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思娇
[摘 要]新中国成立前后,外国在华新闻机构陆续从上海退出,退出时间与退出方式不尽相同。解放前夕外国广播电台率先从上海撤出,而解放后卷土重来的“美国之音”因散布谣言被民众要求取缔;新中国成立之际,在外国通讯社多次报道不实消息后,上海市军管会要求其停止活动;因当时中国与外国尚未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外国驻沪新闻处的存在也就不合理,故上海市军管会下令停止其活动;外商报纸则因经营不善等问题自行停业或申请歇业,在处理完善后事宜后退出上海。新中国成立前后外国在华新闻机构的存在,既是外国在华文化势力的体现,又直接关系到新中国的国家安全,因此其退出具有历史必然性。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前后;上海;外国新闻机构;退出
[中图分类号] G21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0)11-0015-07
外国在华新闻机构主要包括广播电台、通讯社、新闻处和报刊等。目前学界对于外国在华新闻机构的成立和发展较为关注,对其退出的研究相对薄弱。杨奎松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清除美国文化影响的经过》(《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10期)考察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从民众广泛收听到要求取缔收听“美国之音”的历程。彭学宝的《论建国初期中共对外国在华宣传机构的处置》(《求索》2015年第4期)从宏观的视角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关于外国在华新闻机构的政策。马光仁主编的《上海新闻史(1850—1949)》(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对上海解放前夕外国通讯社和广播电台的撤离略有涉及。本文选取上海外国新闻机构作为研究對象,在挖掘相关档案和其他文献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进一步研究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与西方国家政治、外交关系的演变。
一、广播电台的撤离与“美国之音”的取缔
1922年冬,美国新闻记者奥斯邦在上海设立了中国无线电公司,此后,外商在上海又陆续创办了一批广播电台,主要有新孚洋行广播电台、开洛广播电台、日本《每日新闻》社广播电台、亚美广播电台、美灵登广播电台、法商法人广播电台、美商华美广播电台、大来洋行广播电台等。[1]这些广播电台多开办时间不长。据统计,1934年上海共有6家外国人经营的电台,至1941年12月外商经营的广播电台“共有12家,其中美国5家,意大利2家,英、法、德和瑞士各1家”[2]。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福音、大美广播电台等外国广播电台恢复活动。1949年4月24日,为适应战时体制,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对上海市所有广播电台进行管制,在未经核准前不得播音。[3]当时,美国华美等广播电台也被要求停播。[4]这意味着解放前夕,外国广播电台已基本撤离上海。
上海解放后,1949年7月16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军管会)颁布《国际电讯检查暂行办法》,对上海市电台发出的电讯及广播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一切电讯须经军管会电讯组检查加盖印章后才可发出。[5]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外国广播电台在上海“复活”。
当然,美国并不甘心其广播电台在上海的退出,又因在上海重新设立电台并不现实,只得另辟蹊径,决定利用境外的“美国之音”对中国民众散布反中国共产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并积极散布其他各种谣言。“美国之音”由美国政府出资创办,直接隶属于美国国务院。“美国之音”传播范围确实很广,当时上海“里弄中间收听‘美国之音的人较多”,并向其他人传播所收听内容。[6]虽然在1950年上半年,《解放日报》就曾对“美国之音”所散布的谣言有所披露,但并未引起上海民众的重视,取缔“美国之音”亦尚未成为民众的共同呼声。
