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涛 (牡丹江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高校音乐教育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基础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给高师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带来了挑战,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思想的提出使高师院校的音乐教育质量的提高迫在眉睫。本文在核心素养背景下对高师音乐学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与培养高素质的实践创新、应用型音乐人才的音乐教育新理念入手,制定了“唱、表、讲、研、导、德”等综合音乐能力的教育新目标,构建、完善高师院校音乐教育体系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针对高师院校音乐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对教育理念、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等方面给予整体关照和优化,将学科历史、文化底蕴、人文价值融于音乐教学中,关注与相关学科间的联系、关注学科综合、关注学生知识的完整性,构建实现专业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的有效对接,音乐和相关学科的有机整合与渗透,符合高师院校办学定位具有高师院校特色的、把音乐作为人文学科之一的、促进学生人文素质、文化素养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新模式。
二是提出的高师院校音乐专业音乐教育新理念和教育新目标,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提出的“三型、三性”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紧相符合,是在音乐教育目标上的具体化。
其中,“唱”是音乐教学的基础。提出“音乐演唱技术的多样化”、“音乐演唱风格的多样化”、“音乐演唱形式的多样化”,避免当今高师音乐教学中出现的“千人一声、千人一面”的“专才”弊端。
“表”是音乐教学的载体。提出音乐作品的演唱是“技”、“艺”、“形”“神”的综合体现,是歌唱者的生命体验和人生意蕴的精神表达。
“讲”是音乐教学的信息传导。提出音乐大班课教学、音乐集体技能课教学、音乐个别课教学的三种课型,在为音乐课程的教与学奠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提供了师生互动、培养教学能力的客观教学环境,进而达到提升歌唱技能开发其潜在的音乐表现力的目的。
“研”是强调重视音乐教学的理论思考和学术研究。师生要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关注所学习的音乐作品的分析;关注音乐学科的相关问题的思考、探索;对与音乐学科内容有关的边缘性、交叉性、综合性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培养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的科学研究能力。
“导”是音乐教学的综合掌控。除了课内运用的情景式教学和课外的音乐活动的策划和导演外,还应具备文艺演出、晚会的导演和策划工作的知识与能力。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和综合运用能力。
“德”是音乐教学育人的根本。音乐教学不仅仅是演唱音乐作品,更重要的是通过演唱作品使学生在感受美、鉴赏美与创造美的同时,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文化艺术修养、滋养健康活泼的心灵、完善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
无论是作为一种新的课程形态,还是一种新的学习方式,在新课程改革中都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
21 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教育是知识经济时代教育研究及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旋律。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永恒主题,是教育的灵魂。高师音乐教育首先就面临着实践创新性人才的培养问题。音乐教育是创新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音乐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在参与、体验的过程中培养人的想象力、创造能力,通过音乐的表演和欣赏将人的创造力唤醒,并将创造力充分地表现出来,达到对人的创造力的培养。另外,音乐艺术的审美、创作、教育、传播都需要有创新求异的思维、积极探究问题的心理倾向,以及创造性的人格品质。美国的《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今后能否占据竞争地位的成败关键,追求自身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的自由充分发展、人的创造性发展是音乐教育努力的方向。创造性能力不仅表现为具有标新立异、强烈的创新意识,而且表现为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直觉、创造性思维和动手实践能力。因此,在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型时期,高师音乐教育如何能够培养出具有扎实音乐教育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适应新时期发展变化的创新型音乐人才,是高师音乐教育发展必须思考的问题。对音乐教育理念、教育目标、教育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手段、评价方式等方面改革基础上,提出的高师音乐教育体系的架构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不仅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富有高师特色的应用型音乐教育人才,也为符合社会及市场需求的实践创新能力较强的音乐创业人才提供示范和辐射作用。
核心素养背景下高师音乐学专业课程体系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改革研究不仅对高师院校音乐专业音乐教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可行性,而且对高师院校音乐专业的其他学科的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