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妮
进入21 世纪以来,伴随着贸易成本的快速下降和信息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在世界范围铺陈开来,覆盖全球的生产网络日益繁荣。事实上,作为一种组织和治理机制,GVC 通过国际分工网络对生产要素和贸易流向空间再配置的过程亦是环境污染全球再布局的过程(Ahmad 和Wyckoff,2003;Nakano 等,2009;Arce Gonzalez 等,2012)。因此,以“生产的全球解构”和“贸易的全球整合”为显著特征的GVC 既是生产分工链,也是利益分配链,还是与生产分工和利益分配紧密关联的污染制造链,这意味着承担不同分工任务和占有不同利益分配的GVC 生产环节嵌入可能会呈现出异质性的环境污染特征(Glachant 等,2013;De Marchi 等,2013)。
自改革开放特别是2001 年末加入WTO 以来,中国凭借成本优势积极融入全球价值链生产体系,迅速跻身“世界工厂”,在创造出口和增长奇迹的同时,也伴随着国内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张少军和李东方,2009)。Lin 等(2014)的研究表明,中国四种主要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一氧化碳和黑碳)排放中的17%~36%由中国以低端要素嵌入GVC 下游生产制造环节带来。然而,伴随着GVC 嵌入的不断深化,中国在GVC 中承担的生产环节和所处的分工地位发生了显著变化。根据苏丹妮等(2020)的测度结果,中国企业在GVC 中的角色正逐渐由下游生产制造商向上游供应商转变,国际分工地位不断提升,这将对中国嵌入GVC 带来的环境效应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面临新型国际分工体系不断演进和中国国内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本文从价值链的不同嵌入方式角度考察已在全球分工体系不断扩展的中国企业,其所处的全球分工体系究竟会如何影响其污染排放行为,这对于在新型国际分工秩序下中国通过调整GVC 嵌入战略来打好国内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
目前已有较多国外学者在宏观加总层面的研究表明,生产的国际分割使得环境污染在国家间转移成为可能,发达国家通过“保留核心、外包其余”的策略将高污染的下游生产制造环节转移至发展中国家,自身环境质量得到提升,但可能会加剧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Arce Gonzalez 等,2012;Cole 等,2014;Li 等,2017)。作为新兴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中国学者也开始对中国GVC 嵌入的环境效应进行初步探讨。运用Hummels 等(2001)的测度框架,张少军和李东方(2009)构建了行业GVC 下游环节参与度指标,并考察了与污染排放相关的能源利用效率问题,发现污染转移效应和链中学效应导致了中国工业行业GVC 嵌入与单位增加值能耗之间存在“U 型”关系;王玉燕等(2015)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关注了二氧化碳排放,表明由于俘获效应的存在,不只中国工业行业的能源消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也与GVC 下游环节嵌入呈“U型”关系;吕越和吕云龙(2019)借鉴Wang 等(2013)的测算方法对贸易隐含碳排放的考察则得出,由于发达国家的技术俘获效应,GVC 下游环节嵌入加剧了中国工业行业的贸易隐含碳排放。
然而,上述文献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主要从宏观加总层面展开分析,缺乏企业层面的微观证据①值得注意的是,余娟娟(2017)利用2004 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通过0-1 赋值法构建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指标,以企业污染治理费用作为污染排放的代理变量,试图考察GVC 嵌入对企业排污强度的影响,但表示减排投入的企业污染治理费用通常被学者用于代理环境规制程度(Keller 和Levinson,2002;Eskeland 和Harrison,2003),与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而作为污染防治的主体,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是政策制定者关注的基础;第二,主要关注GVC 下游环节嵌入的环境效应,忽略了GVC 上游环节嵌入的影响②虽然吕越和吕云龙(2019)对中国工业行业的GVC 上游环节嵌入与贸易隐含碳排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初步探讨,但既未对GVC 上、下游两种不同嵌入方式的异质性环境影响进行专门研究,也未对背后不同的作用机理进行分析与检验,还未从污染排放的主体——微观企业进行本源追踪。,难以对GVC 联结的整条污染制造链进行全面刻画,尤其是当前随着中国低成本红利的逐步消失,转变GVC 嵌入方式成为中国在新型国际分工秩序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第三,由于缺乏微观污染排放数据,不仅难以厘清和检验GVC 嵌入影响环境污染的潜在微观机制,同时也较难进一步对如何破解GVC 下游环节嵌入的环境污染困境进行深入剖析。
与现有文献相比,本文的边际贡献可能在于:第一,研究视角和研究数据上,本文首次利用2000—2008 年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工业企业生产和海关贸易的匹配数据,从作为污染防治主体的微观企业视角,较为系统地考察了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对中国企业污染排放行为的影响。第二,研究内容上,本文选取表征水、大气污染的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6 种典型污染物构建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综合指标,对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进行全面衡量,并参照苏丹妮等(2020)的GVC 测度方法,在测度企业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的基础上,区分了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异质性影响;然后从需求创造和吸收能力构建两方面,探究了破解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环境污染困境的具体途径,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新型国际分工秩序下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提供新洞察。