协会执行委员陶霭德夫人(Mrs.John Allan Dougherty)来华,与设在上海的中华慈幼协会商谈合作事宜。(32)《中华慈幼协济会欢迎美协会代表陶霭德夫人》,《申报》1929年10月29日,第13版。双方签订合作合同,规定由中华慈幼协会直接负责贫穷和失依中国儿童的福利工作,美方提供资金帮助,美方派驻代表进中华慈幼协会工作,中方也可以派代表进入美方协会董事会。(33)A.J.Fisher and Garfield Huang:“Natinal Child Welfare Association”,The China Missios Year Book,1929,p.352.这两个慈善团体的合作,有助于发挥双方的人员、资金和信息等优势,共同推进中国儿童福利事业。1935年8月,中华慈幼美协会代表劳勃芝夫人又不远万里造访中华慈幼协会。在上海参观了闸北平民教养院、上海慈幼诊疗所、慈幼教养院、慈幼抚儿所、痨病疗养院和上海市儿童幸福委员会劳动托儿所等。(34)《美国慈幼协会代表劳勃芝夫人昨晨抵沪》,《申报》1935年8月27日,第13版。9月初,劳勃芝夫人专门到南京实地视察中华慈幼协会中心实验区基址,该项目所需经费部分由美方资助。劳勃芝夫人与孔祥熙会长和其他国民政府相关人员接洽,就慈幼实验区建筑上以及日后管理上的种种问题进行磋商。(35)《美国劳勃芝夫人参加中央助产校开幕礼》,《申报》1935年9月5日,第13版。中美之间在慈幼方面的合作对于提升中国慈幼事业理念和管理水平无疑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后来双方因在财务问题上出现分歧而合作渐弱。
与此同时,中华慈幼协会与国内慈善团体之间开展了许多合作。在难童救济方面:1931年江淮流域大水灾发生后,中华慈幼协会联合一些慈善团体,组织武汉水灾孤儿孤女临时教养所。1932年“一·二八事变”发生后,中华慈幼协会联合上海市民地方维持会暨英国儿童救济会,设立上海战区孤儿孤女临时教养所,前后收容137名孤儿。1933年日军进攻华北,中华慈幼协会派员驰赴华北,与滦州、昌黎、秦皇岛等地政、商、学、教等合作,组织收容所,发放赈款、赈米、药品等价值30余万元,救济妇孺15.7万余名。(36)《中华慈幼协会概况》,《新北辰》1937年第1期。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华慈幼协会先后与英侨救儿会、华北战区难童救济委员会、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中国战时儿童救济协会、汉口市难民儿童救济委员会以及上海各慈善团体等合作,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南、上海等地建立12所难童教养院,收容难童5648名。(37)《中华慈幼协会各教养慈幼院人数》,《社会服务周报》1943年第9期。在儿童教养方面:1933年,中华慈幼协会联合上海市儿童幸福会,合作设立闸北慈幼实验区,设立托儿所、育婴堂、保健所等机构,并指导保婴、助产等。1934年,中华慈幼协会又与上海江湾的澄衷医院合作,建立慈幼痨病疗养院,收容和治疗染病儿童。(38)《慈幼痨病疗养院已筑竣》,《现代父母》1934年第10期。在妇孺保障方面:中华慈幼协会与中国妇孺救济总会、闸北慈善团、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等合作组织禁贩妇孺机关,共同打击诱拐贩卖妇孺案件,保障妇女儿童权益。(39)《中华慈幼协会概况》,《新北辰》1937年第1期。
可见,中华慈幼协会与国内外慈善团体和社会团体的互助合作,推动了民国时期落后的慈幼工作,也向国际社会传播了中国在儿童和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让国内外更多人士关注中国妇女儿童工作,促进这项工作的进步和发展。
中华慈幼协会冠以中华名号,有财政部长孔祥熙兼任会长,人脉广泛,与其他地方慈善组织互动频繁,反映了社会资本优势在慈善组织发展中的作用。一些地方性的慈善组织也有自己的优势,它们熟悉地方情况,外埠的一些慈善组织参与救灾等活动也需要灾地慈善组织的协助。例如,1917年入秋后,京津一带淫雨连绵,近畿河道暴涨决堤,永定河一带及京兆所属各县,被灾尤重。水灾发生后,有不少于 27个国内外慈善组织参与救灾。(40)郝红暖:《河北地区慈善组织的发展及其空间运作(1644—1937)》,安徽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91页。各组织之间能否相互协作,对于救灾有序进行至关重要。天津水灾急赈会承担起天津地区水灾赈济的组织和领导角色。它设在天津警察厅内,由官绅联合组织,在整个救灾期间,与其他救灾组织商洽、协调、沟通和联络,仅据报纸所载:1917年9月份,接办顺直水灾救急会;协助安排中国济生会施赈;与旅沪顺直同乡会讨论急赈办法并安排散赈。(41)《急赈董事会开会记》,《益世报》(天津)1917年9月9日,第6版;9月12日,第6版;9月27日,第6版。10—11月份,旅沪顺直同乡会派代表范竹斋参加天津水灾急赈会董事会,除报告散放急赈情况外,计划赶盖窝铺1000间,请其帮助选择地址;与河北赈济联合会和天津各善堂讨论赈济事宜。(42)《急赈董事会开会记》,《益世报》(天津)1917年10月3日,第6版;11月24日,第6版。1918年4月,美国红十字会办理窝铺冬赈结束,交由天津水灾急赈会资遣灾民。(43)《急赈董事会开会记》,《益世报》(天津)1918年4月8日,第6版。天津水灾急赈会依靠政府背景和号召力,有力地协调和推动各组织有计划有条理地进行救灾,避免了各团体施赈造成的混乱。再如,1933年7、8月间,黄河下游发生严重水灾,河南沿河两岸及山东西部和河北南部受灾最重。为了救灾,济南红卍字会、青岛红卍字会、济宁红卍字会联合组成“济岛宁联合救济队”,分工合作赈济濮县、范县、寿张水灾,每个红卍字会承担救济的村庄提前分配妥当,分头展开。(44)《世界红卍字会青岛分会收本会救济队报告》,青岛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63-1-51。分处三地的红卍字会事先沟通,协作救灾,避免了重复救济或救济遗漏。
