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710119)
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关系理论,并非只是关于地理空间意义上城乡关系演变的学说,而是将城乡关系视为“生产关系在空间上体现的社会关系”[1]55,因此,更是关于人的发展的学说,是主体向度与客体向度的辩证统一。在客体向度中,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城乡关系发展的客观基础。在主体向度中,马克思恩格斯重点考察了城乡关系的演变对人的发展的影响。通过全面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的形成过程,梳理城乡关系与人的发展问题的历史脉络,我们可以窥见其中以人的发展为主线的主体向度。
城乡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子系统,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城乡关系发展的指向和归宿。马克思恩格斯并无针对城乡关系问题的专著,在不同历史时期,他们对城乡关系的考察各有侧重。以时间顺序为线索,梳理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的形成过程可以发现,人的发展问题一直贯穿其中。
19世纪40年代,基于普鲁士等级制度下城乡发展权利不平等的现实状况,马克思开始关注现代城市中人的发展问题。1842年,马克思在声讨普鲁士专制制度的过程中,指责普鲁士政府为恢复乡村封建土地占有制,公然破坏城乡之间平等的权力构架,制定区乡分开条例的行为。指出:这种做法打破了“全体公民一律平等”的原则,阻碍了人的发展。马克思以《莱茵报》为理论阵地,声援当时维护城乡平等发展的区乡制度改革运动,提出:“《莱茵报》要求制定城市和农村平等的区乡条例,……这种平等就是‘城市的区和农村的乡的权利平等’。”[2]3121842年至1844年,恩格斯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考察了英国工人的劳动和生活状况,敏锐地察觉到,工业革命以及随之而来的迅猛的城市化进程,使城市和乡村尖锐对立,城市的雄伟壮丽是以大多数劳动者悲惨的生活状况和难以忍受的劳动环境为代价换来的。“伦敦人为了创造充满他们的城市的一切文明奇迹,不得不牺牲他们的人类本性的优良品质。”[3]303
这表明了: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对城市的考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逐渐展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迅猛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形成的现实背景。第二,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城市问题的过程中一直关注人的发展状况,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第三,人的发展受到城乡之间分工发展的影响,资本同劳动相对立的生产方式,使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分工更加专业化,城乡对立愈发突出,从而造成无产者人数急剧增加,“工人阶级失去一切财产,失去获得生计的任何保证,道德败坏,政治骚动。”[4]9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成为人的发展的桎梏。
19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在哲学领域内实现了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超越,创立了唯物史观。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勾勒了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图景,为城乡关系理论走向成熟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追溯了城乡对立的根源,指出私有制的发展带来的农业和工商业之间的分工,造成了城乡背后利益的断裂,继而导致城乡的分离与对立。城乡关系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作用下,经历了由浑然一体到分离对立的发展过程,并且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在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浪潮中愈演愈烈。在《哲学的贫困》一文中,马克思首次用“城乡关系”取代了“城市”,通过对蒲鲁东分工观点的反驳,论证了城乡关系的发展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4]237,城乡关系的发展状况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整个社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资本主义产生之初生产方式的改变与人口流动、阶级分化关系的阐述,马克思将城乡关系与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揭示了城乡关系的演变对人的发展的影响。“由于耕地变成了牧场以及农业进步减少了耕作所需要的人手,大批农民不断被赶出乡村而流入城市。”“各阶级的社会地位的改变、被剥夺了收入来源的大批人口的出现,这就是工场手工业形成的历史条件。”[4]244恩格斯在这一时期还作出了未来社会城市和乡村将实现融合发展的科学预判,认为城乡对立的消除会逐渐成为实现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人们只有在消除城乡对立后才能从他们以往历史所铸造的枷锁中完全解放出来”[5]265。这一时期,马克思恩格斯由最初开始对城市的考察,转变为剖析城乡关系产生的根源、动力及发展历程,并将人的发展与城乡关系的发展相联系。
19世纪下半叶,马克思恩格斯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的深入挖掘,使其对城乡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将城乡关系视为货币流通的要素,认为城乡关系的发展,既影响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同时也对生产和分配造成影响。“随着分配的变动,例如,随着资本的积聚,随着城乡人口的不同的分配等等,生产也就发生变动。”[6]699马克思认为,社会经济的历程也是城乡对立的历程,资本的膨胀使城市与乡村尖锐对立,造成了人的畸形片面的发展,但不可否认城市的发展对人的发展的积极作用。他将大量人口由农村汇入城市称为“脱离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这也意味着,马克思深化了对资本主义城乡关系的认识,城乡对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已然存在,造成人的畸形片面发展的不是城市与乡村本身,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对经济社会的支配,放大了城乡对立带给人的发展的负面影响。因此,要改变城乡对立的现状,要消灭的不是城市文明,而是城乡关系的资本主义属性,“消灭统治阶级对劳动阶级的一切剥削和压迫。”[5]191-192恩格斯则通过与蒲鲁东、杜林等人的论战,阐述了城乡对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只会越来越严重,而无法得到解决的观点。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指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城乡对立的催化作用,认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造成了人口拥挤、房屋密集、住房短缺等一系列城市问题,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并导致了人在心理和生理两个方面的畸形发展。只有当劳动的联合体代替了旧的分工,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的基础被完全推翻,每个人才能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机会。可以发现,对人的发展的考察贯穿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的形成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运动塑造了城乡关系,城乡关系的演变又作用于人的发展。在城乡关系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人的发展呈现出与之相适应的状况。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之上,城乡关系的发展历经城乡浑然一体、城乡分离对立与城乡融合三个阶段,与城乡关系的发展相对应,人的发展也经历了由早期、初始的发展,到畸形片面的发展,再到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城乡关系的发展始于早期人类社会城乡浑然一体的状态。