第三,作用机制上,本文依据企业环境管理战略和社会责任理论以及价值链俘获假说,阐明了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通过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对企业减排异质性影响的微观机制,不仅深化了对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与企业减排之间内在联系的理解,而且为今后GVC 与环境方面的研究展开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机制研究视角。
本文剩余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第三部分介绍计量模型、变量与数据;第四部分报告实证结果;第五部分为稳健性检验;第六部分对破解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环境污染困境的具体途径进行扩展分析;第七部分为主要结论与启示。
企业从承担不同生产任务和占有不同利益分配的不同环节嵌入GVC 联结的污染制造链会表现出不同的环境绩效。理论上,企业可以从上游环节和下游环节两种方式嵌入GVC。如图1 所示,从上游环节嵌入GVC 的企业主要凭借知识、技术、信息等高级要素以供应商的角色参与全球生产,在GVC 中更多承担研发设计、品牌创新、关键零部件供应等高附加值环节(Koopman 等,2010;Wang 等,2013)。这些环节往往具有较强的产品附加值俘获能力,企业通过承担这些环节可以在GVC 中占有更多的利益分配(Gereffi,2005;Backer 和Miroudot,2013)。
图1 理论机制图
由于国际市场对产品的环保标准具有较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占有更多的价值分配:第一,根据环境管理战略理论(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trategy),上游环节嵌入企业会实施各种环境管理战略来重塑自身在 GVC 中的竞争优势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共同升级(Lee 和Kim,2011;De Marchi 等,2013)。这有助于促进上游环节嵌入企业的绿色技术进步,进而减少上游环节嵌入企业的污染排放(Levinson,2009)。Porter(1980)从低成本(Low Costs)和差异化(Differentiations)两个角度阐述了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将其运用到环境管理战略中,一方面,上游环节嵌入企业可以采取生态效率(Eco-efficiency)或环境成本领先(Environmental Cost Leadership)战略,创造新的环境知识,研发绿色产品和生产工艺,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和能源消耗,从而在降低成本和确保经济收益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上游环节嵌入企业可以采取生态品牌(Eco-branding)战略,通过生态设计、废物管理等绿色技术升级提供环境友好型的中间产品或服务,而生态标签使对环保具有高标准的国际市场愿意为这些中间产品或服务支付价格溢价,从而形成企业的独特竞争优势(Orsato,2009;Albino 等,2009)。第二,根据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环境维度,上游环节嵌入企业有动机并有能力主动承担减少污染排放的社会责任,向国际市场释放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方面有责任和有担当的正面信息,以此建立良好的社会声誉,用企业形象改善带来的利益弥补减排投入的成本(Hong 等,2012;Oberndorfer 等,2013)。这也有助于上游环节嵌入企业提高自身的绿色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输入,在末端严控污染排出,继而实现减排社会责任的担当。由此,可得本文的假说1。
假说1: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通过实施环境管理战略和承担环境社会责任促进了绿色技术进步,进而有助于企业减排。
从下游环节嵌入GVC 的企业则主要依托低成本优势,以生产制造商的角色参与全球生产,在GVC 中更多从事利用进口中间品进行生产制造、加工组装等低附加值环节(Koopman 等,2010;Wang 等,2013)。这些环节往往依附于GVC 领导者的战略意图,从而使得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的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呈现出明显的依附型特征,不利于下游环节嵌入企业实现绿色技术进步与污染减排。
一方面,为保证供应链的稳定和质量以满足国际市场对环保的高标准要求,GVC领导者会给予下游环节嵌入企业一定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溢出,帮助下游环节嵌入企业获取和吸收国外先进绿色技术,促进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绿色技术进步,减少下游环节嵌入企业污染排放(Taglioni 和Winkler,2014;Fritsch 和Gorg,2015)。然而另一方面,根据价值链俘获假说,GVC 领导者对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的技术溢出是有条件的。为维持自身的垄断势力和既得利益,GVC 领导者不仅会将自身对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的技术溢出控制在安全范围内,还会利用各种手段来阻碍和打压下游环节嵌入企业实现高级化的价值链升级,迫使下游环节嵌入企业被俘获或锁定在价值链低端环节,抑制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的绿色技术进步(Humphrey 和Schmitz,2002;Gibbon 等,2008)。这些手段包括对下游环节嵌入企业实施严格的技术转移门槛或技术封锁、利用专利丛林策略削弱乃至阻止下游环节嵌入企业进行模仿性技术创新、通过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的可替代性纵向压榨下游环节嵌入企业利润等(Schmitz,2004;张杰和郑文平,2017)。由此,可得本文的假说2。
