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春成(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20 世纪40 年代,英国科学哲学家波兰尼在《科学的自治》中首次提出“科学共同体”概念,意指具有共同信念、共同价值和共同规范的“科学家群体”[1]。按照库恩的思想,一门科学范式就是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东西,科学的发展就是常态科学的范式完善和科学革命的范式转换交替的过程,由于成员使用共同的范式,才组成了大大小小的科学共同体。
科学共同体是由科学家组成的专业团体,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组织性建制,不论是虚拟的还是实体的。虽然科学共同体有多种组织形式,但无疑学会最具有代表性。从组织发展的视角,以学会为代表的科学共同体组织演化经历了以下4 种类型[2]。
(1)17 世纪的学会。这一时期的学会既是科学共同体组织,也是当时直接协作的科学劳动方式。16 世纪末,当资本主义生产进入工场手工业阶段时,也开始影响科学研究,社会要求把科学家(业余的)组织起来进行分工协作,承担资本家交给的较大规模的科研任务。17 世纪开始成立的科学组织和科学劳动形式,包括意大利的“山猫学会”“自然奥秘学院”、英国的“无形学会”“英国皇家学会”、法国的“法国王家科学院”,促进了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发展。
(2)19 世纪前中期的学会。作为专业化的科学共同体组织,这一时期的学会不再是科学家直接协作的科学劳动方式。科学研究成为社会职业,在专门的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19 世纪的学会基本上变成了学派集体的促进组织,即作为社会舆论的“压力集团”,以1831 年成立的“英国科学促进协会”为典型代表。在这些组织之外还有化学和物理协会之类具有专业性质的协会[3]。
(3)19 世纪中后期的学会。为应对科学研究经费的紧张,谋求生存发展,这一时期的学会作为专业化的科学共同体组织的专业学会肩负起为科学研究筹集经费的职能。典型组织是1898 年成立的德国哥根廷应用数理学会,为筹集经费还吸收了企业家和经济学者作为会员。一战后,德国还成立了科学救济会。
(4)20 世纪的学会。这一时期的学会向专业化、跨学科、国际化的科学共同体组织演变,具有广泛的科学交流能力。典型组织是1931 年改组的国际科学协会联合会,类似这样的跨国性、多学科、专业化的交流组织越来越多。到21 世纪,离开了国际交流合作,科学家们就难以正常开展科学活动。
随着科学的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的不断提升和扩展,科学共同体的功能越来越多。仅百度百科中的“科学共同体”词条,其功能就包括:科学交流、出版刊物、维护竞争和协作、把个人知识和地方知识变成公共知识、承认和奖励、塑造科学规范和方法、守门把关、培育科学新人、争取和分配资源、与社会的适应和互动、科学普及或科学传播等。总体来看,科学共同体的功能大致包含以下3 个方面。
(1)促进科学技术自身发展。在促进科学技术自身发展方面,科学共同体最初的功能当然是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随着研究的深入、领域的扩大、学科的分化,及时的交流成为迫切需要,科学家个体间沟通交流成为科学发展最初动力源,到现在,科学共同体仍然把交流作为最基本的需要来维系。有人把科学交流看作是科学知识的“放大器”和科研项目的“播种机”,并作为科学劳动结构中的极好形式[2]。维系竞争和协作、获得共同体的承认和奖励、塑造科学规范和方法、培育科学新人等均可看做是这类功能。交流和出版刊物最为文明研究者所注重,雅克·巴尔赞认为,科学思想和成果交流可以纠正错误,加速发现的过程,出版是最初的一种交流手段[4]。
(2)发挥科学技术对社会的积极正面影响。包括参与社会的科学普及活动、把个人知识和地方知识变成公共知识、促进科学知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
(3)帮助政府科学决策。虽然专家决策咨询意见不能代替决策者决策,但以专业性学会为代表的科学共同体的意见是重要的、可靠的。因此,面对复杂问题的决策,科学家参与决策成为科学共同体的另一个新的社会功能,如遇到疫情管控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做到尊重科学理性、尊重专家意见和专业指导,更好地发挥学会作为专家智囊的作用。
鉴于科学技术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性和外部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共同体的功能不断由促进自身发展的功能转向越来越强化面向社会大众、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功能。