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借鉴了摩尔根关于人类史前史的分期法,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划分为三个主要时代,即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又分别包含低、中、高三个阶段。城乡浑然一体的阶段,贯穿了从蒙昧时代低级阶段向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发展的漫长历史时期。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这一时期并不具备社会分工和城市产生的条件,因此也不存在城乡之间的任何差别,城乡关系得到重要发展的标志之一,是原始村落萌芽的出现。从蒙昧时代低级阶段开始,人类通过不断的劳动实践和生理演化,逐渐从动物界中脱离出来,开始掌握获取生活资料的方法。如,对摩擦取火的掌握,使人类能够将鱼类及其他水栖动物等作为食物,为人类摆脱地域和气候的限制,拓宽活动范围创造了条件。人类向内陆地区大范围的迁徙,又为其聚集和定居以及后来农业的发展、原始村落的出现提供了可能。这一时期,城乡关系得到重要发展的另一个标志,是早期“城市”雏形的出现。进入野蛮时代后,人类逐渐掌握了简单生产工具的制造,结合自然条件发展畜牧业和种植业提高自身生活水平。如,铁矿石冶炼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使人们生产出铁斧、铁犁等工具,大片林场得以转化为耕地,从而使生活资料的生产大幅增长,人口也出现迅速增长。出于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用石墙、城楼、雉堞围绕着石造或砖造房屋的城市”[7]179开始出现。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城市”并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具有行政区划和商品交换功能的城市,而只是用于抵御外族入侵的军事防御建筑。与城乡关系的发展相对应,这一时期人的发展尚处于自然发生的“人的依赖关系”阶段,过于富饶的自然使“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8]104,对自然的过度依赖,导致人自身的发展缺乏动力和条件,无法成为一种自然必然性。人的发展表现为从动物界逐渐脱离,开始掌握各种获取生活资料方法的早期、初始的发展。
随着城乡浑然一体阶段原始村落和早期城市萌芽数量的增多及功能的完善,城乡关系逐渐走向分离和对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的分离与对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产生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的阶段并“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4]184。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带来了生活资料的剩余,人们得以从事多样化的生产活动,由此产生了手工业和农业相分离的需求。在这一过程中,城市和乡村的界限日益明显,城乡分离已然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城市和乡村分别承载着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城乡关系背后利益的分裂和冲突,使城市与乡村分离后渐成对立之势。最初由于城乡之间生产力差距并不明显,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并不激烈。直至17世纪中叶,西欧部分沿海城市中发达的商业贸易促使资产阶级诞生,资产者以及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工场手工业取代行会制度在城市的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愈发尖锐。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了城乡分离与对立对人的发展的积极作用,认为城乡分离不仅为分工的专业化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促进了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私有制的形成,拓宽了商品交换的广度和深度。
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笼罩在资本的阴影之下的城乡对立,造成了人的畸形片面的发展。一方面,城乡对立使人受到社会分工的奴役。在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之下,劳动力转化为商品,“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4]165由此,城市工人转化为机械地重复某种局部劳动的工具,农村人口则成为土地的附庸,人的发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受到严重摧残。另一方面,城乡对立使大部分劳动者逐渐丧失发展的权利。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扩张,城乡对立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社会生产要素向城市地区的过度汇集,使乡村的资源禀赋得不到有效利用,社会生产无法充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发展的权利逐渐被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所垄断,而大多数劳动者只有选择日复一日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取必需的生活资料,从而失去实现任何发展的机会。而要使全体社会成员都充分享有发展的权利,必须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城市与乡村的对立才能实现。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创造性地作出了实现城乡融合的科学判断。
在批判城乡对立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作出了城市与乡村在未来社会必将实现融合发展的科学展望。城乡关系扬弃自身的同时,人的发展也将进入最高阶段,即自由全面的发展。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论述了城乡融合的必然性。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为实现城乡融合创造了物质条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科学技术与生产活动更为高效地结合,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社会生产力,基础设施、交通条件的不断完善,使资本主义工业生产逐渐摆脱了原料、燃料和市场的地域局限性,就此而言,实现城乡融合所必需的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以及城乡之间大工业产业的合理分布具有现实支撑。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为实现城乡融合创造了制度条件。城乡融合“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4]861。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融合必然要求建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前提,必然造成无产阶级队伍的壮大,从而“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9]683。城乡融合直接指向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融合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城乡界限消失的同时,人的发展也将摆脱“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突破社会生产力的制约,逐渐过渡到自由全面发展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重新解放,全体社会成员将成为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公有制和劳动者的联合将替代私有制和旧的分工,每一个个人都能有效控制自身的自由发展和运动条件而不再受到社会分工的制约。劳动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任何部门内发展,劳动由谋生的手段转变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所有脑力方面和体力方面的能力,都能够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机会。