假说2: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在GVC 领导者的技术俘获下较难实现绿色技术进步,从而抑制企业减排。
其中,下标i 和t 分别表示企业和时间;被解释变量pi 表示企业污染排放强度;核心解释变量gvc 表示企业GVC 嵌入度,包括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度(gvc_up)和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gvc_down);C→表示控制变量集合;iv 和tv 分别表示企业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ε 表示误差项。
1. 被解释变量:企业污染排放强度
剔除规模因素的强度指标,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时期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具有更强的政策含义(张宇和蒋殿春,2014),因而本文以企业污染排放强度即单位产出污染排放量来衡量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Cui 等,2016)。为了全面捕捉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本文选取造成中国水、大气污染的6 项主要污染物即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来构造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综合指标,具体计算公式为:
上式的经济学含义是对企业各项污染排放物按照其排放强度大小进行加总。其中,ω 表示污染物种类;n 表示污染物种类数;由于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量的单位不同,UP 表示经过线性标准化处理后无量纲的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强度;W 为调整系数,用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强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值来表示。
2. 核心解释变量: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度和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
本文借鉴苏丹妮等(2020)的做法,根据Koopman 等(2010)的定义构建企业GVC上游环节嵌入度指标和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指标。其中,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采用企业用于出口的进口中间品中包含的国外增加值占其总出口的比例来衡量。本文在处理贸易方式、中间贸易代理商等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间接进口和返回增加值问题。由于这些信息无法从微观数据中获得,本文参考Wang 等(2013)的方法,利用世界投入产出表测算出行业层面的间接进口比例和返回增加值比例,再以行业层面的信息近似替代企业层面的信息。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式(3)~式(5)依次为用下标p、o、m 指代的加工贸易、一般贸易和混合贸易企业的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其中,totalIM 表示考虑了从中间贸易代理商处进口后企业的总中间品进口额;totalX 表示考虑了从中间贸易代理商处出口后企业的总出口额;Y 表示企业销售额;γ 和χ 分别表示企业所在行业间接进口比例和返回增加值比例;κp和κo分别表示混合贸易企业中以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形式出口的份额。
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度采用企业向第三国的间接增加值出口份额,即企业中间品出口中被直接进口国生产向第三国出口所吸收的国内增加值占企业总出口的比例来度量。限于企业层面间接增加值出口数据的可得性,用产业层面的信息近似替代。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度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式(6)~式(8)依次为加工贸易、一般贸易和混合贸易企业的GVC 上游环节嵌入度。其中,totalIX 表示考虑了通过中间贸易代理商出口中间产品后企业的总中间品出口额;λ 表示企业所在行业中间产品的间接出口比例。
3. 其余控制变量
企业层面变量包括:(1)年龄(age),采用企业所处年份减去开业年份加1 后取对数来表示。(2)融资约束(fc),采用Hadlock 和Pierce(2010)构造的SA 指数来度量。由于SA 指数为负,本文取其绝对值的对数值构造fc,fc 数值越大代表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强。(3)政府补贴(subsidy),采用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与其销售额的比值来测算。(4)国有企业虚拟变量(soe)和外资企业虚拟变量(foe),根据企业实收资本成分,将国有资本或集体资本占实收资本50%及以上的企业定义为国有企业,将我国的港澳台地区或非我国的港澳台地区的外资资本占实收资本50%及以上的企业定义为外资企业。
