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财政厅消息,在首期百亿纾困专项资金于9月2日提前超额完成放款任务基础上,10月12日,福建省第二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设立。
第二期纾困专项资金在延续支持对象、贷款条件、名单收集、贷款发放、担保支持、财政贴息、合作银行等原有做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相关服务。
其中在财政贴息资金方面,提高了贴息资金拨付效率,贴息资金由按季预拨调整为按月预拨。在融资担保方面,将省再担保机构、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纾困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并作为省财政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分配的参考因素。同时,探索通过信用贷款方式发放纾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