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高职院校几乎没有设置法学专业,对于以工作技能的培养为目的,整个学期期间接受工作技能训练,缺少本科类院校理论研究与人文素养学习的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讲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难题。如何学习好民法典,如何讲授好民法典,这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基本法律知识的建立、法律思维的培养,甚至法律文化的提升非常重要。
关键词:民法典 思政课 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20)10-0-01
思政课,尤其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是高职院校学生为数不多的能接触到法律内容的课程。那么如何将民法典融入高职院校思政课当中,通过思政课为高职院校学生讲授更多的民法典内容是我们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因此,本文从民法典的总体框架内容、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民法典的期待内容、如何将民法典融入高职院校的思政课等维度入手进行分析讨论。
一、民法典的总体框架内容及亮点
民法典共七编,包括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共1260条,涉及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方方面面,因此民法典也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社会主义实体法中民法典居于重要地位,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重要的基本法之一。这次民法典的制定颁布解决了长久以来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这也被称之为民法典的亮点。笔者认为,涉及高职教育的内容主要有见义勇为的免责条款,高利放贷涉及的校园贷、套路贷等禁止非法放贷条款,保护个人信息条款以及高空抛物补偿追责条款等。
二、高职院校学生对学习民法典内容的需求
高职院校的教学主要追求高职生今后的就业技能,依据就业行业的技术技能设置学习内容和训练方法。当仅仅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高职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时势必比本科院校毕业的学生在法律知识上显得先天不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一般设置在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刚入学的高职生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暂停在高中政治学习的法律基本常识层面,对实体法律部门没有清晰的了解。对法律知识内容仅仅通过新闻报道、入学法制教育及自身家庭纠纷等渠道获得,对法律知识内容的理解多为浅显的甚至是歪曲的。笔者遇见过这样的情况,有位学生由于遭遇交通事故致使人身损伤,想学习侵权责任法的具体内容。另外,有学生即将步入实习期进而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学生本人与实习单位均已签章,在等待学校签章之际,学生主张该三方协议无效,原因仅仅是该生觉得这份实习不适合自己。这说明了学生诚实信用原则信念的缺少。因此民法基本原则、合同、侵权责任等内容是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民法典的主要期待内容。
三、如何将民法典融入高职院校的思政课
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保证民法典能有效融入思政课的教学内容。
1.坚持面对面课堂授课方式,增加民法典基本原则与基本精神的内容
面对如火如荼开展的双元制、互动课堂等讲授方法改革的趋势,笔者认为,一方面思政课课堂开展方式仍然应当采取教师与学生面对面课堂的授课方式,即教师讲解具体知识内容,学生学习、记忆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之上才可以考虑融入多种授课方式,如引入经典案例分析、争议案例的讨论以及举办模拟法庭等。另一方面,有调查显示,“学生认可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比例达66%”,因此应多组织学生开展实践课堂教学,旁听典型民事案件,邀请法官、律师等进行民法典讲座等。同时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适当调整民法典内容的教学比重。
2.加强教师民法典基本内容的掌握,确保其授课群体的固定
接受理论认为接受应该从受众者的角度出发,从接受出发。该理论由姚斯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其认为作品与读者之间存在差异和互相补充。该理论在思政教育领域中越发受到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的内容多为纲领性的知识点,涉及具体的民法典内容并不多,如果教师按照教材内容按部就班地讲这些纲领性的内容,那么有关民法典的教学内容课堂效果会大打折扣。因此,授课教师自身应不断拓展民法典的學习渠道,将有关民法典的具体内容融入教材。这就要求教师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虽然思政教师不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面对学生互动式的提问时思政教师仍然应该具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的等量素质。另外,授课群体即学生也应该保持稳定,即整个学习周期内,接受群体应保持不变,这有利于考查固定群体的特征,适时调整民法典的讲授重点及比重,辅助学生仅仅掌握技能课程的不足,这也体现了思政课立德树人、增强学生法治意思、培养法治思维的课程功能。
3.开展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思政与法制教学体系共享机制
目前,根据教育部、司法部的要求,高校要建立起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学实践基地,这实现了民法典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与共享,也使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于职业院校民法典教学而言,应借助其他高校法学教育的长处,吸收借鉴不同高校法学教学经验,探索建立法学教师在不同高校之间兼职授课的模式,不断分享经验,实现民法典与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的有机融合。
参考文献
[1]马建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现状调查与分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05):32-34.
作者简介:洪峻(1981.7—),男,汉族,辽宁沈阳人,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讲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民商法、思政教育、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