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2020-11-30 10:29付莹雪
法制博览 2020年30期
关键词:犯罪青少年学校

付莹雪

河北大学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是指由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统称。在我国,未成年人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特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青少年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作为特指名词出现在犯罪学等学术研究以及司法实践当中。我国法律规定,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25周岁的概括为青少年犯罪。因此,青少年犯罪既包括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又包括成年人里已满18周岁至未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

(二)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征

1.青少年犯罪数量上升

1950年到1956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体犯罪中所占比例为23%左右,较为正常;1957年到1965年,此比例有所上升,约占整体犯罪的35%。“文革”结束后,出现首个高峰期,比例突增至60%。而在20世纪80年代,青少年犯罪已经达到总体犯罪规模的80%,数据十分惊人,青少年此时的犯罪状况亟须遏制。在严厉镇压和大规模文化普及之后,青少年的犯罪率逐年下降,1991年约占63%,1998年占47%,到了21世纪后,稳定在40%左右。此后,青少年犯罪率呈明显下降趋势,从1985年到1999年,青少年的作案人数占刑事案件作案人数的比重由23.8%降至10%,且一直较为稳定,基本控制在10%左右①。

在青少年犯罪比重在总体犯罪比重中逐年下降的同时,青少年犯罪总人数却呈波浪式上升,从1997年的199212人,到2011年的282429人,这之间翻了1.42倍;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人数从1997年的30446人激增到2011年的67280人,足足增长了2.2倍。早在2009年之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就已经呈现出了上升的趋势,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量在全国刑事犯罪总数上占了近7成的比例,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数量更是增速惊人。

2.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

青少年由于其年龄阶段的特殊性,导致他们的心智发育不成熟且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他们做事比较随心所欲,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更容易感情用事,经常由于一时冲动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些青少年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甚至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一无所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些行为已经把他们推向了犯罪的深渊。由于青少年的生理结构和心理特点较为特殊,因此他们的犯罪行为有很强的随意性、盲目性和突发性。

3.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

由于社会的发展进步,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方式更早地接触到社会,受到社会上不良因素的感染。再加上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使他们更早地受到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的影响,很大一部分青少年越来越早熟,偏激行为发生的年龄越来越小,这就导致青少年犯罪人的年龄呈现出一种低龄化。根据调查研究显示,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14岁左右的青少年犯罪比例在2010年为12.3%,而到了2014年这一比例已飙升至20.1%②,由此可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青少年正向着低龄化趋势发展。

4.青少年犯罪的智能化与团伙化

高科技、网络的发展不仅使得犯罪的类型增多、复杂性增强,而且导致网络技术或者高科技手段成为了犯罪的工具。而青少年作为对网络技术最感兴趣的群体之一,使得青少年犯罪逐渐智能化,在青少年犯罪中,他们的作案方式、逃离途径等都可能利用高科技技术。如2007年初的“熊猫烧香”这一电脑病毒不断侵入电脑、攻击网站、破坏数据系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这一电脑病毒正是由25岁的李俊所制作的。随着网络的发达和媒体的普遍,青少年更容易受到不良网络环境的影响,使之成为犯罪的导火索,加之网络交友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可能通过网络接触到其他不良青年,并与之搭帮结派实施犯罪行为,进而又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团伙化。

5.青少年犯罪类型的多样化

青少年犯罪的种类越来越多,性质越来越严重,已经由之前的抢劫和敲诈勒索行为逐渐发展至其他犯罪种类,更多的表现为暴力犯罪。例如,震惊全网的13岁小学生肢解同窗案,13岁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未成年男生轮奸案,13岁男孩杀害10岁堂妹抛尸案,等等。低龄化青少年犯罪的目的简单无序,手段残忍多样,过程触目惊心。或是由于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或是由于小说和影片内容的影响,造成一部分青少年的心理发生扭曲,在这种情况下青少年更容易做出寻衅滋事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严重威胁社会的安全秩序。

二、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根据菲利的犯罪三元论,犯罪是由人类学原因、社会原因以及自然原因三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青少年之所以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仅因其自身生理和心理特征特殊,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也同样不容小觑。

