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福建省林业局
1 月21 日以来,福建省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作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1 月25 日福建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分别于1 月21日、22 日、25 日、26 日4 次下发文件,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涉林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巡护监测。组织林业部门护林员、巡护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开展巡护监测,密切收集野生动物活动情况。对发现陆生野生动物活动有异常或死亡等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并配合做好采样检测、消毒、隔离等防疫措施。
二是强化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防范动物性疫情通过非法盗猎、交易、运输和市场等途径在野生动物、畜禽和人之间相互感染。
三是加强人工繁育场所管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3 家《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要求,全面停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同时,敦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落实消毒、防疫、隔离等措施,严禁对外转运贩卖野生动物。指导动物园、野生动物园、马戏展演场所等,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暂停对外开放。
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地防控。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自然保护地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果断关闭园区和参观场所(具体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并做好网络预售票退款和游客劝返解释工作,同时及时排查隐患,加强景区环境卫生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疫情传播扩散蔓延。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科学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宣传,让公众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教育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从事巡护监测、执法检查、采样送检等工作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引导干部职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做好家庭成员的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