文化,是一种包含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的生态共同体。它通过积累和引导,创建集体人格。科学家们在社会中构成特定的集团,即大大小小的、各式各样的科学家共同体。科学的社会活动由从事科学劳动的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实现,科学文化价值观就是大大小小的科学共同体的价值观。在相同的领域中,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通常称之为不同的学派。科学家的创造活动无法离开某个共同体或学派,这是科学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5]。科学文化就是科学共同体具有精神价值和科学技术活动的方式,是由科学家一起构造的一种共同体生态。
科学活动的社会规范,被美国“科学社会学之父”默顿(R.K.Merton)称之为科学的精神气质,他说:“科学的精神气质是有感情情调的一套约束科学家的价值和规范的综合。科学活动的社会规范主要有:普遍性、竞争性、公有性、诚实性和合理的怀疑性”[5]。科学共同体的基本文化价值主要体现在3 个方面:其一,科学共同体不断的知识创造,使科学知识积累为人类最重要的文明来源;其二,作为创造知识的副产品,科学共同体在创造知识的过程中,形成的引领人类发展进步的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思维;其三,狭义地体现为科学家工作与生活方式的集体人格与观念。概括起来,狭义的科学共同体的文化价值观包括以下主要内容[6]。
科学活动的直接目的和最高价值,在于达到对客观世界的真理性认识,因此科学理性成为科学家们最为认同的集体人格,科学家面向自我内心、面向研究对象、面向大众时无不体现出理性的精神气质。值得注意的是,科学所在社会的理性与科学理性之间互为支撑。
人类认识世界获得科学知识的积极兴趣在现实,而不是超现实的,科学所具有的功利主义价值显然亦有益于科学高度发展。
科学中另一直接与自由社会更广泛的精神相联系的价值是所谓的“普遍主义”价值。在科学中所有的人在理性知识的发现和拥有方面具有精神上的平等权利,正如在自由社会中所有人对于生活、自由和幸福的追求具有平等的权利。科学真理不依赖于个别科学家的社会或个人属性,无论其种族、信仰、肤色如何,每一位对科学理论体系作出贡献的人都能成为科学家和学者共同体中的一员,分享与其成就相当的特权和荣誉。
与个人主义相对立的是权威的组织,而不是集体主义。科学拒绝任何有组织的权威的支配,反对非科学的权威对真理的压制,在一定意义上科学的个人主义价值也隐含着自由探索的精神。
这一文化价值显示,科学总是与世界的进步伴随,科技自身也以积累的方式不断进化。
与科学的普遍主义直接相连的是其超越了国家集团,超越了民粹主义,虽然有争议,但科学,至少在理想上、在科学知识的积累上、在科学的精神价值上,仍然体现了国际性。
同时,有利于科学活动高水平展开的社会条件也展示出科学的一些普遍文化意义,如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允许较大升迁的社会阶层体系、允许多权威自主性的政治体系等。
科学共同体文化价值观或伦理不是泛泛说说而已,必然更具体体现到专业、领域、科学组织、科学家个体劳动等不同层面,体现在共同体的伦理与社会责任的坚守。
一是科学、技术与创新的界限不再决然分明。就科学共同体的组织演变及功能扩展看,科学研究共同体走向科技创新共同体是早就发生的事情。纯粹的、以科学家的好奇心为基础的科学研究早就不复存在。现代意上的科学、技术与创新虽然仍有各自清晰的界定,但是科学技术到科技、科学技术创新到科创,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汉语用词的简化,而是实实在在体现了其相互间界限的模糊与融合。伴随着科学原理到技术原型,再到应用于生产生活的速度不断加快,以科学为基础的创新得到社会的极大重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之间相互依赖,交叉融合,不再分离。科学、技术、创新构成科技创新链,成为科技创新共同体,科技创新共同体的内在自主性不断得以强化。市场需求不断拉动企业家、金融家、投资家向科学研究、技术发明配置资源。就像巴伯所言,科学是由科学、规范、兴趣及“现实”世界推动的[6]。
二是科技创新利益相关者以创新文化价值的跨界认同为基础。科技创新共同体是建立在创新系统(体系)、创新生态系统理念基础上的深化发展,是以创新体系、创新生态理念为基础,基于利益相关者共同的创新文化价值,强调多主体深度融合、多层面跨界认同、创新实现的有效性,是以高效率的创新实现为共同目标导向的命运共同体[7]。
三是科技创新主体多元化、大众化。目前科技创新呈现出许多新的趋势,其中创新主体日益多元化、大众化最为突出。同时,创新边界扩大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不论是区域还是产业中的科技创新共同体,必然包括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金融家、投资者、政府管理者、消费者、中介服务者等群体在内的多元主体合作、协同。因此,真正科技创新共同体必须基于成员对实体的或虚拟的创新组织的认同,对共同目标的认同,对跨界合作文化的认同。