本文分析主要涉及三类中国微观数据,分别来自1998—2010 年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数据库、1998—2013 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2000—2013 年中国海关数据库。其中,本文数据的最大优势在于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数据库,其统计对象为污染排放量占各地区排放总量85%以上的工业企业,每个企业包括法人代码、名称等基本信息以及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为了对企业GVC 嵌入与企业减排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本文进一步将上述三类微观数据进行合并。在合并之前,借鉴Brandt 等(2012)的方法对工业企业数据库进行预处理。首先,合并污染排放数据库与工业企业数据库,将两者法人代码、企业名称等重叠信息进行合并,对于没有合并上的企业通过关键信息人工搜索校对识别。其次,合并工业企业数据库与海关数据库,采用企业名称以及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的后七位来合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2009 年和2010 年工业企业数据库的数据质量较差,企业代码大量缺失,回归中将其剔除,因此回归样本时间跨度为2000—2008 年。
表1 报告了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与企业减排的计量结果。其中,前两列为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的估计结果。第(1)列仅加入核心解释变量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度(gvc_up);第(2)列在此基础上纳入企业和行业层面的控制变量。从中可知,无论是否控制其余变量,gvc_up 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负,表明企业从GVC 上游环节嵌入有助于企业减排,本文假说1 得到初步验证。从GVC 上游环节嵌入的企业凭借知识、技术、信息等高级要素主要承担研发设计、品牌创新、关键零部件供应等高附加值环节,能够在GVC 中占有更多的利益分配。为进一步提高自身在对环保具有高标准的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占有更多的价值分配,上游环节嵌入企业不仅会实施各种环境管理战略来重塑自身在GVC 中的竞争优势,而且会主动承担环境社会责任以建立良好的社会声誉,这些均有助于上游环节嵌入企业绿色技术进步,从而污染排放强度得以下降。
后两列为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的估计结果。结果显示,在纳入企业和行业层面的控制变量后,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gvc_down)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反映出企业从GVC 下游环节嵌入提高了企业污染排放强度。从GVC 下游环节嵌入的企业凭借低成本优势主要从事利用进口中间品进行生产制造、加工组装等低附加值环节,这些环节始终依附于GVC 领导者的战略意图,在GVC 领导者的控制和技术俘获下较难实现绿色技术进步,进而不利于下游环节嵌入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下降,初步验证了本文假说2。
表1 企业GVC不同嵌入方式与企业减排的计量结果
前文通过对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对企业减排影响的研究发现,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有助于企业减排,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则会对企业减排产生抑制作用。那么,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究竟通过何种机制对企业减排表现出异质性的影响效应呢?第二部分的理论分析表明,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可以通过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对企业减排产生作用,本部分将对这一潜在的微观机制进行检验。
1. 指标度量和模型设定
(1) 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gtp)。关于绿色技术进步程度的测算,现有文献主要在宏观地区或行业层面展开,受数据限制,在微观企业层面进行测算的文献较少。本文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和生产的匹配数据,结合Fukuyama 和Weber(2009)提出的基于松弛测度的方向性距离函数和Oh(2010)提出的全域Malmquist-Luenberger 生产率指数来测算企业层面的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具体而言,用由企业绿色技术进步引起的企业绿色生产率增长的部分衡量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数值大于1、等于1 和小于1 分别表示相比于上一期企业绿色生产技术进步、不变和退步①需说明的是,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2007 年之后缺失中间投入变量,借鉴余森杰等(2018)的做法,本文采用下式进行估算:中间投入=总产值×销售成本/销售收入-工资支付-折旧值。。
(2) 模型设定。本文主要借鉴马述忠和张洪胜(2017)、邵朝对和苏丹妮(2019)构造的两步机制检验模型来检验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通过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对企业减排的作用机制。该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检验核心解释变量是否对中间变量产生作用,然后通过引入核心解释变量和中间变量的交互项对核心解释变量的作用机制进行检验。
第一步检验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对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的影响,构建的计量模型为:
其中,被解释变量gtp 表示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解释变量gvc 表示企业GVC嵌入度,包括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度(gvc_up)和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gvc_down)。
第二步检验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通过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对企业减排的作用机制,构造的计量模型如下:
