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梓华
一、健全工作体系,筑牢信用建设“基础桩”
自2017年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湖州市注重顶层设计,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四梁八柱”。一是健全工作推进体系。成立了以市长为召集人、常务副市长为副召集人,“信用湖州”成员单位(57个市级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用湖州建设联席会议。在市发改委单设信用建设处、增设信用中心,落实机构、人员编制,构建起联席会议、信用办、信用中心、成员单位、联络员的五级架构工作推进体系。各区县同步建立工作推进体系。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实施《湖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快推进“134X”工作体系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市发改委等部门制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领域信用监管制度文件,基本建立起涵盖顶层设计、信用监管、信用评价、重点领域和人群的制度规范体系。三是健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总体目标,分年度制订湖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条目式、清单化压实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行业、区域信用建设工作任务,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市对各部门、各区县的年度综合评价,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平台支撑,织就信用信息“纵横网”
一是迭代完善功能模块,打造信用平台“一体化”。按照国家、省关于平台一体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以信用湖州“551”(五个基础平台:市级信用信息、区县统一信用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监测、信用大数据分析及统一用户,五大应用系统 :联合奖惩、信用记录报告、信用评价、微信公众号应用系统及部门信用工作平台,一个覆盖五类主体信息的数据库)为内容、以市区县区一体化为模式的“1+6”的信用体系建设支撑平台,率先在浙江省建成。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织就信用信息“一张网”。逐年修订完善《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打通业务流、数据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全面归集五类主体信用信息。截至8月底,已归集全市11.5万余家企业、268家政府机构、2066家事业单位、2614家社会组织、224余万名18周岁以上常住人口,共计近3.3亿余条信用信息。
三是健全综合信用档案,打造信用查询“一站式”。将浙江省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市级各部门行业分级分类信用评价等信息,整合形成“1+9+X”模式的企业法人综合信用档案(1即企业法人概括信息,9即企业法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名单、黑名单、证照信息、双随机监管、信用承诺、行业信用评价、荣誉表彰等信用信息分项展示,X即企业法人其他有关信用信息),为政府部门分级分类信用评价、信用监管提供信用信息支撑。
四是构建信用监管协同,实现信用应用“一条龙”。以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8+13”重点项目信用监管应用试点市为契机,将浙江省公共信用产品(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信用档案、红黑名单)接入市建权力运行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統等22个业务办事系统,实现在事项受理、办理、办结等环节自动核查相对人信用信息,对存在不良信息的主体实施自动拦截。同时,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开通平台账户1400余个,为线下核查相对人信用信息提供便利,通过“线上调用、线下核查”,累计调用核验相对人信用信息31.7万余条。湖州市社会信用监管协同大格局初步形成。
三、实行分类评价,打好精准监管“主动仗”
一是推行信用承诺机制,实现信用监管“有的放矢”。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告知制,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申补、信用修复、行业自律等领域,全面建立推行信用承诺机制,全量归集公示相对人事前各类信用承诺72.8万余份,为信用精准监管提供靶向。并将相对人承诺履约情况纳入对应主体信用档案,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实现事中监管“精准发力”。在国家、省推行的行业信用评价领域外,以省公共信用评价为基础,以行业领域监管事项和承诺履约为重点,以市场主体的各类评价结果、表彰荣誉信息为补充,湖州市首批24个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监管机制已基本建立。并将行业信用评价嵌入到部门监管的全过程,对不同信息主体实施差异化的信用监管。
三是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实现事后监管“全覆盖”。先后制订实施《湖州市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事项清单》《湖州市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目录》《湖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构建起以信息查询应用为指引、加强“红黑名单”认定、实施联合奖惩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目前,奖惩机制已应用于评优评先、财政资金补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金融信贷及公共服务等领域。已累计产生各类联合奖惩案例3.5万余例,奖惩范围覆盖60%以上行业领域。
四是推进失信专项整治,实现重点领域“无死角”。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非法行医、非法办学、拖欠工资、医保骗保等涉及民生、金融的“20+3”重点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如法院推进“法鉴·湖州法院执行在线”,曝光并打击生效判决未执行行为;市公安局全国首推“2250000防诈骗热线”,深化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逃废债”等,全市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不良率始终处于全省最低水平。
五是积极完善救助机制,实现信用修复“零跑腿”。建立起有利于市场主体自我纠错、改过自新的关爱机制,引导失信主体重视失信后果、纠正不良行为,营造全社会良好的诚信氛围。率先全省开通信用修复网办渠道,市场主体仅需要按信用修复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等,实现“网上提交、网上审核、网上办理”,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截止目前,已在“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平台完成1700余条不良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
