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映林
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帝制时代,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位成熟的杰出政治家,有史家赞之为“英明”皇帝。平心而论,他那时的很多做法的确是前无古人。李世民不到20岁南征北战,驰骋疆场,27岁发动玄武门之变,迫使父皇李渊让位,自己登上大位,留下光辉一页——贞观之治(627—649):“斗米不过三四钱,终年断死刑才二十九人”,“外户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千里不赍粮!民物蕃息,四夷降附者百二十万人”。唐太宗的成功,绝不是偶然的。他做皇帝兢兢业业,不敢懈怠,源于怕亡国,围绕这一点形成他执政的特点。
重视民生,顺乎民心
唐太宗目睹隋的灭亡,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水“覆舟”责任在“舟”。隋亡就是炀帝的贪得无厌,他“广治宫室,以肆行幸”,所造离宫“相望道次,遍布各地”,为南下巡幸扬州,修大运河,不顾国力,耗尽民脂民膏,每巡游,动辄上十万人随行。每到一地,“美女珍玩,征求无已”。不仅如此,还四处征讨,穷兵黩武,终至灭亡。从这些教训中,唐太宗深刻认识到一个王朝的气数长短,“福善祸淫,亦由人事”。也就是说,王朝兴衰君主的作用很重要。所以,“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做国君的准则首先是保护百姓的利益,如果以损害百姓利益来满足君主的私欲,就像割自己大腿上的肉来填饱自己的肚子,肚子填饱了,命却没了。说白了是杀鸡取卵,还是养鸡下蛋。他命令京官五品以上,轮流值宿中书省,以便能随时召见,“问以民间疾苦,政事得失”。了解民间疾苦促使他推行一系列减轻民众负担的措施:去奢省费,躬行节俭,以为表率。即位初,放出宫女三千余人;针对唐高祖时皇族宗室童孺皆封王,唐太宗将宗室郡王一概降为县公,减少了大笔支出;下诏停止各地政府的进奉,此举堵塞了地方官以进奉朝廷为名,“或增敛百姓,或减刻吏禄”等盘剥百姓、基层小吏的陋习;贞观元年本想营建一座宫殿,材料都备齐了,想到秦、隋灭亡的教训,下令不建;洛阳水灾,很多百姓房屋被冲毁,唐太宗下令拆掉洛阳的数座宫殿,将木材分给居民修房之用,而洛阳宫被大水冲坏的,只令“少加修缮”不漏雨就行;在位23年,举凡有自然灾害,无不采取救灾减税措施;对因贫穷或灾害卖掉的儿童,出宫中黄金玉器为之赎回;精简机构,减少官员,贞观年间中央各部门官员仅为643人,人数之少为历代之最。政府开支减少,使得均田令、租庸调法等经济法令以及轻徭薄赋政策得以顺利推行。总而言之,唐太宗深刻懂得百姓的穿衣吃饭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正如其所说:“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民)为本,人以衣食为本。”
爱才不宠,从严管理
他在去世前两年对大臣总结了自己成功治国的经验,其核心是爱才用人。“见人之善,若己有之”,这是与众不同的愛才。把他人的优点才能看成自己的优点,唯此才能真正做到爱才。试问历代帝王中有几人能有这样的认识?而妒忌他人才能,更是帝王的大忌。他前面的隋炀帝最为典型。隋的灭亡不是亡于国家没人才、隋炀帝也不愚笨更非无才,其一即亡于隋炀帝的嫉贤妒能。《隋唐嘉话》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某天,隋炀帝作一首押“泥”字韵的诗命众文士唱和,大家深知其德性,均假装押不好此韵,唯有薛道衡“迂”得很,所和之诗最佳,其中“空梁落燕泥”一句尤受激赏,也就特别令隋炀帝忌恨。后来,薛道衡被处死刑,临刑前,隋炀帝还带着几分嘲弄的口气问他:“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还有一个叫王胄的文人,也和薛道衡一样“迂”,所作诗句“庭草无人随意绿”超过了隋炀帝的《燕歌行》,结果也使隋炀帝心怀不满,顿生忌恨。王胄被诛时,隋炀帝同样幸灾乐祸地问:“你还能吟出‘庭草无人随意绿那样的诗句来吗?”荀子说:“士有妒友,则贤交不清;君有妒臣,则贤人不至。”就是说一个人嫉妒朋友,好人就不会同他交往;君主嫉妒臣子,贤能者就不愿来辅佐了。隋炀帝如此妒贤嫉能,怎能把国家治理得吏清政和?不亡才怪呢!毛泽东曾说过,做领导的一是用人,一是出主意。