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高
经学发展到宋代,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四书》与《五经》并列的系统。而《中庸》的地位之所以能大为提升并成为《四书》之一,得益于一大批宋儒的推动。除了范仲淹、胡瑗、王安石、苏轼等人外,司马光也是宋代较早有专著阐述《中庸》思想的士人。有学者甚至认为他是宋代最早对《中庸》进行诠释的儒士(1)漆侠:《宋学的演变和发展》,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69页;董根洪:《儒家中和哲学通论》,济南:齐鲁书社,2001年,第328页。,但这实际上与史实不合,在此之前胡瑗已有《中庸义》。不过,他确实是最早有专著(《〈大学〉〈中庸〉广义》)同时对《大学》《中庸》进行诠释的儒士。该书虽未能流传下来,但在南宋卫湜编的《礼记集说》中还存有他解《中庸》《大学》的材料,这些应是《〈大学〉〈中庸〉广义》中的内容。此外,司马光对《中庸》诠释的材料还散见于《司马公文集》《易说》《法言集注》《太玄集注》等论著中。对于司马光的《中庸》诠释,虽已有学者做过研究并取得不少成果,但研读后,仍有推进之处(2)较早对司马光的《中庸》诠释作较系统分析的应是漆侠,后来杨儒宾、郑熊、张凯作等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展开研究。就笔者所见,目前分析最深刻的要属郭晓东的两篇文章,此两文也阐述了司马光对《中庸》的重要概念(如“性”“诚”等)所作的分析,但他们的研究都还有商量之处。如郭教授在《论司马光对〈中庸〉‘性’与‘诚’的诠释》一文中把司马光对“性”的解说与孟子、郑玄、孔颖达对比分析后得出结论说,司马光受到他们的影响,一者是以“气”统“性”的传统,一者视“性”为内在于人本身,两者实际上是矛盾的;并认为对司马光关于《中庸》之“性”的诠释“只能着眼于内在的本心性体”上理解。实际上,这一分析是值得商量的(详见正文)。此外,上述学者都没有意识到,司马光对“性”的解说与传统的“以气论性”有重大不同,即他对“性”的论证已从宇宙生成论上升至本体宇宙论的高度。(参见郭晓东:《论司马光“中和”学说及其在道学史上的意义与局限》,《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郭晓东:《论司马光对〈中庸〉“性”与“诚”的诠释》,《复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心性论的不足是儒学难以回应佛教的重要原因,故而加强儒学性命之学的建构是儒士们(尤其是宋儒)的重要任务。到庆历之际,性命之学已是士人热议的话题,以至于欧阳修批评说“夫性,非学者之所急,而圣人之所罕言也”(3)[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47《答李诩第二书》,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669页。。司马光也有相似的论述:“且性者,子贡之所不及……今之举人,发言秉笔,先论性命,乃至流荡忘返,遂入老庄。”(4)[宋]司马光著,李文泽、霞绍晖校点:《司马光集》卷45《论风俗扎子》,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974页。然而,司马光与其他宋儒(如苏轼等)一样,不可能违背主流,也围绕时代主题来建构自己的心性之学。他在许多论著中都谈及“性”,如他在《中庸广义》中对“天命之谓性”作了如下解释:
性者,物之所禀于天以生者也……天不言而无私,岂有命令付与于人哉?正以阴阳相推,八卦相荡……庶物禀之以生,各正性命,其品万殊。人为万物之灵,得五行之秀气,故皆有仁、义、礼、智、信,与身俱生……五常之本,既禀之于天,则不得不谓之天命也……夫人禀五行而生,无问贤愚,其五常之性必具,顾其少多、厚薄则不同矣……多且厚为圣贤,少且薄者为庸愚,故曰:“天命之谓性。”(5)[宋]卫湜:《礼记集说·中庸》卷123,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05年,第2556页。