四、创新应用服务,下好惠民便企“先手棋”
一是政务领域推行“信用+审批”。在全市1724个办事事项中,为诚信市场主体提供“信易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如率先在全国推出涉企证照“承诺准营制”,只要市场主体作出信用承诺,准入即准营。建立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开展“无差别全科受理”、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通办”、投资项目政府代办、推广网上办、多点办、自助办等,提升审批效率,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是金融领域推行“信用+融资”。建立“绿贷通”等金融服务平台,打通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换渠道,对诚信市场主体予以享受信贷便利服务。全市目前已开发“信易贷”产品30余款,累计帮助1.3万余家企业完成融资逾1400余亿元。如创新推出以党建红名单信息为授信依据的“红信贷”、以缴纳电费情况为基础的全国首笔“电费贷”、为抗疫卫士志愿者量身定制的“抗疫先锋贷”等。
三是社会化应用特色鲜明。在全国首创推出“诊间全记账、诊后一次付”的“医后付”模式,改变多次付费变为1次付费,多次排队变为“零”次排队;试点推出“信用+志愿服务+入住(入学)”模式,将志愿服务时长转化为相应的信用分值,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可申请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房或租赁补贴等等。
四是诚信码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建立以浙江省公共信用评价为基础、承诺履约为核心、表彰荣誉为补充、具有湖州特色的个人诚信码。目前已开发13类近50余项针对诚信个人实施的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并已与温州、嘉兴、金华等四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交通出行、旅游、健身等领域,实现诚信个人优惠服务“同城待遇”。
五、传播信用文化,树起宣传教育“一面旗”
一是注重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关于在全市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的通知》,全面建立起全市1.5万余名公务员诚信档案,并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指标。同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知识和诚信文化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网络课堂的必修课;将诚信知识普及和诚信文化教育作为全市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班、青干班、新任公务员等班次的教育内容,着力提升。在公务员录用、调任等环节,已实现个人信用档案应用。
二是推进示范试点建设。以文明诚信为底色,积极探索衣裳街区商户“诚信积分”管理,根据街区商户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应用,将衣裳街打造成为全市首个诚信示范街区。在长兴县全域265个行政村创新推出村民文明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村民(家庭)评定结果在金融、社保等领域的应用,深化乡村基层治理。
三是深化诚信选树活动。积极推进农村“三信”、放心消费示范景区(店)、“湖州好人”“四大最美”“诚信志愿者”等诚信典型选树活动,注重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全市已评定信用农户466276户,市级信用村(社区、街道)109个;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0000余家。全市先后涌现出6位全国道德模范、1位全国“时代楷模”、24位“中国好人”、71位省级道德先进典型,市级道德典型500余人、行业最美人物2000余人。
四是加强典型案例公示。在“信用湖州”网站开辟新冠肺炎疫情失信信息专栏,披露失信信息144条。按季发布十大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共10期100例,发布信用风险提示1500余条,公开双公示信息80万余条。并在市、区县政务大厅开设信用查询终端,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法人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五是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每年明确一个宣传主题、集中一周时间,在全市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周。结合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工作实际和监管需求,运用不同媒体、丰富宣传形式,持续推进普法、价格、食品等领域专项诚信宣传。今年,依托信用促进会推出湖州市信用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进一步扩大诚信力量在市场主体中的知悉度和影响力。
六、明确重点任务,谋划未来发展“路线图”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州安吉考察提出的“顺势而为、乘胜前进”的新要求、新期望、新使命,坚持依法提升、深耕细作,注重规划引领,努力实现湖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建信向用信转变。
一是以升级信用平台系统功能为基础,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加强信用平台基础建设和功能应用,提升信用信息应用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省信用信息目录,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依法依规开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二是以构建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力争2022年底前,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动态分类分级评价监管机制全覆盖,充分发挥信用差异化监管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三是以信用惠民便企为根本,不断拓展信用信息在政务、金融、民生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服务,对诚信主体实施“精准激励”。积极开发诚信主体守信激励应用场景,与长三角周边城市建立信用惠民便企互信互认互通互享機制,实现诚信主体在相关城市的“同城待遇”,增强守信企业、诚信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实现“有德者更有得”。
四是以长兴县村民文明诚信档案建设为示范,强化信用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深化“诚信街区”“诚信商区”“诚信景区”“信用村”等示范试点工程。
五是以提升社会成员诚信意识为目标,拓展多种途径、运用不同媒体、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开展以“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点亮中国”为主题的文明诚信宣传活动,让诚信成为湖州这座历史文化古城的靓丽底色。
(作者为浙江省湖州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