其中,gvc×gtp 表示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与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的交互项,是此处关注的核心变量;为了控制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影响,在式(10)中纳入了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的水平项;控制变量集合C→与基准模型式(1)相同。
2. 计量结果
表2 给出了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通过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对企业减排的作用机制检验结果。其中,第(1)列和第(2)列为第一步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对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gtp)的检验结果,即对式(9)进行估计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度(gvc_up)对gtp 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显著提高了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意味着为进一步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社会信誉,从GVC 上游环节嵌入的企业通过实施环境管理战略和承担环境社会责任促进了自身绿色技术升级;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gvc_down)对gtp 的估计系数则显著为负,反映出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对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意味着从GVC 下游环节嵌入的企业依附于GVC 领导者的全球战略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溢出,但更多受GVC 领导者的低端锁定与技术俘获,难以实现绿色技术进步。
既然如此,那么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能否通过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对企业减排产生作用?表2 中的第(3)列和第(4)列报告了引入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与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交互项的第二步检验结果,即对式(10)进行估计的回归结果。如第(3)列和第(4)列所示,与预期一致,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gtp)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表明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越高,其污染排放强度越低。关注的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与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的交互项gvc_up×gtp 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强化了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提高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负向作用;关注的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与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的交互项gvc_down×gtp 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反映出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抑制了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提高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负向作用。综上,整个计量检验过程证实了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的确可以通过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对企业减排产生影响。具体而言,企业GVC上游环节嵌入通过实施环境管理战略和承担环境社会责任促进了企业绿色技术进步,进而有助于企业减排;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则在GVC 领导者的技术俘获下抑制了企业绿色技术进步,从而加剧了企业污染排放。至此,本文假说1 和假说2 得到了较为全面的验证。
表2 作用机制的检验结果
虽然前文的实证研究控制了企业和年份固定效应,可以较好地避免遗漏变量带来的内生性问题,但由于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度和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为企业层面变量,可能与被解释变量企业污染排放强度存在逆向因果关系进而引起内生性问题。为了降低内生性问题对本文回归结果造成的偏误,本部分采用工具变量法来尽可能解决企业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指标可能存在的内生性。