在此,司马光明确认为人之性禀于自然之天(“以阴阳相推,八卦相荡”)与义理之天(“五常之本,既禀之于天,则不得不谓之天命也”)。人与物虽皆禀气而生,但两者所禀的气有质的区别,人所禀的是五行之秀气,故而人天生就稟有五常之性。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不是质上的不同,而在于所禀有的量有所差异(“多且厚为圣贤,少且薄者为庸愚”),故有圣贤与庸愚之别。从思想源流上说,这一思想受到孔颖达的影响,但又有所不同。孔颖达对此的解释是:“唯人独禀秀气……被色而生,既有五常仁、义、礼、知、信……但感五行,在人为五常,得其清气备者则为圣人,得其浊气简者则为愚人。降圣以下,愚人以上,所禀或多或少,不可言一,故分为九等。”(6)[唐]孔颖达:《礼记正义·中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88页。两者相较,很容易发现两者的异同。相同的是,他们都是从“气化论”的理路上对人性进行论证的,皆认为人之性禀气而成,且人与人之间所禀有的气有量的差别。两者明显的不同是,孔颖达认为据禀气之清浊、多少之不同,把人性分为九等,其中下愚不具有善性;司马光则明确指出善性为每人所具有,人与人之间没有质的不同,只有量的差别,这就从先天普遍性的高度保证了人性的平等。如果仅于此,仍然不能回应佛教的对抗。因为佛教的性命之学是有本体论作为支撑的,而在此他对人之性的论证仍局限于生成论的视域。若与宋初三先生胡瑗相比,也没有体现出进步。胡早在《中庸义》与《周易口义》中就已经从生成论上论证了人性之善的普遍必然性,如“性者,五常之性,圣人得天之全性,众人则禀赋有厚薄”(7)[宋]卫湜:《礼记集说·中庸》卷133,第2802页。。而“五常之性”源自“一元之气”,如“以一元之气始生万物,圣人法之,以仁而生成天下之民物,故于四时为春,于五常为仁”(8)[宋]胡瑗著、陈京伟点校:《周易口义》卷1,《儒藏》精华编(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页。关于胡瑗的性命之学,参见张培高:《论胡瑗对〈中庸〉的诠释》,《中国哲学史》2015年第1期。。由此可知,胡瑗的论证是“气化论”的维度。与胡瑗不同的是,司马光后来认识到此视域的局限性,于是对人性的论证由宇宙生成论上升至本体宇宙论的高度。他说:“人之生本于虚,虚然后形,形然后性,性然后动,动然后情,情然后事,事然后德,德然后家,家然后国,国然后政,政然后功,功然后业,业终则返于虚矣。”(9)[宋]司马光:《潜虚》,黄宗羲:《宋元学案·涑水学案》,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99页。在此,首先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的“虚”不仅是本源而且也是本体。“人之生本于虚”所要表达的是“虚”是人之本源,而“业终则返于虚”则表明“虚”贯穿于人之始终,是人之根本。所以“虚”是一个本体宇宙论概念。其次,此处所说的“性”与“万物皆祖于虚,生于气,气以成体,体以受性,性以辨名”(10)同上,第295页。中的“性”是一致的。张敦实认为此“性”为 “五行之性”(11)同上,第297页。,再结合“形然后性,性然后动,动然后情”之说来看,此“性”显然也包含着人之性。总之,司马光在“虚→形→性→动→情→事→德→家→国→政→功→业→虚”的逻辑架构中对人性进行了论证。
由上可知,司马光在《中庸广义》中只是提及人性之善,只看此,很容易误以为其在诠释《中庸》时主张的是性善论。与此密切相关的问题是,既然人人皆禀有五常之性,那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会有善人和恶人?司马光在《中庸广义》中并未有明确的解释,但又明确说“人皆有仁义礼智之性,惟圣人能以至诚充之”(12)[宋]卫湜:《礼记集说·中庸》卷133,第2801页。。此“充”显然源自于孟子。孟子有“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之语(《孟子·公孙丑上》)。不过,孟子所说的“充”是建立在性善论基础上的,其明言“人之所以异于禽于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几希”的内容实际便是“四端”。两相对照,表面上看来,司马光此语确实与孟子极为一致,很容易认为司马光的人性论是性善论或接近性善论,与其主张的性善恶混论(此为众人所熟知)相反对。