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随手拍违章的做法,一些声音认为,这是一种“群众监督”,可以弥补执法部门管理不到的盲区。但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是“多管闲事”,并且还有可能分散驾驶者的注意力,增加交通安全隐患。那么,究竟该怎么看待这一行为呢?
变味走样的“随手拍”
2020年10月8日晚,网民发微博反映有私家车被张贴“违章停车提示单”,要求车主向支付宝某账户转账,否则便将违法停车信息向“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举报。针对此情况,朝阳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10月9日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
原本是随手拍交通违章,却把自己弄成了违法,这样的事件或是个例,但却有足够的警示价值。每一个参与者都应该明白,将拍下的交通违章画面交给执法部门,这是正常的监督举报,而利用它向被拍车主索要钱款,就有敲诈勒索的嫌疑。这里面的法律边界其实是很清晰的。只有通过明确的法律界定,才能确保不让“随手拍”变味走样。
“随手拍”是群众监督还是多管闲事
随手拍交通违章,近几年很火。刚刚过去的“十一”假期中,就发生了两起引发媒体关注的案例。10月1日下午,菏宝高速交警大队民警接到市民李先生的举报,称要向警方举报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其拍摄的照片多达361张,最终经筛选比对,交警对36名车主进行了处罚。
另外,10月4日,成都的强女士和家人从四川遂宁返回成都,因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道路拥堵。坐在副驾驶的她,短短两个小时拍下了约270辆侵占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
这两则案例,带来了公众对随手拍交通违章的争议。一些声音认为,这是一种“群众监督”,可以弥补执法部门管理不到的盲区。但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是“多管闲事”,并且还有可能分散驾驶者的注意力,增加交通安全隐患。
其实,从法理上看,随手拍交通违章是站得住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或者视频资料的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所以,鼓励“随手拍”,让更多人参与到交通治理中去,这一做法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当务之急,是避免“随手拍”在实践层面上走偏。这需要社会自觉,也需要在机制上有更科学合理、趋利避害的设计。
安全第一,不能违法拍违法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表示,今年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了公民举报控告的这些证据,公安部门必须接收并按规定处理。
他提到,“隨手拍”不等于全部用。执法人员还是要坚持证据标准,要审核证据的形式、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公众“随手拍”不等于随便拍,拍的目的是要帮助维护交通秩序;最后建议,公安干警应该把“随手拍”的技术要领普及,让大家拍出更规范的照片。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永航表示,不提倡驾驶人员采取现场用手机抓拍的方式来举报交通违法,可通过行车记录仪或副驾驶拍照举报。切记!安全第一,不能违法拍违法。
(《法治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