(一)青少年身心特点的特殊性

青少年作为我国犯罪中的特殊群体,正值人生发育的关键期。处在青春期的他们,心智尚未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精力旺盛,遇事易冲动,好于争强与人斗胜;缺乏冷静和理性的思考能力,容易受到外界因素或环境的干扰和诱惑。他们大多社会阅历不足、讲究所谓的“义气”、逞强好胜、家庭溺爱和学校教育的不到位,都容易使他们产生过激行为,从而导致青少年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现象极为突出。

青少年相比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说,法制观念较为淡薄,享乐主义思想严重,对犯罪的性质和后果缺乏应有的了解,并且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容易受到他人的蛊惑与影响,他们往往在不能做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就已经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环境的影响

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发达对社会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中青少年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改变。随着家庭条件的不断优化,越来越多的父母可以在物质上不断满足孩子的需求,甚至发展成为溺爱。随着各种电子产品的不断出现,青少年接触手机、电脑的频率也在增加,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减少,在这种情况下,青少年的世界观容易产生偏差。家长是孩子人生中的首任老师,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至关重要。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家庭忽视对子女的教育,缺乏教育的意识和知识,或溺爱或简单粗暴,这样的教育方法都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家庭教育固然重要,但是家庭成员也要注意掌控自身行为,凡事以身作则,避免做出一些和法律打擦边球或违法犯罪的行为,因为越是在恶劣的环境中耳濡目染,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三)学校教育的缺失

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成长列车的方向盘,如果方向盘歪斜,会导致一部分青少年过早地流向社会、走向犯罪之路。如今学校教育存在着许多问题: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仅以升学率的高低论英雄,而忽视了教育本来的目的。现实生活中更是有很多学校实行班级等级分层制,人为地将学生进行分类差别对待。

2.对学生的处分机制过于简单粗暴,缺少处分后的教育。对违纪学生适当处分,本是一种以警告、震慑为目的的教育、挽救学生的手段,使之不敢再犯;但现实中,有些学校将处分视为权力的象征,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打压处罚,但却忽视了处分后的教育疏导工作,使部分受处分的学生产生负面情绪,开始自暴自弃,从而陷进犯罪的沼泽。

3.缺乏法制教育,普法流于形式。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成长教育中不可忽视的部分。很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如果青少年不了解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就会肆无忌惮,从而导致严重危害他人或社会的后果。

(四)社会环境的影响

青少年时期是三观形成的重要阶段,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社会是极其复杂的,除了存在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之外,还有很多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负面因素:

1.暴力文化的影响。暴力黑社会题材的影视剧中,“兄弟情”“英雄主义”荼毒着缺乏辨别力的青少年,青少年们竞相模仿这些所谓的“英雄人物”时,往往会触犯法律。

2.色情文化的影响。黑心网站与企业为了利益在网络上随意投放色情广告或链接,污染网络环境与青少年纯洁的心灵,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发育阶段,很容易受到这些色情文化的污染。

3.毒品、赌博的影响。人们在青少年这一阶段往往具有很强烈的好奇心和尝试的欲望,毒品、赌博的存在使得很多青少年都误入歧途,如果不对青少年加以健康观念的教育,使其一旦染上黄、赌、毒,他们的人生便会受到难以预估的伤害。

4.社会的发展不平衡的影响。通常来说,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青少年更容易得到优秀健康的教育,需求也会得到相应的满足。在物质和精神需求都可以轻松得到满足的基础上,青少年具有更强的幸福感,他们没有必要去实施一些抢劫和偷窃的行为。但在经济贫困地区,青少年犯罪的数量要比经济发达地区更多。社会极化理论认为,随着不同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拉大而出现人际关系距离拉大的现象,因收入差距的产生导致贫富阶层分化容易造成弱势群体的相对剥夺感。③若不及时扭转贫富差距,长此以往,怀有相对被剥夺感者往往会怨天尤人,并将这一切都怪罪于强势群体身上,从而容易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④青少年的人格尚未形成,在外界环境的刺激和诱惑下,易产生暴力或偏激的心理。而娱乐方式的多样化使得贫困地区的青少年接触到很多社会化的刺激,使之对财富产生了欲望,从而在青少年心中埋下了犯罪的导火索。

三、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性措施

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认为:“预防犯罪要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是一切优秀立法者的目的。”为了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治理无疑是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然而,每一个解决方案都必须对应相关的实际现状加以提出,青少年犯罪防控机制也不例外。近些年,青少年犯罪种类多种多样,犯罪手段越发暴力,甚至出现团伙犯罪。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控机制,以防更多的青少年踏上犯罪的迷途。