然而细究之下,发现其实不然。首先,据上其所论,虽然司马光说在五常之性上,人与人之间无质的差别,只有量的不同,从而造成有圣贤、庸愚之差异,但他并未说庸愚因禀五常之性少故而有恶,圣贤禀五常之性多故而无恶,反而明确说圣人也需要充善。据此而论,司马光在《中庸广义》中对“性”的界定极可能是性善恶混论,只不过侧重强调了人所禀有的性善的一面。而且从逻辑上看,性善恶混论与上述之论并不必然矛盾,因为此论认为人人在禀有恶的一面的同时皆禀有善的一面,所以圣人“充之”的“之”极可能指此。其次,虽然在《中庸广义》中他并未清楚地看出恶源自何处,但纵观其书可知,此问题在其它论著中有明确解释,如他在《善恶混辨》一文中说:
夫性者,人之所受于天以生者也,善与恶必兼有之。是故虽圣人不能无恶,虽愚人不能无善,其所受多少之间则殊矣。
孟子以为仁义礼智皆出乎性者也,是岂可谓之不然乎?然不知暴慢贪惑亦出乎性也……荀子以为争夺残贼之心,人之所生而有也,不以师法礼义正之,则悖乱而不治,是岂可谓之不然乎?然殊不知慈爱羞愧之心,亦生而有也……故扬子以谓人之性善恶混。混者,善恶杂处于身中之谓也。顾人择而修之何如耳,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13)[宋]司马光:《司马光集》卷72《善恶混辨》,第1460—1461页
该文写于治平三年(1066),后又收入到作于元丰四年(1081)的《法言集注》(14)[汉]扬雄著、司马光等人注:《扬子法言》卷2,文渊阁四库本。。在此,他批评了孟、荀的人性论,主张扬雄的性善恶混论。在司马光看来,人之性有善有恶,是禀于天而生的。即使是圣人之性,也有恶的一面,而众人也有善的一面。在人性上,人与人之间没有质的区别,只有量的差异。这一主张与其对“天命之谓性”的解释极为一致。据此可知,性善恶混论是司马光经常主张的观点。所以,对其在《中庸广义》中关于“性”的解释,应从其整体来加以理解。如果只从性善论的角度解释,毕竟证据不足。与此同时,正是因为人性有善有恶,意味着人人都可能成为善人或恶人,关键在于后天的“修”。那如何“修”呢?这就涉及到修养论的问题。
“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这一主张蕴含了人性修养的必要性。这也意味着成圣成贤的关键在于“修”。然而,司马光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恶多善少的原因在于能否抵得住“外物的诱惑”(“人之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也,物迫之也”(15)[宋]司马光:《司马光集》卷71《致知在格物论》,第1449页。)。对人来说,外物之所以会有诱惑,在于人具有认识能力,能够与外物相感,所以这又是一个认识问题,即与“思”“心”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心感于物,为善为恶,为吉为凶,无不至焉。”(16)[宋]司马光著、刘保贞点校:《温公易说》卷3,《儒藏》精华编(三),第546页。当然,人之心感于物之所以有善有恶,最终的原因仍在于人性是有善有恶的。但人性天生如此,非人力可以决定,而人之心则不同,人因后天行为的不同,可向善向恶。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认为,善恶之形成在于“思”“心”。他说“善恶之原皆由乎思”,“一为思始,心,精之源,万事之本也”(17)[汉]扬雄著,司马光注,刘韶军点校:《太玄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47、57页。。因此,“治心”便成为最主要的问题。在这方面,他有许多言论,如“大人之道,正其心而已”(18)[宋]司马光:《温公易说》卷3,第547页。,“学者所以求治心也”(19)[宋]司马光:《司马光集》卷74《迂书·治心》,第1511页。。既然“善恶之原由乎思”,那“治心”有哪些良方?为此,司马光《答景仁论养生及乐书》《中和论》《再与韩秉国论中和且景仁》等中都讨论了这一问题。这些文章大抵都作于元丰七、八年之间,且都是主要围绕如何“治心”而展开的,兼及其它方面。最能集中体现这一思想的非《中和论》莫属。
