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官助理的流失现状及应对
——以某省L市法院为例

2020-11-30 06:53覃敏思
法制博览 2020年12期
关键词:书记员员额助理

覃敏思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柳州 545006

法官助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设置法官助理负责事务性工作,使法官队伍专业化、精英化,提升审判质效。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且基于当时民众法律意识以及中国法治大环境的现状,法官助理制度在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实施推广。现阶段的司法改革,将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作为改革的重点,对助理审判员、书记员、行政综合部门人员等与法官具体工作息息相关的人员进行了有效分类。2018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专门针对法官助理的工作内容及晋升方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将法官助理的工作从规划提升到了法律层面。随着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加之立案登记制降低了立案繁琐程度,法院案多人少压力逐年增大。

一、法官助理职业现状

某省L市法院是该省受理案件数量第二的法院,也是省高院在该省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法院。在司法改革前,L市法院的法官助理——即助理审判员,可以在法官指导下直接审理案件,这样的“混同模式”让助理审判员成为办案的主力。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通过初任法官培训后都可以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这样的“老模式”最大优势是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压力,但其弊端也相当明显,即助理审判员经验不足导致的案件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申诉信访率有所上升,无法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使公众对法院裁判的公正性、权威性产生质疑。

近年来,L市法院人才流失严重。2017年以来,L市法院共有法官助理243人,因辞职、调离法院系统等原因造成的人才流失24人,且大多数为一线业务部门骨干,对审判执行工作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法官助理流失主要表现为:

(一)一线审判人员严重不足

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非员额法官不能办案,有办案资格的审判人员数明显下降。从2017年开始正式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前,2016年全市法院有审判人员719名,其中在一线审判部门668名。法官员额制改革后,2017年全市法院有员额法官421名,占法官比例为58.55%。目前全市法院有员额法官440人,占在职在编干警38.13%。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分别收案180件以上,扣除节假日,一线法官一个工作日要办一个案件,要做大量繁杂的工作,法官特别是一些基层法院的法官超负荷工作,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个别法官累倒在工作岗位上。

(二)新型审判团队建设不足

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各级法院应按照1名员额法院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的模式建立新型审判团队,即“1+1+1”建设标准。目前,全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L市法院根据省高院的要求,采取招录聘任制法官助理、聘任制书记员的方式,补充审判辅助人员缺口。但受各方面因素影响,聘任制人员流动性增大,且补充的人员远远达不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比例配置,且短期内无法有效改善。

(三)案件数量多,法官人均收案逐年上升

L市作为某省第一大工业城市,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2016-2018年,L市法院(中院及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分别为71251件、75535件、80423件,同比分别增长18.30%、6.52%、9.59%;审结63705件、65999件、72420件,同比分别增长 19.40%、3.95%、12.89%;结案率分别为 89.41%、87.38%、90.05%。2019年全市法院收案数已突破90000件。

二、法官助理流失原因分析

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后,全国法院均出现了法官助理流失的高峰。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法官助理招录条件较高

根据规定,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岗位,应当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限制大。L市北部三个县,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对考生吸引力不足。

(二)法官成长周期较长,职业发展与心理预期有差距

从法官助理成长为一名员额法官,相较于此前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的时间,所需要的时间及难度都明显增大。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许多法官助理因本院无员额空缺,无法第一时间进入员额参与办案。2019年,L市中级法院仅有4个补录的员额资格,部分法官助理经过多次员额考试后无法入额,导致法官助理寻求其他职业发展。

(三)职业保障不到位,职业待遇与心理预期有差距

目前司法体制改革的红利还没有完全释放,部分法院增资兑现困难,对干警的思想有一定的冲击。法官助理提级难,容易造成干警心理失衡。律师、公司法务的薪资水平及职业保障都在法官助理之上,部分青年干警受到生活压力的影响,无法承担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从而更改职业规划。

(四)工作压力较大,职业环境与心理预期有差距

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为了完成办案任务,“白加黑”“五加二”加班加点工作成为工作常态。日常工作中,少数当事人采取闹访的方式纠缠、辱骂、威胁法官助理,极大地挫伤了法官助理的职业荣誉感。

(五)社会对有法院工作经历的法律人才需求大

律所、国企等用人单位比较青睐具有法院工作经历的法律专业人才,以高薪高待遇招揽法院人员;党政机关也加大了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直接调走优秀的法院系统业务骨干,造成了人才流失。由实习生和劳务派遣来选任法官助理,导致人员的大量流动,也使法院陷入了“培养一批走一批”的困窘境地。

三、应对法官助理流失的措施

法官助理的流失极大影响着法院的正常审判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必须要完善法官助理管理制度,将法官助理的职业保障、管理制度纳入到各项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中,为法官助理今后的职业规划与资源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应对措施:

(一)从源头招录,对边远地区、县份降低录用门槛

放宽招录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实行的以市为单位“打包招录”政策,将法官助理招考列为紧缺岗位,在招考过程中实行“不设开考比例”、“单独划分数线”、“降低面试比例”、“二次报名”等政策。

(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实行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一个团队一体办理,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加强繁简分流,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精细化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减轻一线办案人员的压力。

(三)全面落实职业保障,提升法官助理的职业荣誉感

提高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稳定队伍。完善法官助理晋升制度,出台更细致的考核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法官助理给予提拔任用的机会,帮助法官助理实现职业生涯规划,加大对法官助理的职业关怀。

(四)合理分配工作

减轻法官助理工作量,健全和完善书记员转任工作,使聘用书记员也有向法官助理转任的机会。适当增加聘用人员控制数,不断壮大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严格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分工,合理配比,合理分工,充足人力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以减少法官助理的流失。

(五)优化绩效考核机制

坚持激励争先、奖优罚劣、科学量化、综合评价原则,以实绩考核为重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推进法院信息化、加强审判管理、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从而提高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四、结语

审判团队的运行不仅需要依靠员额法官,更需要有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合。司法改革不应仅仅考虑员额法官的权利,更应建立、健全、完善法官助理的招录、考评机制。根据现阶段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法官助理的流失,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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