四是科技创新要素的纵横融通与跨界创新。以智能化、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仍然体现为人类信息交换技术的革命,使得万物互联理想正在逐步实现。合纵连横既可能产生降低成本的竞争力,亦可能通过融合产生新的价值。在科技创新共同体中,主体、客体的连接性居于核心位置,并强调连接基础上的融通,展现的是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纵横联通,是全方位、无死角、强稳定性、方便性、持久性、高效率的连接。联通为跨界创新创造了条件,通过泛在化的万物互联,使得产业要素、产业主体之间的相互连接和融通不仅让更加丰富多样的跨界创新成为可能,而且让融通成为跨界创新的必然结果[8]。在科技创新共同体中,跨界创新全方位展现在不同产业之间、不同技术之间、不同领域、不同学科之间,最高层面的跨学科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
一是科学共同体基本文化价值观仍将展示其巨大生命力。科学技术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文化因素,是一种社会文化力量,是现代文明的一种主要创造力量。在人类长期科学实践中积累的科学共同体的基本文化价值,是人类社会文明体现,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对引导人类社会的集体、个体行为的伦理意义并未过时。目前,在民粹主义、逆全球化等回潮的环境下,科学共同体的文化价值观遇到不同声音,甚至遇到一些负向质疑,但这都是暂时的。因此,我们应当相信科学共同体的基本文化价值,相信其对于指导国际科技创新界形成共同的认知、共同的规范、共同的事业的内在功能,相信其引导科技创新向善而行仍然有着深厚的力量。
二是以科技创新共同体内在需求为基础构建新的文化价值体系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科技创新共同体由于边界的不断扩展,逐步构筑完善与其构成特征相配套的文化价值体系,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伴随科技创新主体越来越多元,文化因素越来越复杂,文化价值观越来越丰富,集体文化人格越发多样化,科技创新共同体的文化价值体系可能更多表现为共生共享的创新生态文化、互联互通的融通文化、彼此协作的联盟性文化、社会网络互动性文化等新的文化形态,这些都需要实践发展和理论概括。
三是强化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观念。创新的影响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不仅事关科技创新本身,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还事关伦理、道德等深层次社会问题。一方面是科学家身兼数职,另一方面是科技创新整个过程虽然速度加快,但复杂程度却不断提高,需要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创业者、投资家的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建立健全多元参与的共同治理体系与机制[9],不仅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的大趋势,也是科技创新规律的客观要求。面对新的环境,传统科学共同体的控制不一定有效。过去的科学道理与伦理规范多是面向科学共同体的,科技创新共同体需要注入新的控制机制,需要新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
四是新科技革命加速演进加重了人类科技创新的责任。在发展的意义上,现代文明就是科学技术文明、创新文明,科技创新对现代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从“基因编辑婴儿”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两大事件看,构建对人类自身负责任的科技创新共同体治理体系迫在眉睫。科技创新共同体涉及的利益主体显然比科学共同体涉及的利益主体复杂得多,特别是受商业利益主导,这就更加需要各国政府引导科技创新共同体关注人类自身的命运。在人工智能时代,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更加突出,与现有的科技发展带来的负效应叠加,需要尽快树立科技创新界“负责任的研发与创新”理念,注重消减科技与创新可能造成的不利社会影响[10]。
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强调和合共生,多元一体。多元是创造活力源泉,一体是共同体的目标追求。无论是地缘的、政治的、专业的,共同的精神文化价值是共同体存在的本质。无论科学共同体如何演变,其在历史发展中积淀的基本文化价值会成为人类恒久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