“美国之音”散布谣言的活动日渐活跃,逐渐引起上海市当局的关注。1950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经布置侦缉,追查谣言根源,最终将潜伏在上海市的“美国之音”情报员周祚伟逮捕,并缴获其作案工具十二灯段波收音机等多件。被捕后的周祚伟供认曾先后投递香港“美国总领事馆”转“美国之音”情报5封。[7]这一案件的侦破,一方面使上海民众进一步认识到“美国之音”的真实目的,另一方面使取缔“美国之音”逐渐变成上海民众的普遍要求。
与此同时,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清除美国文化侵略影响成为国内抗美援朝运动的重要目标,“美国之音”便成为上海民众要求取缔的对象。1950年11月,上海市各里弄广泛掀起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运动。在11月6日晚上,上海市各区纷纷召开时局座谈会。普陀区梅芳里的居民代表表示要“在里弄方面首先要取缔‘美国之音,割断美帝的舌头,不让他造谣”;虹口区的里弄居民代表号召反对收听“美国之音”;[8]普陀区西摊、大旭里、南北英化里、锦芳里、乐水弄、东京路、向玉坊、王家宅、潭子湾等地的群众均纷纷要求取缔“美国之音”。[9]
之后,《解放日报》等主流报纸刊载多篇揭露“美国之音”真相或呼吁大家不再收听“美国之音”的文章。加之,因中美关系恶化,是否收听“美国之音”成为爱国与否的具体表现,甚至成为反革命与革命的分界线。[10]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再收听“美国之音”逐渐成为上海民众的共识。质言之,“美国之音”的上海听众迅速减少,影响力不断削弱。
二、外国通讯社停止活动
1872年,英国路透社正式在上海设立分社,这也是上海最早的通讯社。[11]随后,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国家纷纷在上海建立分社。抗日战争期间,英美等国家的通讯社基本上停止在上海的活动。抗日战争胜利后,英美等国家的通讯社纷纷恢复活动。解放前夕,上海外国通讯社主要有5家,分别为英国路透社分社、美国联合通讯社分社、美国合众通讯社分社、法国新闻社分社和苏联塔斯社分社等。[12]
相较其他地区,上海市军管会对外国通讯社的态度较为宽松,解放后依旧允许其存在。1949年7月4日,刘少奇在给斯大林的报告中指出:对外国在中国的报纸、通讯社和新闻记者等,中共中央决定停止他们的活动和出版,各地均已执行,但因为帝国主义掌握了上海若干经济命脉,中共中央批准了上海的提议,暂缓实行此项决定,但在以后仍准备加以执行。[13]
但在美英等国的通讯社和外籍记者中,除少数如汤生德等对中国的情况持公正态度,作客观报道外,不少通讯社和记者不时散布对上海变革、对人民政权的政策措施进行歪曲、诋毁和造谣攻击的言论,并着力渲染和夸大上海的困难,断言“没有外国特别是美英的合作,上海经济将无法维持”,“这个城市将无法生存”。[14]随着一些外国通讯社和外籍记者为了所属国家利益,编造假新闻,甚至泄露中国的机密等情况的不断发生,上海市军管会不得不采取行动加强对外国通讯社和外籍记者的管理和限制,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8月28日,毛泽东在《为什么讨论白皮书?》中提及美国两党操纵报纸、通讯社、刊物等宣传机关来进行造谣并发表言论威胁中国人民,因此中国封闭了外国的新闻处,禁止外國的通讯社对中国报纸发稿。[15]至此,上海对外国通讯社的限制逐渐加强。8月29日,上海市军管会宣布禁止外国通讯社向中国国内发稿,但除军事和国家机密外,仍允许向国外发稿。[16]8月30日,上海市军管会颁发布告,限令8月底前所有在上海的外国通讯社一律停止业务活动。9月1日起,如仍有发布通讯稿件的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即以违法论处。[17]至此,外国通讯社停止了在上海的活动。
与此同时,上海市军管会对外国通讯社中的记者加强了管理和限制。1949年7月16日,上海市军管会颁布《国际电讯检查办法》,规定:外国记者所发新闻稿应经检查。[18]7月26日,中共上海市委下达电信局取消对外国通讯社记者发电优待的通知。[19]28日,上海市军管会宣布即日起执行。[20]10月6日,上海市军管会发布通告:自即日起,“凡与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外交关系之各外国报纸、刊物、通讯社、广播电台等在沪记者,无论其为中国籍抑外国籍,一律停止以记者身份活动(包括拍发新闻电在内)”[21]。从此,除塔斯社的记者因中苏建交继续留沪外,上海的美、英、法记者均停止了活动,并陆续离开上海。
三、上海外国新闻处停止活动
