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楠楠张文中杨习铭
(1.新疆财经大学,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研究所,新疆乌鲁木齐 831300)
2013年中国在上海成立了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截至2017年中国已陆续成立了10个自由贸易试验区,2018年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海南成为中国首个自由贸易港。国内学者关于自由贸易港的研究起步较晚,且研究多停留于经验借鉴、理论解析等层面。受国际自由贸易港多建设于沿海港口城市的惯性思维影响,中国自由贸易港布局同样倾向于沿海港口城市,要想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中国的自由贸易港布局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沿海港口城市,必须在内陆地区如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倾心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地处西北,属于内陆腹心地区,四面无海,也无港口,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是中国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区位、交通、政策、经贸、金融等方面均具备打造自由贸易港的优势。在此区域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不仅有利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还有利于中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自由贸易港最早起源于16世纪的欧洲,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自由贸易港逐渐成为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从研究地理方位看,学者关于自由贸易港的研究多集中于港口城市。朱梦楠、陈冲、朱慧君(2018)主要研究了厦门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汪海(2018)主要研究了深圳前海从自由贸易区向自由贸易港转型的构想;刘家国、韩宇(2019)主要研究了大连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从研究内容看,学者关于自由贸易港的研究多集中于对国际经验的总结和借鉴以及对自由贸易港理论和政策的探讨。朱福林(2018)从自由贸易区理论、世界自由贸易港发展态势、世界自由贸易港功能形态演化规律与特征等方面,对新时代中国在自由贸易港建设方面提供了国际经验借鉴;樊华(2019)通过相关研究,提出了中国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国际经验借鉴;史本叶、王晓娟(2019)从理论解析、经验借鉴、制度体系构建等视角,探讨了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主要是制度体系的构建问题;朱奕名(2019)从国际自由贸易港的经验借鉴入手,细致探讨了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度供给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供给;梁旋、吴兴光(2019)以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为例,探讨了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过程及主要特点,并针对自由贸易港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建构给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相对于自由贸易港研究,学术界对内陆自由贸易港的研究关注明显不足。刘渝阳(2019)研究了中国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路径;余川江、白佳琦(2019)结合内陆经济发展和中国对外开放实际,指出内陆自由贸易港是在自由贸易港建设基础上,为促进内陆地区进一步发展,通过建立起一系列与国际自由贸易港相衔接的制度体系,进而形成内陆地区开放水平更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具体而言,内陆自由贸易港应同时具有 “自由贸易园区”“试验区”和“内陆港”的属性,是三类地区的叠加。
历经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成为深化全球多边合作关系的重要推动力。目前,中国企业通过“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积极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并嵌入到国际分工体系中,有力推进了产业链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基础,提升和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地位和辐射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中国与周边国家区域及次区域经济合作,全面推动“六大经济走廊”建设,进而为加快跨国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中国与中亚地区多边合作关系添砖加瓦。
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贸易市场、产业园区和金融资本汇集,促进形成集加工贸易、跨境物流、特色产业、会展服务和文化旅游等为一体的产业体系,促进外贸产业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并将持续不断影响和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目前,中国内陆自由贸易港建设尚无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其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内陆港的叠加,是探索中国特色内陆自由贸易港模式的一种新尝试,可以不断丰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内涵。
内陆自由贸易港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最好平台。丝路沿线的中亚、西亚和南亚国家不仅能源矿产等要素资源禀赋丰富,且农产品及轻纺、钢铁、有色、建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中国提倡国际产能合作、提出建设境外产业园区,需要更多边境自由贸易区和企业跨境合作区等载体予以实现,内陆自由贸易港作为重要的制度性设计,可以从政策、贸易、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传统产业转移、科技创新等方面助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深度合作,有效缓解中国在“一带一路”投资中面临的风险和压力,为深化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边合作作出积极贡献。
“境内关外”是内陆自由贸易港的显著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在内陆自由贸易港区域内可以打造出成本“洼地”和制度“高地”,并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极大程度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进而提升海关通关效率,有效推动区域合作。中国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兼顾地区平衡、增强区域合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将极大促进该区域内外产品和要素的流动,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与周边国家在5G、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合作,不断提升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地处欧亚大陆要地,区位地缘优势突出。一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分别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印度等国家接壤,且这些国家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巨大。二是中国内部形成的北中南三大东西走向通道、第二座“亚欧大陆桥”均需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去往中亚及欧洲各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对接“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中巴经济走廊和中国-中亚-西亚走廊充分发挥向西开放功能,有助于中国形成全方位立体开放新格局。