关于工具变量的选取,一方面,本文分别使用相关指标行业层面的均值和邻近行业层面的均值作为企业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的工具变量。具体来说,构造的工具变量为企业所在三分位行业 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的均值(gvcup_self、gvcdown_self),以及企业所在两分位行业下属其他三分位行业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的均值(gvcup_other、gvcdown_other)。另一方面,本文还采用企业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指标的滞后一期项作为工具变量①感谢匿名审稿专家提供此处工具变量选取的思考方向。。估计结果显示,本文构建的工具变量与企业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gvc_up、gvc_down)显著正相关,符合预期;F 统计值大于10,说明选取的工具变量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考虑内生性后发现,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仍显著为负,下游环节嵌入则依旧显著为正,同时估计系数的绝对值均有所提高,这意味着可能存在的内生性低估了企业GVC嵌入对企业减排的作用。
前文将不同特征的企业样本混合在一起,考察了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对企业减排的平均影响效应,而未对不同特征企业加以区别。本部分将从企业所有制类型、贸易方式和所在地区三个特征进一步探讨本文的核心假说是否对不同所有制类型、不同贸易方式和不同地区企业成立。
1. 企业所有制类型。根据企业实收资本,本文将样本划分为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两类,估计结果表明,企业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对内资和外资企业污染排放强度估计系数的符号均与基准回归结果相一致,且对内资企业的估计系数均显著,表明本文的核心结论对于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总体稳健。进一步对比发现,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对内资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作用更大、更显著,意味着中国GVC 嵌入表现出的环境效应主要是内资企业带来的。
2. 企业贸易方式。估计结果显示,总体而言,不管对加工贸易企业还是一般贸易企业,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均能够降低企业污染排放强度,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则均会提高企业污染排放强度(虽然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对加工贸易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不显著,但符号仍与预期相吻合),本文的核心假说较为稳健。进一步比较发现,一般贸易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对其减排的促进作用和GVC 下游环节嵌入对其减排的抑制作用均大于加工贸易企业GVC 嵌入对其环境绩效的影响,这说明中国一般贸易企业参与GVC 分工体系后对国内环境的影响更大。
3. 企业所在地区②感谢匿名审稿专家提出根据企业所在地区分类的建设性意见。。根据企业所在地区,本文将样本划分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两类企业,由估计结果可知,本文关于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有助于企业减排以及下游环节嵌入抑制企业减排的核心结论对于不同地区企业总体稳健。进一步对比发现,不管是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还是下游环节嵌入,其对东部地区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作用更大、更显著,反映出东部地区企业在中国GVC 嵌入的环境效应中发挥着主要 作用。
一方面,前文主要采用强度指标来刻画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但对于整个国家的人民福祉而言,污染排放规模同样重要(Kreickemeier 和Richter,2014),本部分将采用企业6 项主要污染物即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的排放规模综合指标(ps)进行稳健性检验。其结果显示,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对企业污染排放规模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则显著为正,反映出本文的核心结论对企业污染排放规模亦成立。另一方面,鉴于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作为主要的节能减排目标,本文还以企业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 项污染物来构造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综合指标(pi_cod_so2)①ps 的具体计算过程:将计算企业污染排放强度指标式(2)中的UP 用经过线性标准化处理后无量纲的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量代入,W 用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值代入;pi_cod_so2 的具体计算过程:将计算企业污染排放强度指标式(2)中的n 用2 代入。。此时,关注的企业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指标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仍与预期相符。
本部分将直接在行业层面测算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以检验本文的核心假说在行业层面是否依然成立。关于行业GVC 上、下游环节嵌入度,本文主要参考Wang等(2013)的方法,利用1995—2011 年世界投入产出表进行测算②1995—2011 年世界投入产出表提供了41 个经济体35 个部门之间的中间品和最终品贸易数据,其中制造业部门有14 个。。同时,本文利用1998—2008 年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与生产的匹配数据测度了行业层面的污染排放情况。在此基础上,将两类指标进行合并获得1998—2008 年中国14 个制造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其估计结果表明,无论采用6 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强度综合指标(pi)、排放规模综合指标(ps)还是采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 项污染物的排放强度综合指标(pi_cod_so2)测度行业污染排放情况,本文的核心假说在行业层面仍然成立。