抗日战争胜利后,英美等国驻沪总领事馆均设立了新闻处。这些新闻处是“各该国驻外的官方机构,负责沟通中西新闻文化,促进相互了解,加强对中国的文化渗透,谋取中国新闻文化情报,供该国制定对华新闻文化政策参考”[22]。解放前夕,留沪的新闻处主要有驻华美国新闻处(总处)、英国新闻处、法国新闻处等。这些新闻处中当属美国新闻处最为活跃,其活动形式多样,“每日发行新闻稿,并设有电台,向各地分处广播”;“定期出版一种中文新闻刊物,向各学校、团体、报馆及私人分发,宣传美国生活”;“派人至各学校、商业团体、社会组织或政府机关放映美国电影”;“广泛散发美国的招贴图片”;“向广播电台出借美国唱片,并每周举行唱片演奏会”;“开办图书馆,出借美国书籍杂志”等。[23]
新闻处是外国政府在中国外交机构之一。当时新中国与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尚未建立外交关系,但这些新闻处并未停止其宣传活动,包括出版、电影、图书馆、图片展览、音乐会等。1949年7月14日,上海市军管会外侨事务处召美、英两新闻处负责人谈话。15日上午,美国新闻处处长韩德生与英国新闻处处长胡理仕先后应召前往。外侨事务处在问明两新闻处各种对外活动后,即分别口头通知两新闻处处长即日停止两新闻处的一切活动。[24]
在上海当局下令停止美国新闻处的活动后,美国政府助理国务卿艾伦于18日发表声明,污蔑停止美国新闻处活动的上海等地的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为“劫掠者”。中国给予回应:“人民解放军封闭美国新闻处的理由是非常简单明白和正当的,就是美国新闻处是美国政府外交机构的一部分,目前中国与美国既然没有建立外交关系,中国人民当然不能允许它的外交机构在中国进行活动。美国以及一切与中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外交机构如果在中国进行活动,就是非法活动,中国人民政府完全有权利予以取缔。”[25]
8月中旬,上海市军管会外侨事务处通知意大利总领事馆新闻处停止活动。[26]至此,外国新闻处纷纷停止了在上海的一切活动。
四、外商报纸的歇业及善后事宜
无论是1850年8月3日上海出版的第一份英文报纸《北华捷报》,还是1861年上海出版的第一份中文报纸《上海新报》,皆是外商所办。[27]随后,外商在上海相继创办了一批报刊。因外商所办报刊的内部竞争,及其与华商所办报刊的竞争,再加之时局动荡等,至上海解放前夕英美等外商所办报刊主要有3家,分别为《字林西报》《大美晚报》和《密勒氏评论报》。
1949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明确规定:“已出版之外国报纸、刊物,暂置不理,但须令其送全年报刊呈请登记。经过一个时期调查并得中央批准后,一般的不予登记,停止出版。特殊的,或暂不干涉,或转为华人出面主办。”[28]
根据中央的指示,1949年5月11日,王尧山在关于进入上海后接管等工作有关政策的讲话中指出:包括外国报纸在内的其他报纸“必须登记,未经登记的报纸不准出版,即是先以一个绳索套起来,使我们持有主动权。若出版后表现不好,则我们可以收紧一些,这在登记中规定,所以在宣传上不能取自由主义的态度,不要轻易的允许他们出报,这是政治斗争的武器”[29]。5月27日,上海市军管会发布《上海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所有上海市已出版、将出版或将复刊的报纸和杂志及已营业、将营业或将复刊的报业和通讯社,均须依法向军管会申请登记,并规定了需要登记的内容,并要求允许登记、在上海市出版或营业的新闻机构、报刊须遵守四项规定:(1)不得有违犯军管会及人民政府法令的行动;(2)不得进行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宣传;(3)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军事机密;(4)不得进行捏造谣言与蓄意诽谤的宣传。[30]
据上海解放初期文教系统的接管人员王中回忆,“对于外国侨民在上海办的报纸,我们没有采取没收或封闭行动”,“外国侨民在上海的报纸只要不敌视中国人民,我们都允许其继续出版”。[31]当时留沪的《大美晚报》总经理兼主笔高尔德也承认:上海解放初期美商经营的《大美晚报》与英商经营的《字林西报》照常发行。[32]虽然《关于上海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中规定:获得登记证的报纸才能在上海市出版。然而,至1949年9月15日,《字林西报》《大美晚报》等尚未办理登记却仍在发行。[33]由此可知,针对外商所办报纸,上海市军管会在执行相关政策的过程中保持了一定的弹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其放任自流。
1949年6月10日,《字林西报》刊载该报捏造的国民党在吴淞口敷设水雷的新闻。上海市军管会对其进行惩罚,令其登报更正道歉。6月23日,该报总编辑葛烈芬向军管会书面承认捏造新闻的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重犯。此外,6月24日,上海市军管会向这家报社提出严重警告,并责令它将军管会的警告及葛烈芬的悔过书同时在《字林西报》第一版显著位置刊出。该报遵办后,此案遂宣告结束。[34]1950年6月26日,《字林西报》在头版新闻中侮辱当时的友邦朝鲜,颠倒是非。对此,上海市军管会给予其停刊3天的处分。[35]