上文所述是慈善组织之间良性互动的事例。除此而外,尚有一些慈善组织在联合后有名无实或名存实亡,属于非良性互动的表现。比如,1920年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筹备创立,计划将天津华洋义赈会吸收进来。他们派代表专程到天津商谈合作事宜,天津方面认为北京和天津都是救灾中心,若将天津华洋义赈会变为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的一个支部,对于自己筹款不利,并在执行事务上难免会发生掣肘,“支部一说,似可无议”。(45)《天津华洋义赈会开会记》,《晨报》1920年9月30日,第6版,。最终天津华洋义赈会拒绝加入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可见,因理念、管理、财务等方面而产生分歧,难于融合或联合后又产生分裂,是慈善组织联合互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言之,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慈善组织之间的协作与联合,乃至深度合作联合体的建立,是相互之间互动交融的良性反映。这种良性互动减少了救济过程中的混乱和掣肘,特别是在特大灾荒发生后,联合救济更有必要,救济效果要比各组织独立活动明显。当然,对于大规模救灾来说,由于参与的团体众多,虽然合作是主流,但也会存在统一和协调不周,或出现救济机关之间权限不明,造成相互争执与掣肘之事,降低合作效率,甚至因组织之间利益冲突而产生矛盾。这种非良性互动也伴随着慈善组织联合的过程,分与合因时因势不断变化。
纵向互动是指慈善组织上下级之间的层级互动。紧密型联合的慈善组织之间有明确的总分会称呼和清晰的上下级关系,甚至有的还以条例形式规定总分会的权力和义务;松散型联合相对来说每个组织自主性强,联合会主要对各团体会员起到联系、协调和沟通作用。
以总分会形式结合的紧密型联合,比如中国红十字会、世界红卍字会、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等,纵向互动在总分会之间展开。以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为例,1926年贵州和云南两省华洋义赈会加入总会成为分会。总会拨给贵州分会30万元(46)《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贵州分会十五年度报告》,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丛刊甲种第20号,1927年,第79页。;也拨给云南分会30万元,10万元用于办理平粜,20万元用于举办路桥工赈。(47)《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云南分会十七年度报告》,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丛刊甲种第27号,1929年,第45页。总会工程股于1926年冬和1927年夏秋,派工程师塔德(O.J.Todd)两次到云贵指导修建路桥,改善两省落后的交通设施。总会与贵州分会合作修筑了安顺至桐梓间210英里新路,与云南分会合作修筑了云南至杨街60英里新路、云南至大板州15英里新路。(48)《华洋赈团工赈成绩概要》第5集,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丛刊甲种第39号,1934年,第17—20页。初步统计,总会给予云贵两省68万多元的修路资金,若没有总会的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仅靠云贵两省分会是难于实现这样长距离筑路目标的。总会的支持,也带动了地方政府修路的积极性,在总会、分会和云贵两省政府的相互合作下,不仅改善了云贵两省的交通路况,也提升了华洋义赈会在西南地区的声望。
纵向互动在灾荒救济中体现的更充分,一旦灾荒发生,总分会之间形成救助网络,总会在灾荒救助过程中,常常起到号召、组织和协调作用。1913年《中国红十字会分会章程》就写明,分会有义务“会同各处分会协助总会”。(49)《中国红十字会分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04—1949)》,第226页。1935新修《中国红十字会分会章程草案》第六条规定:“分会应服从总会之监督指导,于必要时得由总会派员视察或整理之。”(50)《中国红十字会分会章程草案》,《中国红十字会月刊》1935年第1期。可见,红十字会上下级之间形成一种监督、合作的紧密关系。在许多战争灾难救济时,总会和分会之间保持着物资和人员之间的支援和联系,以及信息的沟通,拯救了成千上万的伤兵、难民和不幸者。世界红卍字会1936年7月统计,总分会历年办理各类临时赈济活动共65起,其中,总会、分会共同经办的44起,占总数的66.69%。