君子从学贵于博,求道贵于要。道之要在治方寸之地而已。《大禹谟》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危则难安,微则难明,精之所以明其微也,一之所以安其危也,要在执中而已。《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君子之心于喜怒哀乐之未发,未始不存乎中,故谓之中庸。庸,常也,以中为常也。及其既发,必制之以中,则无不中节。”(20)[宋]司马光:《司马光集》卷71《中和论》,第1453页。
在《中和论》中,司马光开篇就指出“求道贵于要”,而“道之要”在于“治方寸之地”。所谓“方寸之地”就是指“心”。心如何治呢?司马光把《尚书·大禹谟》的“执中”与《中庸》的“中庸”联系起来,认为《尚书》的“十六字心传”与《中庸》的“未发”“已发”是一致的,都是强调“治心”问题,其方法就是“执中”“守中”,并认为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夫治心以中,此舜、禹所以相戒也”(21)[宋]司马光:《司马光集》卷62《与范景仁书》,第1292页。)。在此,司马光已较早提及被朱子视为理学标志性话头的“十六字心传”。在他看来,心既“危”且“微”。所谓“微”“危”是指心之难治。他说:“夫心,动物也,一息之间,升天沉渊,周流四海,固不肯兀然如木石也。”(22)[宋]司马光:《司马光集》卷63《答韩秉国书》,第1307页。虽说此语是针对佛老“心如木石”而论,但确实道出了心的特点。对此,司马光认为最好的“治心”方法莫如“中庸”(“惟贤者治之,能止于一。择其所止,莫如中庸”(23)同上,第1307页。)。这一方法的实质为在心未发之时谨守“中”字。若时时谨守,天长日久之后,心一旦已发,自然就能够达到“无不中节”的境界。他说:“喜怒哀乐,圣人所不免,其异于众人者,未尝须臾离道。平居无事,则心常存乎中庸;及其既发,则以中庸裁之,喜不失节,怒不过分,哀不伤生,乐不极欲。中者,君子之所常守也,故曰‘大本’;和者,君子之所常行也,故曰‘达道’。”(24)[宋]卫湜:《礼记集说·中庸》卷124,第2584页。在此,司马光既强调“心常存乎中庸”的修养方法,又论述了圣人有情的思想。
司马光认为儒家的“中和”修养方法与佛老是根本不同的。他说:“秉国又云:‘虚则明,塞则暗’此诚如所谕,然所谓虚者,非空洞无物之谓也,不以好恶利害蔽其明是也。”(25)[宋]司马光:《司马光集》卷63《答韩秉国书》,第1307页。又说:“《荀卿》《大学》所谓虚、静、定者,非寂然无思虑也。虚者,不以欲恶蔽其明也;静者,不以怵迫乱其志也;定者,不以得丧易其操也。《中庸》所谓中者,动静云为无过与不及也。”(26)同上,第1311页。“《大学》与荀卿之言,则得中而近道矣,如佛老之言,则失中而远道矣。”(27)同上,第1307页。这里的“秉国”是指韩维(1017-1098)。韩认为“中和”修养方法的关键是“人之心虚则明”。他说:“人之心虚则明,塞则暗,虚而明则烛理而无滞,应物而不穷。喜怒哀乐之发有不中节乎?中节则无过与不及矣,有不和乎?”(28)同上,第1310页。心若虚,能应物无穷,自然就能做到发而皆中节。显然,他所说的修养方法受到佛老的影响。佛老均认为心若虚,定能应物无穷。司马光不同意他的看法,认为佛老所讲的“虚静”是空洞无物、寂然无思的,而儒家则不是:《荀子》所讲的“虚”是指不以恶蔽其明,“静”是指志向不受外在的“怵迫”影响;《大学》所讲的“定”是指不因外物而失去原有的操守。换句话说,无论是“虚”“静”还是“定”皆指不受外物的影响,正因如此,司马光认为这些方法是符合儒家中道的修养方法。
司马光认为“立诚”也是“治心”的方法。司马光对“诚”非常重视,他曾对学生刘安世说:“平生只是一个‘诚’字,更扑不破”,并告诉他立诚的方法是“当自不妄语入”(29)[明]黄宗羲:《宋元学案·元城学案》,第828页。。此外,要指出的是,讲“立诚”“守中”的内圣工夫不是司马光的最终目的,“内圣”是为了“外王”,他说:“圣人虚一以静,存诚素至,故能精义入神,以致其治世之用”(30)[宋]司马光:《温公易说》卷六6,第595—596页。。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司马光在解释《中庸》时较为系统地探讨了道德性命之学。可是,他的《中庸》诠释与道学家相比,在历史上的影响小得多,如同样是讲“诚”“中和”,理学家的影响远远大于他。原因何在呢?