因劳资关系、经营不善等原因,3家外商报纸陆续自行停刊或申请歇业。解放初期,上海经济情况较困难,也影响到外商报纸的销量。1949年6月,《大美晚报》自行停刊。[36]1949年4月,“字林西报销量减少了百分之三十,来往船只减少,广告收入大减”。为维持生存,1949年5月起每日出版由10版减至8版,星期日出版由12版减至10版,5月25日起,每日仅出6版,星期日出8版,至12月,每日仅出4版,星期日出6版。[37]即使采用减少版面的办法,《字林西报》仍难以维持经营。1951年3月19日,字林西报馆向上海市工商局申请歇业。3月27日,工商局同意该馆歇业,并要求其办妥纳税及清理手续。[38]3月31日,字林西报正式歇业。[39]美国参与朝鲜战争后,《密勒氏评论报》一直持批评态度,对美军在朝鲜战争中使用细菌战等罪行给予以揭露,受到美国政府的迫害,禁止该报销往美国和欧洲,顿时该报销量大减,经济困难,被迫于1953年6月停刊。[40]
虽然3家外商报纸陆续自行停业或经申请获准后歇业,但因劳资等善后工作还未完成,并未立即从上海撤出。如字林西报馆停业后因劳积金、解雇费和米差补贴等问题,从1951年4月7日至5月21日经过十多次的协商,劳资双方最终达成协议。[41]7月,字林西报馆以人民币3,000,000,000元(旧币)的价格将全部机件出售。[42]8月1日,字林西报馆付给劳方的遣散费人民币2,199,939,786元(旧币)。[43]8月1日,字林西报馆雇佣了5人作为清理时期的临时雇工。[44]10月30日,因期满,字林西报的5名临时员工不再雇用。[45]从此,字林西报馆的善后工作全部完成,从上海撤出。
五、结语
解放前夕,上海的新闻机构主要包括电台、通讯社、新闻处和报纸等。新中国成立前后,这些新闻机构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方式陆续退出了上海。其中,外国电台在解放前夕已退出上海,至于解放后出现的“美国之音”也因散布谣言,于抗美援朝战争后在民众的要求下被政府取缔。外国通讯社的退出经历了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由解放初期的有限制的存在到1949年9月1日禁止活动。因外国新闻处与外交有关,因此其退出过程较简单,退出时间较早,即1949年7—8月上海市军管會外侨事务处直接通知其停止活动。不同于其他新闻机构,外商报纸退出的时间较晚,至1953年外商报纸才最终退出上海;同时,其退出的主要原因不是来自于外部,即上海当局的限制或禁止,而是来自于内部,即报馆经营不善或报纸销路不畅。
解放前夕,外国在沪新闻机构是外国在华新闻机构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前后,外国在沪新闻机构的退出是外国在华新闻机构退出的代表或缩影。或许当时全国各大城市的外国新闻机构退出时间略有不同,但是其退出方式和退出原因与上海的外国新闻机构基本一致。
新中国成立前后,外国在沪新闻机构或外国在华新闻机构的退出具有历史必然性。从国际视角来观察,二战后冷战格局的形成,必然导致处于社会主义阵营中的中国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间关系的逐渐恶化。因此,同所属国家保持同一政治立场的外国新闻机构的退出成为必然。从国内视角来考虑,外国在华新闻机构是外国文化在华文化势力的体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肃清外国在华文化势力的计划自然逐步提上日程。此外,新中国成立前后外国利用其在华新闻机构散布谣言等行为严重威胁到中国的国家安全,促使当局必须采取管理、限制和禁止措施。
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关系直接影响外国在华新闻机构的存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与西方国家未建立外交关系且二者间基本处于敌对状态,因此外国在华新闻机构陆续退出中国。中国与西方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后,世界主要通讯社和各国主流媒体纷纷入驻包括上海在内的中国各大城市。从中国与西方各国建交至今,中国与西方大部分国家关系良好,所属国家的新闻机构在中国正常开展活动。特别需要指出,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至今,虽然两国之间摩擦不断,但是两国之间仍存在诸多合作。中美合则两利,斗则俱伤。为了两国的利益,双方都会努力在竞争中寻求合作。
参考文献
[1][11][40]马光仁.马光仁文集[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3:475.420.493.