(一)青少年自身加强预防

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青少年自身开始改变,加强自我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明确哪些不当行为将要承担法律后果,提高自身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都是青少年成长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应将三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培养他们遵纪守法、正己守道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三观和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提高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从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二)注重家庭教育

对于青少年来说,家庭不仅仅是生活的场所,更是耳濡目染传递文化与道德的基本场所,家庭教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有着无可匹敌的地位。因为家庭氛围的不和谐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需要家长对青少年进行全方位的引导,运用施爱有度的教育方式,增强青少年的上进心与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安全感与幸福感。除此之外,要注意与青少年交流的方式及语气,运用鼓励教育、批评教育、说服教育等多种有机结合的教育方式,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并配合学校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家庭成员也应以身作则,成为青少年努力向上的积极榜样,并在行为、道德方面对青少年进行全面的影响和教育,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从而从根源上减少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青少年在校教育

学校是孕育人才的殿堂,是青少年日常活动的主要场所。青少年的人格形成、品德培养、三观确立,都与学校教育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学校应积极地发挥引导作用,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与健康人格。首先,普法教育日常化,学校要多渠道、多途径地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渗透到学生日常活动的每个环节。其次,加大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增强他们的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法治理念,避免学校因教育目标的偏差和教学方法的问题使青少年产生厌学甚至辍学现象的发生,注重事先防范,贯彻疏导理念,发挥矫治作用,从根源上减少或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最后,建立家访和通信联络制度,定期召开多样化的家长会,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频率。积极促进家长参与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及时沟通,互相了解,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问题。

(四)加强社会预防

社会教育作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拓展与延伸,是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的网络覆盖全球,青少年能够接收到的信息越来越多,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的作用和优势,培养青少年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抵御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对学校附近的娱乐产业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全力清除污染社会环境,特别是毒害青少年的精神垃圾。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有机联系,全面防范青少年犯罪。对辍学、失业的青少年给予更多的关注、教育与防范。他们远离了家庭和学校,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如果接受不到正面的社会教育,就很容易被诱惑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我国还应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努力促进各地区间的经济平衡,让教育更加基础化、公平化、无差异化。青少年教育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体系,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因此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环境,减小贫富差距,从根本上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五)完善青少年犯罪相关立法与司法,强化挽救措施

完善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立法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在某种程度上对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进行了补缺,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比较简略,空白多、线条粗,导致实际操作难度大。

司法机关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要着重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关司法机关可以结合具体案例,开办青少年法庭,让青少年可以参加庭审旁听,以此来增加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对于青少年案件要严肃谨慎处理,打击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加强对他们的引导和规范,动员各方力量在案前、案中和案后加强协助教育工作,促使青少年犯罪者悔过自新、重返社会。根据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和制定对策,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青少年作为一个国家的希望、一个民族的未来,担负着独特的使命。少年强则国强,面对青少年犯罪数量的日益增多,社会各方面必须深刻重视起来,根据青少年特殊发育阶段的身心特点入手,分析青少年群体犯罪的普遍原因,即青少年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的影响。青少年自身阶段的特殊性使得这一阶段犯罪的可能性更大,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至关重要,如果家长不能以身作则并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观念教育,很有可能促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社会的复杂性以及社会对青少年所具有的吸引力容易使青少年迷失正确的方向,暴力、色情文化的影响、黄赌毒的影响、网络的吸引力甚至是贫富差距使青少年产生的心理落差都是青少年犯罪的导火索。在分析了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以及促使他们犯罪的诱因之后,我们也要从不同方面来探索与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与机制。青少年要强化自我约束,增强个体免疫能力;家庭要更新教养观念,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学校要加强青少年在校教育,构筑良好的青少年人生行为规范体系;社会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环境以及减小贫富差距;有关立法与司法机关也要加强青少年犯罪处理工作,强化挽救措施并预防其再次犯罪;最后还要充分利用网络的影响力来教育、影响青少年,预防他们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②余洪志.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8(34):12-14.

③杨上广,丁金宏.论社会极化及其影响因素[J].社会科学辑刊,2015(2):76-80.

④[美]罗伯特· K.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M].唐少杰,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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