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影响因素的类变量分析方法

2020-11-30 09:30陈黎明卢凤君
价值工程 2020年31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产权影响因素

陈黎明 卢凤君

摘要:給出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影响因素分析的系统类变量方法,其中目标变量表征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未来要达到的理想目标状态,特征变量表征成果转化体系的现阶段特征要素,关键变量表征影响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关键要素,条件变量表征影响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条件约束,而行为变量则表示与问题解决相关的策略要素。影响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三个关键变量是成果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成果熟化程度、成果转化链上各方主体权益关系的合理化。系统类变量分析方法,对于价值系统的体系化研究具有一定的方法论借鉴意义。

Abstract: Type-variables analysis method tells that factors influenc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ystem dynamic of seed industry can be classified into five types: Objective Variables show the ideal objective state of systems, Characteristic Variables represent dynamic characteristic elements of systems at the current stage; Pivotal Variables are key issues or reasons that have to be coped with for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systems; Conditional Variables are used to describe the constraint of environment and conditions of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in seed industry, and behavioral variables refer to strategic elements related to problem-solving. It shows that there are three pivotal variables, including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between the supply and demand of achievements, maturity of achievements, interest relations based on property right. The type-variables analysis method has certain methodological significance for the systematic research of value system.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产权;类变量;影响因素

Key words: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property right;type-variable;influencing factor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31-0096-03

0  引言

农业领域科技含量最高的基础环节是种业,好种子背后都有着科技研发能力的支撑[1]。从种业科技创新源头到种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全过程中,关联主体参与成果熟化、转化与产业化,构成了种业科技价值不断增值的种业科技价值链条集合体[2]。衡量这个种业科技价值链条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由于我国种业市场化发展的历史不长,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正处于试点实践的探索之中,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与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仍然有着相当大的差距[1,3,4]。种业科技价值链成果熟化、转化、产业化过程是一个复杂系统,各种影响因素错综复杂。为了有效提高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转化效能,有必要基于系统的观点体系化地研究分析影响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因素。本文运用系统类变量分析方法[5],建立我国种业科技价值链成果转化影响因素结构化分析的系统类变量框架模型,并在该模型框架视角下解读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点的成功实践经验。

1  系统类变量分析框架模型

复杂系统动态演化的多种影响因素可以结构化划分为五类变量:目标变量、特征变量、关键变量、行为变量和条件变量,系统类变量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5]。我国种业科技成果熟化、转化与产业化过程环节多、经历时间长、参与主体多元,构成了复杂的产业链条;从价值的角度审视,该链条中的每一环节都是价值增值活动,形成了一条种业科技价值链,具备复杂系统的特征。系统类变量分析法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复杂系统问题认识、问题分析和问题解决的思路框架。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系统类变量分析框架模型,如图1所示。

我国种业科技价值链的现实状态,表征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可以视作系统的特征变量,而理想的或者发达国家的种业科技价值链成果转化水平标杆,则构成了目标变量。系统特征变量与目标变量对应着相同的指标集。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是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特征指标,当前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与发达国家的转化率水平相比有着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的不断缩短需要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持续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如果将发达国家的成果转化率水平确定为我们要努力的标杆,则现状与标杆两者分别对应着成果转化体系的特征变量和目标变量。在清晰界定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特征变量和目标变量之后,转化体系问题的从容解决,需要我们着眼关键变量、认知条件变量、着手行为变量。关键变量分析要找出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问题,条件变量分析要明晰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条件,行为变量分析要确定推进种业产业体制机制创新的行为决策和价值创新战略。

1.1 关键变量分析: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问题

我国种业科技价值链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面临三大关键问题,包括信息不对称、成果熟化、主体利益关系合理化等现实难题。此三大关键问题的有效处置,将能够快速提高我国种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大大缩小特征变量与目标变量之间的差距。

