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营造林地组织管理模式与发展对策

2020-11-29 08:09薛建宏
绿色科技 2020年1期
关键词:林地造林营造

薛建宏

(云南省丘北县江边冲头林场,云南 丘北 663204)

1 引言

随着云南省林业建设脚步越来越快以及集体林权改革制度的逐步落实,丘北县目前的绿化造林组织与管理模式,不仅仅只有财政资金投资以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实施两种方式,同时多种形式以及多种渠道的各个阶层共同参与的造林形式也是目前城乡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阶段的造林绿化工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此次对近些年丘北县境内造林组织管理模式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并基于当前实施的相关体制以及政策方针,探讨各个造林组织管理模式。

2 丘北县营造林组织管理模式概述

2.1 集体型的管理

作为当前典型的大区域行动集中连片的造林方式,荒山造林可以极大地推动森林资源的培育,同时也可以保护并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依照林地所有权以及林种等的不同,当地造林组织管理模式存在多种样式[2]。据统计,丘北县集体林地面积达292.1万亩,其中集体商品林有147.1万亩,集体公益林达145万亩。

依据不同的林地位置、立地环境、交通基础以及地质条件等,集体荒山绿化造林主要分为经济林、生态公益林以及用材林几种。依据投资方式的不同,则当地实施了不同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财政投资、集体进行管理模式;个人以购买以及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造林投资的模式;企业通过租赁以及购买承包等方式进行荒山造林投资的模式;村民自有荒山自行的落实有关投资与管理的模式;社会资金主导的造林投资管理的模式以及基于外资投资为主导的集体管理模式等几种。

2.2 国有型的管理

包括国有的林场、矿山等均是典型的国有林地,针对国有林的相关绿化造林也大多以用材林以及生态公益林等为主[3]。目前,丘北县国有林地面积为104.2万亩,当地针对国有林地的绿化造林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第一,国有矿山的植被恢复,主要针对已经未有投入运营的矿山等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多见于公益林等项目,投资主体主要由国企承担,相关管理以及所有权等均为企业所有。第二,个人以及企业投资进行生态修复,针对一些区域位置较好且交通基础完善、采区较小的区域,企业以及个人可以通过采空区回收垃圾的方式收取一定的费用,从而吸引了许多投资的目光。企业以及个人竞标后从垃圾倾倒费用中抽出一部分用于当地的采取植被恢复管理。第三,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基于租赁以及购买采取区的方式投资修复[4]。针对一些具有非常好发展前景的大规模的采空区,当地政府部门依照当地实际情况,利用政策手段给予参与当地生态修复的有关企业一定的商业开发建设用地指标,鼓励企业极大对于采空区的植被恢复。而企业用于植被恢复的资金则主要来源于开发商利益或者城市废弃物倾倒所收的相关费用。该模式的植被恢复主要由当地林业等部分进行监管与验收,投资企业依据当地政策拥有一定林木所有权以及经营权[5]。

3 当前营造林组织管理模式潜在问题分析

3.1 分布不均衡

随着全省有关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集体林群制度的改革工作的逐步落实,除了传统的财政资金资助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两种组织投资管理方式外,多渠道多终端以及多形式的多阶层共同参与的造林方式已然在目前的城乡绿化造林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纵观当前丘北县实施的各项营造林组织管理模式依然分布不平衡,且缺少合作经营组织管理模式,严重阻碍了当地林业生态建设以及营造林工作的有效推进。

3.2 可用林地有限

由于近几十年当地造林灭荒运动以及退耕还林和天然保护林等省级、国家级重点生态工作的实施,加上当地因为区划的调整等因素,使得当地实际可以用于营造林的面积越来越小。在地块等的选择上,相对集中的且连片的地块越来越少。目前所施行的各种形式的造林投资以及组织管理模式无法形成上规模的效应。

3.3 资金支持不足

随着社会对于营造林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投入的精力以及资金量也越来越大,而实际情况是目前营造林绿化资金的缺口依然比较高,工程标准单价过低,且缺乏一定的奖励机制,这也使得当前营造林的组织管理模式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情况,先天上的不足导致后期发展乏力。除此之外,2009年当地成立了调查规划队伍,其中包含中高级职称以及丁级编制人员达20多人,需要负责丘北县地区林业案件勘查鉴定、森林资源消长情况等多项工作与研究,因此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

4 营造林组织管理模式发展策略分析

4.1 调动社会积极性,实现全面均衡发展

第一,建立社会造林机制,坚持引入并帮助企业进行造林,构建配套完善的奖励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第二,做好重点营造林项目,坚持并加强对生态修复以及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工作,提升对有关单位的投资标准,基于重点工程的示范性,转变当地重栽轻营的管理现状;第三,全面落实专业化的管理,在当地组建高素养的专业化工程队伍,并投身当地的营造林工作中,提升当地的造林专业水准以及规模;第四,多渠道引入资金,基于财政支持、外资投资、企业投资以及群众自筹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第五,利用市场运作,达到多方共赢。提升政府政策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税收以及财政收入等作为经济杠杆,激发企业以及社会各个阶层的参与积极性,结合营造林等使得林农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企业可以增创更多的效益以及政府达成增绿等多方共赢局面。

4.2 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管理

首先,需要进一步对当地的林业、交通以及科技等多个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升对单位面积的造林投入力度,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地将各个规划任务等落实到切实的山头地块。对当前造林机制进行改善,不再一味地追求过去贪多求大、广种薄收的组织管理模式,而是基于一种更为集约化的形式推动工程造林模式的实施,提升造林绿化的力度、质量以及效益。其次,需要进一步加强度资金的管理力度,保证国家以及省市级有关资金补偿可以顺利到位,并以此调动当地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4.3 完善管护机制,提升管理力度

首先,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当地的组织管理力度,将各项工作责任进行细分,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各个分支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组织协调落实的工作局面,始终坚持将造林绿化作为生态建设的核心基础;其次,落实领导干部绿色审计工作,由于岗位变动、辞职或者调任等岗位领导将不再担任现有职务,则需要对其进行离任绿色审计,并将审计的结果与其业绩考核以及任用等挂钩,如若其在任期中存在严重的对当地林业生态造成破坏的情况,则需要依法对其追求有关法律责任;最后,应当进一步提升对营造林的质量管理,树立质量观念,将质量管理理念贯彻于整个营造林工作的各个方面,并形成规范化以及制度化。

4.4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造林效果

规范落实招投标机制,以往主要以直接发包方式实施造林项目,而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这样无疑可以剔除低水平企业,选择具有专业化水准的施工团队作为造林的核心主体,并与其签署完善的合作施工协议。对各个阶段的造林任务、验收管理办法以及资金支付方式等进行详细标注,对双方的权益以及责任等进行明确,从而落实造林工作的规范性,提升造林质量。验收方式以及支付方式也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以往验收主要以当年验收为准,而将验收方式推迟至次年的3、4月份,无疑可以更为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造林效果。而将工程款支付方式由以往的一次性付清转变为分期分批次支付,从而可以利用资金上分散化,对工程单位各个阶段的任务完成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有如期约定完成的项目则可以暂停该部分的资金支付,无疑这样的支付方式可以大大提升工程的质量,有效规避企业不合规行为的发生。

5 结语

林业资源是保证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另外,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越来越高,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高。因此进一步加强对营造林的建设与管理,已然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当前,丘北县当地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营造林组织管理模式,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纵观整个的林业发展现状,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包括分布不平衡、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管理、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等等均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故而对于当地有关部门应当清楚的认识到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从而以更为客观、科学的角度制定出切实有效的营造林组织管理措施,提升当地的营造林质量,推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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