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水淹种猪场无害化处理方案

2020-12-06 10:50黄兹豪游益晨
湖北畜牧兽医 2020年11期
关键词:无害化处理方案

黄兹豪 游益晨

摘要:大型养殖场水淹后,定位栏内生猪死亡后无法浮出水面,造成后续卫生、环保、社会舆情等一系列影响。通过对一例水淹种猪场采取围堰封闭、水体外排、消毒处理、覆盖掩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给当地防汛指挥部提供了很好的技术路线,及时处理了一起重大生物安全危害事件。

关键词:水淹种猪场;无害化处理;方案

中图分类号:S851.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20)11-0013-02

2020年梅雨季节以来,南方多地暴雨,湖北省阳新县军垦农场紧靠富水河,7月9日因富水河溃坝,导致中粮集团军垦种猪场淹没。淹没后对种猪场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显得非常急迫。为妥善处理中粮集团军星种猪场水淹死猪,控制和减少腐烂尸体对水环境的影响,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农业农村部《洪涝灾害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南》《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和中粮集团军垦种猪场提供的受灾情况及周边环境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  基本原则

按照依法、安全、快速的处置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可行、因地制宜、就地处置、整体协同、规范高效,对中粮集团军垦种猪场水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相关工作准备充分、快速有序、处置得当,避免长时间浸泡导致生猪尸体和土壤中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等扩散造成大面积水体污染,防止动物疫病以及人畜共患传染病扩散传播等次生灾害发生。

2  危害性分析

根据中粮集团提供的受灾情况,预计本次洪灾导致中粮集团军垦种猪场还有2 000余头淹死母猪尸体沉于猪场繁殖区水体之下。因母猪死亡数量较多,一旦尸体发泡、发涨甚至高度腐烂,存在病原感染扩散风险,可能会造成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猪链球菌病、钩端螺旋体等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同时根据相关学术研究,腐败菌感染肉样以后繁殖速度较快,6 d后进入稳定状态,细菌浓度可达到10 CFU/g,鉴于水下生猪尸体群及周边水体病原腐败菌浓度,氨、氮、磷、BOD、COD等指标可能大幅超标,且一旦生猪尸体露出水面后会产生大量恶臭气体,极易引发周边区域群体事件。总之,中粮军垦种猪场水淹生猪尸体如不迅速处置,则有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危害环境,引发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3  技术路线

按照农业农村部《洪涝灾害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南》,洪涝灾害死亡的畜禽采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首选焚烧、化制,不具备条件的可选择深埋。目前中粮集团军垦种猪场水淹猪群尸体在水下浸泡已近半月,根据前期打捞时浸泡3 d左右的生猪尸体已经开始腐败的实际情况,推测水下生猪尸体己经高度腐烂发胀,且均困于铁质限位栏内,收集、转运难度很大,且在转运过程中极易引发新的风险产生,由此,综合考虑,本方案采取就地深埋无害化处理方式进行。目前中粮集团军垦种猪场水淹死猪集中在其繁殖区内6栋栏舍,该区域水深约3 m左右,面积约4 hm2,周边有高2.2 m的场界围墙,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农业农村部《洪涝灾害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南》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拟采用围堰封闭、水体外排、消杀处理、覆盖掩埋、消毒监管等5个步骤开展处置。为确保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建议所有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3.1  围堰封闭

以中粮集团军垦种猪场繁殖区场界围墙为界限,迅速对受灾的6栋栏舍实行围堰封闭,根据水位高度,推荐使用草土围堰,用一层草一层土再一层草一层土在水中逐渐堆筑形成挡水结构,围堰高度必须高于水面0.3~0.5 m,且围堰成功后,保证堰外水体不会向堰内滲漏,隔绝场界内外水体流通,有效阻止堰内底层水域中生猪尸体孳生的各种病原物和有害物质通过水流向外扩散传播,同時为后续水体消杀和尸体掩埋等无害化处理工作奠定基础。围堰完成后,县防汛抗早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对围堰内水体开展水质监测,监测数据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3.2  水体外排

采用大功率抽水机进行抽水作业,尽快将围堰内水体排出围堰。水体抽排结合水情、环境监测数据逐步进行。在抽排过程中,注意保持堰内自然水层分布,由水面至水底逐层排水,不可将底层未经消杀生猪尸体群周边水体直接排出堰外。根据监测数据综合判断,适时调整抽排方案,适时按技术规范做好消杀,同时做好相关水体和受纳水体监测。

3.3  消杀处理

待堰内水位下降到符合人员进场作业条件后,按照“逐一检査,不漏一栋,不漏一头”的原则,对每栋栏舍内所有生猪尸体用生石灰进行覆盖,覆盖厚度不低于5 cm,围堰内其他区域同时用生石灰进行消杀。工作人员在无害化处置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口罩、护目镜和胶靴。处置完毕后及时清洗消毒,接受健康监测,出现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卫生部门检查。

3.4  覆盖掩埋

生猪尸体用生石灰覆盖消杀完成后,参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用覆土深埋法处置死猪尸体及相关物品。首先对围堰内所有下水管道及排水口进行封堵,并对需要破拆的栏舍及相关设施进行破拆、清理。清理完毕后,对生猪尸体及相关区域用泥土进行覆盖,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尸体及相关区域表层以上覆土厚度不低于1.5 m,最后再覆盖一层5 cm厚的生石灰,并根据覆盖面积安放适量的排气管道,便于排出生猪尸体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在泥土覆盖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并在四周做好防渗防漏处理,防止污水滲漏。

3.5  消毒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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