有了人才,可以由小变大,由弱变强。隋炀帝是一面镜子,妒贤嫉能是统治者的大忌。在这点上,唐太宗确有过人之处。所以,他的统治集团人才荟萃,群英满堂,可谓人才济济。文有房玄龄、杜如晦、于志宁、苏世长、薛收、褚亮、姚思廉、陆德明、孔颖达、李玄道、李守素、虞世南、蔡允恭、颜相时、许敬宗、薛元敬、盖文达、苏勖18人,号称“十八学士”;武有李靖、李勣、尉迟敬德、侯君集、秦琼、程知节(程咬金)、长孙无忌、段志玄、张公谨……贞观之治的出现,与唐太宗使用的这批文人特别有关。这些文人各有特长,如薛收才思敏捷,提笔撰文“立就,不复停思”;姚思廉是著名历史学家,善于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二十四史中的《梁书》《陈书》 就出自他手。至于房玄龄、杜如晦、高士廉等都是辅军佐政一时人选,他们“参谋帷幄,时军国多事,剖断如流”。总之,这批人博览经史,有应变之才,都胸怀抱负,是唐太宗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重要助手,是参与制定大政方针的决策者,是贞观之治形成的人才队伍。
爱才也不能求全责备,应懂得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道理,否则也就无才可爱无才可用了。武将尉迟敬德战功显赫,是唐太宗的保驾功臣,封吴国公,列名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可就此人性格来说确实不讨喜,脾气暴躁,用现时的话说就是个毫无情商的一介武夫,完全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贞观六年(632),尉迟敬德参加宴会,见一些资历浅于他的官员座次在其之上,勃然大怒,坐在他旁边的任成王李道宗劝他冷静些,他竟然挥拳相向,打伤李道宗眼睛。宴会不欢而散。唐太宗事后召见尉迟敬德,说道:“我看汉史,曾责怪高祖的功臣很少全身而退,我希望能与功臣们共享富贵。今看到你的所为,方知韩信、彭越当年被诛,并非只是高祖的过错。国家的治理无非是赏与罚而已,非分的恩遇是不可多得的,望你好自为之!”唐太宗的话无异于下通牒。尉迟敬德受到极大震动,自此再也不敢目空一切,视朝廷法纪为无,而是深自敛抑行止,得以善终。爱才就要爱护,爱护不能宠溺,所谓“责之严,爱之深”,从而使那些栋梁之材“宠而不骄,骄而能降,必而不憾,憾而能眕”,这是双赢!倘若一味爱护、宠信,而放任,疏于诫勉、约束,优秀的人才也难免会走向另一面而陷入悲剧的窠臼。中国历朝历代“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事屡屡上演,其因也并非全是功高震主、皇帝猜忌所致。贞观时期,除因叛乱的侯君集、张亮二人外,唐太宗没有找任何借口诛杀过一位功臣。这在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而诫勉、约束又主要是通过制度来实现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唐代对官员的监管,其制度非常之细。例如,对身居宰相之尊的三省长官,面君奏事,规定必得有谏官、史官随行,“有失则匡正,美恶必记之;诸司皆于正牙奏事,御史弹百官,服豸冠,对仗读弹文,故大臣不得专君而小臣不得为慝”。用现在的大白话说就是倘若有过失,就及时匡正,无论好坏一定记录在档;各司奏事都在正殿。正牙是唐代皇帝召见群臣的正殿,安史之乱后是大明宫的含元殿,言官于此进谏,大臣在殿上与皇帝共议国事,称之为正牙奏事。御史弹劾百官时,一定要戴獬豸冠,当着皇帝的面朗读弹劾的文书;所以大臣不能蒙蔽君主,小臣也无从进谗为恶。弹劾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所以,监察官弹劾,必须正装,连戴獬豸冠都规定了。终唐一代,还有最为严密的“四善二十七最”的官吏考核黜陟制度。这样的安排体现的是对公权力的监督与约束,确保公权力透明公正运行,使得宰相等大臣不能轻易蒙蔽与忽悠君主,也让心术不正的官员不敢随意进谗。
实事求是地说,唐朝在历代专制王朝中贪腐现象是相对少的。这与严密的不是流于形式的官员监管制度是密切相关的。
分权制衡优化君主政体
隋朝虽然是“二世”而亡的王朝,但建立者隋文帝却不是一个平庸之君,也是一代雄才大略的英主,《隋书》对其不乏赞誉。然而他“平一四海”后,大权独揽,猜忌群臣,滥行杀戮,死后十年,“天下已非隋有”。继隋而起的唐朝却历时290年,为中国专制王朝最长者。同是君主政体,为何两种结局?
