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成 刘晨晖 中国港湾西部非洲区域公司
对于FIDIC交钥匙合同而言,第18章“保险”一般包括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险、承包商人员保险等几类险种,较为常见且资费透明。而与法语国家签订合同中,业主往往要求使用一套以世行为主体衍生、同时适用法国法律的CCAG通用条款体系。在保险这一章节里,基本要求大同小异,而十年责任险这个崭新的概念跃然纸上。科特迪瓦地处非洲大陆西部海岸,曾为法属殖民地,自独立后于1960年8月7日在法国法律的基础上,衍生出一套新的法典,自此两者结合组成科特迪瓦的法律体系。其中,保险法以法国法律为主。
根据法国保险法241.1相关要求,合同开工伊始,签署合同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应为工程相关部分的十年责任出具投保证明,表明必定将在未来承担这一部分的责任。承包商因此需要在开工时向业主提供该证明,且投保范围限于工地内部的结构物,且该证明应至少包括(1)投保的险种;(2)承保人注册地址;(3)投保工程的地形情况。
十年责任险主要用于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及可靠性的毁损修复,包括:(1)损害结构稳定性的缺陷,如墙壁、基础、板、梁等;(2)影响组成结构的功能性的缺陷,如保温层、排水沟等。因此,在业主要求中,往往会对合同的结构物,比如房屋、桥梁、隧道等提出十年责任险。十年责任险应从业主正式接收工程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年限共计10年。倘若在这期间,业主发现结构物中出现缺陷,业主可出信承包商要求其对该部分进行修复。同比之下,工程设备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从开工日期起覆盖全工程生命周期;而十年责任险则是从最终接收后生效(法语国家的工程周期是临时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而质保期结束后才进入最终接收,所以此时代表工程已被业主认可),所以其考虑更多的是合同相关义务履行结束后的问题。
十年责任险,是法语国家的特色险种,由于公司开拓西非业务时间不长,对该险种的费用及用途不甚了解。因此,在与有些业主谈判的过程中,我方充分表明对该部分工程移交未来十年内出现的结构问题承担责任以避免办理十年责任险,且最终业主表示能够理解。比如今年我方与科特迪瓦圣佩德罗港务局的合同特殊条款谈判过程,我方以在FIDIC EPC合同特殊条款中11.10“未履行的义务”中增加如下内容置换十年责任险:“业主最终接收工程后,承包商保证工程中的结构物在未来十年内的稳定性。在这段时间内,如果结构出现缺陷,且该缺陷证明是承包商的责任,则承包商承担修复的全部责任。”
然而绝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法语国家法律条款的严格规定限制,且与业主的沟通并非一帆风顺,我方不得不同意办理十年责任险。比如我方与业主签署的科特迪瓦奥跌内北部公路项目合同,其中的特殊条款7.3.5“十年责任险”作出如下要求:“根据科特迪瓦国家保险法相关规定,承包商须为签署合同的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结构物的稳定性、密封性或使用功能的缺陷办理十年责任险。因此,承包商须自费在科特迪瓦境内找寻合适的认证公司为该部分结构物办理十年责任的保险。最低投保金额为结构物价值的100%;而该部分可能对第三方造成的风险,投保金额则为这部分价值的115%。因此,在开工日期的15天内,承包商须向业主代表提供保险公司提供的证明书等支撑文件。业主代表最终接收后,十年责任保险合同生效。认证公司在工程中提出的所有额外试验导致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注:承包商资金用途中应包含该十年责任险。”
业主提出该条款的原因是,在该道路项目中,有两座人行桥,而桥、箱涵等属于结构物。因此,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后,我方着手联系科特迪瓦当地保险公司进行十年责任险咨讯。目前我方已经针对保险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并获得相关资讯。
首先,十年责任险的范围是对结构物进行投保,包括其稳定性、密封性、使用功能等,但不包括美观性。承包商须向保险公司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比如(1)承包商的地址、资质,及参与工程的其余角色如业主、资工、分包等;(2)工程资料,如工程性质、地址等;(3)对投保结构物价格的预估;(4)拟定的开工日期;(5)第三方咨询公司的选定;(6)是否额外保险,如密封性、重新评估等;(7)对灾害的定义及赔偿等级划分;(8)技术资料,如结构剖立面图、主施工图、地质报告、咨询公司的风险报告等。
基于上述第(5)条,由于十年责任险的价格不是由保险公司和承包商能够决定的,所以需要引入一个介于保险公司、承包商之间的第三方工程咨询公司。该咨询公司一般为设计院,可由保险公司推荐,承包商自主选择,双方商议后最终决定并定义其权责范围。第三方咨询公司会在开工后介入,会对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图、技术方案等各类文件进行评估,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现场监督。因此在开工前,承包商须自费向咨询公司、保险公司提供成套施工设计资料、以及后续补充说明文件等。开工后,承包商须将允许咨询公司代表进入施工现场及预制厂以供其审查,并且至少在工程移交前15天内通知咨询公司,并在移交后一个月内提交保险公司一份最终报告。
与此同时,咨询公司会根据承包商在开工时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调研,并在开工后三个月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一份风险报告。并且在整个工程期内,接受保险公司的咨询,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在正式签署十年责任险合同时,咨询公司会向承包商出具一份报告,该报告涵盖工程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且咨询公司有义务提示保险公司(1)在实施合同中,承包商的一切违约行为;(2)最终接收日期;(3)最终报告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十年责任险价格的问题,由于十年责任险的生效条件是工程最终验收后,所以实际签署日期是在最终验收期间进行签署。在开工时,承包商仅能提交业主一份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允诺该保险公司会在未来与承包商签署合同并对该部分结构物进行保险。此外,保险公司不能单独决定该十年责任险的价格,主要是由咨询公司评估移交的结构物范围及风险后进行定价。投保金额等同结构物实际价格,保险合同金额为结构物实际价格的10%左右。
十年责任险的除外责任主体与其他类别的保险基本类似,包括(1)被保险人恶意骗保;(2)火灾、爆炸等;(3)军事勘探引起的土地运动;(4)不可抗力;(5)外国战争;(6)国际战争、恐袭、制裁、政府决策等;(7)原子、核弹等。
同时,该保险也有属于自己的除外责任,包括:(1)被保险人的损失不是来自建筑本身;(2)损坏是由缺乏保养、不正常使用、正常老化等引起;(3)工程完工时发生巨大变更;(4)在完工时,若咨询公司已经发现存在巨大隐患,而未向保险公司及时揭露风险等。
此外,十年责任险对风险事项等级划分、咨询公司权责、赔偿金额及限度、预付款、支付方式及期限、仲裁索赔等都进行一般定义,主要依靠后期保险公司与承包商商议后通过补充签订特殊条款的方式进行定义。对此,我方可通过类似经验,借鉴其他险种的合同范本,对上述事项进行定义及分类。
综上所述,十年责任险作为法语国家的特色险种,旨在保障用户使用体验、规避重大结构风险,同时对承包商的设计、施工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承包商只有在设计、采购、施工过程中,完善并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及操作水平,才能最大程度避免结构风险的发生,在法语国家市场中开辟属于自己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