经过多年的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已经具备了完善的核心区建设领导、项目带动、与周边国家沟通合作、宣传推介等机制,并不断完善核心区建设规划体系,编制重点领域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如目前正在编制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聚集区”专项规划等。近年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努力加强与周边及沿线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的有效对接,编制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国别投资指南,不断发布重点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招商项目等信息。特别是《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国际产能合作发展规划》《丝绸之路经济带信息通道建设发展规划》《新疆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实施意见》《新疆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意见》等专项规划及实施意见的相继出台,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目前,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已经形成“一心二区”的空间发展格局,其中“一心”是指乌鲁木齐市,“二区”是指霍尔果斯经济特区和喀什经济特区,两个特区各具特色,优势集中。一是霍尔果斯经济特区。该区位于霍尔果斯市,拥有中国最早向西开放的霍尔果斯口岸,中国首个跨境贸易合作中心也坐落于此。2018年霍尔果斯口岸货运量和贸易额位居全疆各口岸之首,货运量为3574.26万吨,同比增长23.3%,占新疆货运总量的60.2%;贸易额为1352亿元,同比增长22.2%,占新疆贸易总额的45.6%,是名副其实的“西大门”。二是喀什经济特区。喀什经济特区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等三国接壤,有6个国家一类口岸及喀什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喀什特区在产业、税收、金融、土地、外贸等方面享受多项特殊政策。近年来,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喀什经济特区被赋予了自治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对释放特区发展活力起到了关键作用。
近年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不断加强铁路、公路、航空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枢纽优势不断扩大。一是公路建设。伴随2019年底多条高速公路新建、扩建项目的竣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公路网络已经四通八达,在扩大物流运输规模、提升运送速率的同时,也降低了旅客和货物的运载成本,提升了交通枢纽的转运柔性。综合型多式运输体系正在建立。二是铁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大力推进与中亚、南亚等国家接轨的铁路建设,如中巴铁路、中吉乌铁路等。三是航空建设。努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空中走廊”,新建了9个机场,并对部分机场进行了“改扩建”,积极鼓励航空公司开通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至欧洲、中亚、南亚、西亚等地区的国际航线。四是物流建设。在国外,着力建设国际物流干线网络,推动建设海外物流仓库和物流干线;在国内,着力建设至义乌等地的物流干线,推动建设国内物流分拨仓库。五是口岸建设。核心区对外开放的一类口岸有17个,二类口岸有12个,航空口岸有2个,拟再开放航空口岸2个,并延长部分口岸的通关时间。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与沿线国家经贸往来密切,可以很好地实现对外贸易持续发展。核心区与中亚国家相邻,在生活习惯、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等方面均与中亚国家具有极大相似性,这为核心区设计、生产、制造的商品获得中亚国家认可奠定了基础。由表1可知,2014—2018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与沿线国家外贸进出口额在其当年外贸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除了2015年,其余年份占比均在70%以上,2017年最高达83.38%。从具体排名情况看,哈萨克斯坦位居第一,吉尔吉斯斯坦位居第二(2018年除外),塔吉克斯坦位居第三,其他国家如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正在不断增加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贸易往来,进出口额不断增加。
表1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与部分沿线国家外贸进出口贸易情况
在内陆自由贸易港内,本地资金和境外资金均可以自由流动,由此可见金融自由是内陆自由贸易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保障。2010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成为全国首个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区域,2011年人民币对哈萨克斯坦坚戈直接汇率项下的坚戈现汇业务首次开启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货币直接汇率机制,为中国与周边国家金融合作积累了宝贵经验,2017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有三个城市被国家列为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表2为2010—2017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与周边国家金融合作重大举措)。近年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努力推进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编制金融中心规划,不断加大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周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与周边国家金融对话机制。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提升核心区金融发展环境,加大对贸易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贸易融资,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推动使用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挂牌交易和双边本币结算。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是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先行先试。当前,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尚无自由贸易试验区,无法采取通过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过渡到内陆自由贸易港的模式。需要弯道超车,超前规划,借鉴国外及海南经验,沿着港区联动、以港带区、港区一体的发展思路,主要依托“铁港+空港”综合交通枢纽模式或延伸至国内水道航运形成“铁港+空港+水港”模式来具体运行。在霍尔果斯经济特区、喀什经济特区和跨境自由贸易区建设基础上,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空中走廊”和各类口岸,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内陆自由贸易港”新基建能力,完善配套服务,提高贸易便利化,不断探索适合内陆自由贸易港发展的体制机制,并将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写入“十四五规划”,放眼国际,高标准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内陆自由贸易港。