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从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考察了城乡关系的发展历程,揭示了城乡关系的演变对人的发展的影响。中国共产党以此为理论指导解决我国城乡现实问题,长期以来致力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塑造和谐的城乡关系来维护人的主体性,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实施工业化发展战略,社会资源主要流入工业部门。由此,城市和工业部门得到充分发展,我国城乡差距逐渐拉大,城乡二元结构开始形成并固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充分认识到城乡二元结构对社会发展以及人的发展的负面影响,不断尝试破除二元化的城乡发展模式,构建一体化的城乡发展格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率先在农村地区改革并取得巨大成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的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迅速发展。随后,改革逐渐深入到城市和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市场要素开始有序地影响社会资源的配置。虽然这一时期并未根本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并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各种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需的资源要素自发流向收益较高的城市地区,使城乡二元结构再度加深,但我们党的改革措施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改善了农村的发展状况和农民的生活状况,为构建一体化的城乡发展格局创造了条件。
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提出,这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城乡发展战略作出的重大调整,奠定了城乡一体化的基础。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开始了对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具体道路的探索。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10]18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城乡关系的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城乡一体化,提出塑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至此,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城乡关系“总体上呈现渐趋协调的发展态势,走向城乡融合新的历史阶段”[11]126。构建一体化的城乡发展格局,塑造和谐的城乡关系,是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中国化的实践成果,也是中国共产党践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的重要举措。
城乡关系发展的最终落脚点是实现人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在变革我国城乡关系的实践历程中,开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将人的发展与城乡关系的发展融为一体。第一,城镇化建设一直以来是我国构建和谐城乡关系的重要途径,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出现了工具理性(城镇化手段)替代价值理性(现代化目标)的趋势”[12]37,突出表现为农村人口虽然实现了地域空间层面由乡村到城市的转变,但在社会空间层面却强烈缺乏身份认同感。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不仅要保障城乡流动人口均等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更要实现城市和乡村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提升,使人的发展更加契合现代化的要求。城镇化建设由以往聚焦经济的发展转而围绕人的发展展开,这诠释了新型城镇化道路之“新”的含意。
第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倡导城乡协同发展,其根本目标是在维护人的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相互协调,实现城乡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和要素流通的畅通无阻。从这一方面看,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路径选择。
第三,建设新型城镇化道路并非单方面注重城乡物质生产能力的提升,而是注重城乡综合、全面的发展,从精神层面和生态层面贯彻“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理念。一方面,重视对城乡文化产业的保护,强调留住城乡本来的历史底蕴、民族特点和地域特色,为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重视对城乡生态环境的保护,坚持城乡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为城乡居民提供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由此可见,开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在当代中国的科学实践创新。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表明我国城乡关系的发展已经翻开了城乡融合的历史新篇章。城市带动乡村的一体化发展格局虽然有效地缩小了城乡发展差距,缓和了城市与乡村二元分割的局势,却无法完全消除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只有农村自身综合能力的增强,才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着力点。在这一背景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新时代我国城乡关系发展新的实践内容。
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重视城乡关系的发展对人的发展的影响,有意识地凸显人的主体性。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13]。并且乡村振兴战略兼顾全体人民的利益,不但让有能力有条件发展经济的人能够富裕起来,同时也不忽视贫困人口的发展需求。
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塑造了全新的城乡关系,实现了对乡村地位的再认识,在城乡关系层面为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撑。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城市化水平相应快速提升,早在2011年,我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就已经超过50%,实现了由“乡村中国”向“城镇中国”的转型。与此同时,城镇化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农村空心化”“城市病”等便是其中难以解决的时代难题。乡村振兴战略“基于对城乡特质差异化认识的基础上,把乡村放置于更高的、与城市平等的地位上,尊重乡村的主体性”[14]87,使乡村的发展具有持续内生动力,一改以往乡村从属于城市的发展局面,切实推动城乡平衡、充分发展,使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有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契合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发展的关怀,在城乡关系层面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到了实处。
总之,城乡关系的发展,关乎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更深刻影响着现实生活中人的发展状况。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以人的发展为主体向度,深刻揭示了城乡关系的演变历程,即人的发展的实践历程,对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利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