[2]上海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上海文史资料存稿汇编:科教文卫:第十册[G].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87—189.
[3][4][5]上海市档案馆,北京广播学院,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合,编.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M].北京:档案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5:736.826.770.
[6][9]本市各界普遍要求 制止收听“美国之音” 并希望严惩匪特周祚伟[N].解放日报,1950-11-13(1).
[7]上海公安局根据群众检举 逮捕“美国之音”情报员 周祚伟供认散布谣言刺探军情罪行将被送法院严惩[N].人民日报,1950-11-17(02).
[8]本市里弄居民纷纷主张 取缔收听“美国之音”[N].解放日报,1950-11-09(2).
[10]杨奎松.新中国成立初期清除美国文化影响的经过[J].中共党史研究,2010(10).
[12][22]上海概况:下编 外侨(1949年4月)[A].上海市档案馆,Y15-1-201-593.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12—13.
[14][16][26]周明伟,唐振常.主编.上海外事志[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312. 313.312.
[1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502.
[17]沪通令外国通讯社停止业务活动[N].人民日报,1949-09-03(1).
[18][30]方晓升,主编.接管上海:文献资料:上卷[G].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478. 473—474.
[19]中共上海市委关于电信局取消对外国通讯社记者发电费优待的通知(1949年7月26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418-1.
[20]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停止对外国通讯社记者发电费优待的通知(1949年7月28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418-4.
[21]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告[N].解放日报,1949-10-07(2).
[23]马光仁,主编.上海新闻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1057.
[24]军管会外侨事务处分别通知英美两新闻处停止一切活动[N].解放日报,1949-07-17(1).
[25]美帝污蔑中国人民必须予以坚决反击 我有权取缔美新闻处非法活动,决不对劫掠者施仁政[N].人民日报,1949-07-23(1).
[27]贾树枚,主编.上海新闻志[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620.
[2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二十六册[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57.
[29]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解放[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78.
[31]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上海解放三十五周年文史资料纪念专辑[G].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383.
[32]Randall Gould.Shanghai during the Takeover,1949[J].The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1951,277:182—192.
[33]上海市军管会新闻处关于解放前后报社情况(1949年)[A].上海市档案馆,Q431-1-21.
[34]青年团上海市委关于抗议英商“字林西报”散布水雷谣言的汇报(1950年)[A].上海市档案馆,C21-1-71-24.
[35]字林西报馆林彬如关于申请复职请予调解的函(1951年2月23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556-1.
[36]大美晚报馆关于因生活困苦提请合理调整、资方非惟毫无诚意谈判且故意于报端歪曲宣传并无理停刊请予调解的呈(1949年6月16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112-22.
[37]字林西报馆关于拟裁过剩职工并更改薪给制度请调解的呈(1949年9月12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109-124.字林西报馆关于工资米差补贴于劳方协商无结果的报告(1950年12月13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369-65.
[38]上海市工商局关于准予字林西报馆歇业的通知(1951年3月27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535-1.
[39]上海印刷工会字林西报分会关于第五次劳资协商解雇事项的记录(1951年4月21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535-32.
[41]字林西报馆关于送上解雇职工协议书及名单的呈(1951年5月21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535-76.
[42]上海新聞经理室关于购买字林西报机件的报告(1951年7月19日)[A].上海市档案馆,B35-2-83-17.
[43]字林西报馆关于自1951年8月1日照5409牌价付给解散费的呈(1951年8月3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535-86.
[44]字林西报关于送上清理时期临时雇用以前职工协议书的呈(1951年9月11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535-91.
[45]字林西报馆关于临时职工张仕龙等五人期满不继续雇用的函(1951年10月30日)[A].上海市档案馆,B128-2-535-101.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刘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