第一,从“诚”上说,温公所言之“诚”为其门人(如刘安世)所发挥。刘安世(1048-1125)也以“诚”作为自己终身信服的信条。黄东发说:“先生事温公五年,而后教之以诚。思之三日,不知所从入,而后教之以不妄语。七年而后能言行相应,故能不动如山……至今诵其遗言,无不笃实重厚,使人鄙吝之心为消。”(31)[明]黄宗羲:《宋元学案·元城学案》,第832页。但温公与其弟子所讲的“诚”主要是从一般的道德意义“诚信”上说的。而周子等理学家则在更高的层次上讲“诚”。朱子说:“诚之为言实也。然经传用之,各有所指,不可一概论也……如周子所谓‘圣,诚而已矣’,即《中庸》所谓‘天下至诚’者,指人之实有此理者而言也。温公所谓‘诚’,即《大学》所谓‘诚其意’者,指人之实其心而不自欺者言也。”(32)[宋]朱熹:《晦庵集》卷64,《朱子全书》第2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137页。在此,朱子把周子与司马光所讲的“诚”作了区分,一是讲“不欺”,一是讲“实理”;一是从一般道德意义上讲的,一是从本体宇宙论上讲的(33)参见张培高:《论宋代理学家关于“诚”的不同诠释》,《中州学刊》2013年第6期。。虽然朱子对司马光的人品赞赏有加(34)[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卷130,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103页。,但对道学家来说,司马光所讲的“诚”仅限于工夫,没有上升到本体的高度,自然有所欠缺。朱子说:“子思所谓‘诚’,包得温公所谓‘不妄语’者。温公诚在子思诚里。”(35)同上,第3103页。
第二,从“守中”的修养方法上说,在理学家看来,司马光的理论是不成熟的,二程和朱子对其工夫论就曾提出批评。二程说:“君实尝患思虑纷乱……其后告人曰:‘近得一术,常以中为念。’则又是为中所乱。中又何形?如何念得佗?只是于名言之中拣得一个好字。与其为中所乱,却不如与一串数珠……殊不知中之无益于治心,不如数珠之愈也……不知苦苦思量个甚,只是不与心为主。”(36)[宋]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2上,《二程集》,第25页。朱子说:“温公只管念个中字,又更生出头绪多……又曰:天祺是硬截,温公是死守,旋旋去寻讨个‘中’。伊川即曰‘持其志’,所以教人且就里面理会。譬如人有个家,不自作主,却请别人来作主。”(37)[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卷96,第2461页。在二程看来,司马光所说的“中”只是一个好字而已,有名而无实,若用于“治心”,还不如数佛珠。因为“中”与其它任何有形的东西一样,只要执著于此,就放不下了,所以“以中为念”必然为“中”所执。朱子也是如此认为的,只念中字,会生出更多的头绪(38)朱子是如何论述“中”或“中和”的,学界已有较多讨论。参见田智忠、胡东东:《朱子“中和之悟”的工夫论解读》,《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理学家之所以会批评司马光,乃在于司马光没有从“心”上立论,二程说“只是不与心为主”,朱子说没有从“里面理会”,换句话说“治心”的关键在于“心”得有所“主”。这个“主”在理学家看来就是“理”。无论是大程讲的“以诚敬之”,还是小程所说的“主一”,或者是朱子所说的“持敬”,皆是以“理”为对象。若心无所“主”,在理学家看来,心未发之时及已发之后就没有一个衡量或参考的标准,如此,当然就谈不上“治心”。不过就司马光来说,他本来也可以向这方面发展的,因为他曾经说过喜怒哀乐未发之时,心必有所在。他说:
