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梨树县委组织部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把村级队伍建设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根本之策,持续净化村级干部队伍,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注重加强源头治理,紧盯农村“关键少数”,定期对村党组织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行村级干部规范化管理,对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村监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后备干部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和调整情况进行月调度,常态化掌握村级干部调整情况。
严把村级干部候选人资格条件底线,对不合格、不胜任及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对清除调整后出现的空缺及时补齐配强,保证空岗时间不超过1个月,确保村级组织有效运转,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严格执行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机制的要求,牵头会同县民政局、纪委监委、公安、信访、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的127名换届初步人选认真摸排、联合审查,坚决把有前科劣迹的人员挡在村干部队伍外。
(梨树县委组织部 胡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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