1.功能定位。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定位应以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政策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区域内产业转型升级、新基建建设、科技进步、金融创新为基础,构建以乌鲁木齐为中心,霍尔果斯和喀什经济开发区为两翼的内陆自由贸易港发展格局。辐射中亚、西亚、南亚市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先行先试区、开放型经济功能区、综合型内陆自由贸易港,助推中国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
表2 2010—2017年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与周边国家金融合作重大举措
2.主要任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要围绕“贸易+金融+科创”目标定位,将内陆自由贸易港总部设在乌鲁木齐市,以“内陆自由贸易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金融中心”模式,同时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金融中心,使之互相促进。在霍尔果斯经济特区设立跨境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和中亚五国金融投资服务中心,在喀什经济特区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创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加快以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便利、高效、服务到位的营商环境。
1.夯实内陆自由贸易港新基建基础。以国家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超前规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基础设施,助推内陆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补足信息技术短板,大力发展以区块链、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计算中心等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新的信息技术提升内陆自由贸易港的贸易便利化。二是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有交通基础设施基础上,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铁、公、机”等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城际高速铁路等。三是推进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推进支撑产品开发、科学研究、技术改造、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重大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等。
2.提高内陆自由贸易港贸易便利化水平。国际经验表明,为了解决以往内陆货物出口海关通关成本高、通关效率低、重复通关等问题,应该从多方面提高内陆自由贸易港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建立贸易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数字中心加大网上办理与审批事项力度,简化审批手续,缩短企业注册时间,降低企业注册成本。二是实施便捷高效的货物通关程序,实现“一站式”通关。提供24小时通关预约服务,实现无纸化通关。加强内陆自由贸易港与海关间的协作,统一相关制度和标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操作与检验,降低进出口中存在的额外多余支付。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建立和健全满足贸易便利化要求的机制和贸易环境。出台更为便利的出入境签证政策,为内陆自由贸易港内工作人员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营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
3.完善内陆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制度变迁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大红利,建立和完善内陆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是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基础前置条件。一是探索创新贸易投资制度。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建立与国际市场规则相适应的“负面清单”制度。探索企业退出机制,赋予市场主体更大自主权,在内陆自由贸易港内探索市场主体自主注册登记、简易注销等制度。二是创新以海运为主的国际贸易制度,探索建立陆上(铁运、空运、公铁联运)国际贸易规则。探索签发基于铁运、陆运、空运的多式联运提单,创新以多式联运提单为核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实施铁路运输信用证结算,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与贸易新规则的创新;积极探索航空货物中转空港运输规则,提高航空中转集拼能力。三是调整税收制度。内陆自由贸易港内的税收制度应该有别于其他区域,在现有关税、消费税、所得税等方面,内陆自由贸易港应该更加优惠于其他自贸港。通过下调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率,吸引国外投资者在内陆自由贸易港设立研发中心,成立高新技术产业,进而留住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四是完善金融制度体系。重点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内陆自由贸易港内跨境资金流动频繁,要防止跨境金融风险,将风险评估、风险监测与宏观审慎调控完善相结合,形成内陆自由贸易港金融监管体系。
4.打造内陆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中心。资金自由进出是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基本要求,从政策、区域、贸易、金融等因素比较来看,建议将离岸金融中心设置在霍尔果斯经济特区。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在霍尔果斯经济特区建立跨境离岸金融中心的政策,并逐步探索建立离岸金融中心业务体系。二是打造人民币离岸资产交易中心。借助霍尔果斯经济特区区位优势和金融优势,以人民币国际化为核心任务,以面向中亚、欧洲等市场为目标,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吸取国内外离岸资产交易的经验与教训,探索人民币跨境贷款、双向资金池等业务,打造人民币离岸资产交易中心。三是在上海自贸区推出的自贸账户(简称FT)基础之上,探索适用于内陆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中心的金融账户。FT账户与国际金融市场高度接轨,十分适合自由贸易港内的各项贸易结算,但还需在霍尔果斯经济特区内探索更高额的本币外币自由兑换方式,打造出适合内陆自由贸易港贸易结算的金融账户升级版,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电子围网网络监管方式对账户进行实时监管。
5.加强内陆自由贸易港人才储备。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要通过政策吸引、自主培养、积极引进等措施来扩大人才储备,纾解内陆自由贸易港缺乏人才的困境。一是利用现有政策和优势储备人才。借助援疆契机,采取挂职交流、异地培训等方式提升现有人才队伍素质。推动本地高校提高教学质量,增设与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相关专业。鼓励校企联合,学校配合企业培养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给予一定政策优惠,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如在非义务教育领域放开对外资的股比限制等。二是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在内陆自由贸易港内实行体制内外各类人才同级别、同报酬、同评价的政策,以专业性为主完善内陆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制度。三是从国内外引进各类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亟需人才,并为人才提供便利宜居的生活环境和公平舒适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