凡人固有无喜怒哀乐之时,当此之际,其心必有所在……惟君子能自处于中庸之地,不动以待事也……(《大学》)又曰:“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言所止各有在也。《荀子》曰:“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亦言所定在于德也。(39)[宋]司马光:《司马光集》卷63《答韩秉国书》,第1307页。
从《大学》和《荀子》的原文来看,其“止”“定”的对象是儒家的伦理纲常。如果司马光把“心必有所在”的对象亦界定为“伦理纲常”,那么与理学家就接近了。可惜的是,司马光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认为“心必有所在”的“在”即是“中庸”(无过与不及)。司马光为什么没有向这方面发展?主要取决于他对“中庸”的认识。他把“中庸”界定为“无过与不及”(40)同上,第1036页。,并认为“中”具有普遍性,是万物万事的原则与规律(41)司马光说:“夫中者,天地之所以立也。”(《司马光集》卷62《答景仁论养生及乐书》,第1289页。),因此人若守此“中”,那么已发之后必然皆能中节。而这在理学家看来,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司马光所说的“中”仍然是一种无过不及的状态,不是实体。换句话说,对照理学家的工夫论而言,此论的缺陷在于“司马光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将‘未发’之‘中’放在一个本体的视域下加以诠释,从而也就注定了他在工夫层面上存在诸多不能如理的地方。或者换言之,司马光只是在‘用’的层面讲‘中’,从‘无过与不及’上讲‘中’,可以说只是‘中’的‘用’,但从此‘用’,必上溯及其‘体’,‘体’不立则其‘用’无以行”(42)郭晓东:《论司马光“中和”学说及其在道学史上的意义与局限》,《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这或许也是被大程批评“不知学”(43)[宋]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2上,《二程集》,第27页。的重要原因。这种有用而无体的工夫论,必然被理学家的有体有用的工夫论所替代。
司马光对《中庸》的解释还有不少特色之处,如对“子路问强”章的解释,与孔颖达及同时期的二程皆有所不同。孔以阴阳气候来解释:“南方,谓荆扬之南,其地多阳……人情宽缓和柔……北方沙漠之地,其地多阴……故人性刚猛。”(44)[唐]孔颖达:《礼记正义·中庸》,第1995页。二程从变化气质上解:“南方人柔弱,所谓强者,是义理之强……北方强悍,所谓强者,是血气之强……凡人血气,须要理义胜之。”(45)[宋]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22上,《二程集》,第289页。而司马光从文化上解:“南方之强,不及强者也;北方之强,过强者也;而强者,汝之所当强者也。南方,中国;北方,狄也。以北对南,故中国所以言南也。”(46)[宋]卫湜:《礼记集说·中庸》卷126,第2635页。这一解释显然是华夷之辨意识的体现。若以此作为批判佛老的重要手段,就仍停留在韩愈的水准,故而这些内容与“性命之学”比较起来是次要的,而且篇幅所限,对此的分析只能从略。
总之,虽然司马光的《中庸》诠释,在思想史上固然有相当重要的价值,如在对《中庸》的解释中建构了一个含本体、心性、工夫的思想体系以回应佛教的挑战,如此便能够扩大《中庸》在士人中的影响,使之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终因他的解释还有不足之处,未能真正完成新儒学的建构,也不能真正有效地回应佛教的挑战,最终必然被理学家的《中庸》诠释所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