1.1.1 信息不对称问题

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成果供需主体之间关于成果信息的不对称,包括成果供求信息不对称、成果质量信息不对称以及成果需求信息不对称等方面[6,7]。成果供给主体拥有信息优势,明显处于有利地位;成果需求主体相对处于不利地位,需要具备辨识信息真实性的能力。作为新品种的种业科技成果还有着特殊的信息不对称表现,就是成果需求主体之间的信息竞争。信息竞争表现为:如何最先拥有新品种信息,如何不断提高获取新品种信息的质量和效率,甚至如何能够及时掌握杂交新品种的亲本信息。亲本是育种家智慧的杰出体现,成果交易过程中亲本信息是极度保密的,但没有亲本信息,就无法事先了解杂交种的制种性能;如果制种成本非常高,该品种就没有了商业价值,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我国开展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的试点实践之前,关于种业科技成果的交易秩序较差、新品种质量鱼龙混杂、成果供需主体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度,因而在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着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高。

1.1.2 成果熟化问题

种业科技成果包括:①基因成果,如抗病、抗逆、优质、产量重要基因等;②技术成果,如分子细胞育种、良种产业化技术等;③优异资源,具有优良农艺性状的种质资源;④育种材料,有潜力的优良自交系或不育系;⑤新组合,有潜力的新优良杂交组合或品种;⑥新产品,已经通过鉴定或审定的农业品种。随着种业科技成果的物质表现从无形到有形的变化,其成果成熟度由低到高递进。成熟度越低的成果,由于需要一个更长的熟化过程,其所面临的未来转化前景不确定性越高;种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以成果的熟化为前提。现实中不少种业科技成果往往停留在实验室或理论阶段,成果研发主体自身缺乏积极性去促进成果熟化[8]。种业科技成果熟化过程环节多、时间长,需要多方主体合作参与完成。如果没有激励机制促使多方主体联合参与成果熟化服务,种业科技成果的熟化问题将会继续阻碍种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1.1.3 主体利益关系合理化问题

种业科技价值链成果转化的参与主体多元,可分类为成果供给主体、成果需求主体以及提供转化服务支撑的关联主体。种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上不同环节的主体之间、同一环节的同类主体之间必然存在涉及利益分配的利益关系。稳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能够保证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化,促进种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实践中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流方式是多家关联主体共同参与联合开发;另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转化方式是科研院所的种业科技成果还没有完全成熟时,种业成果需求企业提前介入参与成果熟化,进而实现成果转化。此类成果转化方式需要考虑主体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问题。如果政府政策环境建设滞后,其结果就是关于利益分配机制的整体设计缺乏,导致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主体利益关系不容易明确。一旦成果产权界定不清、收益功能失效、忽视产权相关权益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就容易扭曲或虚化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9]。

1.2 条件变量分析: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条件

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是种业科技成果由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种业科技成果的产生与使用主体通常是分离的,这种分离导致种业科技成果不容易转化。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关键问题只有放在一定的环境条件背景中才能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环境条件背景的分析属于系统问题研究的条件变量分析。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变量分析以环境条件因素的结构化分类为基础,可以归结为政府政策法规因素、社会环境因素、产业(行业)条件因素等三大类[7,8],分别对应着制度、文化、产业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内容。不同主体对环境条件的重要性感知会不一样,同一环境条件对不同主体的影响也会不一样,需要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去审视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条件,主体主要有三类:政府主管部门、成果研发主体和成果需求主体。通过主体视角的分析,结合系统特征变量和目标变量,综合形成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价值链条在制度、文化、发展阶段等方面的情景定位。情景定位能够让我们知己知彼,是系统问题有效解决的前提;因为环境条件不同、起点不一样,作为标杆目标的发达国家种业科技价值链成果转化的成功做法不能照搬,只能参考。

关于我国种业科技价值链大致的情景定位:目前在研发能力和竞争力等方面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中国特色市场化种业发展体制机制有待继续探索完善;科研院所种业科研课题申报、成果评价机制导向等体制因素导致的重科研、轻转化现象得到了扭转,盯紧市场、瞄准需求的种业研发得到了激励,种业科技成果供需脱节、种业科研与生产两张皮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观。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种业产业链资源配置浪费、产业链体系应有价值目标难以实现等問题正在探索解决之中。