2008 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得GVC 的延伸广度和深度出现大幅下降(Wang等,2017),这可能会影响GVC 嵌入对中国企业污染排放行为的影响。为此,此处剔除2008 年使用2000—2007 年样本进行重新估计,结果显示,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仍显著为负,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则依然显著为正,表明本文的核心结论并未受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较大干扰③感谢匿名审稿专家提出剔除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的建设性意见。。
由前文分析可知,在GVC 领导者的技术俘获下,中国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会通过抑制企业绿色技术进步加剧企业污染排放。那么,如何破解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的这一环境污染困境并缓解当前中国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呢?本部分将从需求创造和吸收能力构建这两个方面尝试提供可能的破解方案。
从需求创造来看,环境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对环境进行保护通常并不是私人最优化的约束条件。因此,要实现企业绿色技术进步进而污染减排的重要条件是,政府需实施强有力的环境规制来创造对绿色技术的需求(Glachant 等,2013)。为了检验提升国内环境规制水平能否削弱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的减排抑制效应,本文将基准计量模型扩展为如下形式:
其中,er 表示国内环境规制水平,本文从相对外生的政策角度进行衡量,可以较好地避免现有文献选用治污费用支出等表示减排投入以及选用污染排放量变化等表示减排成效指标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分别选用行业层面的标准规制和地区层面的排污费两项环境规制政策来测度。其中,行业层面的标准规制指标(sr)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清洁生产标准目录》来构造,若某行业受到标准规制,则sr 取值为1,否则为0。地区层面的排污费指标(pc)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环境年鉴》来构建,即用各省政府征收的排污费总额与缴纳排污费的企业数的比值取对数来测算①值得注意的是,2002 年《中国环境年鉴》缺失计算排污费的相关数据,因此以排污费衡量的国内环境规制水平不包括2002 年。。pc 数值越大,代表企业所处地区的环境规制水平越高。gvc_down×er表示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与国内环境规制水平的交互项,是此小节关注的核心变量,预计该交互项的估计系数小于0。
以行业标准规制和地区排污费衡量国内环境规制水平的估计结果分别列于表3中的第(1)列和第(2)列。其结果显示,引入国内环境规制因素后,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gvc_down)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仍显著为正,而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与国内环境规制水平交互项gvc_down×sr(pc)对企业污染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随着国内环境规制水平的提高,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对企业减排的抑制作用逐步弱化。随着国内环境规制水平的提高,一方面,GVC 领导者通过生产环节空间再配置的环境成本上涨,为规避环境规制带来的链条成本增加,GVC 领导者会向GVC 下游环节嵌入企业提供更先进的减排技术和更高效的生产设备,帮助下游环节嵌入企业实现绿色技术进步和减少污染排放。另一方面,根据“波特假说”,合理的环境规制设计能够引发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这会部分或完全抵消遵循规制的成本(Porter,1991;Porter 和van der Linde,1995)。因此,GVC 下游环节嵌入企业在规制成本的倒逼下也会主动进行绿色技术升级,提高自身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减排技术水平,破解GVC 领导者的技术俘获困局,从而削弱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对企业减排的抑制作用。
表3 企业GVC下游环节嵌入环境污染困境破解的计量结果
从吸收能力构建来看,GVC 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的技术溢出吸收能力直接关系到其能否有效吸收GVC 领导者的技术溢出进而促进自身绿色技术进步(Albornoz 等,2014;Bu 等,2019)。大量研究表明,只有吸收能力较高的企业才能有效吸收和应用国外的先进技术,技术溢出才会促进企业技术进步(Gouranga,2000;Aghion 等,2009)。为此,本小节通过构建如下计量模型来检验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在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抑制企业减排中的调节作用:
其中,absorb 表示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已有研究表明,人力资本水平越高,R&D 规模越大,吸收技术溢出的能力越强。因此,人力资本和R&D 规模是技术溢出能否被有效吸收的两大重要因素(Crespo 等,2002;Coe 等,2009)。有鉴于此,本文选取企业人力资本和R&D 规模来衡量企业的技术溢出吸收能力。根据数据可得性,分别采用企业职工教育费取对数(edue)和研究开发费取对数(rnde)对企业人力资本和R&D 规模进行度量。gvc_down×absorb 表示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与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的交互项,是本小节关注的核心变量,预计该交互项的估计系数小于0。