(51)《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分会历年办理临时赈济工作一览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257-418。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通过设立总监理部统筹策进,在重要商埠设办事处筹集赈款,分会在受灾地设办事处,并组织救济队展开救济。总分会之间的合作互动,提高了救济效果,提升了组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相对于有清晰上下级关系总分会之间的互动,有些联合会比如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是没有总分会层级关系的。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是由不同慈善团体组成的联合体,为了保证各团体在联合会中有代表权,便于民主决策,它要求每一善团推举代表1—3人为委员出席大会,但只有一名代表有选举权和表决权。委员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52)《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章程》,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14-1-1。团体会员如出现更名、解散等变动时要向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报备。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不仅在组织管理中上下合作,采取民主集中制办法,推举代表行使议事权,在任务执行上也将这种联合目的落到实处。联合会一成立,就商议当年联合冬赈。1927年10月21日,王一亭在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议上首次提出联合办理冬赈,并强调以往办理冬赈由各善团自办,不免有失均平,因而提议“最好通力合作,共同办理,庶可款不虚糜,功归实济,且对外表示团结精神,遇事亦可一致应对”,最终决定沪上各慈善团体统一进行冬赈。在设立的临时庇护所中,他们划定区域,分工负责,南市方面由中国济生会、上海慈善团、沪南慈善团共同办理,闸北则由闸北慈善团负责。(53)《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历年会议记录》,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14-1-2。这种分工负责办理冬赈的活动一直持续到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前。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与各会员之间的合作互动,将有限的慈善经费有效地用于贫民救济,避免了漏赈和重复赈济等现象蔓延和扩大,促进了上海慈善事业水平提升。
然而,纵向互动并非都是良性合作的,也存在着不和谐乃至分裂的情况。1928年,中国华洋义赈会上海分会因在资金分配和使用问题上与总会分歧,宣布脱离总会而独立活动(54)《民国十七年度赈务报告书》,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丛刊甲种第27号,1928年,第5页。,并且也以华洋义赈会名义开展募捐,对总会的社会声誉造成影响,使总会在上海地区募捐受到削弱,事实上形成了总会之外又一个华洋义赈会的权力网络。这种不和谐式互动显示了纵向互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民国时期,慈善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为了更有效地进行资源调配和救济效益最大化,采取联合方式,共谋发展。从一市一省到数省的联合,形成或紧密的联合,组设一个新的实体性慈善组织;或松散的联合,设立一个协调机构,负责救济行动的协商与合作。一市之内的联合,除慈善组织自身推动外,政府部门在其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它们或与慈善组织沟通协调,或直接出面组织。在跨区域联合过程中,有号召力的慈善界名流从中斡旋沟通,起着直接推动作用。无论是政府的外在力量推动联合,还是慈善组织内在驱动促成联合,都顺应了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趋势。联合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联合破裂,是慈善事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说明了民国时期慈善组织联合的丰富性与复杂性。
慈善组织在联合及联合后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横向互动与纵向互动,或良性合作形成协作式互动,或因矛盾与分歧乃至分裂形成非协作式互动。互动的复杂多样性体现了慈善主体的多元性和自主性。慈善组织无论在联合中共谋发展,还是在独立救济中求生存,都在为弱势群体和慈善事业贡献力量,共同推动着民国时期慈善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