1.3 行为变量分析:产权视角下的体制机制创新

造成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特征变量与目标变量之间偏差或差距的症结,在于前述关键变量,即三大关键问题。基于环境条件约束的行为变量是关键问题解决的抓手,通过行为变量分析设计问题解决方案或战略策略。针对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三个关键问题,我们研究认为从产权制度入手创新种业体制机制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成果供需主体之间关于成果信息的不对称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中难以从根本上消除,我们所能做的是尽量减轻信息不对称程度或者尽量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弊端,可行措施是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成果相关主体的权责,但其前提是清晰界定成果产权。成果的熟化需要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完成,关联主体的积极性取决于成果产权是否清晰和主体分工是否合理。主体利益关系合理化问题也与成果产权密切相关,在本质上涉及种业科技基础性育种与商业化育种之间的关系处理,该关系的合理化也是以产权清晰为基础。

通过种业科技成果产权权益的结构化分离,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分工合理”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这是体制创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是指种业科技成果的产权界定清楚,相关主体的权责明确,明晰种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各环节主体产权的归属。这里的“政”与“企”,意指“基础性育种”与“商业化育种”;“政企分开、分工合理”,表示公益性基础研究归属于政府资助的基础育种体系,应用性商业研发包括成果熟化则应该置于商业育种体系内企业化运作,有能力且有动力的相关主体承担其擅长的职责,合理分工并分享权益。种业科技成果价值链条上熟化、转化、产业化三环节,可以利用结构化产权的组合、协同及其服务支撑,确立新型的政产学研用联合机制,这是典型的机制创新。

2  类变量视角下我国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实践

2.1 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实践概况

农业农村部在2014年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启动实施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踏上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创新实践探索之路[1]。首批选取了包括中国农业大学玉米研究中心在内的四家中央级科研教学单位参与试点实践,随后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运行。2016年7月,在首批四家试点单位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召开专门视频会议,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包括上海市和安徽省在内的10个重点省市区,启动第二批试点实践[3,4]。各试点地区非常重视成果权益改革试点机会,有序推进了试点工作单位确定、组织协调、措施落实、成果转化区域平台搭建等方面的重要工作。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六年来的成功实践,在科研人员创新与转化服务热情激发、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推动、成果转化效率提升与服务完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2 试点工作实践创新举措的类变量分析

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旨在解决科研和生产“两张皮”、成果转化“肠梗阻”、企业科研“能力弱”的问题[1],这些问题归属于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特征变量与目标变量集合,与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密切联系在一起,其指标表现就是成果转化率的低下,目标指向企业科研能力的提升、科研和生产两张皮的融合,最终指向高水平的成果转化率。农业农村部牵头推进这项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必然需要营造相应的政策环境,这是最大的条件变量。种业科研人员的分类评价与管理,让科研人员“为企业育种、到企业育种”,归属于成果转化体系的行为变量集合。种业科研人员的分类管理机制,通过推动种业科研成果的权益比例改革,有效作用于成果转化体系关键变量:让成果转化链条上相关主体利益关系合理化;科研人员“为企业育种、到企业育种”,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的依法有序流动,有利于解决成果转化体系的关键变量:信息不对称问题与成果熟化问题。类变量视角下我国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实践的影响因素,如表1所示。

3  结语

影响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变量包括信息不对称、成果熟化程度不高、主体利益关系不合理等问题,问题解决有赖于行为变量选择,即产权视角下的体制机制创新。体制创新,是基于种业科技成果产权权益结构化分离,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分工合理”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机制创新,是基于结构化成果产权的组合、协同及其服务支撑,确立政产学研用新型合作机制。政府主体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为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营造有效的政策环境,这是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条件变量的内涵。在条件变量所限定的问题解决空间里,我们可以利用行为变量,通过聚焦改善关键变量,缩短系统特征变量与目标变量之间的差距,从而优化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不断提高我国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实例分析表明,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影响因素的类变量分析理论观点,与我国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的六年实践经验是可以相互印证的。系统类变量分析方法,对于价值系统的体系化研究具有一定的方法论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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