表3 中的第(3)列和第(4)列分别报告了以企业人力资本和R&D 规模测度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的估计结果。此时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gvc_down)仍显著提高了企业污染排放强度,但从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与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交互项gvc_down×edue(rnde)的估计系数来看,GVC 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的技术溢出吸收能力越强,随着其GVC 下游环节嵌入度的提高,污染排放强度增加得越少,即提升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能够弱化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对企业减排的抑制作用。为了确保GVC 链条的稳定和质量以满足国际市场对环保的高标准要求,GVC 领导者会给予GVC 下游环节嵌入企业一定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溢出,而吸收能力越强的企业越能够捕获、拆分、理解包裹于其中的知识、诀窍以进行学习、改进和创造,继而实现自身绿色技术进步,破解GVC 领导者的技术俘获困局,使其污染排放强度得以下降(Kokko,1994、1996)。整个表3 的估计结果意味着,提升国内环境规制水平和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有助于GVC 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破解GVC 领导者的技术俘获困局,从而削弱了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对企业减排的抑制作用。
随着中国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日益加深以及国内环境形势的日趋严峻,本文首次从污染防治的主体微观企业视角,阐明了企业GVC 不同嵌入方式影响企业减排的理论机制,基于企业环境管理战略和社会责任理论以及价值链俘获假说,提出了企业GVC不同嵌入方式会通过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程度对企业减排产生作用;在此基础上,利用2000—2008 年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工业企业生产和海关贸易的匹配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显著降低了企业污染排放强度,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则显著提高了企业污染排放强度,反映出企业GVC 的不同嵌入方式具有不同的环境效应。进一步机制检验表明,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通过实施环境管理战略和承担环境社会责任促进企业绿色技术进步实现了减排;企业GVC下游环节嵌入则在GVC 领导者的技术俘获下抑制企业绿色技术进步加剧了污染排放。最后从需求创造和吸收能力构建两方面的扩展分析发现,提升国内环境规制水平和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有助于GVC 下游环节嵌入企业破解技术俘获困局,从而削弱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对企业减排的抑制作用。
虽然部分文献在宏观加总层面对中国GVC 嵌入与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但尚未区分GVC 不同嵌入方式可能存在的异质性环境效应,更为重要的是缺乏企业层面的微观证据,作为污染防治的主体,企业的减排行为关乎中国蓝天、碧水、净土的守护,关乎中国能否在新型国际分工秩序下实现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中国今后GVC 嵌入战略的调整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第一,本文发现企业GVC 上游环节嵌入有助于企业减排,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则会加剧企业污染排放。因此,政府应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对要素资源进行补贴以维持企业从下游环节嵌入GVC 的战略,一方面应充分利用“一带一路”等构筑的区域合作平台,从嵌入GVC 下游环节到构筑中国主导的区域价值链,提高价值链掌控能力,进而借助区域价值链逐步渗入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突破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困局;另一方面应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在研发设计、品牌创新、关键零部件供应等GVC上游环节上的附加值获取能力,逐步改变企业GVC 嵌入方式,继而实现GVC 升级与绿色发展的双赢。第二,本文研究结果还表明提升国内环境规制水平和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有助于弱化企业GVC 下游环节嵌入的减排抑制效应。为此,政府一方面应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标准,完善国内环境立法和加强国内环境执法力度,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寻求对内污染防治与对外GVC 嵌入的有效平衡,践行绿色与开放的发展理念;另一方面应提高企业人力资本水平和研发投入力度,对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和研发投入提供适度补贴、税收抵免和融资便利,构筑企业间有效的人力资本交流与科研合作平台,从而提升企业技术溢出吸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