据吴兢《贞观政要》的记载,贞观四年唐太宗与宰相萧瑀有一段对话。他问萧瑀:隋文帝是个什么样的皇帝?萧瑀说他是一个励精图治的君主。不料唐太宗却说出另一番话来:像隋文帝这样有作为的皇帝,其才能也是有限的,尽管费神劳心,也做不到事事处理得当,而要不犯错误,就不能万事由一人独断。所用官员不能都是些一味唯上,顺着竿子爬的人。唐太宗在这里点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使是君主政体也可以有所不同:有集中君臣共同智慧的专制中央集权,也可以完全是由皇帝一人独断乾坤的专制中央集权。吴兢将唐太宗君臣的这段对话置于“政体”一目中,可謂洞若观火。
为集思广益,唐太宗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制进行了改革。唐中央机构继承隋制,核心是三省六部,三省中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起草诏书和命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对中书省所出决策的审议封驳。也就是说,所有诏书、命令,必须经门下省审议副署才可生效,若门下省反对某项诏令,可将原诏令批注送还,中书省须重拟。尚书省是执行机构,掌上下政令的发布传达,下设专司执行的吏、民(户)、礼、兵、刑、工六部,履行政府职能。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副长官侍郎皆为宰相,宰相非一人而是多位,并且于政事堂集体办公,“共议国政”。政事堂设在门下省是由于该省介于中书、尚书两省之间,可起疏通作用,从而推动三省的运转。既然唐代的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它完全不同于秦汉以来的宰相制。秦汉时期的宰相是个体,那是行政领袖,权力集中在宰相手里,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唐代的三省长官均为宰相,一般情况下均在七八人以上,多时达十余人,并在政事堂集体办公。因而,这一时期的宰相是一种委员制。委员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分权、相互制衡、集体决策。这与唐中后期三省制遭到破坏以及明清时期是完全不同的,如明神宗万历初期内阁首辅张居正,实际上是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的。在唐太宗时期,三省长官是平级的,绝不可能出现大权独揽的现象,也就出不了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的“首辅”。至此,秦汉以来个人开府宰相制向施政机构宰相三省分权制演变,这一演变过程在唐太宗手中完成。就宰相制的性质而言,前者专断性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难免专横跋扈而生觊觎;后者专断性弱,虽欲弄权而终有顾忌。而且在同级别中弄权也不那么容易。此后,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也得以缓和。
为了充分发挥中书、门下互相检察的作用,唐太宗规定,起草军国政令,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必须逐个发表自己的意见,署上自己的名字,称之为“五花判事”。然后由中书侍郎、中书令仔细审查,审查确无问题后转门下省,由黄门侍郎和给事中负责驳正。一致后复奏皇帝,付诸实施。即使这样,唐太宗认为还会难免有误,因此要求各级行政部门接到皇帝诏敕后,如果认为不尽稳便,应据理回奏,并允许暂不执行;以此勉励官员各抒己见,不要盲目顺旨照办。在贞观年间,的确很少有错误决策之事的发生。决策符合实际,执行顺畅,这是贞观时期的一大亮点。
实行三省长官平级的委员制,最可能出现的另一种现象是遇事互相扯皮,决策时相互龃龉。为此,唐太宗订立制度:凡重大决策,先由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的正副长官在政事堂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讨论,最大的优点是减少了执行过程中的不理解和阻力,因为有问题在政事堂就通过议决,得到解决。三省制的分权制衡,使得三省中任何一个长官都无法独断专行,而政事堂也就成为最高权力机构了。民间所谓的“圣旨”,在唐朝称之为“敕”,并加盖“中书门下印”,也就是必须经政事堂同意才行,无此印尚书省可以拒绝执行。因此,唐朝的“圣旨”并非皇帝个人的旨意。倘若未经政事堂讨论,而是皇帝直接发号施令,在那时是被视为不合程序,也就是不合法。唐太宗这样的制度设计,体现的是分权、制衡、集体领导原则,这就使专制君主制政体受到了一定限度的限制,保障了国家权力规范有序运作,集思广益,从而有效避免了帝王独断专行可能导致的决策失误。这就使得“贞观之治”有了制度保障。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唐太宗曾下令把18至20岁的青年男子,检点入军。魏征坚决反对,不肯签署敕令。太宗问他为什么这么固执?魏征回答,如果把年富力强的青年男子尽点入军,那么他们的田谁来种?国家的租税从何而来?魏征还不罢休,历数唐太宗最近几个月已有三次失信于民的事。一席话将唐太宗呛得哑口无言,下不了台,遂表示改正错误。
唐太宗的政体改革,是自秦始皇以来一直延续了800多年的“朕即天下”,皇帝—人独裁制的了不起改变。唐太宗的这一改革,便从制度上减少了个人专权的流弊(虽不能完全避免),使各级臣子得以在一定程度上充分、真正地发挥作用,保证了军国大事和重要政令的审慎。吴兢说:“太宗时政化,良可足观,振古而来,未之有也。”这个评价是很到位的!
(作者系江苏省工运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责任编辑:彭安玉